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文化走出去”再次刷新了内容。
继2014年全国两会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文化走出去,发展文化贸易,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后,国务院日前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国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特别是推动文化出口工作作出了全局性部署。
这延续了我国十多年来对外文化交流的主要思路,即文化对外贸易是文化走出去的主渠道。
除《意见》之外,以往的相关政策文件并不鲜见:
2011年3月1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涉及文化走出去部分的内容,明确列入“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一节,提出了“积极开拓国际文化市场,创新文化‘走出去模式,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提升国家软实力”的发展目标。
2011年4月文化部颁布《关于促进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2011-2015年总体规划》,提出文化走出去的基本原则为:坚持“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运作为主要方式”;坚持统筹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2011年4月20日,原新闻出版总署颁布《新闻出版业“十二五”时期“走出去”发展规划》提出: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运行体制;坚持政策扶持、项目带动、平台支撑的运行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最新印发的《意见》设置了具体的发展目标,提出“力争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品牌,搭建若干具有较强辐射力的国际文化交易平台,使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逆差状况得以扭转,对外文化贸易额在对外贸易总额中的比重大幅提高,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在国际市场的份额进一步扩大,我国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
商务部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对外贸易规模和结构都在进一步改善。如2013年,我国文化产品出口251.3亿美元,是2006年的2.6倍;我国文化服务出口51.3亿美元,是2006年的3.2倍。
然而,我们需要直面的一个现实是——在我国国际贸易整体顺差的背景下,文化贸易却为逆差。进一步分析数据,会发现更为骨感的现实: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逆差较大。
从文化产品出口的内容看,大部分为依托廉价劳动力而获得成本优势的“硬件产品”,属于内容和创意的“软件产品”比例较小。同样以商务部数据为例,2013年我国文化产品出口主要以视觉艺术品(工艺品等)、新型媒介(游戏机等)、印刷品、乐器为主;出口的文化服务则主要以广告宣传服务为主。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在国际竞争中曾经低廉的劳动力优势,无法延伸至文化创意和服务产业,至多盘桓于单一的文化制造业。
要扭转这一局面,亟需培育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
令人鼓舞的是,对于创新能力而言,我们拥有培育这一能力的天然优势,即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具体路径可从培育文化产业集群创新网络入手。
与集团化追求规模扩张不同的是,集群主导的创新网络更强调要素的自由流动、聚合与集体创新。集群既是一种经济发展的思考方式,又是引起变革的一种手段:它对外以产业集群为单位参与竞争与合作,内部则形成大中小共生、规模与竞争均衡发展的格局。而文化产业集团在集群的生态系统中处于中枢地位,通过集团与中小文化企业的互动,能够有效地解决创新规模经济性与创新活力之间的矛盾,更加富有效率和创新动力。
国际市场上,在传统文化产业向数字化转型的推动下,产业集群主导的国际竞争模式成为主流,这使得以文化产业集团为单位、单兵作战的国际竞争模式相形见绌。而集群创新网络体现的则是一种集体性创新能力,不易被复制,便于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聚合资源,获取竞争优势。
概而言之,产业集群化应该成为未来我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培育的政策规制的一个方向,以推动资源的聚合和全国性统一市场的形成,发挥我国大国经济规模的先天优势。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