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丽
(暨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广州510632)
协同创新视域下的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重构与选择
方 丽
(暨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广州510632)
人才培养是大学的首要任务,大学人才培养的核心是人才培养模式。文章从协同创新视域审视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并对协同创新人才培养的运行机制进行了研究,提出建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相融合的机制,人才培养的联盟机制,引导和问责机制,综合化的评价机制。
协同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运行机制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中指出: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建设一批国家青年英才培养基地,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模式。《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简称2011计划)则以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为载体,强调高校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协同,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为根本任务。“2011计划”的实施,是国家继“211工程”、“985工程”之后的又一举措,它立足于国家战略层面提出了积极推动协同创新,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文化的有机结合,达到“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提升。“2011计划”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以协同创新为引领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对大学而言,创新能力的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离不开创新人才的培养,而大学的人才培养的核心就是培养模式。在协同创新视域下,培养生态较之传统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如何重构和选择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使培养模式更好地为创新人才培养服务就成为迫切的问题。本文从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对大学人才培养的要求出发,分析协同创新视域下的大学人才培养的生态环境,审视当前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提出人才培养模式的重构和选择,并对这种重构和选择的运行机制进行探讨,同时还从人文社科平台构建的角度对大学创新型人才培养的理念和具体路径做些思考。
人才培养模式包括内部培养过程和外部培养生态。在协同创新视域下,高等教育生态系统发生了变化,而生态系统与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是密不可分的。高等教育生态系统是与社会生态系统相对独立的子系统,凭借其自身特有的结构功能和发生机理影响着不同层次和类型高等学校的发展。
我们知道,教育生态系统是由教育的生态主体和生态环境组成的复合多元的整体系统。尽管高校的人才培养主要是指发生在大学内部的关于教学活动的基本职能,高等教育的生态环境是以大学为主体的高等教育发生、发展和存在的外部环境,然而,内外视角的冲突仍然无法阻隔两者之间强烈的内在一致性,即生态平衡。尤其是在协同创新的环境下,人才培养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有下面几方面特点:一是与其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的协同尤其是产业界的协同,使培养生态从高校内部向外部延伸。培养生态的延伸意味着高校与社会的联系加深,学科、专业及课程设置所包含的知识体系也随之发生更新,知识体系的变化必然要求教学培养途径、教学组织形式、教学运行机制、培养方案等要素与其相适应,并实现各要素之间的平衡。与此同时,要素的变化必然会带来培养目标乃至办学理念的革新,这势必要求高等教育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相匹配。这就是高等教育系统结构与功能在人才培养模式层面的生态平衡。二是多中心、多部门共同作用在人才培养中,使培养模式发生了根本改变,最明显的是跨学科培养、交叉学科培养、多导师联合培养、产学研结合培养、国际合作培养等成为可能。
协同创新良好的人才培养生态要作用于培养过程中,落实为合适的人才培养模式。这种合适的人才培养模式应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第一,应有“协同”、“合作”的理念,以充分发挥其良好的培养生态;第二,其人才培养目标应是多元的,只有多元的培养目标才能更好地尊重学生的个性,尽可能满足大学生的学科化、职业化选择和发展空间的需要;第三,其培养过程应是多样的,因为培养过程是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载体,因而高校需要对不同类型的宏观层次及专业课程的微观层次进行重新设计;第四,培养制度应是柔性的,因而就要破除刚性的管理制度,建立符合现代教育规律的柔性教学管理制度,尤其是在评价方法上应增强灵活性。
以此审视现有高校人才培养的模式,可以发现:目前的高校人才培养依托学科专业,在人才培养上存在下述问题:一是培养目标单一,即以专业教育为主,这种单一目标的专业教育有利于培养专才,但却难以培养创新性人才;二是培养过程的窄、偏、灌,这就导致在教学中,启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发挥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根本没有顾及或很少顾及;三是培养制度上集中管理、共性有余、个性不足,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指标划一。这些问题存在与人才培养生态有很大关系,尤其是学科制度和专业化的培养制度以及人才培养模式的单一和僵化制约了创新人才培养。
(一)创新人才培养对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整体要求和具体型态
(1)人才培养模式的整体要求。 适宜的人才培养模式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其一,遵循教育外部关系规律,以社会需要为参照基准,调整学校的专业设置以及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使人才培养更好地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其二,遵循教育内部关系规律,以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为参照基准,调整专业的培养方案、培养途径,使人才培养模式中的诸要素更加协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与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程度。概括而言,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应当遵循人才培养规律和科学研究规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人才培养必须适度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无论从外部关系规律还是内部关系规律来看,当前高校的人才培养应以拔尖创新人才为培养目标,并对现有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建立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相适应的模式。
广义的人才培养模式包括培养理念、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培养制度等等。在协同创新视域下,要以育人为本作为其培养理念,树立“一个教育观”,坚持“三个一致”:树立人文精神和科学素质及创新能力相统一的教育观,坚持教育中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协调一致,坚持人文素质教育、科学素养培育与实践能力训练的协调一致,坚持培养学生做学问、做事和做人的协调一致。以创新人才作为其培养目标,在培养过程上,做到“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在教学管理模式上,要变刚性的管理模式为柔性管理,在评价体系上,要把高校人才培养放在社会的大系统中来考察,用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多学科的手段来确定人才培养的指标体系,形成对人才培养评价的多元化、多层面的特征。
(2)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型态。 校校、校所、校企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此模式是指具有不同优势学科的高校与高校之间、具有理论研究优势的高校与具有科研能力和科研团队优势的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与行业企业之间开展协同创新、合作共同培养人才的模式。这种模式其实在传统的校际交流与合作中也有所体现。
校地(区域)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此模式是高校与一些地区或区域,根据地区或区域的发展需求与产业调整战略开展合作,共同为相关专业的师生提供实践创新机会的校地、校区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机制。
国际合作协同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此模式主要是指高校与国外、境外的高校、地区、科研院所、企业社团等资源主体,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文化传承、民族融合、公共服务创新、经济产业发展等方面及相关领域开展广泛合作,以共同培养创新人才。
(二)协同创新视域下人才培养的模式的重构与选择
协同创新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前提条件,但要使多样化的培养模式得到落实,就要建立相应的人才培养运行机制,破除高校之间、高校与科研院所之间、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壁垒,以使各自的优势共同作用于创新人才培养中。
(1) 多样化是协同创新视域下人才培养模式的选择。 创新人才培养的最终落脚点是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核心,因此,在协同创新视域下就应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发达国家对创新人才培养无不采取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而导致我国创新型学生不足的原因是长期以来人才培养模式的单一化。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的建立需要通过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的结合,以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先导,多学科交叉融合,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如加强培养目标的协同创新,并根据培养目标,切实落实多方参与、协同一致的培养方案设计,在培养方案中发挥协同体学科委员会统一规划的作用,科学设置总课程量,加大面向科学前沿的学科交叉课程和实践课程。在此基础上利用多学科交叉的平台,使学生形成多学科的理论背景及多元的思维方式,建立跨学科培养的模式;利用前沿、重大问题研究的平台,倡导“开放性、自主性、研究性”的“问题导向式”学习,推进研究环境下的人才培养方式;利用产学研结合的平台,将教学、科研与实践结合起来,探索实践环境下的人才培养方式;利用跨部门、跨地域的优势,探索开放环境下的人才培养方式。总之,实现对学生的跨学科、交叉学科、多部门联合、产学研结合、国内外合作培养等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2)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的运行机制。 建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相融合机制。协同创新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高校通过同组织边界之外的政府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中介组织等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并通过这种交流与合作调适高校内部的教学活动、科研活动,实现高等学校内部与外部的资源、能量和信息交换,促进其良性运行和绩效提升。因此,必须建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相融合的创新机制,将人才培养真正与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结合起来。协同创新既解决重大、急需的问题,同时也是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因此,首先要营造“教学和科研相融合”的理念,使科学研究与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结合起来。其次,要实现上述理念的制度化,也就是要从制度上明确人才培养的核心责任。这包括两方面:一方面要加强规划,制定基础研究和基础教学战略;加大投入,尤其是要重视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及基础课的建设,并使其成果有效和自觉地转化为人才培养的优质资源,为创新人才的培养奠定基础。另一方面要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如在工作任务、考核评价、经费分配、薪酬制度等方面落实“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相融合”的机制。
建立人才培养的联盟机制。创新人才的培养离不开优质资源,如具有多学科知识结构的师资队伍、高水平而密切合作的团队、优越的科研条件、相当的投入等等。通过建立人才培养的联盟机制,为人才培养提供跨组织边界的资源的深度共享条件,通过资源的深度共享一方面有效解决高校自身的能力局限,使自身承担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或社会服务等职能更好实现,另一方面让高校在同“各有其长”的协同体的协同中互相配合,更充分发挥优质资源共享的实际效应,尤其对人才培养的实际效应,从而为人才培养提供更广阔的平台。
建立人才培养的引导和问责机制。职责分明、奖惩得当是合作应注意的重要问题,因此,应营造人才培养的合作氛围,制定人才培养的激励制度,对合作培养进行引导;同时通过问责制度来调控各单位的行为和关系(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问责制度应包括过程监督和绩效评价),通过引导和问责使得这种协同培养能真正落实,从而使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的优势,优质资源共享的优势,企业、科研院所与高校结合的优势等等能在人才培养中得到体现。
建立综合化的评价机制。评价机制具有导向的功能,要使创新人才培养得到重视和落实,综合化的评价机制必不可少。这种综合化的评价机制应将人才培养质量纳入其考核评价体系,而不是单纯以研究成果作为评价标准。人文社科的协同创新,除了重大问题的协同研究之外,就有一个对创新人才协同培养的问题,因此,综合化的评价机制应有鼓励联合培养创新人才的持续制度,这里强调“持续”是因为人才培养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制度的连续性。通过建立综合化的评价机制,促使教学与科研的协同进行,既形成“教学、科研相融合的理念”,又切实培育跨学科、跨领域的教学科研相结合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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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肖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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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418(2014)02-0107-03
方 丽(1964— ),女,广东惠来人,暨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研究员。
暨南大学人文社科协同创新研究、暨南大学第十四批教改项目“协同创新视域下的高等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