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杨雪星
“十二五”中期全国各省、市(区)城乡统筹发展回顾与展望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杨雪星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是我国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着力点。“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仍然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制约了城乡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我国要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大财政投入、加快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建设等政策举措,从而实现我国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十二五”中期;城乡统筹;区域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这明确指出了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基本方向和着力重点。“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中国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都得到快速发展,城乡户籍改革稳步推进,城乡公共设施同步建设,城乡社会保障同步发展,城乡就业统筹安排。
(一)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持续增长,年均增幅超GDP增速。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中国城市和农村的经济、社会都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世人瞩目的辉煌成绩。2012年,我国人均GDP 38 42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 565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城镇化水平达到52.6%,跨上了一个重要台阶。按可比价格计算,我国2012年的人均GDP是1989年的25.3倍,国家财政收入也达到了117 253.5亿元。与此同时,第一产业在GDP中的比重从25.1%下降到10.1%;居住在农村的人口也从占总人口的73.79%减少到47.43%。从各省份城镇居民收入来看,2010年,有6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 10 000~15 000元之间,只有北京、上海、浙江3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5 000元,上海最高为31 838元。2012年,31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超过 15 000 元,有8个省份超过25 000元,其中,北京、上海、浙江和广东4省份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已超过 30 000 元,上海仍然最高,为40 188元。从2010~2012年期间的增长幅度来看,辽宁、吉林、安徽、海南、四川、贵州、陕西和新疆8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最快,名义年均增长速度都超过14.5%,而安徽和海南增速均超多15%,海南的增速最大为15.8%,其他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速也都超过10%,除了西藏增速略低为9.7%。
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来看,2010年有贵州、青海和甘肃3省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足4000元,甘肃最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425元。有12个省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6000元,仅有北京、天津、上海和浙江4省份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0 000元,其中上海最高,将近14 000元。2012年,全国31个省份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都超过4000元,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6省份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10 000元,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和浙江都超过 14 000 元,上海仍然最高,为17 804元。从2010~2012年期间的增长幅度来看,天津、海南和陕西3省份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最快,名义年均增长率都超过了18%,其他省份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名义年均增速都超过11%。
(二)城乡居民消费支出逐年攀升,消费结构不断升级。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的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支出逐年攀升。从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来看,2010年,有4省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低于 10 000 元,分别是山西、西藏、甘肃和青海。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最高的是上海,超过20 000元。2012年,31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均超过10 000元,其中北京、天津、上海和广东4省份,人均消费支出已超过20 000元,上海仍然最高,为26 253元。从2010~2012年期间的增长幅度来看,除上海、西藏外,其余29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名义年增长速度都超过9%,江苏、安徽和海南的名义年均增速最快,均超过14%。从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来看,2010年,除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6省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超过5000元外,其余25省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均低于5000元,只有上海一个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超过 10 000 元。2012年,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和甘肃6省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不足5000元外,其余25省份均超过5000元。有3个省份的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超过10 000元,分别是北京、上海和浙江。从2010~2012年期间的增长幅度来看,天津、山西、吉林和新疆4省份的农村居民人均消费年均增速较大,均超过20%,其中,新疆名义年均增速居首位,为153.3%。
从消费结构来看,住房、汽车、计算机、移动电话和其他家电等各种满足居民衣食住行需要的商品进入普通百姓家庭,人们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从居住条件来看,2012年,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湖北和湖南6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40平方米,北京等13个省份超过30平方米。从农村来看,2012年,19个省份的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本省份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有4个省份的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50平方米,分别为上海、江苏、浙江和福建,其中,上海和浙江都超过60平方米。从耐用消费品拥有量来看,2012年,有13个省份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20辆以上汽车,5个省份平均超过30辆,其中北京最多,平均每百户拥有40.3辆汽车。虽然农村居民家庭拥有的汽车数量没有统计,但农村居民家庭拥有的摩托车数量较大,23个省份的农村居民每两家就有一户有摩托车,其中广东和海南两省的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家都有1辆摩托车。而彩色电视机、计算机和手机等家电产品的普及率更高,所有省份的城镇家庭平均每户拥有1台以上彩色电视机,其中,上海最高,平均每户拥有1.9台彩色电视机。所有省份的城镇家庭平均每两户就有一户有计算机,其中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6省份平均每户家庭拥有1台计算机。全国31省份的城镇家庭平均每户都有1部以上移动电话。在农村居民家庭,彩色电视机和移动电话的普及率也很高,有22个省份平均每户家庭拥有2部以上移动电话。除海南、新疆和贵州3省份外,其他省份的农村居民平均每户拥有1台彩色电视机。所有省份农村家庭平均每户拥有1部以上移动电话,有17个省份平均每户拥有2部以上移动电话。
(三)城乡社会保障同步推进,全面覆盖。
21世纪以来,我国城镇化不断发展,劳动力和居民在城乡之间流动规模扩大、速度加快,凸显出原来涉农社会保障制度供给不足的矛盾。中央正确预判这一重大变化趋势,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2004年开展新农合试点并迅速在全国推开;2005年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6年以农民工为重点,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2007年实行农村低保制度,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2009年进行新农保试点后扩大到全国60%的地区;2011年开展城居保试点,并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合并实施城乡居民两项养老保险制度。”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国城乡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目前已初步建成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的项目齐全、覆盖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建立了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计划。从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指标看,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已有各类低保对象7488万人,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143.5万人(每万人中有301人),农村低保人数为5344.5万人(每万人中有832人),平均保障水平每人每月116元。从新农合方面来看,全国2852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有2566个,共计有8.05亿人参加新农合,是2006年参合人数的近2倍,参合率高达98.3%。国务院将从2006年起,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支持力度,2006年基金支出为155.8亿元,2012年上升为2408亿元。补偿收益人次也从2006年的2.72亿人次上升为2012年的17.45亿人次。从医疗救助方面来看,2012年,农村医疗救助1483.8万人次,医疗救助总支出为 1 329 104.8万元,是城市医疗救助支出的1.875倍,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490.4万人,2005年农村资助参加合作医疗仅为654.9万人。
尽管“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国各省、市(区)城乡统筹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也仍然普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制约了城乡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城乡经济失衡仍比较突出,差距仍在扩大。
1.从国家投入指标看,目前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差异很大。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2012年全国对第一产业的基本建设投资为 10 996.4 亿元,而对第二产业的基本建设投资为158 262.5亿元。
2.从居民收入指标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显著扩大。2012年二者的差距已经超过3:1。如果考虑到农民收入的统计数据有一定的水分,而城市居民还享有农民无法享受到的多种福利,如福利住房、公费医疗和单位发放的实物收入等,那么差距将会更大。世界银行(1998)在一份报告中认为这部分福利应达到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4左右。如果按照世界银行的估计进行调整,真实的差距接近5:1。按照国际标准衡量,这一差距是巨大的且少见的。2012年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791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 565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不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3左右。从各省份来看,全部31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本身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山西、内蒙古、广西、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11省份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超过3倍。
3.从居民消费指标看,农村居民消费低于城镇居民消费。城乡居民巨大的收入差距不可避免地引致了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差距,从消费总量看,2012年农村居民消费占24.2%,城镇居民消费占75.8%。2003年我国总人口,城镇人口占52.57%,乡村人口占47.43%,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12全年为207 167亿元,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79 318亿元,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7 849亿元,乡村消费仅占总额的13.4%,农村购买力低,造成内需不旺。2012年全国居民消费水平4058元,其中农村居民2399元,城镇居民8265元。2012年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908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 674元。从各省份来看,全部31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本身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倍以上,其中,广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和甘肃7省份的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差距超过3倍。从消费结构看,2012年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9.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6.2%。从耐用消费品的拥有量看,2012年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生活用汽车6.59辆,城镇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21.54辆。从交通和通信消费看,2003年农村居民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支出653元,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消费支出2455元。
(二)城乡区域发展非均衡性严重,区域一体化和均衡发展难度大。
城乡发展的非均衡性还表现在区域之间的差异。按照传统方法,我国31个省份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大区域,四大区域之间不管是城乡居民收入还是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水平,差距都非常明显。从城乡收入差距来看,2012年,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城镇居民的年人均收入均是相应区域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的2倍以上,东北地区城镇居民的年人均收入均是该区域农村居民年人均收入的1.5倍。其中,城乡地区人均收入差距最大的是东部地区,为16 427元,最小的是东北地区,为7328元。从城乡消费支出差距来看,四大区域的城镇居民人均现金消费年支出均是相应区域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消费年支出的2.5倍以上,其中,西部地区最高,达3.6倍。从绝对值来看,四大区域城镇居民人均现金消费年支出均超过相应区域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消费年支出9000元以上,其中,东部地区差距最大,为12 131元。从消费支出结构来看,占四大区域城乡居民消费支出最大比重的都是食品支出,均超过30%。城镇居民的食品支出均超过农村居民食品支出的2.5倍,西部地区甚至超过4倍。对于四大区域的农村居民来说,居住和交通通信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第二和第三位;而对于四大区域的城镇居民来说,交通通信和文教娱乐位列总支出比重的第二和第三位,居住支出占第四位。
(三)城乡公共资源分配失衡,社会文化发展不和谐。
1.城乡不统一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是劳动力的社会性和区域性的主要制度,决定着劳动力在区域间和区域内的流动能力,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主要原因。把劳动力分为城镇和农村,与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所要求的城乡统一、开放、竞争及有序的大市场的目标模式相背离。
2.城乡不平等的社会保障体系。按享受社会保障的从业人员计算,农村的社会保障覆盖率只有3%,城乡社会保障率的比例为22:1,城乡人均社会保障费的比例为24:1。在养老保障方面,虽然已有近6000万名农民投保,但效果很差。在扶贫救助方面,按民政部统计,2012年农村仅有5344.5万人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占应保人数的25%,城镇享有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到了2054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
3.城乡文化方面的不和谐。一是教育投入在城乡之间的分配不均衡、不合理。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报告显示,我国全社会的各项教育投资是5800多亿元,其中用在城市的占77%,而占总人口数60%以上的农村人口,仅获得23%的教育投资。二是农村的文化设施也很短缺,2012年农村每百户拥有计算机21.36台,而城镇每百户拥有计算机87.03台。农村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197.8部,而城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12.64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这对城乡统筹未来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围绕“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各省、市(区)在城乡统筹方面存在的问题,现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就业体系。
在户籍制度方面,逐步变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为统一的居民身份证一元户籍制度,彻底拆除城乡之间的制度“壁垒”。切实解决好户籍转化后的社会就业、劳动工资、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待遇。坚持就地城镇化和就地就业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区域块状经济对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巨大作用,把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结合起来。
(二)加大财政投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统筹城乡发展,必须调整城乡财政投入结构,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民的生活,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具体来说,在社会保障方面,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切实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在教育方面,教育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在文化体育方面,建立农村文化站、文化室;在道路交通建设方面,加强村庄整治建设,加快推进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三)因地制宜,走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我国城镇化率不断提高,现为52.6%,每年新增常住城镇人口2000多万。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需要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特点、资源禀赋和环境基础,合理确定各地城镇化发展的目标,因地制宜地制定城镇化战略及相关政策措施,走多样化的城镇化道路:东部地区可将着力点放在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上;中部地区则应大力提高各级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促进人口就地转化;西部地区可引导向发展条件好的城镇集中,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边关城镇发展。
(四)加强监管,切实保障农民的公民权和财产权。
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都涉及农村人口、土地和资源的流动和转移。需加强监管,严格遵循公民自由平等迁徙、自愿自主落户的原则,不得在“农转非”及人口流动中针对农民及特定人群制订有别于他人的特殊条款和歧视性规定,切实保障农民平等的公民权和财产权。当前一些地方有关农民市民化的政策存在歧视性的规定,农民的土地、宅基地及房产等财产性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侵害农民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危及农村社会稳定。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赋予并保障农民完整的土地财产权,让农民直接拥有土地等各项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中国统计年鉴》、《2012中国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2012、2013年版。
[2]程志强,潘晨光等:《中国城乡统筹发展报告(201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
[3]汝信,付崇兰等:《中国城乡一体化发展报告(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
[4]申曙光,吴昱杉:《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统筹的关键问题分析》,载于《中国医疗保险》2013年第6期。
[5]郭建军:《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现状、问题和政策建议》,载于《经济研究参考》2007年第1期。
[6]田穗,张艺壤:《城乡统筹发展下社会保障制度完善》,载于《商业时代》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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