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温州拍卖行当天的一场拍卖会突然延期,这场拍卖会因温州市纪委将党员干部主动上缴组织的收受物品公开拍卖而广受瞩目。
赃款都去哪儿了近年来中国反腐力度不断加强,查处、没收以及追缴的赃款赃物数额也越来越大。然而,全国到底追回多少赃款?反腐专家也一头雾水。而对于追缴回来的赃款赃物如何处理及使用,外界更无从知晓。《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一律上缴国库。
当赃款上缴国库后,反腐工作通常告一段落,至于怎么重新分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说,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事实上,中国关于赃款赃物的法律规定并不少,据不完全统计,1965年至1998年间,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通知、批复等近20个,但这些规定大多数出自财政部门。
现实中,处理贪官赃款赃物一贯采取的原则和处理办法也按照国家现有的财经制度进行运作。因财政部1982年《关于罚没财物管理办法》规定,可以给承办单位20%-30%退库提成。虽然赃款赃物不等同于罚没款,但赃款赃物上缴提成的做法也成为反腐败工作中的潜规则。尽管1986年3月财政部又发紧急通知“不提成、不退库”,但赃款返成的做法一直沿袭至今。
近年來随着反腐败深入,赃款赃物数额越来越大,部分司法机关为各自的部门利益不依法移送赃款赃物,少数执法人员还挪用赃款赃物,甚至自己打领条冒领赃款赃物,据为己有。中国政法大学研究员陈杰人曾撰文指出,办案机关在反腐侦查过程中通过扣押、没收违法所得和财政返成,或者以多种名义向办案对象收取各种费用,成了反腐败领域中的一大特色。
这种办案机关通过反腐败而产生新腐败的现象,让不少法学专家深感担忧。
反腐成果如何分配“如果反腐成果被新的利益集团窃取,或只是少数人重新分赃而已,人民怎能感受到反腐败给他们带来的好处。”华侨大学副教授吴情树说。
在澳门讲学期间,吴情树对澳门历史上最大的腐败案件——欧文龙贪污贿赂案件极为关注。据称,欧文龙在职期间贪污受贿金额达好几亿。这些赃款统一纳入特区政府财政,然后由特区政府统一分配给澳门居民。吴情树认为,澳门特区政府这种分配的方式,不仅可以让老百姓看到反腐败给老百姓带来的好处,还能提高他们检举、揭发贪官污吏的积极性。
吴深受启发,他构想出一种方案:凡是追缴和没收贪官的赃款赃物,按照贪官所在的地域,由当地政府统一管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重新分配。可以将赃款及赃物拍卖所得中的一部分钱,给当地居民进行派送;另一方面,按照贪官所属的部门,设立相应的慈善基金。例如,在教育系统查处的贪官,那就设立一个教育基金会,法院系统查处的贪官,那就用这些钱设立一个被害人赔偿基金会。“这样的制度设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人民对这些赃款赃物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摘自《凤凰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