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民银行现行财务报账制加强了中心支行对全辖财务费用收支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在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经纪律自觉性和集中财力解决重点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监督弱化、责任认定不清等弊端。本文针对现有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财务报账制 监督 管理
人民银行的财务报账制是中心支行统一对所属县支行按年拨付业务周转金,再由县支行将全部财务支出分期向中心支行进行报账核销的核算方式。财务报账制本着“总额控制、合理使用、严格审核、按期核销”的原则,把所辖各县支行的财务开支直接纳入中心支行的统一监控之下,打破了人民银行财务核算的传统模式,加强了中心支行对全辖财务费用收支活动的监督与管理,给县支行的财务工作带来的一定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一)有利于强化各县支行的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不合理開支
实行财务报账制后,各项财务费用列支均需经中心支行审核,相当于中支会计财务部门对县行会计财务工作的监督关口前移,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县支行会计财务工作的问题。县支行费用开支的随意性以及虚列等不合理行为受到严格限制,现行财务报账制增强了对县支行的财务约束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超指标开支、乱列账、乱调账等违规现象的发生。并且,由于是上一级会计财务部门对下级机构的监督,在监督力度上,明显高于县行会计财务部门对本行财务支出的监督力度。
(二)有利于增强各县支行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
实行财务报账制以来,对规范县支行财务支出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控制指标,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增强了会计人员的规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了制度贯彻执行力度。有些县支行勤俭办行意识不强,不注意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支出随意性较大,前松后紧。实行财务报账制,有利于增强县支行执行财经法纪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能力,规范经费开支行为。
(三)有利于集中财力解决县支行突出问题
由于中心支行的财力有限,不可能对辖区每个县支行存在的财务困难都一一解决,但实行财务报账制度,在控制县支行不合理费用开支的前提下,可以为中心支行节约一定资金,市中支可据此集中财力解决县支行一些急需项目的燃眉之急。
二、消极影响
(一)县支行自身财务控制与监督弱化
因费用支出全部需上级行审核,在工作中县支行往往更多地依赖上级行对费用支出的监督,对财务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减弱,淡化责任感,削弱内部审核,易形成机械、消极、被动的管理方式,对费用支出,只要上级行确认,就不再主动分析费用支出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影响县支行自身财务管理和控制作用的发挥。
(二)报账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相关性和一致性的确认受到一定的制约
中心支行作为监督主体,其监督职能是审核报账资料的合规性,各中心支行安排了专人审核报账资料,但票据审核员既不参与被审核单位的经济活动,又不全程履行监督职能,只是在事后县支行报账时以票据审核的方式进行监督,票据所反映的只是货币信息,不能完整反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相关性和一致性,非货币会计信息的获取难度较大。可以说,财务报账核算工作状况依然是“财务管理”与“会计监督”相分离。
(三)人工送审方式存在一定弊端
实行报账制后,县支行需要每月将财务凭证等资料向上级行报送,由于路途较远和报账资料安全的需要,需派专人专车负责传递,相应增加了县支行车辆运行费和差旅费支出,县支行原有的工作没有减少,又增加了报账资料的送审环节,工作量增大。而当所报票据出现错误时,又需更换凭证和报账表,影响报账的正常进行。某县支行因车辆紧张,报账员坐公交车前去中心支行报账,这无形中增加了费用凭证丢失的风险。
(四)增加了县支行财务审计问题责任认定的难度
在财务报账制下,县支行列支的每笔费用凭证都必须经过中心支行会计财务部门的审核签章。虽然各支行负责人须对本支行的财务工作及其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但县支行往往认为经过审核的凭证和项目就是经上级行批准,因此在对县支行的财务审计过程中,一旦出现与费用支出相关的问题,县支行与中支会计财务部门之间会就审计问题在责任认定上相互推诿,无形中增大了审计对其责任的认定难度。
三、相关建议
(一)建立一套统一的财务影像报账管理系统
依托现有的财务综合管理系统,开发一套便于操作、安全稳定、保密性强、维护简单的财务影像报账管理系统,将有效解决财务报账制下会计工作效率低下、资金使用效率不高、运营成本过大的问题,从根本上消灭人工报账制的弊端。
(二)大力推行公务卡制度
公务卡的支付行为透明度高,所有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可以为财务报账提供准确的动态信息。人民银行采用备用金模式对公务卡进行管理,报销审核时对发票和银联小票进行核对,每一件商品的数量和单价与商户的销售信息形成真实的验证关系,可以有效地克服现金支付结算方式下存在的用途不清、去向不明等信息不透明所导致的种种弊端,有效提高财务管理效益。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的通知(银办发[2012]115号)文件中明确要求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但现实中仍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下一步应继续加大公务卡制度推行力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三)建立健全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体系
即通过法规建设和职业道德规范的建立来约束、制约和激励财会从业人员的道德行为,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会计职业道德的监测评价系统是会计职业道德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要对会计人员遵纪守法、真实公正,“责业、廉业、精业、勤业、敬业、爱业”等方面制定一套可操作的评价标准,实行定期评估,奖罚兑现。县支行领导和财务人员要切实提高对报账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认真担负起费用管理的责任,加强费用支出的事前审批管理,加强与上级行的沟通,把问题解决在报账之前,尽量避免先斩后奏的做法。
作者简介:张晓冰(1985-),女,汉族,河南新乡人,中国人民银行新乡市中心支行,科员,研究方向:会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