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选秀时代”的文化忧思

2014-04-23 20:28潘为文
广西教育·D版 2014年1期
关键词:超级女湖南卫视青少年

潘为文

选秀节目已经“审美疲劳”

若要细究起来,国内的选秀节目可以往前推20多年,当时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其实也是选秀,至今这一节目培养出的歌唱家不计其数。但真正以娱乐的名义,以商业运作为主导的选秀节目,则要从2004年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说起。此后,中央电视台的“梦想中国”、东方卫视的“我型我SHOW”、山东卫视的“天使行动”,及至近年湖南卫视的“快乐男声”、东方卫视的“中国达人秀”、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等选秀节目层出不穷,粗略估算,类似的节目不下30个。

这么多的选秀节目,真是让人应接不暇,而由此给观众带来“审美疲劳”也是不争的事实。《国际先驱导报》曾联合新浪网做过一次调查,结果显示,参与投票的3 000人中,认为对选秀节目“已经审美疲劳”的人比例高达88.53%,选择“没有审美疲劳”的比例只有2.40%。导致这样的结果,除了选秀节目过于泛滥,其实还有深层的原因。

过分的商业包装令公众有点反感。这里所说的商业包装,除了广告冠名、与通讯运营商合作等那些“狂轰滥炸”的广告、抽奖、短信参与外,还有那些为了煽情而造假的包装。节目制作方大多很会编故事,比如说某选手的身份是服务员、卡车司机、搬砖的、扫地的,社会地位相对不高,但是他不放弃心中的梦想,始终坚持自己,最终站在台上获得成功。但是,隔天该选手就被网上爆料是专业钢琴八级、声乐专业的。这种自抽嘴巴的伎俩一再出现,观众怎能不反感?

缺乏创新是选秀节目的一大“硬伤”。许多人都知道,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模仿的是美国的电视节目《美国偶像》。“超级女声”火起来后,国内其他的选秀类节目又开始模仿“超级女声”,这种“跟进式”的节目运作方式,几乎注定一开始就创新不足。正如有观众调侃的那样:“选秀选秀,不外乎一个人演,几个人评,主持人煽情,选手流泪,观众跟着喊起来。”这种“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的做法,也难怪观众厌烦。

负面新闻引发公众质疑。国内的选秀从诞生开始,就一直伴随着负面新闻,包括晋级赛有“黑幕”“内定”等传闻,使得该类节目的公信力不断下降,从而带来了受众资源的“非正常流失”。另外,人们对歌唱类选秀中出现非专业评委也颇有微词,比如湖南卫视“中国最强音”的“导师”章子怡,她的“弟子”居然最终夺冠,让郑钧、罗大佑、陈奕迅等专业评委情何以堪?也让观众质疑评选的公正性。

此外,评委过分的表现欲、毒舌、善于掉眼泪也不太讨观众喜欢。比如过去的“超女”评委柯以敏动不动就“示范一段”,黑楠不留情面的毒舌,现在的“中国梦之声”的评委黄晓明和韩红经常哭到不能自已,都让观众觉得“有点受不了”。

所有这些,都使观众对选秀类节目产生了“审美疲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国内各大电视台的选秀节目再不改进、不完善,依旧沿着这个模式“选”下去,受众关注度持续下降将是注定的结局。

选秀节目的“红”与“黑”

文化学者、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指出,选秀节目的意义在于它最好地发挥了大众的参与,“海选”的意义在于它真正实现了任何一个人都有30秒的机会,任何人都可以“想唱就唱”,每个人都有可能在这个节目里获得一个均等的机会,每个人都有实现梦想的可能。

是的,不得不承认,选秀确实给了普通大众一个展示才华、实现梦想的机会,尽管说获奖的选手并非真的就“普通”,例如李宇春等人原本就是音乐专业出身,但全国音乐专业的学生千千万万,少数几人通过选秀脱颖而出,也算是一次公平的选拔,对许多正在追梦的年轻人来说无疑是正面的激励,由此带来的积极效应是不容忽视、不应否定的。

但就此认定选秀就是人人都能参与的比赛就大错特错了。我们可以通过下面一则事件来看看参加选秀究竟要付出什么:据《现代快报》报道,19岁的少女小曼,至今已经参加了超过百场的选秀节目,从来没有进入过前20名,但她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想借此成名,让大家都喜欢她。小曼的家境不好,母亲是下岗工人,父亲是一个普通的公司职员,在已经花去3万元参加选秀的情况下,她却要父母再给她10万元“包装费”,让她可以找一个10至20人的伴舞团、买精致的道具,无奈家里支持乏力,母亲还因此被气出病来。

这个例子让人痛心。窥斑见豹,千万不要以为参加选秀就是“报名参赛”这么简单。当然,如果只是抱着“重在参与”的心态“去玩玩”,那另当别论;若想在选秀中崭头露角,除了要花报名费、路费、食宿费、服装道具费等基础费用,拉票攒人气也必不可少,如果没有一定的商业利益驱使,谁会傻乎乎给你呐喊、投票?由此可见,在这个五花八门的选秀时代,选秀的本来面目已被逐渐扭曲。一方面,选秀活动所炮制的“丑小鸭”蜕变成“白天鹅”的故事,强烈震撼着年轻人稚嫩而充满幻想的心,诱导他们不屑于苦读修业而幻想一夜成名;另一方面,选秀已经成为某些组织者的“逐利游戏”,“发现人才”只是噱头,才艺与能力也只能算其中一部分,获取经济利益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参赛者及其家庭要走得更远,几乎无一例外会被无形的力量所裹挟,陷入花钱参赛的“黑洞”中难以自拔。

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可能导致“社会效益”低下。有评论指出,原生态的娱乐选秀节目刻意强调“不包装”的真实再现,迎合了观众的心理需求,观众追求的更多是视听方面的即时报偿,只是从节目的刺激性、戏剧性、奇异性等方面获取瞬间的情感宣泄,久而久之,往往就忽视了严肃的社会问题。这对要塑造一个有担当、有责任感的社会显然是不利的。因此,选秀节目过于泛滥,不是国家与社会之福。

正确引导青少年认识选秀

对于还在学校读书的广大青少年来说,参与选秀必定要付出时间与金钱,加上选秀活动所蕴含的某些不良的精神导向,对青少年的学习与成长都有着重大影响,而选秀选手的低龄化倾向,尤其值得警惕。因此,社会、家长、学校、媒体等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选秀。

大家一定还记得当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各大赛区的报名乱象,单单成都赛区就有上万名学生报名!某媒体记者在现场随机采访的100名女生中,只有10人是在读大学生,6人已参加工作,3人是由家长陪同前来还未上初中的小女生,另外81人全是初中、高中(或职高)的在校生,而且几乎全是“逃课”出来报名的。这种未考虑报名者身份和时间的报名方式,显然是主办方的失职。

在商品经济大潮下,某些娱乐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该兼顾“社会效益”,尤其是活动对象涉及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时候,更应该谨慎组织和策划,不要误导、影响了学生的学习与成长。

家长要摒弃“孩子成名自己也沾光”的功利思想,尽量不要让孩子参加商业、娱乐气息过于浓厚的选秀节目;应该鼓励孩子多参加健康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孩子正常宣泄情感,合理展示个性与才华。

由于青少年的思想和心理素质尚未成熟,判断是非真伪的能力还不够强,所以学校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各种社会现象,增强其分辨是非美丑的能力。学校还应多举办一些内容健康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且在竞赛类活动中,尽量避免过多使用商业手段,在校园中尤其应该杜绝使用商业手段进行拉票,要引导青少年通过健康、合适的途径展示才艺、公平竞争。

电视传媒在为人们提供丰富多彩信息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信息污染,因此,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电视节目的管理与监督,对于违背社会主流价值、呈低俗化倾向的电视节目,要坚决制止,保证大众传媒的正确导向。

选秀节目过于泛滥固然值得警惕,但它作为一种成熟的商业运作方式,不可能完全消失,社会与政府在依法有效监管的同时,社会大众也应该提高自身的鉴赏品位,自觉抵制庸俗文化。而有意向参与选秀的个人,也应该合理参赛,千万不能像文中提到的小曼那样,为了参加选秀而不顾自身的实际情况。

(责编 欧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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