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主义视野中的文学本质论问题*

2014-04-27 02:50赖大仁
社会科学 2014年5期
关键词:历史主义方法论主义

赖大仁 许 蔚

文学本质论问题,是文学理论的基本问题之一。新时期以来,文学本质论观念不断嬗变,从打破以反映论为基础、意识形态论为内核的单一性文学本质观,走向对文学本质特性的多维度探索。近年来,则又出现了文学本质论中的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的论争,进一步带来了问题的复杂性和一定程度的理论困惑。本质主义观念往往是先验论的,追求和满足于对文学本质简单地下定义,因而容易走向绝对主义和极端化,形成排他性和封闭性,并不利于对文学本质问题的科学认识。反本质主义基于其反思性理论立场,致力于破除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和理论观念,就此而言是具有积极意义的。但如矫枉过正走向对一切文学本质的怀疑和否定,则又容易陷入相对主义、虚无主义和不可知论,导致对文学理论信念的根本瓦解。当今关于文学本质问题的认识探讨,有“建构主义”、“关系主义”等种种理论主张,应当说都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和理论价值。我们认为,也许可以适当调整理论思路,从历史主义的观点出发,将文学本质论问题放到历史主义视野中来进行反思与探讨。

一、文学本质问题论争的方法论反思

在我们看来,前一时期文艺学界关于本质主义与反本质主义的论争,从实质上来说并非属于文学本体论的问题,而是属于文学研究方法论的问题。就是说,不是争论文学有没有本质,或者说文学本质是什么以及在哪里,而是关于“如何对待”文学本质论研究,以及“如何去研究”文学本质的问题,这就是关于文学研究方法论的问题。

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所谓“本质主义”的根本问题,并不在于它肯定文学本质的存在,以及致力于去揭示这种文学本质,甚至也不在于它给文学下了什么样的定义,而是在于理论观念和思维方式上,它相信文学具有某种与生俱来、一成不变的本质,文艺学研究就是去寻求并确认这种文学本质;而一旦确认了某种文学本质,便相信它是绝对的、永恒的、普遍性的东西,它似乎就成为了某种绝对或终极真理,是只能接受而不容怀疑的。这其实是一种极为简单化和封闭性的理论观念与思维方式。

从逻辑上来说,反本质主义就是对本质主义的否定和批判,它不接受也不承认有什么绝对的、永恒不变的文学本质,更反对那种极端的、僵硬的、独断的、教条化的理论模式。但从反本质主义论争的情况来看,只有很少人是从本体论的意义上反对本质主义的,即从根本上怀疑文学本质是否存在,以及质疑进行文学本质探寻的可能性,因而主张“悬置”或者放弃这种本质论研究的努力。而多数人主张或者赞成反本质主义,并非不承认文学本质的存在,也不是反对研究文学本质,更不是要把文学本质统统反掉,而是反对那种简单化、绝对化的研究文学本质的理论观念和方法、模式。比如,我国文艺学界最早提出反本质主义命题,并且被认为是反本质主义代表人物的陶东风教授,就曾多次声明他并不是反对文学本质论研究,而是反对本质主义的研究方法。在他看来,“本质主义的文学理论不是文学本质论的代名词,不是所有关于文学本质的理论阐释都是本质主义的。本质主义只是文学本质论的一种,是一种僵化的、非历史的、形而上的理解文学本质的理论和方法”。他认为,“对本质主义文学理论的反思和扬弃并不必然导致反本质主义。或者说,我们可以把反本质主义分为‘反本质主义’与‘反本质的主义’两种,建构主义属于‘反本质主义’,而不是‘反本质的主义’。‘反本质的主义’以后现代主义为代表,它不是对本质主义的反思,而是彻底否定关于本质的一切言说,认为本质根本不存在”①陶东风:《文学理论:建构主义还是本质主义——兼答支宇、吴炫、张旭春先生》,《文艺争鸣》2009年第7期。。由此可见,陶东风所提出的反本质主义,并不是一个本体论意义上的命题,而是一个方法论意义上的命题。童庆炳先生曾被一些学者视为本质主义文艺学的代表人物,但他并不接受这种说法,并且明确表示赞成一些学者提出的反本质主义主张。而他所理解和赞成的反本质主义,也正是一种“开放的思维方式”,他说:“我们赞成的是作为思维方式的反本质主义,而不是它的某些确定性结论……我们赞成的是反本质主义求解问题的方式和超越精神,即不能把事物和问题看成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并且要有不断进取精神,超越现成之论,走创新之路。”②童庆炳:《反本质主义与当代文学理论建设》,《文艺争鸣》2009年第7期。这说到底仍然是一个方法论的问题。还有其他学者也认为:“反本质主义只能是方法、手段或过程,而不是目的,不是结果。”③章辉:《反本质主义思维与文学理论知识的生产》,《文学评论》2007年第5期。“我们只有把反本质主义提升到方法论的层面并放在整个人类思想史的脉络里来详加审视才能真正明白其重大意义。”④王伟:《文学性、反本质主义及空间转向》,《文艺理论研究》2012年第5期。由此可见,理论界对于反本质主义问题的讨论,差不多都指向了一种文学研究方法论的反思,这也许正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当然,这场讨论还并不止于对以往文艺学的批判性反思,而且进一步引向了对文学研究的建构性探索。在我们看来,这些探索从根本上说来仍然不是本体论意义上的理论建构,而是方法论意义上的理论探讨。比如,陶东风一方面提出了反对本质主义的论争命题,另一方面则是推出了“建构主义”的理论构想。如果说前者更多是一种消解性的批判解构策略,意在为创建新的理论清扫地盘,那么后者也就直接引向了对新的理论问题的建构性探讨。从“建构主义”论者的一些理论阐述来看,也只是强调任何关于文学本质的理论,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建构起来的,而不可能是先验地设定的。“建构主义反对本质主义,但它同时也可以是一种关于本质的言说。建构主义的文学理论并不完全否定本质,而是认为文学的‘本质’是受到社会历史条件制约的文化与语言建构,我们不能在这些制约语境之外,也不能在语言建构行为之外谈论文学的本质(好像它是一个自主的实体,不管是否有人谈论都‘客观存在’着);也就是说,建构主义不是认为本质根本不存在,而是坚持本质只作为建构物而存在,作为非建构的实体的本质不存在。本质主义文学观的核心是认为文学的本质是先验的、非历史的、永恒不变的,是独立于语言建构之外的‘实体’,即使没有关于文学本质的言说行为,文学本质仍然像地下的石头一样‘客观’存在着,只是没有被人发现罢了。”“相反,建构主义认为离开了人的建构行为,文学的本质就不存在,不是‘本质’本来就在那里,只要方法得当就可以发现 (也就是获得了关于文学的‘绝对真理’)。本质不是发现的而建构的。”①陶东风:《文学理论:建构主义还是本质主义——兼答支宇、吴炫、张旭春先生》,《文艺争鸣》2009年第7期。从这些论述可知,论者所倡导的建构主义,所针对的仍然是所谓“本质主义”的那种先验的、绝对化的理论观念与思维方式。与此相对应,他们更为强调的是文学本质的建构性,以及这种建构的历史性与地方性,多样性与差别性,等等。应当说,它所主要着眼的仍然是关于建构的理论观念和思想方法问题,而并没有切实阐明,究竟应当如何进行建构,以及具体建构什么。

建构性探索中的另一种影响较大的理论主张,是南帆先生提出的“关系主义”,它所针对的是本质主义那种孤立、封闭、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强调理论的相对性、开放性和多元性。“让我们总结一下本质主义与关系主义的不同工作方法。本质主义力图挣脱历史的羁绊,排除种种外围现象形成的干扰,收缩聚集点,最终从理论的熔炉之中提炼出美妙的文学公式……关系主义强调进入某一个历史时期,而且沉浸在这个时代丰富的文化现象之中。理论家的重要工作就是分析这些现象,从中发现各种关系,进而在这些关系的末端描述诸多文化门类的相对位置。”“关系主义倾向于认为,围绕文学的诸多共存的关系组成了一个网络,它们既互相作用又各司其职。总之,我们没有理由将这些交织缠绕的关系化约为一种关系,提炼为一种本质。文学的特征取决于多种关系的共同作用,而不是由一种关系决定。”②南帆:《文学研究:本质主义,抑或关系主义》,《文艺研究》2007年第8期。由此可见,关系主义也只是从文学研究的理论观念和思维方式上,提出了应当怎样和不应当怎样,而并没有对文学本质问题本身阐述新的见解。如此看来,无论是建构主义还是关系主义,以及其他什么理论主张,其实都是关于如何来认识和研究文学本质的方法、思路问题,而并不是关于文学本质论本身的理论建构。因此,它更多是一种方法论上的启示意义,而并非本体论上的创新意义。当然,这种方法论上的意义也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也许可以这样认为,近一时期文艺学界关于文学本质论问题的论争,最大的收获和最根本的意义,并不在于对文学本质问题提出了多少新的见解,或找到了什么新的答案,而在于引起了文艺学界对于文学研究的方法论反思,增强了文学研究的方法论自觉,这种意义显然不可低估。

二、历史主义的理论视野及其方法论意义

从上一部分的反思性探讨,我们也许可以获得这样一种启示,即如果期望文学本质问题的探讨取得实质性突破,必要的前提是先解决理论观念与视野的问题,增强文学研究的方法论自觉。落实到这个层面上来进行反思,我们以为,上述建构主义、关系主义等理论主张,都还只具有一般方法论的意义,而并不具有根本性的元方法论的意义。真正具有这种根本性的元方法论意义的,则莫过于“历史主义”。从方法论的角度看,“本质主义”的对立面不是别的,而正是“历史主义”。换句话说,“本质主义”的实质和要害正在于它是一种“非历史主义”。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反本质主义并不构成为一种方法论,实质上它只是一种反叛性的理论立场和态度,甚或是一种解构性策略;而建构主义、关系主义作为某种特定范围或维度上研究文学的方法,也只具有某种特殊的理论意义,它们的理论观念和方法论要素,其实也都可以纳入历史主义的理论视野和方法论原则中来理解和认识。

当然,历史主义可能有各种不同的理论形态,我们这里所讨论的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意义上的历史主义。马克思曾经说过:“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56、54页。我们理解马克思的这个说法,其本意在于强调:世界上一切事物和问题,都可以而且应当纳入历史视野中来认识和探讨,这是一种彻底的历史唯物主义态度。英国学者肖恩·塞耶斯在探讨马克思主义人性观问题时认为,历史主义的对立面即是本质主义,“黑格尔以来的历史主义哲学家都批判和否定这种本质主义方法”。他认为,在根本的意义上,“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历史主义。事实上,它的确否定启蒙运动时社会哲学的本质主义方法”。就人性观而言,“马克思主义从历史的角度对人性、人的种种需求以及人的理性进行了精辟的论述。如果说历史是人性发展的结果,那么人性也同样是历史发展的产物”。“这是一个辩证的发展过程,一种社会活动与人性的互动。”这种历史主义的本质观换一个角度来看,也是一种人道主义的价值观,“马克思的人道主义观点是一种独特的历史观,它以人性的历史发展为基础,并且源于人性的历史发展”。“它本质上是一种人道主义的理论,它只是为各种道德价值提供了一个现实的社会历史背景。”“马克思认为人类道德发展的理想就是人的全面发展,人类的真正财富就在于人性的发展。”②以上引文均引自肖恩·塞耶斯《马克思主义与人性》第九章“马克思主义和人性”,冯颜利译,东方出版社2008年版,第192—217页。在塞耶斯看来,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野中,历史主义的本质观与人道主义的价值观是有机统一的。这种理论认识无疑能给我们许多启示,可以引入到关于文学本质论的探讨中来,这不只是一种方法论的意义,还因为归根到底“文学是人学”,将人学问题与文学问题关联起来思考探讨,也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方法论原则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一是强调实践性。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56、54页。这就意味着,任何事物都不能先验地、抽象地加以说明和证明,而只能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放到人的历史实践的过程中,从这种实践关系及其发展中去理解和说明。即便是观念形态或理论形态的东西,按照存在决定意识、理论源于实践的基本原理,也同样需要从实践出来来理解。二是强调主体性。马克思批评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在于,对于现实的事物,“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56、54页。。而唯物史观要求从实践出发理解事物,换个说法也就是要求从人的主体性出发理解事物,因为实践的主体是人,一切实践都是人的实践,一切历史也都是人的实践构成的历史。所以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⑤《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196页。;“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18—119页。从人的主体性出发理解实践活动,那么很显然,任何实践都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客观性与主观性的统一。由此出发来认识事物,也必然要求真理观与价值观统一,在本质论研究中则体现为本质观与价值观的统一。上面说到,塞耶斯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观体现了历史主义本质观与人道主义价值观的有机统一,即是根源于此。三是强调整体性。所谓整体性也就是事物的普遍联系,这种联系不仅是共时态意义上的相互关联性,也是历时态意义上的运动过程的关联性。恩格斯认为,从黑格尔以来,有一个“伟大的基本思想”已经成为了一般人的意识,“即认为世界不是既成的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其中各个似乎稳定的事物同它们在我们头脑中的思想映象即概念一样都处在生成和灭亡的不断变化中,在这种变化中,尽管有种种表面的偶然性,尽管有种种暂时的倒退,前进的发展终究会实现”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4、216—217页。。这就意味着我们认识事物的存亡与兴衰,都不能孤立地从这个事物本身着眼,而是要从整体性着眼,即从这个事物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以及相互作用的运动过程来理解。四是强调发展性。毫无疑问,所谓历史的观点也就是发展的观点,从这个观点来看,任何事物都是处于历史发展的过程之中,所谓事物的本质特性与功能价值,也都是在历史运动过程中生成和变化的;任何事物存在的必然性与或然性,以及合理性与不合理性,也都只有从历史发展的观点才能得到说明。恩格斯说:“在发展进程中,以前一切现实的东西都会成为不现实的,都会丧失自己的必然性、自己存在的权利、自己的合理性;一种新的、富有生命力的现实的东西就会代替正在衰亡的现实的东西……凡在人类历史领域中是现实的,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成为不合理性的,就是说,注定是不合理性的,一开始就包含着不合理性;凡在人们头脑中是合乎理性的,都注定要成为现实的,不管它同现存的、表面的现实多么矛盾。”从这个观点来看,一切所谓永恒完美的东西,“是只有在幻想中才能存在的东西;相反,一切依次更替的历史状态都只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无穷发展进程中的暂时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是必然的,因此,对它发生的那个时代和那些条件说来,都有它存在的理由;但是对于它自己内部逐渐发展起来的新的、更高的条件来说,它就变成过时的和没有存在的理由了;它不得不让位于更高的阶段,而这个更高的阶段也要走向衰落和灭亡……在它面前,不存在任何最终的东西、绝对的东西、神圣的东西;它指出所有一切事物的暂时性;在它面前,除了生成和灭亡的不断过程,无止境地由低级上升到高级的不断过程,什么都不存在”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4、216—217页。。因此,这就要求把事物放到历史发展过程的链条中,联系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历史条件去认识,才能真正认识事物存在的历史合理性与历史局限性。在上述历史主义方法论原则中,如果说实践性和主体性是认识理解事物的基本出发点,那么整体性和发展性就是认识理解事物的根本落脚点。

这种历史主义的理论视野及其方法论原则,无疑具有普遍的意义,即便对于文学现象的认识和文学问题的研究,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因为,文学现象无论具有怎样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它都不外乎是人们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是一种自由自觉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相统一的活动;文学现象说到底也是一种整体性关系中的存在,与其他社会现象构成复杂的相互联系和互动关系;文学像其他事物一样,也都要进入历史的发展过程,并且在这种历史过程中不断适应新的历史条件而变革发展。因此,对于古往今来复杂文学现象的认识,以及各种文学问题的研究,也都适合于运用历史主义的理论视野与方法,或者更进一步说,努力将历史主义的理论视野和方法论原则,转换成为文学研究的特定理论观念和思维方式,以适应研究具体文学问题的需要。事实上,在前一时期文艺学界关于文学本质论问题的讨论中,有些理论主张就自觉或不自觉地关涉到这种理论观念与方法问题。比如上面所说的建构主义理论,强调文学的本质不是发现的而建构的,这种建构行为必然受到社会历史条件和语言文化因素的制约,并且总是为着一定的目的和需要而建构的;再如关系主义理论强调文学是关系中的存在,并且这种关系并不只是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多元的、复杂的关系网络,这种关系网络还时常伸缩不定和不断转移,这种变化恰恰暗示了一种历史的维度,因此要求从文学的复杂关系出发研究文学的本质问题。应当说,这些理论主张都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着历史主义的某些思想观点,但又还不是一种真正历史主义的理论观念与方法。我们以为,如果真的要从方法论上对本质主义进行批判性反思,并且真正深化对文学本质论问题的认识,就还是应当回到历史主义的视野与方法,将有关问题纳入到相应的历史语境中来进行探讨。

三、从历史主义视野看文学本质论问题

将文学问题纳入到历史主义的视野中来加以观照,也许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问题可以提出来进行探讨。

首先,关于文学存在本身的认识问题。从历史主义的观点来看,如上所说,古往今来的文学现象无论怎样复杂,从根本上来说都不外乎是人们的一种社会实践活动,都根源于人们的现实需要。一方面,这种文学实践活动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人类其他方面的社会实践活动密切相关的。越是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文学活动与人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就越是密不可分,以至如果不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及其文化形态联系起来,就根本难以说明文学的起源及其发展,也难以认识和说明那些历史阶段上文学现象的特性与价值功能。随着人类生产力与社会分工的发展,文学生产越来越成为一种专门化的生产,文学现象也越来越成为一种独特的社会文化现象。然而,从文学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上来看,它仍然是与每个时代人们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密切相关的,如果不从它们的这种相互关系着眼,也仍然难以从根本上说明文学的特性与价值功能所发生的历史嬗变。另一方面,从“文学是人学”的意义而言,文学作为人的自由自觉的审美创造和接受活动,必然是根源于人的需要。那么,人何以需要文学 (文学审美)?进而言之,在每一个历史阶段,人们究竟在什么样的意义上需要文学,又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创造了文学,从而满足当时人们的这种现实需要?这也许是永远无法回避的本源性问题。随着社会历史发展,人们的现实需求 (包括精神需求)不断发生变化,并且文学生产与传播的手段方式也同样不断发生变化,于是文学活动及其文学现象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各种文学样式、文学形态也都层出不穷。正是由于古往今来文学现象的这种复杂性,也就带来了对它的认识和解释的种种困难。

其次,关于文学本质的认识问题。既然要对文学现象进行研究,那么“文学是什么”就是一个基本的、难以回避的问题,这通常被认为是关于文学本质的问题。所谓文学本质,也就是作为文学这种事物的质的规定性,是它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内在品质与根本特性。如果我们要追问“文学本质是什么?”可能先要回答“文学本质在哪里?”这种提问方式的不同,实际上意味着思维方式和探讨路径不同。历来形而上的思维方式相信存在某种文学的根本性质,就像某些理念论哲学相信在现实事物之上存在本原性的“理念”或“绝对精神”一样,而理论思维就是试图以思辩的方式找到这种本质,从而给文学下一个精准的定义,一劳永逸地解答“文学是什么”的问题,这正是一种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而从历史主义的观点看,文学是一种根源于人们生存现实的实践活动和创造性成果,它随着社会历史发展因时而变生生不息,因此,文学本质就不是预成的,而是历史地生成的,根本就不存在所谓万古不变的文学本质。要说文学本质在哪里,它只存在于文学现象之中,对象之外无所谓文学本质。任何时候本质都不是外在的东西,而是包含在事物本体之中。不是本质决定对象,而是对象决定本质。再者,通常人们所讨论的所谓文学本质,也并不是一个可以确证的“实体”存在,而是一种“观念”的产物,是人们从文学对象中认识、发现和概括出来的,是思维对于存在的一种抽象认识把握的结果。问题在于,这种理论概括与阐释,是以特定的文学存在为依据的,而不是可以先验性地加以预设的。如果我们承认文学是在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发生和发展的,那么也同样应当承认,文学本质不会是一成不变的,人们对文学本质的认识把握和理论概括也会是因时而变的,一切都应当放到文学实践的这种历史发展进程中来理解,这就是我们理应倡导的历史主义的文学本质观。

再次,关于文学本质论的认识问题。所谓文学本质论,也就是关于文学本质的理论学说,是建立在人们对于文学本质认识把握基础上的理论建构。作为一种理论建构,当然就与建构者的理论观念与思维方式相关。如上所说,如果是秉持先验论的观念与形而上的思维方式,试图寻求文学的某些固有的普遍性的本质,那就很可能被认为是本质主义的理论思路。当然也可能还有其他各种理论观念与探索方式,也会有各自的认知结果和理论建构。我们这里倡导以历史主义的理论视野和思想方法来看待文学本质论问题,意在阐述以下一些基本看法。

一是如何理解文学本质论的建构。历史唯物论历来反对虚无主义和不可知论,相信凡是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存在的事物,都可以在历史视野的观照中得到合理的解释。文学本质问题虽然复杂,各种理论观念分歧甚大,但文学本质论的建构仍然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只不过,的确需要避开本质主义的理论误区,不要指望用一个或几个笼统的概念去界定文学,先验地、思辩地、形而上学地设定某种文学本质,然后用这个一成不变的、僵硬的、教条的理论模式去衡量、裁判不同时代和不同类型的文学,这显然是不可取的。文学本质问题的探讨和理论建构,首先要求确认所要说明的文学对象是什么?以及这种文学现象的边界在哪里?一定的理论形态自有其相应的适用范围,试图用某种理论建构去概括所有的文学现象,以及说服所有的人,这本身也许就是不切实际的。其次,任何一种文学本质论的建构,其实都是在用建构者的眼光去看待和说明文学,自觉或不自觉地表达他对文学的理解和信念,甚至寄托着对于文学的某种价值理想,这也都很正常。从这个观点来看,无论是历史上的各种文学本质论,还是当今人们关于文学本质的理论建构,都应当放到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文化语境去理解。任何一种关于文学本质的理论或者文学的定义,在得到一些人认同的同时,又引发更多人的不满和质疑,这也并不奇怪。列宁曾指出:“人的思想由现象到本质,由所谓初级本质到二级本质,不断深化,以至无穷。”①《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13页。这就意味着,事物的本质是多方面多层次性的,我们对事物本质的认识把握也不可能一次性完成,而是不断展开和深化的。如果一种文学本质论的建构,能够揭示文学某些方面或层面的本质特性,对人们认识文学现象具有启示意义,这也许就足够了。

二是对历史上的各种文学本质论如何认识评价。从历史主义的观点看,历史上形成的各种文学本质论都是历史的产物,都可以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和文化语境中去得到说明,去认识分析它的历史合理性和历史局限性。通常说,一时代有一时代之文学,同样,一时代也有一时代之文学观。因此,不同的历史时代有不同的对于文学的认识,包括有不同的文学本质论,都是非常正常的。问题只在于,我们如何以历史主义的观点去认识和说明:某个时代或历史时期为什么会形成那样的文学观念和文学理论?如果这样追问下去,那么就显然与这样几个因素相关:第一是与当时的文学现实相关,人们总是根据当时面对的文学现象来认识说明文学的特点与性质;第二是与当时人们对文学的现实需要和价值诉求相关,在文学观念中往往表现出当时人们的价值理想;第三是与当时的时代精神和文化风尚相关,文学观念也往往成为这种时代精神和文化风尚的表征。因此,我们可以把以往的各种文学本质论或文学定义,都看成是历史性、阶段性的理论建构,是当时历史条件下人们对文学的一种认识和理解。我们未必要完全认同它,更不必把某些理论奉为绝对真理,但也未必要完全否定和解构它。过去的理论中也可能包含着一定的合理性乃至真理性的成分,显示出一定的思想智慧,值得我们加以吸收。在对历史上的各种文学本质论或文学定义进行历史反思时,也许不能轻易地给某种文学理论扣上“本质主义”的帽子,简单地批判否定。我们可以对其进行理论反思,但在进行价值判断和分析时仍应坚持历史的观点。我们以为,“反本质主义”更适用于当今的理论反思和创新建构,而不宜滥用于对过去理论学说的简单评判,这样可能容易陷于主观武断。再退一步说,即使某些被认为是本质主义的理论学说,也不见得就完全不对或不好,其中也可能包含某些合理的内核或成分,比如一些“理念”论的文学观、“唯美”论的文学观,等等,虽然未必有助于我们的经验认知,但所体现的价值理想却可以使我们获得某些启示,仍然可以批判地扬弃和合理地吸收。恩格斯曾说过,通常所谓真理与谬误、善与恶、必然与偶然,等等,“这些对立只有相对的意义,今天被认为是合乎真理的认识都有它隐蔽着的、以后会显露出来的错误的方面,同样,今天已经被认为是错误的认识也有它合乎真理的方面,因而它从前才能被认为是合乎真理的;被断定为必然的东西,是由纯粹的偶然性构成的,而所谓偶然的东西,是一种有必然性隐藏在里面的形式,如此等等”①。这就要求我们,在面对过去的理论学说时,既需要坚持批判反思的精神,同时也需要秉持理性平和的态度。在文学本质论研究方面,同样应当如此。

三是关于当今文学本质论的探讨。如上所说,任何关于文学本质的理论学说,都是一定历史时代的产物。那么当今时代当然也可以而且应该努力建构我们时代所需要的文学观念,表达我们这一代人对文学本质特性的新的认识理解,这是当今所需要的创新探索。当然,在这种探索建构中就会面临这样几个问题:第一是我们所需要面对的文学事实。因为理论总是对事实的认识和说明。如今我们所面对的文学事实,既包括历史上传承下来的文学,也包括当今正在发展的文学,而当今的文学恰恰正在走向泛化发展,经典化或精品化的文学与大众化消费性的文学并存,文学形态前所未有地复杂多样。我们进行什么样的理论建构,取决于我们怎样来认识看待这种文学现实,以什么样的文学事实作为主要的说明和阐释对象。问题的复杂性以及理论研究的难度和挑战性,很大程度上就在这里。第二是我们所需要利用的理论资源。任何新的理论建构都不可能完全抛弃原有的理论基础,也不可能完全拒绝对其他理论成果的借鉴,如果像某些“反本质主义”主张那样,试图把过去的理论全部推倒,显然并非明智之举。然而究竟如何对前人建构起来的理论学说进行必要的反思,历史地辩证地认识它的历史合理性与历史局限性,从而批判地扬弃和吸收,借前人的智慧来开启我们今人的智慧,从而进行我们这一代人新的探索和创造,这也是我们当今需要面对的挑战。第三是我们所需要坚守的文学信念和价值理想。如上所说,真正意义上的理论建构,就并不仅仅是解释和说明事实,同时也是一种理想信念的建构,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真理观与价值观的统一。当代文学本质论的探索建构,应当是基于我们这一代人对文学 (包括文学的历史和文学的现实)的认识理解,是基于我们这个时代对社会和人的合理健全发展的理解与诉求,其中也必然融入应有的文学信念和价值理想。当然,这只是从理论建构的一般要求而言,对于不同的理论家来说,必定还有其自身的理论素养和信念,有他们对文学的独到理解和认识,因此各有其不同的个性化的理论建构,这是属于情理之中的。但面对同样的社会现实和文学现实,担负同样的时代使命,那么就可以相信,不同的理论建构探索所表达的文学信念与价值追求,应该是可以相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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