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丽芳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 210013)
人类之生命本体的存在是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得以产生以及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历史前提。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之为人,在其现实性上不仅有着具体的物质利益的追求,以维持其生物性的存在和自身机体的健康发展;而且,人还有着更为重要的同时也是更能彰显人类生命之本质属性的精神层面的价值需求。然而,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刷之下,人类之对于生命的价值追求已经被滚滚的物欲和冷酷无情的技术理性所深深地掩埋。与此相对应的是,人类的精神欲求被异化,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在内的整个的教育事业也开始沦落为专司制造标准化之教育产品的简单的机械劳动。这种异化现象也使得教育这一“在本义上作为培养下一代使之更好地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手段,而反过来操纵了下一代,使人的发展成为达到教育目的的手段,人失去了其本来面目,被教育所操纵”[1]。基于此,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在人之“类生命”的基本原理的导引下,成功跳出狭隘自我的局限,并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创造诗意的人生,最终实现个体生命的真正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我们知道,生命的产生是宇宙自然在生息化育过程之中的一次巨大的历史性飞跃。而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可以进一步认为,人之生命的诞生及其自在的发展,则又构成了生命本体之自然进化过程中的再一次根本性的跨越。就其产生、发展、成熟和壮大的总体趋势而言,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之基本载体的个体生命,也经历了一个由自然的种生命向社会的类生命逐步演化的过程。从其根源上说,人之生命本体的种的属性,主要渊源于生命个体的自然性。这是因为,正是在宇宙和自然界的发展与演进的进程之中,人之生命本体才能够最终得以产生。因此,从这一角度来说,人是自然的产物,同时也是宇宙与自然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宇宙自然也正是通过这种对于不同生命形态与生命之个体的孕育的实践活动来证明自己的生机与活力的。另一方面,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域来看,从以无生命的客观物质为主要内容的宇宙自然,到出现生命特别是人之生命个体的富有灵性的生态化自然的历史性演变,在使自然界的存在因为获得生命的支撑而增强其凝聚力的同时,人之生命也因为拥有了自己的独特的自在之属性而最终能够和周围的生命之存在形式真正地区分开来。当然,在人之生命诞生的初期,人之生命个体与自然界以及其他生命形式之间的这种区分还并不是根本性的和实质性的。人之生命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和发展,还需要与周围的世界被动地进行着各种各样的物质与能量的交换,并在这种交换的过程之中不断地丰富和完善着自身。在这一历史阶段,是宇宙和自然不仅创造了生命,而且还同时创造了生命赖以维持其存在的客观环境。因此,人之生命,作为特定的自然与环境的产物,其本身的存在还不得不受到环境的制约,并接受自然界的支配。按照有关学者的划分,我们可以将这一历史时期的人类生命称之为“种生命”,即“为人与动物所共有”的,“我们通常所理解的”那种“生命”,其“根本特点是:由自然给予,具有自在性质,非人所能自主;服从自然的法则,与肉身结为一体,有生也有死,作为种性同等存在于一切个体身上”[2]。对于人以外的其他生命形式来说,这种“种的生命”便是它的全部生命的基本表现,而且维持和实现这种生命形式的代际更替更是其生命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性的价值追求。
而对于作为代表了这个世界上最高等之智慧水平的人类来说,其对待生命的基本态度就与非人的生命体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人类的生命个体一方面也倍加珍惜这种来自于自然界的彰显生物性的种的生命,并在日常的生命实践活动中有意识地促进它的不断地成熟与完善,以逐渐夯实生命本体生息化育的前提与基础;另一方面,人类并没有同时也不可能停留在这种单纯的“种生命”的基础之上。在人之生命发展的历程中,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类总是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来试图进一步通过凸显人类之主观能动性的生命活动,以实现整个人类生命存在的一体化,并在这种一体化的过程中,深入挖掘生命本体的内在潜能,从而赋予外在的宇宙自然以生命的意义,并使其成为一种彰显活性的类化的存在,而人之生命本体也藉由这一过程而最终实现由“种生命”向处于更高境界的、具有永恒价值的“类生命”的迈进,以实现对于人之生命存在的再一次根本性的历史性超越。就其一般意义而言,人之生命存在的这种“类生命”的基本状态,在本质上指的是那种“仅仅属于人所特有”的、“由人创生的自为生命”之状态,“这种生命作为对种生命的超越,已突破个体局限,与他人、他物融合为一体关系,因而也就获得了永恒、无限的性质;它体现在不同个体身上,由于人的创造活动有别,表现的价值是各有千秋、互不相同的”[2]。对于人之生命的存在与发展之问题而言,人之“类生命”不同于其“种生命”的最为根本性的地方,便在于“种生命”体现了所有生命本体都具有的那种抽象的和无差别的本质属性,而“类生命”则更近一步揭示了人之生命本体之间的差异性,并进而指出了这种差异性背后的人之为人的内在根据。基于此,我们可以说,人类生命本体之存在和发展的本真意义并不在于其与其他生物体都具有的那种没有任何差别的“种生命”,而恰恰在于生动凸显人之为人之本质属性的“类生命”的层面,而人类也正是在不满足于仅仅停留在“种生命”的存在状态的基础上,奋力实现由“种生命”向“类生命”的跨越的过程之中,才能最终实现生命的超越,彰显生命之光辉。
正如人之生命的进化经历了漫长的历程一样,人们对于人之生命的生成与发展的基本形态的认识与考察,也经历了复杂而长期的过程。这一点,我们仅以对于彰显人类生命之本质的“类”与“类生命”之概念的产生及其发展之大致流程的考察,便足以说明。比如,在中国传统思想史中很早便有“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的说法,以此指出了人与万物生息化聚的基本规律以及区分二者的总体标准。而在西方文化的流变过程之中,“类”与“类生命”之产生和发展则拥有更为细致的脉络。早在标志西方文化发轫的古希腊罗马哲学中便开始出现了“类”之思想。值得提出的是,那时的思想家们口中的“类”,不仅包含了涵盖一切生命之存在的共性,同时也囊括了一切生命个体的内在和外在的差异性。后来,随着人们认识之广度和深度的拓展,类之概念开始逐步实现了与人的本性的结合,其抽象性因此而大大增加,并进而开始出现实体化、神圣化的倾向,从而为西方之“上帝”意识的诞生奠定了思想基础。就其实质而言,西方的“上帝”不过是拥有生命本体的人之作为类的本质和力量的高度的抽象和凝练而已。在古希腊、罗马时期,上帝是高高地凌驾于世间的人们之上的。到了近代,随着“实体”之概念的出现,这种现象发生了改变,上帝开始逐渐由天上回到人间,其抽象性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减弱。到了黑格尔时期,经过了这位思想家的理论的演绎,上帝开始被“绝对精神”所取代,其所具有的抽象性也出现了开始被具体的个性所代替的苗头。但就总体而言,黑格尔的这种努力并没能取得实质性的成功。在西方思想史上,首先真正开始明确地提出“类”的概念,并尝试运用类的观点去理解人之生命的本质的人,是德国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在费尔巴哈看来,“只有具体的存在才是现实的”[3](P.62)。因此,所谓类就并不仅仅意味着抽象的规定,而是对于个体生命之独立性进行扬弃的产物。就其基本的思想梗概而言,费尔巴哈指出了类之概念与具有一定独立性的人之个体生命的内在关联,并加以初步的理论的阐释,从而表现出了企图脱离将类之概念简单归结为某种抽象之规定性的以往思想家之一贯思路的倾向,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进步性。但是,需要指出的,就费尔巴哈的整体类思想的实质而言,他将人之类本性的差别仅仅归结为男女之间的性别的差异,而并没能从根本上实现其将类的概念建立于不同个体生命之独立性的基础之上的目标,从而真正完成人之生命由“种生命”形态向“类生命”形态的过渡。对此,马克思曾经加以评论,认为费尔巴哈之理论的根本缺陷在于,他仅仅“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而没有对人的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所以,他只能把人的本质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同性”,也就是说费尔巴哈的类概念并未改变人们运用种的观点对人的本质的抽象化理解,而是重蹈了先前思想家们所存在着的将类之概念简单地归结为抽象的普遍性的覆辙。
马克思在深入吸收和消化了德国古典哲学思想的基础上,成功地实现了对于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与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的有机整合,并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之下,进一步从现实社会所客观存在着的人之生命出发去诠释人的本性。尤其难能可贵的是,马克思又进一步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践的观点,并坚持以实践作为分析与解剖“类”与“类生命”的基本逻辑起点,这就从根本上克服了在此之前的所有思想家们单纯从抽象的规定性的角度去考察人之生命的致命的理论缺陷,从而为我们进一步探讨人之“类本性”和“类生命”等问题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在马克思看来,关于人之“类”的概念是同人与物之间的本质的区别相联系的。他指出:“动物和它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因此,正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而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也就是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4](P.96)。基于此,马克思进一步提出了人之“类生命”的问题,并将其界定为人之生命的基本存在方式和生产方式。马克思指出:“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4](P.96)因此,在马克思看来,标志着人与动物之本质区别的那种“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正是创造人的生命存在的活动,同时也正是构成了人之“类生命”的东西。所以,马克思进而便得出结论,认为我们“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5](P.24)。这意味着,正是因为人之生命具备了那种“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要的生产资料”的行为,从而开始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之生命本体所固有的基本存在方式和存在本性的时候,人才开始从动物界的“自在生命”中提升了出来,并逐渐走向“类生命”。
简言之,作为人之生命存在与发展的两重维度,“种生命”是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与动物界所共有的生命存在之基本形态,而“类生命”则是只有人才能享有的生命的境界。对于人类来说,正是“类生命”的存在,人类才有可能不满足于像动物一样蝇营狗苟的完成生命的自然更替,而希望通过自身的努力来实现对于自然生命的根本性的超越,以创造出自身独特的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在人之生命的生成与发展的历史过程之中,由“种生命”到“类生命”,再到“种生命”与“类生命”的辩证统一,是其最为基本的模式。其中,人之“种生命”与“类生命”的辩证统一,也是人之生命发展的最高境界和人之为人的最高理想。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域来看,对于人之生命发展的这一基本的历史趋势,马克思又做了进一步的理论的概括和提炼,并相应地提出了较为系统的与人之生命发展相对应的社会发展“阶段论”。他认为,在人类演进的过程之中,首先所出现的便是“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社会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生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6](P.104)。如果将马克思的这段话放在人之生命的视角来加以展开的话,我们则可以做出这样的解读,那就是在人类生命发展的基本历程之中,首先所出现的人之生命的存在状态,便是“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群体本位形态,其时的人之生命一般被称为“群体生命”。在这一历史时期,由于单个生命本体的力量是非常渺小和极其软弱的。因此,要想维持生命的存在和发展,不同的个体生命便必须联合起来,以组成群体的形式同宇宙和自然相抗争。这种生命之存在的基本状况,对于每一个生命本体来说,是不可能产生个体生命的独立意识和事实上的独立行为的。同时,由于每一个生命本体在客观上依赖于其所生活的群体,因此,这一时期的人们的生命还只能说是处于一种本能生命的状态,尚未出现自我的生命观念。
其次,在人类生命发展的基本历程之中,所出现的第二个人之生命的基本存在状态,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个体本位形态,其时的人之生命一般被称为“个体生命”。在这一历史时期,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以及人类改造自然之能力的逐步提高,人们从事生产实践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也开始得到了稳步的提高,其结果则是,人类在改变自然存在之自在形态,以满足自身之现实需要的同时,也逐渐开始涉足单纯的物质世界之外的精神和文化的世界。而在这种情况之下,人之生命的存在也开始逐步摆脱对于群体和自然界的那种无条件的单纯的依赖关系,人与自然的那种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之和谐状态,也进而开始被互不相容、你死我活的斗争关系所取代。与此相对应,当在自然的领域自然界的主宰地位逐渐被人类之生命本体的主体地位所取代、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开始由“遵循自然规律”到“以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的时候,在整个社会之领域也相继出现了科学超越人文、工具理性湮没道德理性的异常现象,这种现象以及与其相伴而生的人类劳动和生命本体的异化趋势,虽然在表面上带来了世界范围内人类社会的一时的繁荣与发展,却在人类生命的存在和可持续发展等更深的层面留下了难以疗治的隐患,并逐渐以生态恶化、环境污染、气候异常、温室效应以及飙升的自杀率、人际冷漠、情感荒芜、道德滑坡等“全球性问题”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给人类生命的繁衍敲响警钟。
再次,在人类生命发展的基本历程之中,所出现的第三个人之生命的基本存在状态,则是“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基础的个性飞扬的类本位形态,其时的人之生命一般被称为“类生命”。在这一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已经达至极高的程度,社会劳动产品也甚为丰富,并且开始走上了由以群体和个体为本位的社会形态,向以“自由人联合体”为基础的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共产主义社会之形态的过渡阶段。与此同时,随着人之生命的内涵的不断丰富和完善,不同的个体生命之间、个体生命与社会之间,以及个体生命与自然界之间的也会逐渐地走向本质上的统一。其结果则是人类的生命之本体会最终跨越狭隘之“自我”(即“小我”)的局限,阔步迈入彰显类主体生命意识的“大我”之生命形态的广阔天地,以最终成就以健康、和谐、发展、超越为特征的“类生命”的时代。按照马克思的社会发展形态之理论,“类生命”的时代,不仅是人之生命发展的自为的时代;而且,走向“类生命”之形态本身也是“今天人类走出个人主义的困境,迎接全球化社会来临的必然要求”[7]。就其具体存在之形态而言,“类生命”之形态是与无个体主体生命意识的“群体生命”,以及占有性的“个体生命”相比较而言的,是对这两种生命之存在形态的根本性的超越与发展,是生命发展的最高级形态。就其基本的特征而言,这种处于“类生命”之阶段的个体生命之存在状态往往从本质上体现了不同的个体生命之间、个体生命与社会及宇宙自然之间的生命之追求的辩证的统一。一方面,“类生命”是不同生命个体之间的生命追问之辩证统一。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域来看,不同生命个体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外乎是依赖、融合、竞争、合作,抑或对抗的关系。在当前的社会生命之现实的存在状态之下,我们的个体生命在整个社会之中的主体地位还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需要指出的是,这种个体生命的主体性质在本质上仍然是大家所一直诟病的主客二分之思维形式的体现。而在这种陈旧思维的指导之下,不同生命个体之主体和客体的地位是经常移易的,其结果也就是很难有真正的主体生命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就很难保证我们的个体生命能够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相应地,个体生命的异化也就在所难免。
基于此,“类生命”状态的个体生命观认为,不同的个体生命之间在本质上应该是一种相辅相成又对立统一的关系,这种关系以个体生命之间的对话和交往为特征,以主体间性为基础,以所有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作为基本的目标,从而使不同的生命之个体在合作共赢的过程之中得到共同的发展;另一方面,“类生命”是个体生命与社会和自然间之生命追问的辩证统一。众所周知,任何个体生命和人类社会之间都应该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这种关系以个体生命的充分发展为基础,以整个社会的协调进步为前提,使个体生命的发展与整个社会的文明进步互为条件,相互促进,以最终在我们追求社会和谐发展的历史进程之中,来真正实现个体生命之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自我价值与群体价值的辩证统一。与此同时,大自然与我们人类的关系也可谓息息相关。我们的生命之个体不仅来自于大自然,而且大自然还为我们的生息奉献了一切的资源。基于此,“类生命”状态的个体生命观认为,人之生命本体应该与自然界之间建立起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密切关系,人类应该以感恩的心态和建设性的态度来无条件地珍爱自然、保护自然、维护自然界的平衡,把大自然当做自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真正的本源,从而为个体生命的“诗意的栖居”创造出一个温馨的家园,并在此基础上,使个体生命之存在的境界得到真正的拓展。因此,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理论视野来看,作为人之生命存在的理想境界的“类生命”是个体生命与人类生命之“类本性”的有机统一的结果。按照马克思等人的设想,这种彰显超越性的人之“类生命”的存在,应该是一种“人在一定意义上……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地和真正的主人”[8](P.633),能够“完全创造自己的历史”[8](P.634),“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9](P.294)的生命之境界。当然,由个体生命向“类生命”的跨越绝不会自动地发生,而需要经历一个长期而艰辛的生命教育和引导的过程,更需要作为培育和塑造人类灵魂,有效提升人类生存与发展之生命境界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综上所述,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所孜孜追求的最为理想的生命存在之境界、最为完美的诗意人生之追求,一如我们的个体生命之发展与完善的最高目标,那就是充分体现人类生命自由、全面、和谐发展之“类本性”的“类生命”时代的到来。在那理想的“类生命”成为个体生命之现实存在状态的时代,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首先要将受教育对象真正当做人来看待,进而关注其自然生命的健康成长,丰富其精神生命和社会生命的内涵,推动其价值生命的不断超越,从而使每一个生命本体能够在“对自我生命的体认、肯定、接纳、珍爱,对生命意义的自觉、欣悦、沉浸(陶醉),以及对他者生命乃至整个生命世界的同情、关怀与钟爱”[10]的过程之中,不断地向新的生命之境界升华。与此同时,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还要致力于点亮受教育对象之生命的灯塔,使其在致力于发展和完善自身生命的同时,能够有意识地站立在整个人类的立场上,去“关心个人、他人、群体、全人类;关心社会、经济、生态、全球生存环境;关心真理、知识、学习等生存技能及其人道取向”,以促进生命之自性与“类本性”、个体生命与“类生命”的终极的统一。对于每一个生命的生存与发展而言,我们的基于生命教育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正是在引领着人类阔步走向超越的生命和全力创造美好的人生的历史进程之中才能得以最终的实现。
[1]万作芳.教育异化:概念及表现[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
[2]高清海.“人”的双重生命观:种生命与类生命[J].江海学刊,2001(1).
[3][德]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C].北京:三联书店,1959.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7]冯建军,尚致远.走向类主体——当代社会人的转型与教育变革[J].教育研究,2005(1).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0]刘铁芳.生命情感与教育关怀[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5).
[11]王义高.跨世纪教育的一个共同主题——既学会“生存”又学会“关心”[J].人大复印资料·教育学,19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