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岩,刘 璐,刘 玉
(1.沈阳建筑大学土木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8;2.沈阳建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8)
我国是世界是遭受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各种自然灾害发生的频度大、强度高。多年来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发,生态环境遭受破坏,中等城市和村镇建设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相对薄弱。每次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都要给生命和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并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据不完全统计,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年份高达500-600亿元,仅对城镇建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在300-400亿元,因此而造成的间接经济损失和社会问题则难以估计。
我国的自然灾害学家预测,从本世纪初开始,宇宙天体运动正进入一个新的变异时期,这种变异必然对地球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地震、火山、洪水、山崩、滑坡、泥石流乃至大气层将十分活跃,使自然灾害更加日趋严重。另外,我国人口增长迅猛,工农业生产发展迅速,许多盲目的开发导致生态失去平衡,自然灾害加剧。在各种自然灾害中,尤以地震、风灾、洪涝、火灾和地质灾害(滑坡、山崩、泥石流)对中等城镇建设环境威胁最大。为此,应针对我国中等城镇易发并致灾的地震、风、火、洪水、地质破坏五大灾种,因地制宜,制定合理的设防标准,做好设防区划工作,采用先进技术,在满足各类建(构)筑物使用功能的同时,提高其综合防灾能力,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保障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十八大提出强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基础建设步伐加快。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但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城镇是农村一定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作为城市与农村联系的纽带与桥梁,中等城镇在物资集散、科技集约、经济发展、乡镇企业集约化、第三产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教育文化发展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中等城镇建设虽然起步较晚,但中等城镇建设的发展势头迅猛,我国中等城镇数量激增,城镇化率逐年提高。目前,我国中等城镇建设开始注重质的提高,从“区域整体发展”、“城乡一体化”和“人居环境科学”的角度进一步完善中等城镇的规划与建设,探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区域城镇化的发展模式,建构以经济带和经济区为依托的城镇体系框架,完善中等城镇自身的产业发展和功能结构,突出地方文化特色及建筑风貌的中等城镇形态建设明显加快,供水普及率普遍提高,部分发达地区中等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已初具规模。
中等城镇不同灾种的设防标准的协调是为统一,不同灾种设防标准的设防基本原则和方法,使中等城镇防御灾害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工作符合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的要求,制定本标准。既取决于灾种的不同,同时也取决于灾种的强弱程度,还要考虑到使用功能重要性的不同,依据城市灾害综合防治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规定以及对我国不同地区的中等城镇灾害防治措施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当的不同灾种的设防标准的协调,在此基础上,提出中等城镇灾害综合防治技术、材料方案。提出包括综合防御自然灾害的要求、预测、控制技术,提出中等城镇综合防治措施。从根本上讲,不同灾种设防标准的协调的确定是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降低人员伤亡,并设法避免或减轻不同灾种造成的损失。它是既要考虑某一地区采取防灾减灾措施后取得的效果,又要使邻近地区不受到负面影响,防止发生一地受益,另一地灾害现象,也是综合防治自然灾害的长远规划与短期计划相结合;防灾减灾的长久之计与应急措施相合;单项防治措施与综合防治措施相结合。甚至还要考虑到另一种自然灾害滋生、扩展、漫延的次生灾害。它需要各防灾的专业部门加强横向协作,充分发挥本部门纵向业务与科研的专长优势,相互联系,密切配合尽可能地为综合防治不同灾种的自然灾害提供科学的依据和防治措施。不同灾种标准的协调的制定也是综合考虑各灾种设防原则和目标、设防条件、设防环境、设防区域、设防参数、设防水准、设防等级。确定不同灾种标准的协调的基本因素有:社会经济状况,各灾种的危害性某些灾种同时发生的可能性,次生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各种工程结构与配套设施的重要性。对于中等城镇不同灾种设防标准的协调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设防原则
设防原则是指对工程设施和配套设施进行不同防灾标准进行协调的总要求和总目的。尽管各地区经济和防灾技术水平乃至防御计划和防灾综合系统以及防灾管理方法不同,但所制定的设防原则均以本地区经济可接受的水平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为基本点。
(2)设防目标
设防目标是依据不同灾种的设防原则对工程设防和非工程设防要求达到的目标。不同地区可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状况和人口密集程度,制定适用于本地区的具体设防目标。
(3)设防环境
设防环境是指拟设防的工程设施和非工程设施处在什么样的主要灾种的危险性环境中,这应由不同灾种的危险性分析或不同灾种区划图给出的危险性程度客观地确定。设防环境是确定设防目标和设防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设防环境估计的不足会导致严重的损失,过高估计设防环境会导致人力、财力的严重浪费。
(4)设防参数
设防参数是指在考虑不同灾种设防标准时,采用哪种参数来进行设防,对于不同灾种标准的协调均按个自灾种的参数来考虑。如抗震设防标准主要参数为烈度和地震动参数,而防洪标准主要参数有重现期等。
(5)设防水准
设防水准是如何根据客观的设防环境和已制定的设防目标,并考虑具体的社会经济条件来确定采用何等强度的设防参数或者说,应选择对本地区造成最严重影响的灾种作为防御对象。这是一个复杂问题,因为当有不同自然灾害或次生灾害同时发生时,既要考虑不同灾种的同时影响,也要考虑最不利灾种的影响,同时也要考虑本地区所处地理位置及环境,建议采用本区发生不同灾害时造成后果最严重的灾种的设防标准。
(6)设防等级
同一类工程设施和非工程设施在不同地区由于政治、经济或文化意义上的重要性以及受不同灾种的后果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在考虑设防等级时,其设防目标和设防水准也要求不同,这就是设防等级不同。重要工程设施和非工程设施的设防标准一般要给以较高的设防等级,同时还要考虑不同灾种同时发生时,最不利灾种的本地区最不利灾种的设防等级。
总之,不同灾种设防标准的协调的制定重要取决于社会经济状况所确定的不同灾种设防原则和设防目标,以及根据不同灾种的危害程度及以设防环境、设防参数和对不同灾种采取的各项措施,最后落实到最佳设防标准的协调上。因此,确定合理的不同灾种设防标准的协调,必须建立对中等城镇地区的灾害危险性和不同灾种造成的损失的科学分析基础上,力求做到依据此标准的协调在灾害发生时,把灾情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点。同时也需由政府组织各部门做进一步的完善和具体化,以达到各相关地区的防灾抗灾能力。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中等城镇的数量增多,人口密度增大,建设规模扩大,建设环境日趋复杂,以至于中等城镇的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地基础设施的依赖度愈来愈大。城镇中各种危险因素日益增多,以及资源、土地的过度开发和各种工程活动规模的日趋增大,对地质环境的干扰破坏严重,增加了地震、风灾、洪灾、火灾及地质灾害等发生机会。结合我国中等城镇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要求以及所面临的灾害形势,参照我国部分城市(镇)建设中防御自然灾害的经验教训,研究各种自然灾害的设防标准、设防区规划工作及防治措施,制定区域综合防治标准,健全中等城镇灾害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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