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金王平
2006年召开的全国科技大会及随后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把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提出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这个说法在开始提出的时候,很多科研人员不理解,但是大量的例子都说明,提出以企业为主体不是要取消研究所,也不是要取消大学,而是要坚持这些研究的市场导向。当然只提以企业为主体是不够的,要提产、学、研相结合,因为大学和研究院所是创新的源泉[1]。
一个国家、一个行业没有自己的技术创新,就不可能有自主的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没有自己的技术创新,创新型企业就不可能诞生,现有企业也不可能有核心技术和竞争力,更不可能持续发展。如果企业没有以自己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实体,国家没有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以技术创新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就只能是一句空话[2]。
“以企业为主体”要求高校的科研要面向企业,主动走进企业,同时引导企业进入高校。国家所确定的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的战略,将要求高校和科研院所必须联合企业共同进行科技研究,承担科研计划项目[3]。
目前的一个主要问题是,高校既要解决科学前沿问题,又要开展解决这些问题的研发活动,还要能够把它变成技术并帮助企业把产品做出来,甚至还要产品的更新换代。高校和企业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分工定位还不够清晰。
另外一个主要问题是,因企业大多没有研究开发中心,没有足够高质量的高层次人才就业岗位,高端人才就业的空间受到了极大的限制。没有把国内培养的高端人才很好地引导到技术创新的体系中,没有使高端人才在企业的技术创新领域充分就业和发挥作用。
高校应积极探索工科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启动高校实验教学示范项目,支持企业为高校和职校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大力培养学以致用型人才。深刻认识到“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高校培养创新人才带来的机遇。新的技术创新体系本身就是一个集教学、科研、生产、实训一体化的创新人才培养平台,在这样一个科研创新和工程创新的实践环境中,教师的教学科研实现了与市场的接轨。高校的人才培养要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也必须走进企业,根据企业需要,改革人才培养体系。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人才已经成为我国高校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4]。
高校应积极探索构建产业联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校地共建创新服务平台、校企共建研发机构等产学研合作新型伙伴关系。大学要主动走进企业,与企业合作,建立研发机构,并根据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针对企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持续不断地开展技术开发,为企业提供成熟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不定期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参与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参与企业技术发展规划的制定,并为企业技术进步提供技术支持;为企业培训技术和管理人员,帮助吸引企业化的高层次技术创新人才,共享平台,合作谋划技术创新的内容,带领技术创新研究开发,逐步建立企业自己的技术创新平台,构建产学研合作新格局,探索社会服务新模式。
大学在帮助企业具备了较好的技术创新能力时,还要去做源头创新,做新技术、高技术的前沿研究,这是一个基本规律。高校是基础科学创新的主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动力源泉[5]。这既是创建“一流大学”必须确立的目标,也是“一流大学”不可推卸的责任。高校要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部署,做好基础研究顶层设计与分析,组织跨学科的优秀科学家和研究团队开展创新研究,提炼出产业发展、行业发展以及社会发展等方面亟待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深入开展基础研究,力争提出新原理,探究新方法,研发新技术,从源头上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高校要瞄准国际学术前沿,稳步扩展基础研究规模,提升在国家973计划、重大科学研究计划、ITER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以及重大科学仪器研发研制等方面的竞争力,为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源头的技术。
高校要知道国家有哪些行业,行业里有哪些大企业,有哪些创新联盟等,以国家战略需求和重大工程项目为导向,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加强与中央重要企业以及行业龙头企业的合作。高校要提前布局,面向国家战略需求,瞄准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问题,策划一批国家级重大项目,集聚一批国家战略科学家和领衔科技创新团队,参与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参与国家和省级科技园区与产业集聚区建设。以指南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手段,全面促进学科和行业的多维合作关系发展。
在科技奖励政策方面,应当提倡奖励科研团队的方式。《中国高校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总则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中国高校科学技术奖是授予科技工作者和单位的荣誉,授奖不决定科学技术成果的权属综合以上以团队的名义来进行奖励较为适宜”。这种奖励制度没有影响到课题负责人或单位的切身利益,因为奖励不影响成果归属问题。其次,这种奖励制度能激发更多的人从事科研工作。他们的积极性和钻研精神对国家将来学术发展的影响是长远的[6]。在考评机制方面,高校的职称评聘制度、科研工作量考核等不能只认第一负责人,应考虑到校经费数和其参与项目的影响力,鼓励教师与企业合作。
面对“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变化,高校应及时做一些转变,高校科研人员要深刻认识到新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所带来的国家科研政策、科研机制、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大变化,把企业作为科研项目来源的主渠道,以企业的需求为科研工作的入口,并把学校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站在企业的角度,以生产商品的要求开展科学研究,与企业实现技术创新的共进双赢。
[1]徐冠华.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2006(9),10~11
[2]张男星,王春春.大学如何更好地参与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访大连理工大学校长欧进萍[J].大学(学术版),2012(4),4~13
[3]刘泽功,姚德利.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下高校科技发展战略[C].第二届“高校科技创新高层论坛文集”,2008,121~125
[4]程丽.明确校企定位促进产学研合作对加深认识“以企业为主体”的思考[J].科技创业,2011(9),20~22
[5]徐恒,郝会会.研究所、高校和企业的技术创新分工研究[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06(9),Vol.24No.4,109~112
[6]李枫,王冬艳.高校科研成果转化激励机制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消费导刊(理论版),2008(7),183~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