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在美维权首胜开先例

2014-04-29 15:25
凤凰资讯报 2014年29期
关键词:并购案先例业内人士

美国一家联邦上诉巡回法院7月15日出人意外地做出裁決, 称美国总统奥巴马未经适当法律程序禁止中国三一集团美国关联公司的一宗并购案,侵犯了该公司的权利。裁决说,这家公司应该被允许获得奥巴马政府做出相关决定所依赖的任何非保密证据,并给予其进行回应的机会。这一裁决引起广泛关注,业内人士表示,三一起诉美国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CFIUS)和奥巴马为中国企业在美国维权开了一个先例。

2012 年,三一集团在美关联公司罗尔斯欲收购位于美国俄勒冈州一海军训练基地附近的4 座风力发电厂,但奥巴马发布总统令加以阻止,理由是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奥巴马是依据CFIUS 的建议,下令封杀三一并购案的。数据显示,近年来,CFIUS 针对中资企业在美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案件, 呈直线上升趋势。业内人士表示,CFIUS 对很多想去美国投资的中国企业来说就像一道“魔咒”,而美国对在美并购项目方面的审查则随机、草率。过去一些中国企业会采取息事宁人、忍气吞声的方式,但国际事务中这种方式并不很合适, 企业应该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摘自《环球时报》

猜你喜欢
并购案先例业内人士
市场观察
论影响先例的机构性因素
销路受阻,超100亿产值“蛙类养殖”损失严重!业内人士呼吁:禁售须谨慎
关于对虾六月游塘你知道多少?看业内人士如何分析
制定法先例的解释功能研究*——基于美国联邦制定法裁判应用的探讨
济南战役首创夺取与接管大城市之先例
我党派代表祭黄帝陵有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