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如华,马建新
(淮海工学院 a.心理教育与咨询中心; b.商学院, 江苏 连云港 222005 )
当前,大学生来自学业、就业、经济、情感等方面的心理压力不断增大,如果能有效应对这些压力,他们就能得到心理成长,而不能应对或应对不当则易使大学生陷入心理危机状态,造成生命的发展呈现出非连续性的状态,严重的还会导致生命的终结,引发生命发展连续性的中断。而严峻的事实也表明在大学生群体中心理危机事件时有发生。
为了预防和干预心理危机,各高校不断探索和构建心理危机干预体系,而在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中,危机干预基本都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内容之一,而心理健康教育的核心价值在于关怀生命[1],因此,对于心理危机现象也不能只看作是心理问题,而应该上升到生命认知和生命意识的高度进行分析和干预。因此,将成为21世纪教育改革重要取向的生命教育[2],给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带来了许多重要的启示,本文重点探讨生命教育视域下的危机干预体系的建构 。
目前我国高校的心理危机干预的具体做法虽有所不同,但基本都认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应包括预防体系、预警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后期跟踪体系。经过近些年的运转,这种体系也使得我国的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与干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如各高校针对大学生心理危机管理的预案逐渐建立起来、信息沟通渠道建设日益加强、心理危机预防的途径和方法日趋多样[3],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许多工作都着眼于从心理层面解决问题,出现了危机干预中的短视行为。例如许多危机干预工作仅仅是消除了危机主体的症状,其实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只是使问题暂时得以缓解,因为很多心理危机事件从表面上看是由心理问题引起的,而实际上都可以追根溯源到深层的人生观、价值观及对生命意义的思考上。例如,缺乏积极的生命价值观的人,往往会错误地看待生命的价值,当体验到较大的心理压力时,容易产生挫折感,很容易就被压垮,一蹶不振甚至是轻生。因此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需要从更高的层面上来开展工作,如针对生命非连续性事件对学生生命的伤害,不仅要全力阻止其极端行为,挽救其生命,还要通过生命教育在更高层次上拯救其心灵,启蒙生命价值[4]。尤其是对于自杀等极端的心理危机事件,更不能仅仅从心理健康教育的层面开展工作,因为,有研究者发现,把自杀问题完全定位为心理问题是现今自杀预防问题上最为重大的盲区[5]。
因此,如果不从根源入手,就难以保证危机干预的实际效果。也就是说,其实很多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就是对生命问题的拷问,而我们也只有把危机干预拓展到生命教育的层面上,才能真正促进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提升其生命意义与价值。
另一方面,我们知道个体的生命价值有本体价值和工具价值两个方面,前者重于后者,但现实中的情况却往往是好多人因自身的工具价值实现的不是很满意就怀疑或否定自己生命的本体价值,例如许多大学生由于各种压力而感到身心疲惫,这种状态会影响到他们学习、就业、交往等社会功能的完成,进而对生存意义和生命价值产生怀疑,即出现自杀或他杀行为。也就是说他们不能正确处理好生命与生活的关系,误以为生活就是生命,会把某一种不舒服的生活感受当成是人生的全部,因此会由于生活感觉不好就放弃自己的生命或毁掉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按照传统的危机干预模式,给这类处于危机状态的人以应对技能或心理支持,使得他们度过了某一危机事件,但如果他们在以后再感受到生活中的不如意时,还有可能再次出现自杀或他杀行为。
此外,在现行危机干预工作体系中也表现出了对生命的漠视现象,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 重视知识的普及性,漠视生命存在。从学理上讲,危机干预工作应该更多地关注个体的感受与体验,但在实际工作中却过多地强调通行的工作模式,特别是在预防阶段,基本以知识普及为主,且有学科化教学的倾向,或机械的训练,关注的大多数是实用性的知识和技能技巧等操作性的内容,而对学生的信仰和人格等生命本身的关爱则被忽视。
(2) 注重心理和行为训练,忽视生命体验。危机干预虽然从理论上开始注重长期的效果,但由于受危机观的影响,现行的危机干预基本都将出现危机的原因理解为心理或行为问题,因此,只注重心理和行为训练,忽视生命体验。
因此,生命教育视域下的心理危机干预的价值就在于有目的、有计划地引导大学生认识与创造生命的价值,它不仅仅是简单的让学生度过心理危机期,还应该有对生命意义与价值探寻的教育,以引导大学生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痛苦与不如意,挖掘生命潜能,不断创造与提升生命价值,也就是说要教育他们不仅仅要活着,还要活得好与活得有价值,这样的危机干预工作才能做得更加深入。
高校的危机干预工作应吸收新的教育理念的方法,探索生命教育理念在危机干预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学生珍惜与尊重生命,由学会生存到学会生活,最终体验到生命的本体价值。
这是在生命教育视域下构建危机干预体系的前提,就是要树立“生命第一”的原则,彻底改变现有危机干预工作中忽视学生生命意识的倾向,建构以新的生命成长为主要价值取向的危机干预新理念,关注大学生的生命多样性、独特性和创造性,不仅要引导大学生珍惜自己的自然生命,还要引导他们关注自己的人文生命,厘清生命与生活的区别与联系,不断提升自己的生命价值。
主要是要培养学生树立健全的生命观,即接受生命中的一切偶然和必然,用心去体会各个生命历程与各种生活状态中的自己,并以此态度去对待他人,无论他人和自己有多大的不同,都必须要尊重他人、悦纳自己。同时也要培养学生执着于生活的勇气,面对生活中的危机和苦难,我们首先要唤醒危机主体心中的生命价值感,将每一次心理危机转化为一次生命成长的体验,引导个体珍惜生命,提高生命质量。
在今后的危机干预预防工作中,要将内容向人生信仰、生命价值观等方面拓展,帮助大学生树立健康积极的生命价值观,使得他们在面对现实的物欲限制时,能有更大的心理弹性和自由度,从而超越危机,获得心灵的滋养和生命的提升。最后要让大学生认识到,生命存在本身就是有意义的,生命本身就值得敬畏和尊重,而不管在现实生活中他们的学习成绩如何,就业前景怎样等,单就敬畏生命本身而言就应该活着,特别是在自杀学生的危机干预方面,以往常用的思路是强调学生要为父母活,这种做法虽然有强化学生家庭责任意识的作用,但却会使危机主体看不到自身生命的本体价值,所以当他们处于情绪的极端状态,理智处于下风时,他们就不容易考虑到父母,或当亲子关系不良时,这种做法就不容易使学生打消轻生的念头。
要建立《心理危机学生预警信息库》,信息库中的学生来源主要有三类:一类是心理普查中筛查出来的学生,在心理普查时可以使用《应付方式问卷》《UPI》等问卷,根据学生对待生命的态度将学生分成三类:普遍干预、选择干预和需要干预,对于普遍干预的学生主要是普及心理健康维护的自助知识和自助知识,以使得他们的不良情绪能够及时得到缓解;选择干预的学生就是有自杀倾向的学生,主要是采用面谈技术引导、帮助他们了解生命的意义,消除自杀观念。对于自杀的高危学生,主要是建议休学或退学,或者是家长陪读等方式,并进行积极的治疗。对于选择干预和需要干预的学生都要纳入到信息库中。第二类是校级心理咨询中心在咨询过程中发现的心理危机高危学生;第三类是各二级学院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心理危机高危学生。最终由心理危机专业工作人员根据高危学生的具体情况作出评估,有选择性地分别向校领导、学生工作主管部门、二级学院和学生家长报告。
(1) 完全接纳并密切关注危机主体的当下生命状态,比如危机干预工作者要采取价值中立的原则,不对危机主体的观念和感受进行评判。
(2) 认真倾听和充分共情主体表达的呈现和各种生命信息,要设身处地地感受危机主体当时所处的状态,并将这种感受表达出来,以使危机主体感到被理解,感到被支持。
(3) 恰当使用提问和适当沉默,领会危机主体的生命意愿,提问可以进一步了解危机主体明确的信息,而他的沉默则表明他对一些问题的思考或拒绝回答,这也可以帮助危机干预工作者间接地了解危机主体的情况。
(4) 做好适度引导,促进危机主体的危机转化。适度引导主要是为了控制事态的发展,如适当使用表扬、鼓励等正强化来表达对危机主体某些行为的肯定。
在传统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后期跟踪主要是关注学生支持系统的回复和心理健康中的维护等,而在生命教育视域下,心理危机是生命的节奏感、平衡感、和谐感的丧失,标志着一个人正在经历生命中的剧变和动荡,因此,心理危机干预的最终目标,应该是帮助危机主体重建生命意义。因为只有澄清生命的价值和意义问题,个体才能充分体验到生活的幸福,生命才会充满活力。在后期跟踪阶段,可以通过系统的心理咨询或其他方式引导危机主体以危机事件为契机去思考生与死的这一重大人生课题,提升其对生命及其存在价值和意义的认识,以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中的挫折与失意,以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从而重新认识生命,体认新的生命意义。
参考文献:
[1] 吴艺.生命教育视野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再构[J].教育与职业:中,2010(6):65-67.
[2] 雷静,谢光勇.近十年来我国生命教育研究综述[J].教育探索,2005(5):92-94.
[3] 王群,刁静,林磊.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的研究[J].上海中医药大学学报,2013(2):88-92.
[4] 娄进举,宋旭红.生命发展非连续性中的生命教育[J].当代教育科学,2007(13):49-50.
[5] 胡可涛.当代大学生自杀预防:从心理咨询到生命教育[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3):34-38.
[6] 汪丽华.生命教育视域下的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策略[J].思想理论教育,2012(6):5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