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监狱里减刑的运作“潜规则”

2014-04-29 11:11
凤凰资讯报 2014年32期
关键词:计分潜规则管教

女富商吴英减刑案日前公开开庭审理。在中国,绝大多数减刑、假释案件采用书面审理,开庭的,可谓凤毛麟角。而这次广受关注的公开审理,或许缘于中央政法系统严控刑罚变更执行的阶段性重点。

“兑水”的计分考核 “监狱里面的事,尤其是减刑,操作空间很大。”上海律师何俊明说。2006年以前,他在江西某监狱担任了20多年的狱警。

监狱里对服刑人员的监管,主要依靠“计分考核”进行,即狱警根据规定及服刑人员的表现,对其加分或减分。分数多寡,将直接关系到能否获得减刑、假释等刑罚变更待遇。这项政策在监狱这个极为封闭的情境下执行,不可避免地产生了暗箱操作。

监狱内的计分主要分为生产改造分和思想改造分。前者没有限制,只要足额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就能得分。思想改造分则种类繁多。比如,服刑人员做思想汇报,可得分;向前来监狱参观人员做警示教育的,也可加分。但真正有“操作空间”的,也正是思想改造分。在何俊明的印象中,思想汇报是最常用的造假手段,“我很少见到思想汇报分是真实的,绝大多数是管教人员编的”。

同时,思想改造分也有上限。在一个有100多名服刑人员的分监区,一般每月只有几百分的指标。这些分数给谁,完全由管教人员决定,既没人监督,也没人追查,一旦记到考核表上,便成了板上钉钉的事实。

监狱里的“关系场” 但若想快速减刑,除了努力争取加分,还需要过硬的关系。何俊明的最大感受是,许多减刑人员,早在入狱之前,便已规划好了减刑路径:首先,想办法进入有关系的監狱;其次,争取分到一个好岗位,如商店、食堂、医务室等;最后,疏通相关岗位的管教,尽量多得分。

寻找有“关系”的监狱,在服刑人员中并不是新闻,即便法院判决执行的监狱没有关系,有能量的服刑人员,仍可通过“调犯”程序,转到能找到“关系”的监狱中去。

那些找不到合适的“关系”为减刑助力的服刑人员,就只能靠自己和管教“拉关系”了。何俊明说,会一门手艺很重要,“哪怕是会补鞋、理发也能派上用场”。再比如,积极响应管教的号召。何俊明所在的监狱曾规定,服刑人员订阅一份某司法系统的机关报,就能减刑一月。由于响应人数众多,最后只好限定每人一份。

三分之一减刑率 在挣分、加分、“照顾”之后,减刑还差一步——法院裁定。

按规定,除被判死缓的服刑人员由高级法院裁定减刑外,无期、有期徒刑服刑人员的减刑,均由监狱或看守所向中级法院提出建议书。法院里,审理这类案件的是审监庭。依据何俊明的经验,一般中院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约五六个人。每季度末,二三百份减刑建议书送到法院,法官们要在一个月内审结。“每个案子都认真审查是不可能的”。

根据据司法部的数据,1997至2001五年中,全国监狱减刑率持续上升,从21.72%上升至25.39%。何俊明说,他所在的监狱,每年获得减刑人数的接近30%。

在完善的运作下,甚至可以达到减刑的最大限度——原刑期的一半。比如,媒体曾报道,一个名叫谢秉佑的抢劫犯,被判12年有期徒刑,但仅执行6年后,便被减刑释放,出狱后又多次抢劫、杀人。在何俊明看来,这并不难实现。摘自《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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