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秀风,付 轩
(1.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010020,呼和浩特;2.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010017,呼和浩特)
扎敦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境内,水库总库容9306万m3,水电站装机容量2500 kW,利用供水、生态及部分弃水水量发电,年利用小时数为3188 h,多年平均年发电量797万kWh。每年可向工业供水6304万m3,工程施工期三年,枢纽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10474.08万元。
到目前为止,海拉尔河干流免渡河流域干、支流上无一处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下游城镇、工矿企业、两岸农田和草牧场经常遭受洪水威胁。建设扎敦水利枢纽工程,可将牙克石市城市防洪标准由30年一遇提高至50年一遇。
扎敦水利枢纽地处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林区面临春、秋两季防火任务紧张的局面。因此,急需建设具有一定水量、水面和水深的防火水源工程,建设扎敦水利枢纽工程能很好满足这一条件。
免渡河流域天然径流时空分布不均,流域内工业、城镇供水短缺,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地区经济的发展。建设扎敦水利枢纽工程,可部分解决流域内城镇工业发展的用水需求。
扎敦水利枢纽位于大兴安岭林区,交通不发达,煤矿运输费用较高,林区居民使用的燃料仍以木材为主,既浪费资源又污染环境。根据国家以电代柴的指导思想,适时兴建电站,对保护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起到重要作用。
总之,扎敦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符合海拉尔河流域规划,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从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的角度看,枢纽工程建设的作用较大。
水价承受能力分析的前提,首先要进行需水预测,即根据水产品供需情况和市场发展前景,分析扎敦水利枢纽工程水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应按照工程发生的费用测算水产品的成本,并按供水功能分摊的年运行费和总成本费用核算单位供水成本,针对用户对水价的承受能力进行分析。
鉴于防洪和森林防火属非经营性功能,没有直接财务收入,项目财务收入只有工业供水和发电销售收入,本次只侧重对工业供水水价进行分析。
(1)水价测算的基础
扎敦水利枢纽工程水价测算的基础主要是分析总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而本工程总成本费用包括经营成本、折旧费和财务费用等。其中经营成本是指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修理费、职工薪酬、管理费、水资源费、其他费用和固定资产保险费。
经营成本中的材料费,按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占地淹没补偿费用后的0.1%计算;燃料及动力费中的燃料费,按设计提供的工程运行后管理单位所需车辆的燃油情况计算;冬季取暖费用按水库设计取暖建筑面积和当地取暖费率计算;动力费按水库管理单位的照明用电和水闸的开、关闸时的用电考虑,其两种电费计算均取自于当地电价;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占地淹没补偿费用后的1%计算,福利费、劳保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工资总额的62%计算。管理费按职工薪酬的1.2倍计算。水资源费根据2002年《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工业供水按0.20元/m3、发电用水按 0.005元/m3征收水资源费。其他费用按材料费至职工薪酬四项合计的10%计算。固定资产保险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0.07%计算。
折旧费计算按直线折旧法,折旧年限确定为40年,残值率按5%考虑。财务费用从工程运行第1年到工程运行第15年发生,根据工程财务还本付息计算表得出。
利润计算中的利润率按国内银行长期贷款利率加2个百分点确定。项目税金包括营业税、销售税金附加、所得税。营业税按销售收入的5%计算,销售税金附加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为基础计征。
(2)供水量
根据《扎敦水利枢纽工程规划》,由于水库为中型,库容不超过1亿m3,扎敦水库供水的原则是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提供97%保证率下的最大可供水量,电力工业按用水过程、用水定额进行分配,其他工业用水按均匀分配原则进行调节,多年平均供水量 6304万 m3。
(3)工业现状水价
经调查,已运行的呼伦贝尔盟红花尔基水利枢纽供水工程,现状工业企业供水水价为4.30元/m3(不含污水处理费),主要给伊敏电厂供水。
(4)工业成本水价
由于工程的防洪和森林防火功能为公益性,而工程向工业供水为经营性功能,因此,应把工程防洪和森林防火工程分摊的成本计入工业供水成本中。经分析计算,工业供水承担公益部分的费用后,本项目生产经营期年平均总成本费用为7565万元,单位水成本为1.20元/m3;年平均经营成本2711万元,单位水经营成本为0.43元/m3。
参照《水价办法》,本项目水价在总成本费用估算基础上增计税金及附加费用后,按满足还贷要求,并按净资产利润8.55%的条件测算水价。
按满足上述条件,同时满足财务内部收益率大于行业6%的基准收益率的条件,测算出扎敦水利枢纽盈利水价为2.17元/m3。
结合本工程特点,在对水价承受能力进行多方案的分析比较后,尽可能使该工程的水价承受能力分析结果接近实际,因此扎敦水利枢纽工程可以承受的水价到底应该是多少,当下还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
(1)平均比重
参考有关资料分析,当地工业的水费支出在工业产值中的平均比重约为2%~4%。根据本工程供水区水资源状况进行确定,当工业水费支出占工业产值的比重为3%时,测算和分析扎敦水利枢纽工程未来工业用水的承受能力。
(2)资金筹措
扎敦水利枢纽工程属以公益性为主的中型水利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主要由非债务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在非债务资金来源中,根据本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案分析,本工程可能获得的资金来源是国家为防洪减灾和森林防火投入的水利建设资金和地方政府的税收补贴等,该部分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使用,没有投资收益要求。由企业投入有投资收益要求的供水资本金和发电资本金。工程总投资115755.90万元,其中53%为资本金。为减轻资本金筹集压力,47%采用银行贷款,贷款年利率6.55%,建设期利息为5281.82万元。
表1 工业用水水价承受能力分析成果
表2 工业用水出库水价承受能力分析成果
经分析计算,当本工程还款期为15年时,随着工业水价的提高,贷款能力增强。当供水水价由1.92元/m3增加至 2.17元/m3,资本金比例由70%降低至53%,贷款比例由30%增加至47%。当采用相同水价时,贷款期越短其贷款能力就越小,贷款期越长贷款能力越大。
(3)工业用水水价承受能力分析
受水区现状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为86 m3,根据受水期的工业结构,并考虑一定的节水措施,2020年、2030年受水区现状工业万元产值用水量分别为65 m3、42 m3。按万元产值的3%计算水费支出,2020和2030年万元产值的水费支出为300元,则2020年和2030年单方水承受能力分别是4.62元/m3和7.14元/m3。随着工业技术的改进,万元产值取水量将逐步降低,工业供水价格的承受能力也将逐步增加。
本项目测算的工程水价为出库水水价,到用户水价还需加上输水管线及管网的水价,而本工程配套水厂管网未作设计,参考红花尔基水利枢纽工程,本工程承受的出库水价暂按工业用水承受能力水价的60%计算,则2020年和2030年单方出库水价承受能力分别是2.77元/m3和4.28元/m3(分析成果见表 1、表 2)。
从表中可以看出,到2030年,工业企业可承受的最高水价为7.14元/m3,工业企业可承受的最高出库水价为4.28元/m3。现状工业水价为4.30元/m3,结合发改部门批复的出库水价为2.57元/m3的标准,本工程的出库水价2.17元/m3是可以承受的。
未来工业企业用水水价应该还有提价空间。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配合本项目的实施,供水区应制定合理的水价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享受合理的减免政策,对规划水平年测算的水价从心理和经济上都是可以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