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治新常态:高压反腐

2014-04-27 06:03郑长忠
西部大开发 2014年12期
关键词:政治文明高压现代化

»文/郑长忠

中国政治新常态:高压反腐

»文/郑长忠

十八大之后,中国共产党加大了反腐败工作力度,不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层次上,都是举世瞩目的,甚至有媒体评论说,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力度最大的一个阶段。在长时间等待所谓“大老虎”过程中,社会舆论就以各类“你懂的”的心理,对十八大以来的高压反腐工作进行了各种评论,有期待,也有质疑。随着中央对徐才厚与周永康的腐败问题处理决定作出之后,社会舆论似乎已经不再对所谓“你懂的”的各类事情感兴趣了,而开始对所谓高压反腐是否可持续,以及高压反腐工作是否有一节点的问题进行争论。

我认为,随着反腐进展,人们所关心的内容发生变化,这是符合事物发展变化规律的,同时也说明,十八大以来中央所推动的反腐工作似乎有其特殊之处。这里,先提出我的初步判断,那就是:高压反腐既是阶段性工作部署结果,更将是中国未来政治的新常态。

关于高压反腐的两种观点

当前,对于高压反腐,社会舆论有着多种评论,涉及方方面面。对这些评论,可以从多个维度予以分析,不过,我认为以下两个观点是具有典型性意义的。这两方面观点差异,不仅体现在对当前反腐工作的理解上,而且体现在对中国政治发展的把握上。由此,其所围绕的问题,就成为了关系当前反腐工作的核心性问题。

第一种观点认为,随着周永康和徐才厚等“大老虎”被揪出后,高压反腐工作将告一段落,即,以高压态势推进反腐败工作,更多只是一个阶段性工作部署,而不是长久战略。虽然,持这种观点的人各有各的理由,但是,概括起来,不外乎以下几方面:

一是高压反腐是新一届领导集体为了巩固权力和地位而采取的一种战术性举措,一旦权力和地位巩固之后,反腐的高压态势就会减弱,“大老虎”揪出,标志着这一任务基本完成。

二是目前腐败现象十分严重,如果不断推进高压反腐,就可能引起重大反弹,新一届领导集体为了政治稳定起见,将会有所节制,所谓“见好就收”。

三是从中国历史上看,高压反腐或是不能长久,或是后果不好,前者有人举明朝朱元璋例子,后者有人举清朝嘉庆例子。

四是从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来看,虽然也长期强调反腐,但是都不是很彻底,运动式反腐也常常随着运动结束而结束。

五是用政党力量反腐只能是运动性的,现代国家反腐应该是以法治为基础的,而一旦强调法治反腐,这种高压性反腐方式自然就会结束。

第二种观点认为,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不会随着周永康和徐才厚等“大老虎”揪出后而告一段落,高压反腐将长期存在。理由如下:

一是民众对腐败现象深恶痛绝,一年多来的高压反腐获得民众高度认可,而腐败现象并未获得根本抑制,以及腐败分子也未获得充分惩戒,在这样情况下,突然停止反腐败的高压态势,民众将感到失望,反而对新一届领导集体权威不利,因此,高压反腐将长期推进。

二是腐败现象既有领导干部个人因素造成的,也有制度和体制因素导致的,并且二者之间还产生了相互建构的态势,因此,为了保证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推进,一方面必须从战术上打掉基于腐败而阻碍改革的现象,另一方面必须从战略上建立减少腐败土壤的制度与机制。总之,必须加大反腐败力度,才能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

三是中央领导人以及中纪委已经在年初的中纪委三次会议上作出了明确表态,将持续推动反腐工作,争取到2020年腐败现象严重局面能够得到基本扭转。

理解反腐工作需要历史逻辑思维

如果独立地来看,上述两方面观点的每个理由,似乎都有其合理性,然而,分析上述观点的理由,可以发现,存在着三种比较明显的分析思路:一是单纯权力斗争的分析思路;二是抽象政治原理的分析思路;三是就局部问题谈局部问题的孤立的分析思路。

正是上述三种分析思路导致了以各自都有一定合理性的理由为依据,而得出判断,却形成了针锋相对的观点。这种矛盾现象的启发是,如果要对当前高压反腐工作做本质性理解,就必须遵循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法,以历史逻辑思维来把握之,并在此基础上对下一步反腐工作可能发展方向,以及应该采取的措施提出见解。具体来说,把握当前高压反腐现象,必须放在中国政治文明转型以及现代国家建设整体进程中来把握。

中华民族曾经创造过辉煌的古典政治文明。鸦片战争爆发,标志着现代化浪潮开始冲击中国,导致古典政治文明逐渐走向崩溃,进而使作为其承载体的中华民族也因此走向衰落。戊戌变法与辛亥革命,标志着中华民族通过植入现代政治文明来实现民族复兴努力的开始。它们的失败标志着,单纯性制度植入是无法完成现代政治文明在中国建立的。最终,历史选择了以党建国家方式来实现现代政治文明在中国的建立。由此也决定了政党在中国政治中起到十分特殊与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为了克服中国社会一盘散沙特征与现代化建设对组织化诉求的矛盾,中国共产党建立了宏观上以国家权力为主导的计划经济体制,微观上以政党组织为核心的单位社会体制。然而,计划经济体制与单位社会体制能够为现代化建设提供组织化基础,却不能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为此中共中央做出了改革开放决定。

经过一段时间复原与改革,中共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标志着现代社会基因开始在中国确立。中共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标志着现代国家建设进入了实质阶段。中共十六大提出了“三个代表”,标志着党的建设开始全面适应现代政治文明发展。中共十七大在提出科学发展观同时,提出了和谐社会建设,标志着现代社会在中国出现。至此,作为现代政治文明结构要素主体的现代市场、现代社会、现代国家与现代政党都已宣告生成。

对于现代政治文明建设来说,只有使各要素之间形成有机化,才能宣告其最终建成,并以此作为内在力量长时间推动中华民族发展。这就需要着眼于整体政治文明结构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全面深化改革,这就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任务。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中共中央认为,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的关键一个举措。

然而,这些要素生成是一个渐进与培育的过程,由此导致两方面结果:

一是各要素功能都有待于充分发展与完善,同时各要素之间尚未形成有机呼应,保证各要素充分发展的机制与体制也都不完善。

二是由于市场是后来嵌入的,并通过国家来培育的,同时,为了推动改革和发展,在相当长时间内,中央是通过分权方式来调动地方积极性的,而地方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就需要加大与资本合作。这两方面都导致寻租或其他方式腐败空间的存在,并使权力与资本之间建立利益链关系成为了可能。这种利益链关系的存在就导致许多既得利益者不愿意看到现代政治文明结构要素之间的机制与体制进行调整与理顺。

为了推动现代政治文明结构有机化和基本定型,以及为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最后实现,中国共产党在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的同时,也开始加大了反腐败力度,并形成了高压反腐态势,明确提出了反腐败要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既然要反腐,相应的斗争就是必要的。

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反腐工作新逻辑

现代政治文明基本定型可以有一系列标志,不过其中两个是具有根本性意义的:一是认同性,即民众对国家治理体系的认同性。二是有效性,即国家治理体系内部关系有机化,外部治理有效化。前者是任何时期政治发展都需要的,而后者即是所谓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表现。对当前与未来中国反腐败工作发展来说,与这两方面都有直接关系。

民众对于公共权力认同主要基于三方面:一是公共权力为民性,二是公共权力有效性,三是公共权力纯洁性。正是基于此,中共十八大之后所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将主题确定为“为民、务实与清廉”。在这里,为民性是认同的价值性规定,有效性是认同的工具性规定,而纯洁性是认同的基础性规定。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加大反腐败力度,除了上文所谓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目的,还有很重要一面就是能够为全面深化改革以及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之后所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政治文明形态提供认同基础。

从大国发展规律来看,在现代政治文明最后定型阶段,反腐败是建构民众认同关键之一,美国国家成长经验可以作为例证。在经历内战后镀金年代的严重腐败,进入二十世纪,美国即开展了持续20年的高压反腐,不仅使美国从全世界最腐败国家之一变为相对比较廉洁的国家,从而也为其度过经济危机并最终成为超级大国奠定了体制认同基础。

反腐败可以为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后的现代政治文明形态奠定认同基础,倒过来,全面深化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同样可以为反腐败工作现代化提供条件。正是基于此,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就将纪检体制改革单独列为一章。从一定意义上说,只有遵循全面深化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来推动反腐败工作,才能在结果与方式两方面都得到民众的认同。

从机理上说,所谓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指国家治理体系要素——政党、国家和社会遵循现代政治运行原则,并通过价值、制度与组织等机制,形成相互反映与相互支持的有机关系,从而实现对各类事务进行有效处理的体制与能力。从理论上说,反腐败工作同样属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范围内容,因此,反腐败工作也必须遵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

党建国家逻辑导致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其中党管干部原则是党的领导具体规定之一,由此,以政党为主的反腐败模式就成为中国特色政治形态下反腐败工作的本质规定体现。随着作为国家治理结构主体要素的现代社会与现代国家生成,党的领导方式创新就被提出,相应的,反腐败实现方式也应该做相应改革。

由于反腐败实现方式创新的问题相当复杂,不可能在本文中做具体阐述,但是,一些原则性问题还是可以提出:

一是应该遵循强政党、强国家和强社会原则来推动反腐败实现方式创新与发展。

二是应该充分考虑依法治国原则,强化国家法治力量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并在国家反腐的体制机制上做出实质性创新。

三是应该充分考虑人民当家做主原则,强化社会力量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将社会监督机制化和制度化。

四是应该充分考虑党的领导原则,强化党在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创新反腐败体制与机制,推动国家廉政体系建设,在机制、体系与制度上有效发挥国家与社会作用。

高压反腐既是阶段性工作部署,更是中国政治新常态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得出以下几个判断:

第一,高压反腐既是阶段性工作部署,更是中国政治新常态。这里所谓阶段性,是指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整个全面深化改革过程,即到2020年,而不是一些舆论所称的从十八大到周永康和徐才厚等“大老虎”揪出之后这一阶段,随后就将告一段落。因为,反腐败是直接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所以说是与全面深化改革阶段密切相关的工作部署。如果现在就减弱反腐力度,可能会导致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严重受阻,因此,不可能出现所谓“见好就收”的局面。

所谓中国政治新常态,是指今后反腐败将长期处于高压状态,进而使整个政治生态发生根本性变化,使公权力系统内的人员,特别是新进人员,感到廉洁从政是理所当然,并切实体会到所谓“高压电”存在。只有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政治文明形态才能为民众所认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才不会毁于一旦。

第二,反腐高压态势将长期存在,只是这种高压的力量将从单一政党力量推动,向政党、国家和社会三方面力量共同推动转变。高压反腐既是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同时全面深化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也要求反腐败工作必须创新与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在要求作为治理体系的主体要素的政党、国家与社会的功能都应该得到充分发挥。这就意味着,在反腐败实现方式中,除了党的领导要素发挥作用,国家法治要素与社会监督要素的作用也将进一步得到增强。

因此,这种高压反腐将是党、国家与社会三方形成合力的结果,从一定意义上说,目前反腐工作已经呈现出了这方面趋势。这将导致两方面结果:一是使反腐工作更大程度上纳入法治轨道,从而克服运动式反腐的波动性。二是由于是三方面力量叠加结果,反腐力量将进一步加大。

第三,现代政治文明条件下,高压反腐将走出传统政治文明条件下的反腐不可持续的困境,使反腐败工作真正成为政治文明自身发展的免疫系统。在社会舆论中,有人将当前高压反腐工作与明朝朱元璋时期与清朝嘉庆年间的反腐败情况进行比拟,说明反腐的不可持续性以及越反越腐的可能性。我认为,这种比较忽略了一个最大因素,就是时代和政治背景。明、清时期是处于传统政治形态背景下,政治系统相对封闭,因此反腐只能靠官僚体系内部力量封闭性进行监督,在动力与监督上都缺乏可持续机制。而当前中国是处于现代政治形态建构与发展阶段,社会力量已经形成并处于开放状态,特别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内在要求社会力量的发挥,因此,社会对国家与政党的监督就成为了可能,而现代政治本质之一就在于社会能够对国家进行监督,由此,反腐的动力与机制都有一个开放来源。同时,网络社会到来,使社会对国家的监督在技术上成为了可能,再加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命导致中国共产党也决心反腐,这样,就为反腐败创造了有别于传统政治的新型的有机运行机制,从而使高压反腐持续发展成为可能。

(作者系复旦大学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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