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旭峰 胥绍雄 杨龙
【摘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农户信用意识,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主要是依托农村地区金融机构为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地区中小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建立电子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体系,改善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金融稳健的系统化工程。这项工作不仅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关键词】农村 普惠金融 信用体系建设
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位于云南省的西南部,普洱市东北部,辖8镇1乡,县内山地占97.3%,人口20.99万人,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是一个集“山区、农业、民族、贫困”为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011年4月,为破解云南金融支持“三农”难题,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在全国首创金融服务“三农”,“一创两建”即: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为加快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信用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2012年,镇沅县被普洱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试点县,镇沅县以此为契機,积极探索有力举措,推动辖区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工作实现突破性进展,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主要做法
镇沅县自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创新宣传模式、完善采集机制、发挥示范效应,全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了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农民增收、金融机构增效、政府满意的多赢格局。
(一)健全组织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央行推动、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的领导作用,落实工作支持经费80多万元,并分级设立了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乡(镇)农户信用等级评价小组、村信息采集小组“三级”组织领导机制,统筹试点乡镇、非试点乡镇和涉农金融机构各方力量,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合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保障农户信息采集建档工作实效推进。
(二)创新宣传模式
打破传统宣传模式,除在金融机构网点设柜摆摊、播放电子屏、悬挂横幅、开设专门服务窗口外,积极联动乡镇、农经站、村委会领导、工作人员开展宣传,扩大宣传受众面,使得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及相关征信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农户、进人心。
(三)完善采集机制
依托“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制定统一的采集指标体系、信用评价标准。实现统一农户信用信息采集、统一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统一使用人民银行“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三统一”;实现建立农户信用、农户资产、授信额度“三联评”;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资产抵押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三联动”;政府、银行、农户“三联手”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农信社的主力军作用,利用机构网点、人员和客户资源等优势,推进宣传、培训及采集工作,同步动员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参与信息采集录入,扩大了农户信息建档的广度和深度。
(四)发挥示范效应
引导涉农金融机构采取“边采集、边评定、边授信、边贷款”的模式,对符合条件的建档农户积极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并给予贷款优先、额度放宽、手续简便、利率优惠等优惠,激励农户参与信息的积极性。同时,开展农户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将信用记录良好、遵纪守法的“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作为优先建档、评选对象,并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树立诚信致富典范,扩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舆论影响。
二、取得的成效
镇沅县紧密结合当地经济金融实际,大胆创新、不等不靠,积极组织推动涉农金融机构和各乡人民政府开展合力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截至2013年末,在普洱市率先实现了农户信用档案电子化。
(一)试点工作全覆盖
截至2013年末,完成全县109个行政村45717户农户档案采集,采集建档面达100%;实际导入“云南农户信用信息系统”41774户,占采集农户总数的97.06%;导入系统农户数占全县农户总数的93.13%。其中省定试点乡(镇)采集面达到100%;截止2014年6月末,共评定信用乡(镇)4个、信用村64个、信用农户25755户,其中:A级信用户4953户、AA级20585户、AAA级217户。信用乡(镇)占全县所辖乡(镇)数的44.44%,信用村占全县所辖村委会的58.7%,信用农户占全县所辖农户56.34%。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建档面及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创建面均达到了省政府确定的试点目标。至此,镇沅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三信”评定工作圆满完成。
(二)农村信用环境得到改善
镇沅县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征信宣传和诚信教育。在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共组织辖区2家涉农金融机构15个营业网点、4个试点乡镇、5个非试点乡镇共计50多名金融机构业务骨干、500多名村干部直接参加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10余次,张贴《宣传海报》1000份,向农户及社会公众散发宣传资料20000余份,广泛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知识、金融知识、信贷政策、金融产品的宣传工作,帮助农户了解金融知识,增强信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宣传规模、宣传时间、宣传范围上确保了宣传工作的广度、深度和成效。信用观念深入村、户,“诚信致富”观念在广大农村扎根,“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信用观念深入地头田间。群众守信意识、创争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和金融部门经营效益的提升。
(三)实现信用评级成果的实际应用
2014年6月末,镇沅县涉农金融机构完成贷款授信农户27092户,授信金额135360万元,授信面64.85%。其中有贷款余额的信用农户贷款户数为20830户,贷款余额71163万元;信用农户贷款面达已评定信用户总户数的49.86%。授信额度方面,针对农户经营承包资产规模的扩大,金融机构对农户的授信额度相应增加,由先前的5~10万元调整为10~30万元,提供多种金融产品供不同农村客户的选择,以满足不同层次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贷款利率方面,农业银行县级支行、农村信用社均对信用农户实行了不同程度的贷款利率优惠,其中农村信用社实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5%低于非信用农户0.05个百分点的利率优惠幅度。在贷款审批效率方面,各涉农金融机构以人民银行“三信”评定信用等级为参考,大幅缩减了金融机构对农户资信调查时间,提高了贷款审批效率,减化了贷款发放流程,降低了信贷审批成本。在贷款办理便捷性方面,农户贷款流程进一步减化,大大缩短了贷款办理时间,进一步降低了农户的融资成本。
(四)信贷支持“三农”力度明显增强
金融机构先后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贷免扶补、大学生村官创业、“美丽乡村建设”贷款等一批创新金融产品。截至2014年6月,各项贷款余额211432万元,比年初增加18721万元;涉农贷款171997万元,占比达81.35%,比年初增加6602万元,其中农户贷款132346万元,中小微企业贷款26838万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贷款2810万元,林权抵押贷款5574万元,小额担保贷款15295万元,贷免扶补贷款1721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375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试点成果未得到充分运用,信用农户贷款优惠利率定价单一
目前,镇沅县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的农户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给予了优惠。但在优惠利率执行上较为单一。农村信用社虽然对信用农户进一步扩大了贷款额度和期限,做到了“一次核定,随到随贷”,但未能有效区分不同信用等级农户,统一对信用村(组)农户贷款利率按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5%进行“一刀切”,这与金融服务“三农”“一创两建”工作内容和目的不尽统一。特别是人民银行于2013年7月20日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进一步扩大后,金融机构通过利率这一市场工具选择优质客户的作用未充分体现。
(二)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使用率及更新频度较低,信用信息共享困难
各涉农金融机构与農户信用信息数据库缺乏有效对接,机构之间农户信用信息不能实现共享,造成资源浪费和增加社会成本。目前所采集的信息,都是2011年农户家庭经济信息,及时更新农户家庭经济信息,充分发挥信息评价参考作用,实现信息适时更新和共享,是提高成果利用率必由之道。
(三)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发展滞后,农村信用担保市场空白
目前,镇沅县涉农金融机构与农村经济主体之间的信贷往来主要使用信用担保、多户联保的担保方式。但随着农户经营的规模化、信贷需求的多样化和资金需求量的增加,已不能满足农村融资和防范信贷风险的需求,亟待专门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成立。虽然镇沅县已有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镇沅县富源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其担保对象主要为辖内小微企业,而且规模小、业务滞后、发展不充分,担保业务主要集中于市区,业务覆盖范围十分有限,广大农村仍是信用担保业务的盲区。
(四)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风险补偿基金亟待扩大
虽然县人民政府开立了一个担保基金专户,专门用于全县小额担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担保和风险补偿,金额尚不到100万元。别说用于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损失的补偿,就连用于对全县近2.57亿小额担保贷款所需的担保基金额度都远远不足。
四、建议和措施
(一)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调节作用,科学合理制定信用农户贷款阶梯优惠利率
农村信用社要坚定服务“三农”的经营宗旨,在坚持成本效益、区别对待、择优扶持、风险匹配的原则下,细分市场。按照农户类型、信用等级、担保方式和贷款品种等细化利率定价。在坚持成本科学、风险可控、效益既得的基础上,凸显利率定价的差异化和支农宗旨的责任化。
(二)加强纵向横向联系,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农村信用信息在金融机构间实现共享
针对农户信用信息系统信息使用覆盖面不广泛的问题,应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扩大信用信息数据库在辖区的运用。将农户信用信息系统接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个人征信系统的一个子系统,更好地服务于金融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同时,依托政府网站设立专版发布信息,编发各类简报等,实现对守信用农户、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表彰、政策扶持,体现出对守信行为的正向激励作用。
(三)提高农户系统信用评级结果的权威性和社会影响力
要加强农户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数据更新工作,不断提高农户信息管理系统数据质量,为农村信用体系创建成果的应用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撑。要提高农户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信息的使用价值,扩大评级结果在不同领域和不同单位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信用评级结果的权威性。要进一步完善农户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全面、准确地为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提供农户、农村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的基本信息、资产信息和经营项目信息,不断地扩大农户信息管理系统评级结果应用的社会影响力。
(四)推动设立专业信用评级和担保评估中介机构
按照“政府推动、企业管理、市场运作、受益风险自担”的原则,设立独立企业法人性质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专门承担农村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探索推进承包地、承包经营权、住房财产权等的抵押、担保、转让,促进银保共享评估结果,疏通农户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渠道,有效解决融资障碍。出台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对农村信用担保机构的优惠政策,为建立农村信用担保机构创造宽松的政策条件。
(五)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充实风险补偿担保基金
1.继续推广“安贷保”等银保合作产品,充分发挥保险对信贷风险的分担和补偿作用,有效规避信贷风险。
2.完善“贷款+保险”模式,拓展特色农业生产银、保合作业务,推动创新特色农业保险、特色养殖保险、蔬菜种植大棚险等现代农业保险新产品,为涉农贷款提供保障。
3.协调有关财政、农业部门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农村信用社发放涉农贷款损失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