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婷 陈石清
作者简介:雷婷(1991.01-),女,汉族,四川成都人。硕士研究生,就读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研究方向:农村金融与保险。
陈石清,男,汉族,湖北武汉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研究领域:投资经济。
摘要:农业生产具有地域性,农业科技企业与地方区域有着紧密联系。本文基于湖南农业科技企业数量多、资金需求强烈等特点,研究本省农业科技企业在企业发展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针对农业科技企业融资结构、融资阶段、融资主体、融资风险等方面的困境,学习借鉴发达国家扶持中小农业科技企业融资的经验,有针对性的给出相关对策与建议,提出解决湖南省农业科技企业融资难的改善思路和具体措施。
关键词:农业科技企业;融资现状;对策最早研究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文献是麦克米兰报告,此后,Stiglitz和Weiss(1981)建立解释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模型。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中小企业细分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也开始进入学者研究的范畴。本文抓住湖南省兼具农业大省和农业科研强省的特点,逐一分析农业科技企业在不同阶段对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不同需求,为农业科技企业融资提供对策。
一、湖南省农业科技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1、湖南省农业科技企业资金需求现状
(1)农业科技研发阶段企业融资需求
农业科技研发周期可细分为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与成熟期四个阶段。[1]在最初的“种子期”,湖南省农业科技企业面临着高投资的需求与各环节中最大的风险,企业急需来自政府的政策性基金支持和来自市场的直接融资。一方面湖南省大部分农业科技企业需要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等;另一方面湖南省农业科技企业需要大量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民间投资来注入资金。在之后的“创建期”和“成长期”,由于农业科技产品进入开发研制阶段,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技术转化为市场产品,农业科技企业在此时就需要市场化的风险投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贷款来满足其资金需求。
(2)农业技术推广阶段企业融资需求
农业技术推广阶段即是农业研发中的“成熟期”,此时,农业技术推广技术相对成熟、风险较小、收益较稳定,农业科技企业的角色在推广主体与采纳主体之间转换。[2]农业科技企业需要政府提供专业的农业服务网络和现代农技服务咨询平台以及专项资金的支持;而在市场为主导的农业技术推体系式中,湖南省农业科技企业需要与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科技中介组织、农民等主题直接合作,在此过程中现代化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新型生产资料的投入等,不仅需要短期信贷融资、更需要长期融资。
隆平高科作为湖南省农业高新技术企业中的龙头企业之一,成立于1999年6月,注册资金达1.05亿元,2012年年收入达到1,705,309,762.18元,比2011年增加153,040,522.54元,营业利润达到226,245,182.0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22%。
表1隆平高科科技研发投入表时间研发投入
金额(万元)较上年增减
比例(%)研发投入占净
资产比例(%)较上年增
减比例(%)研发投入占营
业收入比例(%)较上年增
减比例(%)20139568+8.315.51+0.315.08-0.1020128834+13.835.38-0.225.18+0.18201177615.605.00资料来源:隆平高科企业年度报告相关资料。
从表1可以看出,隆平高科的研发投入占净资产和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浮动,说明公司资产和盈利在波动变化,影响了研发投入资金的多寡。
然而,隆平高科虽然拥有3.22亿元的固定资产,但分散于全国8个省市,其中,母公司资产1.3亿元、子公司资产1.9亿元、未办理产权的0.7亿元。且该公司长期存在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价值认定困难、转让市场空间较小、流动性较差、开户行难以掌控等问题。
下图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隆平高科为例,代表农业科技企业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
图2隆平高科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
2、湖南省农业科技企业金融供给现状
(1)农业科技研发阶段资金供给现状
上市投資方面,湖南股交所已有15家标准板挂牌企业和131家培育板挂牌企业。如湖南中雄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在2014年3月26日通过湖南股权交易所标准版挂牌上市,股名为中雄股份,代码600003,被称为中国黑茶第一股。
风险投资方面,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是为解决该省一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的专项基金。2011年3月,湘投高创投投资首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其在深交所中小板挂牌上市,公开发行股票3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38亿元,发行价格27元/股,募集资金9.45亿元。
私募股权投资方面,以湖南盛德灏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例,它是一家以产业投资为依托,以资本运营为手段,集私募股权投资、房地产、金融服务等业务为一体的综合性投资公司;另外,湖南万福生科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从私募股权融资中获益,成长为南方地区稻米加工行业的区域龙头。
银行信贷方面,截至2013年底,中国农业银行为全国266家农业科技类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128亿元的授信支持,贷款余额75亿元,与全国65家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建立了合作关系。但是湖南省农业科技类企业一般为农业性公司,受固定资产较少、抵押资产不足的影响,风险高让农业发展银行在信贷支持上有担保抵押、主体资格风险分担等多方面约束。
(2)农业技术推广阶段资金供给现状
表2湖南省主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注:数据来源于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报告》
从1956年至今,湖南现已有农业科研机构263个、农林院校23所、农业科研人员3万多人、新建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20个;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但由于农业科技贷款风险高、收益低、管理僵化、产品落后、服务不到位等因素,农业科技企业在此阶段获得的资金仍然非常有限,不能完全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湖南省农业科技企业融资的供需关系依然很紧张。
二、湖南省农业科技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1、融资环境不活跃,难以有效利用外部资金
国家金融法律、制度不健全。目前,农业科技企业从事高新技术开发而没有风险基金介入和政府的财政支持;从事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而享受不到税收减免;在外贸出口权方面也没有多少优惠政策。同时,我国农业计划管理、农业成果部门和农业生产部门之间缺乏紧密的联系,投入方向和比例不合理。
金融市场不活跃。国内上市门槛高且政策倾向于国有大中型企业。[3]不少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科技企业虽然很容易受到风险资本的青睐,却几乎没有上市机会,不少农业科技企业不得不采用非正规渠道来融资,如民间借贷、私募股本等。同时,由于风险投资刚刚起步,总体规模偏小,加上风险投资机制尚不完善,发展科技境外融资环境不宽松。
2、融资结构不合理,技术推广体系待优化
从目前来看,湖南省农业科技企业的投资结构严重失衡,盲目追求粗放型增长和低水平产量扩张,忽视市场竞争规律,许多企业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
湖南省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推广体系由科技创新、技术推广、教育培训三部分组成,但近年来逐渐滞后于湖南省农业科技发展步伐。表现为农业科研单位的科研经费难以保障;乡镇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机构被撤并、人员被分流、站所被拍卖;农业教育培训体系机制不畅、农技培训工程多头管理等问题,阻碍农业科技企业筹集资金和配置资源。
3、融资主体不合作,资金流动不畅
目前,湖南省农业技术市场尚处于发育初期,农业技术中介组织还不发达,农业技术经纪人较为欠缺,农业科技成果通过技术市场成交的比例不高。同时,各金融机构在支持农业科技创新方面既不能享受一定的税费减免政策贷款,损失后又无法从有关部门获得一定比例补偿,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
农业科技企业内部方面,由于农业科技企业信息不透明、帐目混乱、管理落后等问题,很容易被金融机构苛刻的担保和抵押条件拒之门外。同时,由于农业科技企业经营风险较大,湖南省多数农业科技企业难以有效利用直接融资渠道来填补前期资金缺口。
三、湖南省农业科技企业融资对策分析
1、降低直接融资门槛,多元资金来源
在常规的股票市场之外设立独立的第二版的高科技版股票市场,可以有效促进我国中小企业筹资来源的多元化。加拿大、日本、英国、法国、新加坡、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为中小及民营科技企业融资上市的二板市场。政府应为需要上市的企业提供前期辅导,鼓励企业为迎接“新三板”做好準备。[4]
为中小科技企业境外上市提供便利条件。借助农业科技产业园区的聚拢效应,按照网络延伸、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着力构建乡镇农技推广体系,集中办理分散的农业科技企业的上市和发债业务,拓宽其直接融资渠道和规模。
2、构建民间风投体系,活跃金融资源
针对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需要政府鼓励组建民间投资公司和互助投资基金;成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典当行业等。[5]市场通过引导优质农业科技企业运用货币市场新工具、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等途径实现社会融资多元化。由此建立灵活的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互补共存的金融体系。
3、创新抵押贷款,鼓励科技金融信贷
消除商业银行对农业科技企业的歧视。根据不同农业科技企业资金运动的不同特点,允许利率浮动,还款期限灵活;探索新型的信贷方式,如尝试采用生物资产、无形资产作为抵押品;设立农业科技企业贷款还贷付息专户;提供“买方信贷”等。让拥有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优质中小农业科技企业获得贷款支持。
湖南省政府可以借鉴“基金宝”模式,即政策性拨款预担保贷款,让本省农业科技企业可在不需任何事物抵押的情况下获得政策性资金支持、申请政策性拨款作为预担保资金,提前获得拨款资金的70%。还可以由湖南省政府出资设立高科技担保有限公司,提出有条件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4、完善信用评价,降低融资风险
完善中小科技企业的评价制度。银行、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联合建立中小科技企业信息库和企业负责人信用档案,各部门对企业的信用情况进行实时更新,实现各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对企业信用的监督,在此基础上,建立中小科技企业的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制度。
加快担保体系的建设。担保机构应根据农业科技企业素质之间的差异,确定不同的放大系数,增强防范债务违约风险的能力,细化损失补偿办法,完善再担保机制。湖南省还应尽快建立再担保机构来分散和规避担保机构的风险。另外,担保机构应加强与银行的协作配合,形成风险分担机制,加强担保企业之间的业务合作,实现再担保、分散风险。(作者单位: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马九杰 耿帅.农业科技创新不同阶段的融资特征与金融服务模式[J].中国农村科技,2013(5):30-32.
[2]陈玉荣.科技型中小企业各生命周期阶段的特点及融资策略[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7):91-93.
[3]马秋君.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解决对策探析[J].科学管理研究,2013(4):113-116.
[4]刘步文.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华章,2011(24):35-36.
[5]邹丽.中国农业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成因及对策建议[J].经济研究导刊,2014(1):14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