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财政局 郑锦兴 陈锦洋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心原中央苏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的改善,在资金、政策和项目安排等方面对原中央苏区给予了多方面的倾斜。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大部分原中央苏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问题与发达地区的差距一直在拉大,当前闽西在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就可见一斑,这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财政收入总量少,占全省比重偏低。从龙岩与漳州、赣州两市对比情况看,2009~2013年,龙岩市财政总收入约占全省的7.27%~9.92%,漳州市为6.72%~6.89%,赣州市为11%~12%;同期财政总收入平均增幅分别为16.7%、20.2%和26%。从地方级收入来看,龙岩市约占全省的比重为5.53%~5.83%,漳州市则为7.15%~7.69%,赣州市为10.2%~11.7%。从财政总支出来看,龙岩市占全省的比重为6.27%~6.52%,漳州市为8.23%~8.84%,赣州市为12.3%~13.9%;同期财政总支出平均增幅分别为22.3%、20.9%和23.2%。
由于财源结构的差异,地方可支配财力与地方级收入依存度较高,而与财政总收入依存度较低。显然,漳州市的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占全省的比重都比龙岩低,但支出占全省的比重一直高于龙岩,漳州市和赣州市财政支出占全省的比重都比总收入和地方级收入占全省的比重高出2个百分点,龙岩市财政支出占全省的比重则比总收入的比重低1~3.5个百分点。
二是财源结构单一,后续财源不足。由于历史和地理等因素,龙岩的财源结构单一,是“烟税独大”的财源结构。这种过分依赖烟厂的“畸形”的财源结构,如果没有抓紧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变,一旦烟草行业出现“大滑坡”,龙岩卷烟厂的生产经营就很难置身事外,地方财政将难以为继。
三是政府债务包袱沉重,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掣肘。按审计口径,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28.63亿元,市本级债务余额为142.02亿元,无逾期债务;各县(市、区)债务余额186.61亿元,逾期债务为27.73亿元(以上数据不含政策性挂账)。
近年来,由于沿海地区的快速发展,导致大量产业、资金和人才外流,中央和福建省在支持厦漳泉和福州等城市加快发展的同时,进一步扩大闽西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战略重心西移,龙岩成为我国为数不多的政策真空地带,既没有受到东部率先发展战略的有效支持,又受到西部地区发展的竞争和挑战。这样,龙岩作为福建省的欠发达地区的弱势将更加凸显。
2012年6月,《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文件,明确赣州市全面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随即一系列专门为赣南量身定做的优惠政策陆续出台,包括明确江西省赣州市自2012年1月1日起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等。截至2013年年底,国务院35个部委、28个省直厅(局)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或支持政策,累计有130多项西部大开发政策或标准在赣州市执行。
这样,在前有厦漳泉大都市同城化,后有比西部大开发还要优惠的政策支持的赣南崛起下,闽西完全可能面临被边缘化的境地。
1.丰富的自然和人文资源是加快闽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闽西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现已探明的矿种共62种,占全省的63.9%,据统计全市17种主要矿产原矿价值在750亿元以上。有以世遗永定客家土楼为主要代表的客家之旅,以连城冠豸山、梅花山为代表的绿色之旅,以古田会议会址为代表的红色之旅等独具特色的旅游资源。闽西人文资源丰富、自然条件优越。龙岩是原中央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的侨区和客家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与台湾地区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
2.结合项目带动,把资源优势转化为财源优势。福建省提出跨越发展规划的10个新增长区域,对龙岩的定位是产业集中区。而做好产业集中区,关键是打开产业项目策划生成的视野,产业基地项目要做得淋漓尽致,新兴产业项目要敢于无中生有,城市经济项目要全力突破,才能使龙岩成为福建省名副其实的产业集中区。
3.用好用足政策,促进闽西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专门的机构,组织精干人员,深入研究加快龙岩老区发展的途径和方法。二是加强政策调研,加快成果转化和政策对接。
1.规划先行。规划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挥棒。争取中央和省在完善“海西规划”和“十二五”规划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特别是在设计“十三五”规划时更多地考虑和照顾闽西的历史贡献和现实的发展困难,力争把闽西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海峡两岸合作交流基地”和“闽粤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等要素融入其中。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生建设项目、新兴产业基地或具有产业行业龙头作用的产业项目建设规划时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照顾。
2.政策支持。
(1)从公平角度看,中央应该让闽西享受与赣南同等的政策待遇。闽西和赣南都是原中央苏区的核心区,都为中国革命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重大的贡献,但是,从目前的政策来看,赣州市已经享受了比西部大开发还要更加优惠的政策,而闽西却夹在闽南金三角和赣州之间,前者有沿海发达地区的一系列优势,后者有中央的政策优势。长此以往,闽西将被边缘化,而成为二者之间的经济空白带。因此,亟须改变这种“历史地位相同、地域相连、发展水平相近、政策待遇不同”的现象,让闽西老区与赣南享受中央同等政策支持,全面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资格,以推动原中央苏区共同实现更好更快可持续发展。当前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参照执行西部大开发的财税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关于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4号),参照赣州市对龙岩市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对设在龙岩市的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参照执行赣州市“比照西部大开发转移支付政策”。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赣州市比照西部开发转移支付政策的通知》(财办预[2012]49号)的要求,对龙岩市从2013年1月1日起,参照赣州市比照执行西部开发转移支付政策;在测算分配各项转移支付资金时,对龙岩市的补助标准(或比例)按照西部地区执行;今后新出台转移支付政策或现行政策提标扩面时,也按照上述要求办理。三是比照赣州享受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实施方案》(国办发[2013]90号)规定,对龙岩市7个县(市、区)各安排两个支援部门、单位进行对口支援。在具体对口支援安排上,充分考虑支援单位职能优势与受援地的比较优势和发展需要。
(2)在省级层面上,通过山海协作等形式,争取沿海发达地区和省直部门的支持。一是争取沿海发达地区对闽西原中央苏区县(市、区)的对口支持。建议福建省政府制定一个由省直有关部门和沿海发达地区对口支援欠发达地区,重点是原中央苏区的工作方案。二是以山海协作的方式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闽西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环境,使外地企业进得来、留得住、有钱赚,实现企业与地方的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