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7日,阿里巴巴集团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递交了IPO招股说明书。从招股说明书来看,阿里巴巴背后的投资人主要是外资:马云仅持股8.9%,日本軟银集团持股34.4%,雅虎持股22.6%,两家境外机构合计持股高达57%。为此,中国航油前总裁陈九霖撰文认为,这是马云的悲哀?互联网企业在给外国人打工。
数据显示,日本软银在阿里巴巴发展早期为其注入两笔风险投资:2000年2000万美元,2004年6000万美元。即使取可能的市值中间值2000亿美元计算,软银所持股票价值就高达668亿美元,投资回报率高达835倍。
事实上,阿里巴巴集团的情况并不是个例,中国互联网企业巨头中,腾讯、百度、新浪基本都是由外资控股。在创立和成长过程中,他们没有得到国内投资人的多少支持,以致最后它们都不得不“为外国人打工”。在金融领域,也存在类似情况。
有评论认为,外资投资机构之所以能够获得高额收益,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往往以长期的眼光来看待投资,懂得取得较高回报的投资大多需要耐心,而不计较一时得失。而对于大多数的中资投资机构,研究人士的评论多为“太过急功近利,他们大多是希望今天结婚,明天就抱上个金娃娃。”摘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