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哪些改革我们看得见

2014-04-21 04:45周琳
党员文摘 2014年4期
关键词:罗先生公平正义养老

周琳

2014年,国家新一轮改革全面深化之年,我们每个普通人的生活会发生哪些改变?

养老、生育改革等:惠及民生

2013年最后一个月,住在上海市郊区的罗先生陷入沉思:还有两年到退休年纪的父亲会延迟退休吗?自己能要第二个孩子吗?

罗先生的父亲经历过下岗,多年来换了不少工作,现在一家企业当司机,跑长途已经有点吃力,工资也不高。“要是真的延迟退休,等于晚好几年拿退休工资,父亲身体也吃不消了”。

国家人社部官方回应称,渐进式延迟退休是指将来制定有关延迟退休的政策将采取小步慢走的方式,逐步缓慢地延长退休年龄,包含着提前若干年预告、分步走、迈小步和多措并举等多重含义。

“提前若干年预告,不能今年宣布明年就实施,而要让公众特别是相关群体有必要的准备期。”这一回应让罗先生放了心,至少自己的父亲暂时不会“被延迟”了。

罗先生是独生子,一直想再要一个女儿,可他的妻子并非独生女。此次改革中,“单独二孩”政策推出,国家卫计委已经率先表态,放开“单独二孩”政策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很快自己就可以准备要第二个孩子了。”罗先生说。

无论是延迟退休政策的推出,还是“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都是应对老龄化社会来临的措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说,我们要更多地从中长期考虑怎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形成基本社会养老、企业年金和商业化保险的养老三大支柱,鼓励公办、民办并存的多层次养老院,发展居家养老、社区入托养老等创新模式。

2014年2月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养老保障制度有效并轨后,意味着我国开始从城乡制度分别建设的阶段,进入到打破公共服务城乡二元制度、推进制度并轨的新阶段。这一决定为将来建立统一的国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打下了基础,堪称是甲午马年带给广大中国农民的一份巨大惊喜。

税改、土地流转、城镇化改革等:改变经济

2013年以来,国务院已取消下放几百项行政审批事项,一系列举措成为深化改革的“马前卒”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

在大刀阔斧转变职能、自我革命简政放权的同时,更多的市场化改革步骤密集推出:放开贷款利率管制,使民间资本的市场能量得以强力释放;建立自贸试验区,使外贸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对小微企业暂免增值税和营业税,使市场主体减轻负担、快步前行;铁路工程建设和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对民间资本开放,优化投资结构,激发新的活力;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产学研一体化,为中国经济打造新的核心竞争力……

“权力芝麻一样小,责任西瓜一样大”,这是一些基层干部的抱怨。地方层面承担了诸多支出责任,却没有获得相应的财税支配权力,权责不对等的矛盾让土地财政成为“救命稻草”:土地出让金高悬,被指为高房价“罪魁”。

“支出责任本身的内涵是事情谁来办,钱就由谁来花。”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说,支出责任清楚了,财力与事权才能相匹配;理顺事权,地方政府才能不过度依赖卖地收入。

为了转变经济结构,调节收入分配,税改正有序推进。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下一步将推进消费税改革,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进一步加大消费税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的调节力度。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2013年,土地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在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之“魂”的同时,多个中央级别的会议对未来土地制度改革作出明确规划,要求“试点先行”。一些地方逐渐放开了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限制,不少农民开始从土地流转中获益。

当前,我国经济正在转型,粗放发展模式注定会被摒弃。此前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建设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未来,“碧水蓝天”的城镇化才是我们的方向。观照“乡愁”,重新审视城镇化过程中乡村的价值定位,已成为必须直面的问题。

“法治中国”:感受公平正义

用法治把权力“关进笼子”,护卫人的尊严,促进公平和正义,改革让法治中国彰显正义之美。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认为,对于私权,是法无禁止即可行;对于公权力,则是法无授权即禁止。未来会进一步厘清“权力清单”,通过科学立法,最大限度减少权力的自由裁量,通过“制度的笼子”依法治权、束权。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口。岁末年初,在颁布二十多年后,被称为“民告官”法律的行政诉讼法开始首次大修。法律总则中,从现行法律“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到修正案草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在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保障当事人诉权方面作出重要修改。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用司法体制改革的手段,达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让公众感受到法治中国的实惠。

(吕丽妮荐自《半月谈内部版》2014年第1期 原标题为《变革2014:改革全面深化进行时》)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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