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近代警察史研究综述

2014-04-16 19:22刘锦涛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2期
关键词:警政英国制度

刘锦涛

一、中国近代警察史的研究

(一)国内研究概况

在我国,警察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历史悠久,但国人对之予以专门研究的历史却并不长。尽管古代许多政治家、思想家的著述中包含着某些有关警察职能与治安对策的论述,但这些研究是分散的,多包含在政治、思想、法学、行政、军事等方面的研究之中,尚未有以警察行为为中心进行系统的研究。①陈晋胜:《警察法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7页。在引进西方警察制度后,相关的警学研究才开始起步。史载保定工巡总局成立后即设立了警务研究所,要求“巡弁以下各员来局共同研究,藉以互换智识,切磋讨论,以收警察益明,警政益备之效。”②《大公报》(1909年10月23日),引自王先明:《中国近代社会文化史续论》,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44页。但我国关于警察学的研究在很长的时期内“还是在幼年的时代”,③毛礼锐:《警察与教育》,《中央警官学校季刊(中央警官学校十一周年纪念特刊)》1947年秋季号。基本上是一块很少有人涉足的领域。尽管早在1903年就出版了名为《政法类典》的著作,其中设有“警察学”的子目,对警察之沿革、警察之观念、警察之分类等问题有精辟论述。同年位于上海英租界的作新社出版发行了《警察学》一书,对警察沿革、警察观念、警察分类、警察法的概念、警察权的基础及范围、警察执行机关、警察权作用的形式、警察责任等问题予以了论述。其后在1906年和1907年,又有两部《警察学》问世,①任士英:《略论<警察学>与清朝警察行政创立时期的警察教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但此类研究终究屈指可数。至民国时期,警察学才发展成为专门的学问。②毛礼锐:《警察与教育》,《中央警官学校季刊(中央警官学校十一周年纪念特刊)》1947年秋季号。其表现一是研究警察的学人逐渐增多,主要代表人物有许家惺、何维道、李凌云、徐淘、赵修鼎、阮光铭、陈允文、李士珍、胡存忠、余秀豪、邓裕坤等,二是一些警察期刊纷纷开办,如《警灯月刊》、《警察月刊》、《警察杂志》、《警高学刊》、《现代警察》等。这些先贤的著作及期刊的举办,无疑为警学研究做了许多开拓性的研究和探索,给后续研究铺好了路。

但总体研究深度不够,“坊间所出版的有关之作,一直屈指可数”,③王家俭:《清末民初我国警察制度现代化的历程(1901-1928)》,(弁言)第1页。且大多仅限于教学需要。是故,张利荣博士称“清末民国时期有关近代警政研究的论著,直如凤毛麟角。”④张利荣:《近代甘肃警政研究初探》,《青海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从历史角度来探究的仅有胡存忠先生编撰的《中国警察史》一书,该书算得上是中国第一部警政通史类的专著,有学科开创之功。但该书无论从篇幅而言,还是从研究深度而论,皆不尽人意。苏亦工先生见到这部书时,曾大发感慨,称“大失所望,原来这不过是个15页的油印本,连小册子都够不上。”⑤苏亦工:《读<北京警察百年>》,《人民公安》2004年第13期。

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加上各种时代原因,中国警察史的研究领域实际上成了学术“真空”,“三十多年来没有出版过有关中国警察制度史的著作,至于中国古代警察制度,过去连资料也很少有人搜集”,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制史研究室:《中国警察制度简论》,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序言)第11页。致成“建国以前没有出版过近代警察史的专门著作,建国以后对这门专史的研究也未受到足够的重视”⑦韩延龙、苏亦工:《中国近代警察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序言)第1页。的状态。这种情况直到上世纪80年代以后方有转机,有两部较高质量的著作此间次第问世:一是台湾学者王家俭先生撰写的《清末民初我国警察制度现代化的历程(1901-1928)》,该书对中国警察发展的脉络予以了勾勒,对中国传统治安制度、中国近代警察制度的萌芽及创建,以及各省警政的建立和发展等问题予以了探究;二是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同仁合著的《中国警察制度简论》,该书是一部有关中国历代警察问题的论文集,其中论述了中国古代警察职能的萌芽、发展以及秦汉以降,直至近代的警察机构、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宫廷警卫及边防管理制度。与此同时,也出现了数篇有关警察历史的论文,⑧据笔者统计,此间的论文主要有:张天录的《警察的来历》(《河北法学》1983年第1期)、常兆儒、俞鹿年的《中国警察制度史初探》(《学习与探索》1983年第2期)、王英的《我国警察的起源不能追溯到尧舜时代》(《河北法学》1983年第3期)、任芬的《关于中国古代警察起源的几个问题》(《科学社会主义》1984年第12期)、刘海年的《中国警察制度发展史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85年第4期)、王志远的《清末中央警察机关的沿革》(《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88年第15期)、尹春生的《“警察”概念之科学透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89年第5期)。其主要就警察的概念及起源、警察制度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警察制度的演进以及清末中央警察机关的沿革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因受时代局限,期间有些论述在今天看来存有不妥甚或值得商榷之处,如我国“警察”的起源问题,是否可追溯到尧舜时代,甚至更早,仍存争议。⑨万川教授认为中国警政制度的起源时期是公元前3000年到公元前2000年的龙山时代。但这些成果的取得,无疑为有志于此的后来者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上世纪90年代以后,警察史研究逐渐兴起,成果因而颇丰。专著主要有八大部:一是韩延龙先生的《中国近代警察制度》,该书利用了大量的档案等原始资料,较为系统地论述了近代警察制度在中国的初创、形成和发展,对近代中国警察制度的性质、结构、职能及其主要规章制度等也予以了探究,是一部有开拓意义的专著;二是林维业等人所著的《中国警察史》,该书是一部通史性的著作,“梳理了数千年来中国警察制度的发展源流,脉络明细,体系粗备”,但“该书无论就内容的深度、广度,还是就其表述规范性,均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⑩万川:《中国警政史》,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5页。其三是韩延龙、苏亦工合著的《中国近代警察史》,该书是在《中国近代警察制度》一书的基础上扩写而成的,分清末警政的创建、民初警政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的警政建设三大卷,“叙述了近代警察制度在中国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并对近代警察制度的性质、结构、职能及其主要规章制度进行了深入探讨,是目前国内第一部全面系统地叙述中国近代警察制度沿革史的学术专著”;①赵利栋:《近年来中华民国史研究述评》,《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7期。四是穆玉敏先生的《北京警察百年》,该书以中国古代治安、刑罚为源头,搜集挖掘古代“警察”职能的萌芽和发展,汇集、整理、论述历史绵延数百年的北京警务的性质、沿革和兴衰,重点记录了新中国成立后首都人民警察经受锤炼和成长壮大的卓绝历程等内容。“顾及了个别与一般、地方与全国的关系”,“凸显了北京警察史与国家公安史相融通、相统一的特色”②穆玉敏:《北京警察百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序言)第12页。;五是黄晋祥、邹丽霞合著的《晚清的警政》,该书较多地使用了当时的报刊资料和清政府巡警部、民政部以及各地商会的档案资料,从晚清警政的萌芽、京师警制的沿革、清末的地方警政、警员的教育与培训、绅商与清末警政、日本与清末警政的关系以及晚清警察的社会生活等方面,对晚清警政的各方面进行了较详细的论述;六是董纯朴先生的《中国警察史》,该书也是一部通史性的著作,旨在向广大读者展示出一个较为完整的中国警察史体系,③董纯朴:《中国警察史》,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前言)第1页。分古代社会治安形态、近代中国警察、现代中国警察、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和港澳台警察五编,此书最大的亮点是论及了港澳台的警察史,所憾是资料引证缺失注解;七是孟庆超先生的《中国警制近代化研究一一以法文化为视角》,该书是孟先生在其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著者从法学、政治学的角度切入,以警制近代化为视角,主要从中国传统警察之特征、近代警制的引进与警察法制的创建、中国近代警制的统一化、中国近代警制的法治化以及中国近代警制的社会化几个方面,考察中国警察法制及其环境,论证中国近代警察的现代化;八是万川先生的《中国警政史》,该书也是一部通史性的著作,对警察的词义、警政的概念、中国警政史的研究对象及研究范围进行了考释、探讨与界定,着重对先秦以降直至当代中国的警政予以了论述。

在专著兴起的同时,有关警察史的论文也不断涌出。据笔者检索,上世纪90年代共有10余篇。本世纪以来,警察史的研究论文更是迎来了一个高峰期,其体现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期刊论文逐年累加,二是硕博士论文也“水涨船高”,三是出现了警察史研究方面的专业期刊。④湖北警官学院警史研究所于2005年创办《警史钩沉》杂志。该刊物的旨趣是填补我国警察史研究的空白,为中国警察的现实工作提供历史借鉴。遗憾的是,该刊是内部刊物,且因该刊追求可读性,致使所刊论文学术影响和可鉴性不高。据笔者统计,2000年至2009年,期刊论文有60余篇,硕士论文有10余篇,博士论文有5篇。⑤博士论文有孟庆超的《中国警制近代化研究》(中国政法大学,2004年)、张利荣的《清末民初甘肃的警政建设》(暨南大学,2006年)、李自典的《北京警察群体研究(1901-1937)》(北京师范大学,2007年)、李洪锡的《日本驻中国东北地区领事馆警察机构研究》(延边大学,2007年)、曹发军的《抗战时期成都警察与地方警政研究》(四川大学,2009年)。这些论文或探讨古代警察职能官吏和机构的起源、近代警察制度在清末社会中的形成和发展;或论及警察教育的发展,及警察学在警察教育中的重要学科地位;或论述警政建设在地方推行过程和实践效果;或诠释社会贤达与近代警察制度的演进、区域近代警察制度的发展等。无论就广度还是深度而言,都呈“繁荣”发展的势头。既有宏观方面的研究,也有微观方面的研究;既有整体研究,也有专题性的、区域性的研究。研究视角逐渐扩大,不再满足于历史事实的梳理与概述,出现了从现代化、城市化、法制化、近代化及地方社会发展为切入点的研究范式论文,多角度、多层面的解读中国警察史特别是近代警察制度的演进路径与发展概况。

(二)国外研究概况

除本国学者外,国外亦有学者陆续涉猎此一领域。如哈弗法律学院的维克托·李(Victor H.Li,)先生撰写了《晚清及共和国早期中国警察的发展》(“The Development of the Chinese Police During the Late Ching and Early Republican Years”)一文,对我国近代警察的演进做了一些探究性的研究;剑桥哈佛大学的斯泰普莱顿(K.E.Stapleton)先生以1902-1911年间成都的警政变革为研究对象,撰写了题为《清末成都警察变革(1902-1911年)》(“Police Reform in a Late-Imperial Chinese City:Chengdu,1902-1911”)的博士论文,对1902-1911年间成都的警政改革的背景、演进路径与历史作用等予以了探究;英国学者诺维(A.D.Novey)则以北京为研究对象,撰写了名为《帝国北京的治安与警察》(“Spatial Order and Police in Imperial Beijing”)的论文,着重对清代北京的治安状况及“警察”概略予以了论述;美国学者魏斐德著有《上海警察》一书,通过介绍上海新的警察理念、警政建设、政治因素对上海警政的影响等几个方面的情况,讨论了 1927-1937年间上海的政治面貌与社会问题;韩国学者林相范也以北京为区域选择,着力透过北京警察的变迁来探讨历史演进,拟出版一本名为《从20世纪前半期警察活动看中国北京》的专著。尽管国外的这些研究成果大多仅局限于区域性的研究,未有勾勒中国警察史的整体概况之作,但这已足以说明中国警察史的研究已逐渐为外人所关注,有了一定的“国外市场”。

二、英国近代警察史的研究

(一)国内研究概况

自近代国门破开后,随着西学东渐高潮的到来,国人对外国警察制度的关注也逐渐兴起。1876年,久居上海的葛元煦出版了《沪游杂记》,其中有对英工部局巡捕房活动的记载。这可算是国人对英国警察史的最早记录,但由于这只是一本游记,且其所记并未涉及英国本土概况,主旨也仅在向公众展示上海的生活,而非特别介绍英国警察制度,因而不能算作是一种研究英国警察史的学术著作。“至多可供一般人茶余饭后的消遣……尤其是租界中的巡捕之类与中国州县政府的捕役相似,并无特别新奇之处。因此,虽然几次再版,并没有产生什么大的影响。”①王家俭:《清末民初我国警察制度现代化的历程(1901-1928)》,台湾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1页。

虽然此后在救亡图存的逼迫下,国人出于“经世致用”的目的,对英国政治制度予以了越来越多地关注。如1906年《北洋学报》连续14期刊登了《英国变政小史》,全面介绍英国政治制度及其沿革的长篇著述,其中涉及英国的议会、宪法、国王、内阁、地方自治等各个方面。并云其旨是“冀借古事以申今情,采邻輶而鸣遒铎,或于吾国政界亦无小补乎”②麦孟华:《英国变政小史》,《北洋学报》1906年第11期(乙编政艺部)。。然真正将英国警察制度纳入学术研究视线,并予以专门介绍和论述,始于民国时期。主要代表作有马鸿儒的《各国警察制度》,该书专列一章论述英国警察制度,但内容太过简陋,关于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几乎不曾涉及;李士珍的《现代各国警察》,该书也专列一章论述英国警察,内容涵盖警察组织、警察人事、警察与人口之比例、警察勤务、警察教育等多方面,然其重点着墨的时间点是当时代的,有关英国此前的警察史概略虽有言及,但所论甚少;徐励的《英国警察制度之研究》,该书是我国迄今为止唯一的研究英国警察制度的专著,书中对英国警察沿革、英国警察的职责、组织、人事、教育、待遇及抚恤等予以了概述,遗憾的是,也许是囿于资料所限,这样一部专著也对英国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所论不多,语焉不详;邓裕坤的《现代警察研究》,该书对英国警察之特点与背景、组织之优点与职业化、警察网络与权力等予以了论述,然其所论也是当时代的,因而有关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内容涉及甚少。

新中国成立后,因警察制度主要效法苏联,学界由此对英国的警察制度很长一段时间未有关注。史学界较多热衷于英国圈地运动、工业革命、文官制度、资产阶级革命及历史人物评价等问题上。③祝立明:《近年来国内英国史研究综述》,《思想战线》1981年第3期。虽然从上世纪80年代起,“英国史研究真正呈现出繁荣景象,人们解放了思想,焕发了热情,把英国史研究与中国的现代化联系起来,取得了显著成就”。④钱乘旦:《中国的英国史研究》,《出版广角》1997年第4期。但即使如此,此种“东风”也没能形成英国警察史研究兴起的局面,相关专著研究仍显得极其薄弱,“凡英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思想无所不谈”①王荣堂:《英国近代史纲》,辽宁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绪论”部分。的通史性著作也未能将之以专章或节论述。迄今仅有一些司法或警察学方面的著作予以专章或节述及。如王云生、严军兴的《英国刑事司法与替刑制度》、马亚雄的《世界警察导论》、马跃的《美国刑事司法制度》、张越的《英国行政法》、程汉大与李培锋的《英国司法制度史》、陈真与陈合权的《世界警察概论》等。这些著作虽可“堪称史学与法学联姻的新结晶”,“为人们正确认识英国司法制度的演进历程与发展规律提供了新的参照坐标”。②余永和:《<英国司法制度史>评介》,《世界历史》2009年第5期。但由于这些著作的主旨不在梳理英国警察制度发展史略上,因而其对有关英国警察史方面的内容不可能详细论述,一般只做知识性的概述罢了,研究深度尚显浅薄,揭示尚嫌粗疏。虽然期间王大伟先生的《英美警察科学》应算是有关英国警察学研究的一部专著,其中言及英国警察制度的内容稍多,但因其视角不在“史”而在“学”上,因而对英国警察史方面的论述也并不多见,可以说也言及甚少。

著作情况如斯,那论文情况若何呢?笔者检索后发现,有关英国史方面的论文确实相当繁盛,“成果更令人感叹”③钱乘旦:《中国的英国史研究》,《历史研究》1997年第5期。,其中尤以政治制度史和社会史研究的兴起为著。但这种“繁盛”局面中也隐含有“贫乏”之处,英国警察史方面就是如此。姑且不谈论文研究深度问题,单就数量而言就显得出奇的“贫乏”,可以说是屈指可数也,仅有十来篇之多。④参见王跃峰的《英国警察发展概况》(《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谢闻歌的《英美现代警察探源及其社会调控职能透析》(《世界历史》2000年第6期)、姜燕、雷鸣霞的《英国<警察训令>初探》(《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6期)、张志祥的《英国的警察体制》(《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1期)、张明玖的《英国现代早期警察制度改革》(《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5期)、胡雁、李姝音的《英国警务的演变与警察职能的发展》(《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6期)、李温的《英国现代警察制度的产生、发展及其现行体制》(《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6年第 2期)、金薇的《英国现代警察制度—读张越着<英国行政法>》(《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7期)、李涛的《英国警察职业变革与警察教育发展》(《公安教育》2008年第5期)、李温的《现代警察制度的奠基之作——1829年英国<都市警察法>评介》(《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第5期)、吴铁稳、张亚东的《罗伯特·皮尔与英国现代警察制度的建立》(《学海》2009年第2期)。如此之“势弱”,一方面说明英国警察史研究还大有作为,另方面也说明从事英国警察史研究绝非易事。而究其原委,不仅仅是语言障碍问题,也绝非是对英国史不熟悉的问题,更多的是能握有的有关英国警察史的资料太少。笔者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发现,不仅世界史的相关资料丛刊或集刊中基本没有涵盖警察史方面的材料,而且相关的译作也寥寥无几,能比较容易获得同时也颇有参考价值的外文书也不多。如此之情势,诚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之窘态也。认识到此,对国人研究英国警察史的现状之维艰就能体谅了。

(二)英国本土研究概况

尽管英国警察被认为是世界警察的楷模之一,且“警察研究的发展趋势,似乎在呼唤本学科的独立。但英国的政治、社会与教育制度又限制了它的问世。”⑤王大伟、付有志:《世界警察理论研究综述》,群众出版社1998年版,第4页。因而“警察科学的学术性始终受到怀疑和怠慢,不但警察学科在一般学科的研究领域中没有一席之地,而且在警察内部人员中也多半认为无此必要。在这种情况下,自然警察科学的发展速度就相当缓慢。”⑥王文林:《简述外国警察学的研究(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但即便如此,雷特(C.Reith)先生也曾于1943、1948年先后撰写了《英国警察与民主观念》(British Police and the Democratic Ideal)及《英国警察简史》(A Short History of the British Police)两书,前者对英国警察的起源、伦敦大都市警察创建前的情形等予以了详细的论述,后者在将英国警察史分为三个时期予以阐释,即撒克逊前的警察体系、教区警务官体系及新警察。可见,对英国警察史研究而言,雷特的著作实有开拓之功。

然而,“通常认为,英国的警察学学术研究起源于1964年本顿(M.Banton)所著的《警察与社会》(The Policeman in the Community)一书。从此,关于警察和警务活动的研究工作开始成为一个确定的学术领域,拥有了本学科特定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课题。”①[英]丹尼尔·德纳里、肯尼斯·斯科特:《苏格兰警察制度》,李温译,群众出版社2008年版,第2页。英国警察学研究自是开始兴起。“警察史家、治安史家和刑法史家不仅高度关注警察在抑制犯罪、维护公共秩序与弹压民众政治运动中的作用,而且从社会管理的视角来研究警察”。②Robert D.Storch,“The Policeman as Domestic Missionary:Urban Discipline and Popular Culture in Northern England,1850-1880”,Journal of Social History,Vol.9,No.4,1976,p.481.尽管至1979年时,仍有学者称“知名社会学家中,与英国警察有关的研究成果甚少”。③Simon Holdaway,Inside the British police.Oxford:Blackwell,1979,p.1.但至20世纪80年代时,已有相当数量的有关警察与警务的研究成果次第问世。值此之际,英国警察基金会还于1985年底在哈罗盖特(Harrogate)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学术会议,对警察研究的发展趋向问题进行探讨,对未来的研究领域进行估计,对已取得的研究成果进行评估与反思。④Mollie Weatheritt,Police research:some future prospects.USA:Avebury,1989,(preface)pxi-xii.这次学术会议的举办,对英国警察研究的发展起了导向与激励作用。因为与警务本身一样,不管承认与否,警察研究的发展也是与政治冲突和争论相并进的,二者捆绑在一块,融为一体。⑤Mollie Weatheritt,Police research:some future prospects.USA:Avebury,1989,p.3.在这种氛围的催促下,参与英国警察研究的学者逐年递增,成果也不断推出。

就英国警察史而言,据笔者统计,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先后问世的专著颇多,但与近代警察直接相关的有代表性的主要有8部。一是克瑞彻勒(T.A.Critchley)的《英格兰与威尔士警察史(900-1966)》(A History of Police in England and Wales,900-1966),该书对英国警察的发展史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认为近代警察制度的诞生,“既不是社会发展的自然产物,也非阶级不可调和的产物,而是一个独立的机构或维护社会秩序的技术手段”⑥Jenifer Hart,“Reviewed work(s):AHistory of Police in England and Wales,900-1966 by T.A.Critchley”,The English Historical Review,Vol.84,No.331,1969,p.422.,适应了打击罪犯和维护社会安宁的需要,而其三位一体的警察体制从根本上保证了警察能够服从于国家和社会公众的需要;二是布尼安(T.Bunyan)的《英国警政沿革与实务》(The History and Practice of the Political Police in Britain),该书的重点在论述现代警察,但对英国警察的发展史,尤其是1829年前后这段历史也予以了探讨。主要从政治角度论述了英国警察的发展概况,认为虽然从民主与自由角度而言,“英国既不存在政治审判,也没有政治警察”⑦R.Reiner,“Reviewed work(s):The History and Practice of the Political Police in Britain by T.Bunyan”,British Journal of Law and Society,Vol.3,No.2,1976,p.290.。但是,从更加广义的政治含义而言,警察执法与维护社会秩序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广义的政治;三是斯特德(P.J.Stead)的《英国警察》(The Police of Britain),该书是一部通史性的警察专著,系统地介绍了英国警察数千年来的发展史,并从普通法的角度阐述了英国的警察制度及整个刑事司法制度的特点,内容充实、脉络清晰。虽然该书论述二战以后的警察发展情况约占了全书近乎一半的版面,但其对罗马及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警察制度、警务官的缘起、地方控制警察的传统、伦敦大都市警察的创建等问题皆有述及。因此,就研究英国警察史而言,该书仍具有较高参考价值;四是埃蒙斯利(C.Emsley)的《英国警察:政治与社会史》(The English Police:A Political and Social History),该书也是一本通史性的警察专著,主要从政治与社会发展的角度论述了英国警察的变迁,对英国近代警察制度之前的警务状况以及伦敦大都市警察改革予以了专章探讨,是一部“趣味性强、资料详细、内容新颖的教科书”,“不仅对克瑞彻勒先生的《英格兰与威尔士警察史》一书进行了补遗,而且在许多领域还有了超越”,⑧Stanley H.Palmer,“Reviewed work(s):The English Police:APolitical and Social History by Clive Emsley”,A Quarterly Journal Concerned with British Studies,Vol.24,No.4,1992,p.690.具有较高学术意义;五是雷纳(R.Reiner)的《警察与政治》(The Politics of the Police),该书着重探讨警察与政治的关系,指出警察问题的日益政治化对警察本身和与警察相关的人来说都是危险的。同时也辟专编对英国近代警察诞生的历史予以了论述,对近代警察诞生的原因、动机、社会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探析。由于该书综合了自1892年以来西方关于警察科学研究的全部理论,因而还享有警察科学的小百科全书之美誉;①王大伟:《英美警察科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9页。六是雷诺(E.A·Reynold)的《警察诞生之前:1720-1830年的伦敦守望与警察改革》(Before the Bobbies:The Night Watch and Police Reform in Metropolitan London,1720-1830.),该书“是一部重量级的研究汉诺威王朝下的伦敦警察史的著作”,②Simon Devereaux,“Review:New Histories of British Policing”,The Journal of British Studies,Vol.40,No.1,2001,p.148.对近代警察诞生之前的伦敦守望和警察制度做了论述,着重改变人民以往对旧警察的印象,认为旧警察并非是传说的那样低效、腐败与无能,政府和民众也并非听之任之,而是采取各种措施予以改进,并认为正是这些改进措施和探索,才最终促成了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七是泰罗(D.Tailor)的《19世纪英国的新警察:犯罪、冲突与控制》(The New Police in Nineteenth Century England:Crime,Conflict,and Control),该书着重对1829-1919年的英国警察做了深入的论述,同时也对近代警察职业化的过程与原因进行了探析,“给历史研究者提供了一个概要性的,如何实用而宏观地描绘英国警察形象的方法”;③Wilbur R.Miller,“Reviewed work(s):The New Police in Nineteenth-Century England:Crime,Conflict,and Control by David Taylor”,A Quarterly Journal Concerned with British Studies,Vol.30,No.2,1998,p.347.八是斯坦利•帕尔默(S.H.Palmer)的《1780-1850年间英格兰与爱尔兰的警察与抗议》(Police and Protest in England and Ireland,1780-1850),该书主要提出了英国创建近代警察的主要动机是维护公共秩序,犯罪是其次的观点,突出了爱尔兰地方实践在英国警察史上的地位,被认为“是继汤普森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之后的一部最重要的著作”。④Bernard Porter,“Reviews of Books”,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95,No.3,1990,p.835.

与专著一样,论文也逐年繁盛。其中有代表性的论文主要有雷兹诺维茨(L.Radzinowicz)的《警察服务中的商业交易:19世纪早期的英格兰警察》(“Trading in Police Services:An Aspect of the Early 19th Century Police in England”),该文论述了19世纪早期英格兰警察的薪水情况及其真实收入,从一个侧面反衬了警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琼斯(D.J.V.Jones)的《1829-1888年间英格兰与威尔士的新警察、罪犯与人民》(“The New Police,Crime and People in England and Wales,1829-1888”),该文运用实证分析方法,对1829-1888年间英格兰与威尔士的新警察予以了论述;马科夫(H.Shpayer-Makov)的《警察队伍的形成》(“The Making of a Police Labour Force”),该文对近代警察制度创立后,人们对警察职业的认同与参与度等问题予以了论述;韦弗(M.Weaver)的《新警察科学:1839-1842年间伯明翰的警察与犯罪》(“The New Science of Policing:Crime and the Birmingham Police Force,1839-1842”),该文以伯明翰为区域考察对象,对新警察创建后可能面临的一系列问题,如警察的招募与保留、民众的担忧与反对、警察角色的定位与成本等展开论述,揭示了新警察制度创建之初的诸多困难所在;贝尔彻姆(J.Belchem)的《19世纪英格兰的新警察》(“The New Police in Nineteenth-Century England”),该文在与法国警察相比较的基础上,对英国新式警察的演进做了论述;埃蒙斯利的《现代警察的起源》(“The Origins of the Modern Police”),该文不仅考究了警察一词的词源问题,而且对法国的宪兵队也予以了较为详尽的论述,同时还将法国的集权警察与英式平民警察进行了对比分析。

三、中英近代警察制度比较研究概况

在历史研究中,中英关系史研究向来受到学者们的重视,因而论述颇丰。然而,关于中英警察制度方面的比较研究,无论是古代、近代,还是现代,均未能见有此方面的专著。就连相关论文也是寥寥无几。据笔者检索,主要有李云昭的《中英警察教育比较研究》、黄冬的《中英铁路警察比较研究》、马亚雄的《中英警察机关人员分类制度比较研究》、唐兢与石椰红的《中英警察讯问制度之比较》、孟庆超的《试论中国传统警察的军事化——兼与英国警察的比较》等。这些论文虽也是中英警察的比较研究,但均未涉及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问题,就中英近代警察制度创建而言,中英警察的比较研究还是“白纸一张”。

综观上述研究状况,不难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中英警察史的研究愈来愈受到更多学者的关注,因而呈“芝麻开花节节高”的繁荣发展趋向。无论是中国警察史的研究,还是英国警察史的研究,均已初具规模,气候渐成。相关的研究成果对中英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轨迹和状况已有了较为清晰的历史梳理,为后续研究奠定了不可或缺的研究基础,诚然可喜可贺。但是,在横向比较研究方面则非常薄弱与“贫乏”,明显缺乏“世界”眼光,尽管有了一些试探性的研究成果,但大多是现代的,就中英近代警察制度的创建之比较而言,仍是一块有待开掘的处女地,尚未有专文和专著予以论述。此种境况,依如钱乘旦先生所言:“中国的英国史研究仍然是一门新兴的学科,许多旧的研究课题需要深入,新的课题尚待开拓。”①钱乘旦:《中国的英国史研究》,《历史研究》199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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