副部级央企热衷产融结合

2014-04-29 00:44于上游朱雪华
董事会 2014年5期
关键词:副部级产融金融业务

于上游 朱雪华

在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113家央企中,有2/3以上已经进军金融业:75家央企独立控制金融企业;20家央企将金融板块作为主业;13家央企在最高层面设置独立统一的金融管控平台,对旗下金融业务进行统筹协调管理。总体而言,前53家副部级央企的平均经营规模比其余60家央企要大得多。这53家央企中,金融业务作为独立板块运营的有18家,占比34%;其中,13家设立了统一的金融管控平台,对集团金融业务进行统一管理。

按财务公司、银行、保险、证券、租赁、信托、期货、证券投资基金、产业基金、担保、股权投资等领域类别统计,以控股或第一大股东身份为标准,前53家副部级央企进入的金融领域机构总数合计有146个。部分央企在一个金融领域可能不止一家金融机构——18家副部级重点央企进入至少3个金融领域的央企,包括电网电力4家,商贸4家,香港中资3家,航空航天、石油石化各2家,钢铁有色、民航、投资各1家。可以看到,对金融业务介入较深的副部级央企呈现出明显的行业特征。相比之下,排名居后的60家央企进入的金融领域机构合计数仅有37个,差距非常明显。

有的行业中,央企对金融业务参与度很高,比如商贸和香港中资;而大部分行业则没有一家央企进入的金融领域数量超过3个,除了“学习效应”外,产融结合的迫切性应该与企业所处的行业之间有较强的相关性。

进一步统计不难发现,进入金融领域多的央企绝大多数以上身处竞争行业,总共有12家,主要是航空航天、钢铁有色、民航、商贸、投资和香港中资。特别要说明的是,华润、招商、港中旅3家企业受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比较大,较早地开展了产融结合并获益。

央企从事金融业务有其不同的出发点和目的,为实体经营服务是首要考量。此外,央企开展金融业务也呈现出谨慎对待、先内后外的特点。

财务公司、股权投资和保险是央企进入最多的三个金融领域。财务公司完全是一个为集团成员企业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60家央企设立了财务公司;股权投资主要是进行一些产业链相关的股权投资或者将自己的研发成果进行产业化,24家央企参与了股权投资;央企的保险主要是专业保险或者基于自身规模的保险经纪业务,19家央企参与保险业务。

租赁和产业基金也是央企进入较多的领域。央企的租赁主要是融资租赁,其本质是一种销售商品的行为;产业基金则总体上完全是跟自己的主营业务相关的。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银行领域,由于银监会的相关管理规定,除了中石油和华润,其他央企主要是以第一大股东的身份出现。

据不完全统计,世界500强中有80%左右的企业均有不同程度的产融结合。对比研究发现,产融结合是很多央企在经营达到一定的规模后,作出的优化企业经营的决策选择,央企参与金融业务符合这一规律。对处于竞争行业的央企来讲,参与产融结合,其主要目的可能是为主业提供支撑和保障——既可以通过股权投资等金融业务进行产业链上下游的延伸,又可以利用自身庞大的主营业务规模,通过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造新增价值。可以说,产融结合大大增强了竞争性央企经营的稳定性和协同性。

值得一提的是,石油石化、电网电力这两个垄断行业有6家央企进入的金融领域超过了3个。这类央企的特点是产品价格由国家管制,但是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非常丰富。对处于垄断行业的央企来讲,产融结合既可以盘活集团的财务资源,金融业务自身也可以带来可观的盈利。

从规模和行业两个角度综合来看,规模较大的竞争性央企可能更有参与金融业务的迫切性和积极性,因为产融结合可以大大提升经营的效率,提升企业竞争的能力和水平,同時利用自身业务规模集约效应带来的金融价值,大大改善企业主业平均利润率水平较低的问题,增强企业经营的稳定性。这对营业收入动辄数千亿的“大象”们而言,意义不言而喻。

央企在金融领域的开疆拓土,对监管部门提出新的要求,只有相关的金融监管制度建设跟上,央企产融结合良性发展才会多一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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