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 萍
(扬州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江苏扬州225009)
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发展策略探析
邵 萍
(扬州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江苏扬州225009)
高校公共艺术中心的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组织乏力、管理机构虚化;教学无实体,课程设置矛盾;师资配备不健全、教学资源匮乏;背离公共功能,学生参与程度不高等。为此,需要采取如下应对策略:建立实体机构,提升教育地位;满足学生需求,课程纵向延伸;完备师资队伍,培养教师能力;鼓励艺术实践,强化公共功能等。
公共艺术教育;公共性;艺术教育中心
2006年,国家教委颁布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共艺术课程教学是高等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公共艺术课程与高等学校其他公共课程同样是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在此基础上,全国各地高校纷纷建立起辅助公共艺术课程的管理机构。但在教学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组织乏力、管理机构虚化
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各大高校逐步发展艺术教育,但艺术教育在各个高校的地位普遍不高,具体表现在:公共艺术教育管理机构的组织设置乏力,呈现出迫于行政要求、被动建立、多头管理、甚至管理无序的状态,缺乏与高校发展相适应的顶层设计理念、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大多数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管理机构组织没有管理实体,没有设置独立的艺术教育中心,没有学校主管领导的直接把关,艺术教育中心的科室设置不健全,管理机构设置职能权限不够清晰明确。一方面,直接领导的缺位使得艺术中心在处理人事任免、财务管理、教学管理以及艺术团组织管理工作方面缺乏话语权,发展空间受限制;另一方面,因为其多为隶属性质、挂靠性质,艺术中心人员在职称评定、业绩考核、人才引进、课题申报、学科发展等领域受到制约,与非隶属、挂靠性质的管理机构存在差距。
(二)教学无实体,课程设置矛盾
课程设置不合理是管理机构职能设置不清晰而衍生出的较为突出问题。重点高校如北大艺术教育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通选课、暑期学校课程,清华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课程设置包括本科课程、研究生课程、高水平艺术实践课程[1]。为了兼顾大多数学生的艺术理论和实践水平,艺术课程设置尽可能做到既是“零起点”学习,又是“高水准”欣赏;既有基础知识,又有实践课程。这些寻求“高、大、全”的课程设置固然是出于提高学生整体艺术水平的目的,但却忽视了照顾高层次艺术人才的需要,难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更普遍的情况是,许多高校面临着艺术中心公共课程科目选择余地小、专业教师人员配置不足的尴尬现实。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如何兼顾艺术理论与艺术实践,建设专业化的艺术类课程任重而道远。
(三)师资配备不健全、教学资源匮乏
高校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人力资源匮乏,尽管国内一些名牌大学艺术教育中心聘用国际、国内一流专家学者以及艺术家指导开展艺术教育活动,但授课教师大多是艺术院系的专业老师,没有专门的艺术公共课教师,只是体现了教学过程,而并未体现教学功能。高校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对教授、副教授、讲师的配备比例未作明确要求,许多教师刚刚参加工作就开设了公共课,教师队伍相对年轻化,缺少教学经验,难以适应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大学生群体,对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和艺术个性的培养都不是最佳的。同时,由于缺乏专门的教师队伍,不少课程的开设、取消都是随着教师这一客观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而不是根据课程体系来确定相应的师资;课程开设缺乏稳定性,没有讲义、教材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都影响到教学质量的提升。最为重要的是,由于教师缺乏专业化的培训和同行间的交流平台,艺术教育专业的发展难以同时带动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难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另外,由于在高校的评估体系中艺术教育仅占极小一部分,加上艺术教育课程受到专业技能与练习的影响,在公共艺术中心配套设施没有健全的情况下,教学效果往往欠佳。例如《音乐鉴赏》、《书法鉴赏》等课程中缺乏供学生使用的音乐教室、书法练习室等,无法满足这些公共艺术课程实践的要求,进而导致公共艺术课程的设置流于形式,不能起到应有的效果。
(四)背离公共功能,学生参与程度不高
除了正常的公共艺术课程的开设,公共艺术中心还承担了组织大学生公共艺术活动的功能。目前,各式各样的大学生艺术团、书画社团所带来的各种演出、展览给许多高校增添了靓丽的艺术风景,丰富了校园艺术文化生活。但是,大学的艺术活动又过多依赖艺术生,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普通学生对于公共艺术的参与程度[2],同时,一些学生自身对公共艺术教育也缺乏积极的参与意识。缺乏学生参与意识的公共艺术教育,只能算是被动接受艺术教育,对其素质提高、全面发展的目标难以达至。公共艺术活动的参与主体必须由艺术生转向全体大学生,这样,学校和学生的整体艺术素养才能逐步提高。
(一)建立实体机构,提升教育地位
公共艺术中心发展的首要前提在于对公共艺术教育地位重要性的认识,并从思想重视走向行动重视。要建立独立的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给公共艺术教育一定的地位,使其师资力量、教育场地、教学设施得到保障。划拨单独的运行经费,明确公共艺术教育中心的职责,即全面负责全校艺术文化课程的设计与建设、举办人文艺术讲座及艺术展演活动、指导本校大学生艺术类社团的活动、参与校园文化建设等。要用长远的眼光看待公共艺术教育的效益,要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一个有科学创新能力的人不但要有科学知识,还要有文化艺术修养。没有这些是不行的[3]。美育与艺术教育在完善人格、陶冶情操、愉悦身心方面的作用不可低估。因此高校要以长远发展为目标,对公共艺术中心教学条件优化,并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绩效考核等方面提供相应的优惠政策。
(二)满足学生需求,纵向延伸课程
与艺术专业教育不同,公共艺术教育面向的是所有高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这些学生大多数没有多少艺术技能,不了解如何鉴赏艺术。公共艺术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提高他们的审美及其他艺术活动能力,使他们得到全面发展。为了达到教育目的,必须结合大学生的需要进行课程设计。在课程的类别上,公共艺术课程设置要全面。要能够涵盖美术、戏剧、音乐、舞蹈、影视等主要的艺术门类,满足大学生的不同艺术需求。但是不能把公共艺术课程都设计成为理论课程,要真正的满足学生的艺术需求,让学生能触摸到公共艺术的思维特征,可以进一步的自行进行艺术学习。在课程层次上,公共艺术课程不能只是以艺术鉴赏的形式存在,要兼顾理论、赏析、实践等多个维度,充分发挥公共艺术教育在训练思维、传授知识、陶冶情操上的不同作用。要将公共艺术鉴赏课程向两方面延伸,一方面是往艺术理论方向,提升课程的理论深度;另一方面是往艺术实践方向,能够让学生们亲身体验参与到艺术活动之中。在课程的内容上,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应该体现学校以及当地的特色和个性,不断创新。可以邀请艺术名家走进校园,以教师的身份进校。这对于引导学生深入理解艺术内涵、明确艺术基本技能与艺术理论知识之间的关系具有积极的意义[4]。这些艺术名家、艺术团体能够帮助高校构建艺术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们的艺术修养。
(三)完备师资队伍,提升教师能力
完备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是实现公共艺术教育中心功能的重要支撑。除了艺术专业教师,公共艺术中心还需要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公共艺术教师。不同于普通的艺术专业教育,公共艺术教师需要用最通俗的语言传授基本的公共艺术知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这要求公共艺术教育的教师不仅要具备艺术素养,还要有较全面的文化素质。公共艺术课的教学过程与哲学、政治学、文学、美学、人类学、教育学等文化知识联系非常紧密,需要教师在这些方面进行学习,提升自己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要创造条件,开展各类公共艺术师资培训教育活动,通过参观、访问等方式向其他院校学习符合公共艺术教育规律的教学经验技巧,聘请艺术名家、学者来校做讲座与报告,实现经验共享,提升公共艺术教师的教学感悟能力。要加强公共艺术专任教师的任用与考核机制,对那些教学能力强、具有敬业精神、勇于探索、奉献的教师,应给予一定的待遇与充分认可。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水平,塑造一支艺术修养与文化素质并重、一专多能的优秀师资队伍。
(四)鼓励艺术实践,强化公共功能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不只是作为艺术教育课程开展的载体,还承担了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气氛和活动场景的功能,在艺术实践中进一步强化非艺术专业学生的审美思维和艺术素质。一方面,要结合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实际,拓展组织多样化的课外艺术实践活动。举办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艺术活动,例如书画竞赛、音乐沙龙、摄影展览等,让学生在实践中领略艺术的美感,体验精神的愉悦,促进公共艺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达到学以致用[5]。另一方面,高校作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6]。高校公共艺术中心要走出高校,走向广阔的社会舞台。不论是公共艺术中心自行策划,或者与专业单位合作,都应以当地社区与高校之间的互动为主要目标。通过进行公共艺术展演、建立当地艺术实践基地、开展艺术志愿活动等,将公共艺术融入到社会中去,让学生们在社会中感受艺术魅力,弘扬时代精神,使高校公共艺术中心功能充分辐射,同时成为服务当地社会的公共艺术中心,开辟新的发展空间。
[1]李 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公共艺术教育的发展与启示[D]. 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06.
[2]庞海芍.大学公共艺术教育面临的困境与策略[J].中国高教研究,2005,(12).
[3]李政道,杨振宁.学术报告厅—科学之美[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2.
[4]Ball Laurie. What Role: Artist or Teacher[J].ArtEducation,1990 ,(1).
[5]张 炫.高校公共艺术教育的困惑与思考[J].当代教育科学,2013, (7).
[6]陈·巴特尔,孙伦轩.四元交互:试论高校传承与创新文化的作用机制[J].江苏高教,2012, (6).
(责任编辑邱梅生)
G647
1003-8418(2014)06-0060-02
A
10.13236/j.cnki.jshe.2014.06.016
邵 萍(1972—)女,江苏扬州人,扬州大学公共艺术教育中心主任,音乐学院副院长、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江苏省教育厅2013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2013SJB760047);2013年国家级、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201311117015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