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专利标准化研究

2014-04-17 00:06王庆红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14年3期
关键词:专利技术专利权人技术标准

王庆红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 广州 510080)

电力行业专利标准化研究

王庆红

(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 广州 510080)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标准化水平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要素。其中专利技术的标准化又使得技术标准的强势与专利权的优势相结合,使得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市场优势倍增。“得标准者得市场”,专利技术标准化已成为国际竞争中新的游戏规则,更是西方大国在国际贸易中的战略手段之一。目前,国外企业利用“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竞争路线取得了较大的技术和市场优势。而尚处于专利标准化起步阶段的我国企业却面临着极大挑战,尤其在技术密集型的电力行业,各个主要电力企业正在积极推进“走出去”战略,其面临来自国外企业专利标准的挑战更大。因此,本文首先分析了我国企业面临的挑战及外国企业实施专利标准化战略的成功经验,并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提出专利标准化建设建议,构建电力行业专利标准化战略。

电力行业;专利技术;企业战略;企业管理

专利标准化战略是指以专利技术为后盾,建立自己的技术标准,通过结合自己所拥有的专利技术建立起来的标准来达到垄断市场,获取经济利益的手段。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与科技的不断进步,技术标准与专利的结合已成为国际竞争新的主要竞争因素。专利技术标准化战略是实现国家标准化战略的基础和保障,是国家标准化战略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电力行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行业,专利技术尤为重要,本文通过分析专利标准化与专利技术的辩证关系和电力行业实施专利标准化的特殊性,探讨分析专利标准化存在问题及对策,提出在电力行业进行专利标准化建设的建议,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电力行业的专利标准化道路。

一、专利标准化辩证关系研究

标准与专利有关的主要是技术标准,是指一种或一系列具有一定强制性要求或指导性功能,内容含有技术细节要求和有关技术方案的文件,其目的是让相关产品或服务达到一定的安全要求[1]。专利标准化对科学技术的发展有积极影响,同时也有消极作用。就整个电力行业来说,技术标准与专利结合后所发挥的作用关系主要体现在专利标准化对技术创新的作用。

1.专利标准化的必要性分析

目前,在标准中引入专利,是一种技术发展必要的行为,已成为标准化竞争中最重要的部分。专利标准化可以促进全球贸易流通、打破市场阻碍,同时也会对市场竞争带来一系列的负面反应。一方面,标准化中引入专利,是对涉及的专利拥有者通过发明创造其权利的一种尊重、保护和推广;另一方面,标准使用者,其使用国际标准本身意在跨越市场门槛,但可能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对他人的专利权造成侵犯。为最大量地降低专利标准化的消极作用,提升专利标准化的积极效应,包括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世界三大标准化组织在内的各级标准制定组织已经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及政策,以指导标准编写者及标准使用者应对处理专利标准化的问题,同时鼓励专利标准化健康发展。

(1)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相关规定

为了规范专利标准化工作,特别是通过专利标准化促进技术创新。ISO、IEU和ITU等均制修订了不少相关专利政策。最有代表性的是在2007年,三组织正式公布的《ITU-T/ITU-R/ISO/IEC共同专利政策》以及相应的实施指南。《共同专利政策》规定,ISO、IEU和ITU的办公机构不负责对专利的证据、有效性或范围给出权威的或全面的信息,但是要求所用到的全部信息(包括正在审查的专利申请)是标准使用者可获得的公开内容[2]。原因在于负责起草技术标准文本的技术专家可能不是专利方面的专家,因此不必熟知专利的保护范围、法律状态等。正因如此,在标准文本中只提供日期、专利权人、专利号等专利文献著录信息。此外,标准所包含的专利,专利权人可以有三种选择,并要求分别向ISO、IEU和ITU的办公机构就相关内容提交“专利陈述和许可声明”表。《共同专利政策实施指南》则规定了标准中涉及专利的范围等信息。该实施指南还规定了共同专利政策的目的、术语解释、专利许可声明的方式及其内容要求,还包括ISO、IEU和ITU的各自具体要求,是对《共同专利政策》进一步的细化。

(2)国内标准化组织的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关于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基础性系列国家标准已有GB/T1《标准化工作导则》、GB/T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0001《标准编写规则》和GB/T20002《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2008年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其中将“制定和完善与标准有关的政策,将专利纳入标准的行为”列为专项任务;2009年9月,GB/T20003《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置规则》草案拟定完成并以国家基础类推荐性标准之一发布。该标准对标准专利化具体程序和规范进行了相应规定。GB/T20003《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置规则》规定了国家标准制定和修订过程中涉及专利问题的处置要求和程序;标准适用于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参照使用。2012年12月,国家标准委员会发布了《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 (征求意见稿)[3]。该规定为妥善处理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问题,规范国家标准管理工作,鼓励创新,促进国家标准合理采用新技术,保护社会公众和专利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标准的有效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适用于在制修订和实施国家标准过程中对涉及专利问题的处置。《“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中也明确鼓励采用和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这些都是我国专利标准化发展中的指导文件。

(3)电力行业的技术发展要求

在技术标准的制订方面,电力行业跟其他行业的共性在于技术标准背后往往隐藏着技术转让或许可。当前很多公司,特别是跨国公司之所以非常重视技术标准,不是因为标准本身的知识含量,而是因为这些标准中隐藏着诸多专利或技术秘密,因为如果要制造或提供符合该标准的产品,相应的企业就必须使用这些标准中的技术,而这些技术通过专利私有化了。

通过专利技术并入标准,通过标准的推广获得价值升值,继而提升市场竞争力。拥有专利权的新技术是标准形成的基础,而电力行业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新技术健康、快速地发展是离不开专利保驾护航。

在电力行业,标准的制定方式主要包括由一家企业制定、几家企业联合制定、标准化组织制定三种。需要注意的是标准本身多不会直接体现为其制定者所拥有的专利技术等,但是标准都与专利有着实质的结合。这些实质结合往往是标准中的技术要素里包含对某个或某类产品在性能、形状的描述,而作为技术的实质内容的专利或专有技术则被嵌入到了满足上述要求或者符合相关指标的具体方案以及措施中。对于掌握某个行业的核心技术或最新技术的国家、企业甚至个人等技术所有者为了维持自己的竞争优势或出于自身安全考虑,通常会提炼出一些关键技术指标或技术参数,并将它们嵌入标准的基本内容,与技术合为一体,而不会将自己的整体方案变为标准。此外,标准通常是以公有技术为基础,不会有很多的高新技术含量,而这些高新技术恰恰不能被无偿使用,因此,在电力行业中含有较高技术含量的该类标准几乎没有。

可见,专利标准化是必要的,特别是电力行业,这种基础行业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如果离开了专利进行制定或参与制定标准将丧失主动权,在这种标准下的技术发展必将会严重受制。电力行业的标准可以说是电力行业在技术高度发达的前提下进行提炼的结果,是国家、企业等引导市场甚至控制市场的高级阶段。电力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因其兼有社会责任和机构盈利的双重任务,其技术发展需要垄断市场而又需规避垄断法制裁,因此需要在标准的制定或者参与制定中嵌入自身的专利来获得市场竞争力。

2.专利标准化的积极性分析

专利一旦标准化,同时满足与整个行业的技术发展同步化,将对技术创新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

(1)推动集成创新,引领共同发展

技术标准在技术创新过程中的重要角色同步化行业内各个阶层的技术,形成集成性的技术创新,使得分离分散的技术创新能够协调作用,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从而提供更好的终端产品或者服务,在巩固提升旧市场、创建新市场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当新一代系统创造一个新的市场,它就逐渐会破坏相应的旧市场,从而推动产业结构的进步[3]。因此专利标准化的一个重要作用体现在将分散的技术创新进行有序地集成,并形成新的市场,使技术通过给定一个全面系统的框架,规范集成的方式共同发挥作用,促进整个行业共同发展。

(2)消除专利障碍,降低科研成本

一是技术标准中的专利,通常以“专利联盟”的方式运作。这种专利联盟使创新者突破由于专利密集化而形成专利障碍,降低科研成本,规避研发风险,加强技术互补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继而加快技术创新。二是因为技术标准的公知性、规范性及权威性,可消除消费者在选用技术产品或服务时的顾虑。技术标准能减少因市场本身潜在的不可预知因素带来的技术发展不确定性。在技术相关的谈判方面,标准可解除双方在进行战略合作等方面的顾虑,简化谈判,促进合作。制修订技术标准的过程事实上也是促进技术革新的过程,一项极具活力的生产活动[4]。

(3)促使专利重组,优化结构升级

企业使用专利技术标准时,需要交纳专利费,但利用专利标准所公开的一些技术信息,企业可以进行专利重组优化,进行有目标、有方向的技术开发与创新。全球化下,技术领先方向落后方的技术扩散和技术溢出,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技术垄断出现,但落后者的技术创新能力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因为落后方会从这种“不平等”技术贸易中,比如在双方市场发展、人力资本、生产设备等诸方面看到本质的差距,因此会刺激技术落后方进行“二次创新”或适应性创新。特别是对于技术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国际技术贸易对其技术能力的提高和创新诱导反应机制的改善都具有重要作用,并最终影响这些国家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5]。近年来我国积极参与国际贸易,但是目前大量的生产技术来自国外的专利许可,而技术标准下专利联盟使得技术许可的效率大大提高,加速了国外向中国进行技术扩散和溢出。这种技术冲击对我国各行各业的冲击较大,刺激了企业通过专利重组优化,研发获得“二次专利”并与原始标准下的专利所有者相互交换从而摆脱专利标准化竞争中的从属地位。

3.专利标准化的消极性分析

标准的制定和贯彻是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依据,具有强制性、通用性、权威性以及时间阶段性。在知识经济的今天,新技术存在的状态发生了很大改变,因此专利标准化已经成了众多新技术所有者追求的目标。但事实中有些不科学的做法,阻碍了技术发展:第一,人为地将专利新技术排除在标准之外,因为专利与标准的结合是社会科学技术、经济活动发展的必然结果,特别在高科技领域几乎是无可避免的,其决定性的因素是该技术市场的实际状况。第二,专利标准化也存在标准中专利权力会出现扩大化、有的企业甚至会滥用自己的专利权打压竞争对手,造成技术垄断等现象;专利标准化成员之间相对便利的专利许可,则有可能造成各个知识产权人相互搭便车,不再研究可替代的竞争性专利技术,从而降低了创新的积极性。第三,加上专利标准化后,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化的,无法满足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经济生活环境的动态变迁,加上有些专利权人利用标准制定进行联合抵制,使得相应的技术标准在制定、修改、实施中对技术创新有阻碍作用。

4.电力行业专利标准化特殊性分析

电力行业是一个技术、设备、人才和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其具有高参数、技术复杂且高度自动化的特点。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国计民生的公用事业,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国家能源安全与社会稳定大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该行业要求电力生产供应需具有高度安全可靠的特性,要求保证系统的经济、稳定与安全运行,要求电力生产过程中企业内部与外部、企业各部门间的密切配合与协调运作。由于电力行业的产品质量是由人通过各种现代科学手段执行各种技术标准来实现的,所以标准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保证。建立专利标准体系是电力行业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电力行业发展要有行之有效的专利技术标准作保证。

当前,电力企业正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但还需要更多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创造等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以推进节能、降耗、减排,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在此过程中,完善电力行业专利标准,健全专利标准化体系,对充分激发广大员工的智力资源,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专利标准化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1.专利标准化现状分析

世界经济竞争正在由资本竞争向技术竞争转变,其核心正逐步演变为专利和标准的竞争,谁控制了专利技术标准谁就控制了国际市场和国际贸易。专利技术与技术标准的结合已成为了世界范围内大企业实施全球化战略的最重要手段。技术标准规定了市场准入条件,技术标准需要专利技术的支撑,专利权一旦进入技术标准就会在市场准入方面形成技术垄断,排斥不符合技术标准的产品,从而达到获取巨额利润和排斥竞争对手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技术革新的加快、产品功能的拓展以及创新服务的多元化,电力行业的竞争呈现出“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的发展趋势。国外企业一直有很强的专利标准化意识,他们通过运用专利战略,将技术转化为拥有知识产权的专利,进而把拥有专利的技术上升为行业内的技术标准;再通过标准化,不仅可以收取专利费用,而且可以创造新的市场,推动产业的发展。相比而言,我国的专利标准化进程起步虽晚,发展较快,机遇与挑战并存。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电力行业标准化建设的分类已经比较详细,覆盖了从综合性的规划设计标准到具体的发电机相关标准等方方面面。电力行业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动了我国电力行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同时促进我国电力行业产业化建设与电力科研成果转向生产力。近年来,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紧紧围绕电力发展需求,加强标准体系规划和宏观指导,确定了以新能源发电、清洁发电、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以及电力生产建设急需为重点发展方向,树立以推动和促进电力技术进步为目标的电力标准立项指导思想,不断加快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在2011-2012年批准发布的标准中,行业标准达到341项,其中DL标准311项,NB标准30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26项,非工程建设国家标准19项。在标准计划立项方面,两年来下达标准计划项目576项,其中,行业标准计划项目539项,国家标准委和住建部共下达国家标准计划项目37项,另有22项标准正在国家标准委网站公示(数据来源:电力知识产权网)。另外,中电联标准化管理中心两年来还积极向国际电工委员会申请提出国际标准制修订提案,其中三项国际标准提案获批准,极大增强了我国在电力国际标准中的话语权,加快了中国标准“走出去”战略实施步伐,2012年全年,中国电科院牵头及参与编写已获批立项的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分别达到18项和96项。

我国近年来非常重视发展专利。2012年,中国发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3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205.1万件、125.5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居世界首位。但我国申请的专利普遍缺乏核心技术,主要是创新不足,且多种因素造成发明和运用之间的严重脱节。我国专利标准化起步晚,加上电力企业由于受到传统经济模式的影响,专利标准化建设体系还不完善,导致所拥有的专利得不到广泛的推广利用,缺乏有效的专利与技术结合战略,势必影响电力企业走向国际化发展战略目标。

2.专利标准化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内外电力行业的专利标准化进程中包括标准化组织、专利权人和标准使用者三方主体。三方主体的价值利益取向不同,如果没有平衡好这些关系,就会导致纠纷和矛盾等问题。下面就技术标准与专利权结合后主要产生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

(1) 创新不足,阻碍专利标准化发展

专利标准化需要建立在持续创新的、更优更好的专利技术之上,而我国各个行业都存在企业的创新能力不足,使得更优更好的技术难以呈现。因此,专利标准化建设发展缓慢,造成的标准滞后。目前我国电力行业遵循的很多标准都是10年、20年才修订一次,远远跟不上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创新是动力,只有拥有核心技术才能为专利标准化注入持久动力,因此,在专利标准化建设道路上,我国企业要完善和提升行业技术创新,强化战略性新兴技术与技术标准前瞻布局,提升行业技术支撑能力,掌握一批主导行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和有国际影响力的专利技术标准,抢占行业技术发展制高点。

(2)专利权人拒绝许可导致技术标准无法出台

某些专利权人利用某些事实标准中包含的一些专利技术或者某些专利技术是某项标准所必须的技术,为了达到市场垄断目的,它可能利用“私有协议”拒绝许可其专利权。私有协议(Private Contract)实际上是一系列具有封闭性、垄断性和排他性的特点,不对外公开的企业标准,能帮助主导企业对技术细节和关键内容的实现控制。

因此,当某个或少数几个企业掌握了绝对的技术优势的时候或者在某个行业有绝对的话语权时,完全有可能影响技术标准的制定与推行,甚至将自己的标准上升为事实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这些企业拒绝就其中关键技术所含专利权进行许可则可能出现代表公众利益的标准无法出台、市场为少数企业所垄断的情况。这时候标准化组织限于自身的性质是无法全面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的,此时必须动用行政乃至法律的手段加以调整,或者通过行业内建立企业联盟跟垄断企业进行周旋谈判。

(3)技术标准中的专利技术未获得专利权人许可

当未经授权的专利技术被纳入技术标准之后,容易使标准的使用者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如果适用标准,则可能被控侵权,如果不适用标准则可能因为其产品或者服务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标准化组织在制定标准的过程中对所涉及技术是否有专利权没有给予必要的关注;二是部分专利申请人将公知技术申请专利,而专利审查中没有注意对技术标准所引用技术的检索,结果对不应该授权的专利技术授予了专利权。

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标准化组织在制定相关标准的过程中要注意制定相关的专利政策,对所涉及技术的权利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二是标准化组织及标准制定参与机构应该与相应专利局或者知识产权之间建立必要的联系,例如共享数据库,完善优化标准制定体制,以减少专利审查的漏洞。

(4)专利权人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故意不披露相关专利信息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多数标准化组织,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在同等条件下尽量采用不含有专利权的技术方案。这种标准制定原则对专利权人是不利的,特别是当技术市场上存在着激烈竞争的、可替代技术时。因此,部分专利权人在参与标准修制定时,就可能出现故意隐瞒其专利权状况,等待该标准颁布实施并被广泛使用时再以专利权人的身份出现,向所有遵循该标准而使用其专利权的使用者要求权利。

美国Dell公司案是一个典型案例。美国Dell公司,在1992年加入了由所有美国主要硬件和软件商组成的一个非盈利性标准化组织———声频电子标准联合会(Video Electronics Standards Association,VESA)。1992年6月至8月,当时VESA标准化工作组要求所有参与“VL-bus”标准制定的机构申报其与该技术标准有关的知识产权状况。Dell公司的代表曾通过书面方式两次声明,该提案没有侵犯任何Dell公司的商标权、版权或专利权。而事实上,早在1991年7月,Dell公司就已经获得了一项美国专利(专利号为5,036,481,简称481号专利),这表示Dell公司拥有关于“主板上用于接收VL-bus卡的缺口轮廓的排他性权利。“VL-bus”标准被批准八个月后,含有“VL-bus”标准的电脑的销售量陡增。此时,Dell公司突然告知那些“VL-bus”标准使用者——其使用“VL-bus”标准侵犯了Dell排他性权利。Dell公司要求这些使用者与其代表会晤“以确定确认Dell公司排他性权利的方式”。1995年这些公司向FTC的反垄断仲裁庭提出仲裁请求。1996年,FTC认定Dell公司的行为构成专利权滥用,因此否决了Dell公司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主张。

(5)专利权人利用标准制定进行联合抵制

技术标准在一定时间阶段是固化的,但从整个社会发展需求出发,它应该是动态的。当出现更好的替代技术方案时,原有的技术标准就应该积极修订并采纳新的技术方案。修改标准不仅意味着其无法再利用技术标准实施其专利权,更意味着替代技术将凭借技术标准占据优势地位,从而淘汰其所拥有的专利权,拥有原有技术的专利权人的利益会因此而受到损害。拥有原来技术的专利权人为了避免对其不利的结果出现,很可能通过其在标准化组织中的地位联合起来,共同抵制新技术,阻止新技术进入市场。甚至会出现采用新技术进行表决的标准化进程中利用贿选的办法,有意让某些根本不了解技术状况的成员联合投票将新技术排除在技术标准之外。除此之外专利权人还可能采用其他方式联合抵制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

(6)因专利的交叉许可和专利池而出现的技术垄断

目前,大多数涉及专利权的国际或者国外的标准化组织都会制定相应的专利权政策,规定对内对外进行专利许可的办法,而这些办法很多都涉及到交叉许可和专利池问题。

交叉许可,称之为双向交叉许可(Cross-license),是一种基于谈判的、在产品或产品生产过程中需要对方拥有的专利技术的时候而相互有条件或无条件容许对方使用本企业专利技术的协定。而专利池(Patent Pool)是指为了分享专利技术或者统一对外进行专利许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达成协议,相互间交叉许可或向第三方许可其专利的联营性组织。交叉许可和专利池本身并不一定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例如通过交叉许可,掌握互补性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人可以更好地利用对方的技术,使互补性的技术相互结合,从而在整体利益上取得最优。构建专利池,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可以降低交易以及侵权诉讼成本、整合技术、促进技术推广;对于被许可的企业来说,在相关产品市场上,难以同专利池成员实现完全、有效的竞争。标准化组织将某些对技术标准而言是可用但非必要的专利技术都放入标准之中,且在实施推广标准时可能对技术打包许可时不披露所含专利的权利范围和有效期限等重要信息。而考虑到要符合技术标准,被许可人又不得不接受整批授权,损害了其合法利益。

对于解决以上专利标准化中的问题,国外成功的经验值得国内学习与借鉴,包括完善与专利标准化相关的政策法规;建立协调行业协调和资源整合体制和发挥政府作用,促进事实标准形成等。目前,在欧盟、美国以及日本,对于上述问题的解决主要是综合运用专利法、合同法以及反垄断法加以调整。特别是反垄断法在避免专利权利用技术标准滥用专利权的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此外,重视技术标准中的必要专利是解决上述问题必经之道。所谓必要专利(Essential Patent)是指经技术标准体系认定是该技术标准体系所必不可少的一项技术,而又因为该技术是一项专利技术而被专利权人所独占。因为必要专利在相关标准被批准之时,没有其他商业上或者技术上可替代的不侵权的方案存在。因此,企业在制定或者参与制定标准时,需要从技术、法律和商业上关注必要专利,要对必要专利进行认定;对于标准使用者,同样重视对必要专利的研究,因为实际上标准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未必是某项专利的全部保护范围,而有可能是其中的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此外,对于技术密集型的电力行业,还需要研究必要专利的同族,比如在某项标准中采用了某专利技术且公开了专利文献号,企业可根据该文献信息进行该专利技术同族专利的研究,包括专利数量及其地域性分布等,还要判断同族专利与本专利的权利要求范围是否相同,这样有利于全面了解与本专利相关的世界范围的专利保护状况,增强专利许可的预见性。

三、对电力行业专利标准化建设的建议

我国专利标准化制定及实施环境逐步完善,特别是2011年,在第75届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理事大会上中国被正式通过成为了IEC常任理事国,是继2008年成为ISO常任理事国之后,我国在国际标准及合格评定活动中取得的又一历史性的重大突破。这对我国企业,特别是电力行业的企业更好地参与IEC战略、政策的制定创造了良好的国际国内环境,有利于我国电力行业专利标准化快速、健康发展。因此,我国电力行业相关企业应该抓住机遇实施专利标准化战略,将专利战略与企业经营战略紧密结合,积极参与国内外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编制。在专利标准化战略实施中,我国的电力企业应以政策为指导,创新为动力,人才为保障,技术为支撑,市场为导向,把技术创新与成果保护紧密结合,立足长远技术目标,分布实施,逐步推进,充分重视行业的标准制定工作,走出专利标准化困境,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电力行业标准化发展建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1.积极参与各级标准的编制

标准一旦颁布,在一定时期内是固化的,其通用性、规范性及权威性,要求电力企业一方面要认真学习标准及标准政策法规,了解和掌握标准相关的最新专利动态与专利标准状况,不管是国内专利信息还是国外的信息,对国内外本领域相关的或与自己现在研发的技术相关的专利进行即时关注;另一方面要积极参与企业级、国家级和国际级技术标准的编制,积极参与电力行业协会和与电力行业相关的学术活动,了解专利技术标准的最新动态。企业只有以政策为导向,积极学习及参与各级技术标准、行业标准的编制,企业才能把握发展方向。

2.加强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

电力行业专利标准化的发展要求必须有一支能够实现人力资源与生产要求的最佳配置的人才队伍。对于单个的电力企业,其发展离不开一支具备专业技能、管理经验丰富,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需要不断培养提高员工合理运用专利信息的能力。就整个电力行业来说,为了保障行业专利标准化长期有序发展,就必须积极探索建立及完善一套专利标准化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支撑团队备案等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现代电力企业可通过人力资源规划等途径来培养专利标准化人才,努力为电力行业技术创新选配合适人才,从而促进整个电力行业的技术水平,利于企业实施电力行业专利标准化战略。此外,如果有条件可以考虑参与建立国际标准化工作认可机制,明确专利标准化人员在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中做出的贡献,提高国际标准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持续创新,合理专利布局

持续的技术创新无论对电力行业还是对单个电力企业而言都至关重要,因为专利标准化需要创新为动力、技术为支撑。特别是“十二五”期间,随着特高压、超高压、智能电网、新能源等技术的全面发展,我国的电力企业必然会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参与国际电力技术标准的制度和修订工作,这就要求我国电力企业必须不断实施技术创新才能在标准制定和修订中更有发言权。电力企业为了加快和保护技术创新,可以通过共同建立专利联盟,使各成员电力企业依托专利联盟平台、共同分享专利资源,同时可实现各专利池成员入池专利的交叉许可,降低电力企业的专利运营成本,可促进电力企业中入池专利的商业化和产业化,降低专利许可费用,实现电力企业专利的价值最大化。另外,降低电力企业被诉讼侵权的可能性。

我国电力企业还需要充分考虑标准的推动过程及潜在变化,进行合理的专利布局,持续技术创新。比如整体提升电力行业基础技术专利标准化进程;全面部署以智能电网技术为依托的专利标准化集群工程;重点推动以特高压技术为试点的专利标准化示范工程等,每个工程均要对行业技术细分,可以由单个或者多个企业完成,由国标委、权威行业协会等机构进行监督、管控以及协助消除专利标准化障碍。

4.完善专利标准化工作体系

要促进专利标准化,电力企业必须注重对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一体化管理工作,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与其他管理无缝对接,才能确保专利标准化战略的实现。同时设立合理的鼓励政策,鼓励员工积极发扬开拓创新的时代精神。

电力企业还要注重把专利工作渗透到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中,如企业和员工必须严格进行专利文献检索,避免自己在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研究侵犯他人的专利权,使电力技术人员掌握电力行业最新、最完整以及最精确的科技信息资料,且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开发成本;在新产品、新技术开发过程中,要及时对适合申请专利的技术进行专利申请,充分利用专利制度保护本企业的利益,建立自己的防御体系;同时,要随时跟踪和了解本行业和技术领域的最新国内外发展动态。

5.加大专利标准化支持力度

从事专利标准化工作过程中不仅需要开展大量科研工作,还需要开展大量国际国内交流工作。加大专利标准化项目的支持力度是标准制修订工作有力的保障。建议电力行业相关单位、组织机构等针对标准提案、已立项标准提供不同形式的项目支持,保证专利标准化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些保障对强化电力行业专利标准化工作信息沟通、经验分享起到重要作用。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派员参加电力行业定期召开的专利标准化工作推进研讨会等,促进信息共享,及时进行项目优化。

四、结论

世界经济竞争正在由资本竞争向技术竞争转变,其核心正逐步演变为专利和标准的竞争,谁控制了专利技术标准谁就控制了国际市场和国际贸易。由于目前我国尚缺乏专利标准话语权,因而在国际市场中处于相当被动的境地,国内企业在专利标准化的道路上困难重重,尤其是在关系国计民生的电力行业,专利标准化成果非常匮乏。另外专利标准化的进程对我国企业而言,往往不是一蹴而就。但我国有着巨大的市场优势,这是我国的标准能成为国际标准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们没有理由不建立自己的标准。因此,电力行业要想突破国外专利标准形式的入侵,扩大自己的市场优势,首先要制定专利标准化战略,解决企业内部人员的意识问题,建立专利标准化工作体系,规范工作流程。其次要积极学习并有效地运用相关专利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原始性创新能力,更多地掌握具有自主专利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最后加大专利支持力度,提高持续创新能力,合理进行专利布局,让我们的标准及其内含的专利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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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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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Qing-hong
(China Southern Power Grid Co.,Ltd,Guangzhou Guangdong 510080,China)

With the great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as well as the continuous process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the patent standardization has become the fundamental and significant factor for enterprises in order to enjoy advantages in the market competition.Standardization of patent technology which combines the dominance of technical standards with the advantage of patent,doubles the market advantage of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patentee."Standards are market",and the patent technology standardization has become new rules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It is also one of the strategies in Western powers for international trade.At present,foreign enterprises have made great technological and market advantages through the competitive routes of technology patents,patent standardization and standard internationalization.However,China is facing a great challenge in the patent standardization,because China just starts breaking the ice,especially in technology-intensive power industry.Each major power companies are actively promoting the"going out"strategy,which faces greater challenges from foreign companies patent standards.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challenges,which China's enterprises are facing,and the successful experiences from foreign enterprises,when they are implementing the patent standardization.This article also proposes progress of the patent standardization based on the characteristics of electric power industry in order to make the strategy for establishing the specific patent standardization in this field.

Electric power industry;Patent technology;Enterprise strategy;Enterprise management

F416.61

A

1004-292X(2014)03-0036-07

2013-09-10

王庆红(1976-),男,贵州铜仁人,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电力系统运行、规划与设计以及企业情报系统、专利系统建设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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