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在评价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不遵从市场规律、市场化评价严重滞后、资产化评价缺位等突出问题。
要建设好现代农业,必须依靠创新驱动。现有的成果评价体系研究做了很多年,但尚未在成果市场上发挥应有的作用。改革传统农业科技成果评价体制机制,要适应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以创新为主导,突出市场机制,才能解决我国农业科技成果评价理论和实践缺位的问题,有效矫正成果评价在市场意义上的偏失问题。
目前,人们对农业的认识存在着巨大偏差,习惯上农业就是“种地养猪”的观念,根深蒂固。谈到农业就是种地、播种、打药、浇水和收获。我们的农业大学、农业科研院所,其专业设置实际是以种植和养殖为核心的,对收获后的加工制造、仓储物流、批发经营等产业环节,关注很少。对产业链的认识往往停留在概念上。在倡导发展现代农业的形势下,种植与养殖远远不是农业产业的全部。不解决收获后的农业产业环节发展问题,发展现代农业的问题就不可能解决。科技上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也往往局限于种养环节认识农业科技。很少有人从农业产业的角度对农业技术成果进行评价。对农业内涵的认识上存在的偏差是我们遇到的大问题。因此,做农业科技成果评价的当务之急,就是从种养环节走出来,在农业中真正树立起产业思想。
农业科技成果评价要围“三农”展开,农业农民农村问题是三个性质不同但紧密联系的问题。农业问题是产业问题,中国缺乏系统研究农业产业问题的机构。农村问题是区域发展问题、社区发展问题。农业机构应当认识到自己在“三农”问题研究上的缺位,才能做好农业科技成果的科学评价。
评价首先应服务于农村科技创业,科学评价科技成果的经济价值、市场价值,计量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其次,要服务于农业产业建设,通过科技评价,把科技成果作为关键产业要素纳入农业产业发展之中。第三,服务于创新;创新评价是综合评价,包括科学价值、技术价值、配套价值、经济价值。严格地说,科技创新评价就是科技成果的资产评价,对创新意义、经济和技术意义上的资产评价;最后才是服务于科技成果转化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