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征,黄 南
(1.济南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山东 济南 250099;2.南京市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18)
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是我国突破资源、环境瓶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的必要条件和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在十分重要的发展阶段,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对各种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这既是一个黄金发展时期,又是一个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瓶颈约束加剧的时期。我国为保持经济的较快增长付出了相当大的资源和环境代价:从资源消耗的增幅来看,近年来,我国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等主要原材料消耗弹性系数(原材料增速与GDP增速之比)正呈扩大之势;从资源利用效率来看,我国资源产出效率大大低于国际先进水平,资源回收率比较低;从环境污染程度来看,我国废弃物排放量也很大。由于资源短缺和局部环境恶化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走可持续发展之路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增强节约意识,推进资源节约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缓解资源瓶颈制约,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科学发展、达到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必备条件。
建设生态文明,最根本的是要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摒弃传统的资源高度依赖型发展模式,采取建立在物质不断循环利用基础上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环境保护的“三赢”。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目前,国内对循环经济的认识已经形成比较一致的观点,认为循环经济就是运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是建立在物质循环利用基础上的一种新型经济发展模式,其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经济活动形成“资源—生产—消费—二次资源”的封闭流程。发展循环经济有其独特的原则,目前学术界将其归结为“3R”原则。一是减量化(Reduce)原则,要求用较少的资源投入来达到既定生产目的或消费目的,在经济活动的源头注意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在生产中,减量化原则常常表现为要求产品体积小型化和产品重量轻型化。此外,要求产品包装追求简单朴实而不是豪华浪费,从而达到减少废弃物排放的目的。二是再使用(Reuse)原则,要求产品和包装材料能够多次使用或修复、翻新后继续使用,以延长产品的使用周期,从而节约生产这些产品及其包装材料所需要的各种资源。三是再循环(Recycle)原则,要求产品在达到其使用寿命后,能重新变成可以利用的资源而不是无用的垃圾。显然,再使用和再循环原则的实施,可以强化减量化原则的实施。循环经济的“3R”原则可以保证以最少的资源投入,达到最高效率的使用和最大程度的循环利用,实现污染物排放量的最小化,使经济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规律相吻合,从而实现人类活动生态化转向和经济规模效益递增。
循环经济与传统经济的区别在于传统经济遵循的是“资源—生产—消费—废弃物排放”单向的线性过程,其结果是地球上的资源越来越少,而污染却日益加剧。传统经济的主要特征是经济增长速度与资源消耗强度、环境负荷强度在速率上成正比,形成典型的“三高一低”模式,即高开采、高消耗、高排放和低利用。而循环经济按照“3R”原则,形成典型的“三低一高”模式,即低开采、低消耗、低排放和高利用,最大程度地减少初次资源的开采,最大限度地利用不可再生资源。因此,循环经济体现了一种新的经济发展理念,它确立了新型的资源观和经济发展模式,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传统思维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它要求全社会增强珍惜资源、循环利用资源、变废为宝、保护环境的意识,实现资源利用的减量化、产品的反复使用和废弃物资源化。它要求政府在产业结构调整、科学技术发展、城市建设等重大决策中,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节约资源,减少资源与环境的损耗,促进经济、社会与自然的良性循环。它要求企业在确定经营方针和从事经济活动时,兼顾经济发展、资源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逐步实现“低排放”或“零排放”,从而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循环型经济社会。目前在许多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趋势。
目前,我国的循环经济实践尚处于试验、示范的初级阶段。发展循环经济,建立生态文明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从观念、法制、体制、技术、管理等层面上进行创新,寻求突破。
树立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资源就是保护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观念,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指导,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国情教育,使人口多、资源少、底子薄等国情深入人心,防止和纠正那种在“地大物博”、“总量增长”表象下忘乎所以的心态和行为。同时要加强对相关理论和实践模式的研究,提高决策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重要性的认识。要居安思危,增强资源忧患意识和全局观念,引导适度消费,提倡绿色消费,既要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合理的物质消费,又要满足人们的教育文化等精神需求,还要改善自然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绿色消费观和绿色消费行为将引发消费结构发生重大变革,消费结构的改变必然要求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形成绿色消费需求与经济增长之间的良性循环,从而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
构建循环经济法律法规体系,依靠法律的强制性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及时修改《清洁生产促进法》,使其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制定有关循环经济的单项法规,如:废旧包装容器、废旧家电和废旧汽车回收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等。在条件成熟时,将循环经济促进法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逐步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轨道。
强化政策导向,坚持鼓励与限制手段相结合,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优惠政策的鼓励、引导和扶持作用,对环境治理、资源再生产业给予各种可行的政策支持,对能够减少资源消耗、不破坏生态的产业和产品,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鼓励涉及资源再生和污染治理方面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攻关。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税收、金融、投资、技术等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形成有利于低投入、高产出、少排污、可循环的政策环境和发展机制。
强化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首先要开发建立包括环境工程技术、生物工程技术、资源化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在内的绿色技术体系,提升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水平。其次要组织重大示范项目,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示范工程,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最后要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产链接技术,将循环经济各方面的研究纳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
完善与循环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宏观管理体系,创造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新的环境保护机制。政府要通过利益的驱动和政策的力量使社会各界都参与发展循环经济活动。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应组建专门回收处理包装废弃物的非营利性的社会中介组织,发挥其在循环经济中的特殊作用。同时,应当通过舆论、宣传教育等大量信息让公众了解循环经济的原理和理念,增强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建设公众监督和倡导下的生态文明。
推动循环经济发展,还必须建立一套包含经济增长、资源消耗、环境质量和人民福利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即绿色GDP核算体系,为管理部门制订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提供必要的依据,同时对某些地方决策者片面追求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起到警示作用。要改革和完善政绩监督考核体系,把是否增加资源、节约资源的指标列入考核内容,通过管理创新推进我国循环经济的发展。建议以HDI(人类发展指数)作为社会综合统计指数。目前的GDP考核方法,由于单纯以经济增长作为考核指标而忽略了人文发展和环境生态的保护等,其不足已充分显现。HDI包括经济增长指标和文化发展以及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指标,是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复合指数,是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用来衡量地区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指数,是目前世界上应用最广、影响最大的指数之一。以此作为社会综合统计指数比GDP单纯的经济指标更为科学合理,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
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它必须涵盖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同时又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首先是以节水、节能为重点,促进企业降低能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其次是以推行清洁生产和发展环保产业为重点,促进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转变;第三是以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为重点,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再上新台阶。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阶段,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对于经济发展后劲的约束作用极为明显,为防止落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我们必须尽早改变以粗放的外延式扩大再生产为主的经济增长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从而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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