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饶思锐 海南读者
体育设施开放不能因噎废食
文/饶思锐 海南读者
“想带儿子到学校操场上打打球,却不允许,放假了,难道操场也要放假吗?”近日,一海口市民向媒体反映:琼山三小的体育资源不对外开放。该校门卫称,之前学校发生过打球的人打架的事件,学校为了加强管理,假期就干脆不让人进入。(2014年7月15日《海南日报》)
学校体育设施假期是否应该对公众开放,已争论多年,国家也早就出台了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为这场争论“盖棺定论”。然而,在具体实践中,总有些学校,以这样那样的理由变相执行,或者干脆拒绝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使得相关规定成为一纸空谈。
学校以曾经出过打架事件、加强管理为由,拒绝公众进校锻炼,这种怕担责任、怕出岔子的行为无异于因噎废食。开放学校体育设施虽然伴随着一定的安全风险,但学校应该积极作为,少说些不能,多想些办法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而不是因为有了“前车之鉴”,就草木皆兵、退避三舍。当然,要让学校体育设施对公众开放成为惯例,不开放成为例外,仍要通过法律法规为学校责任松绑,卸掉压得学校喘不过气来的安全“包袱”。职能部门也要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进行经费补贴,为学校办理有关责任保险,并加强校园的安全保障。只有这样,各学校才不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不会因为怕担责任就让体育设施成摆设,造成资源设施的闲置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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