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少岩 马玥竹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长春 130012;延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吉林延吉 133002)
国际金融与贸易
浅析中俄跨境人民币结算①
孙少岩 马玥竹
(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吉林长春 130012;延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吉林延吉 133002)
人民币跨境人民币业务源于贸易结算,进而扩展到了投融资与金融交易等领域。因此推行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成本收益不应只考虑贸易结算,必须把投融资与金融交易包括在内。近年来对俄跨境人民币结算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着结算渠道不完善、现钞回流方式单一、人民币输出力度不足和综合服务水平不高等问题,为此应该在增加中俄本币结算代理行数量基础上探索人民币清算行集中清算模式,实施推进中俄货币互换,扩大对俄人民币直接投资,在现有的政策框架内完善在俄人民币回流机制,提升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金融服务管理水平,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制度与原有外汇结算管理制度相衔接。
中俄;人民币国际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清算模式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参与国际社会分工程度不断深化和出口导向型外向发展方式的逐渐确立,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往来稳步扩大,促进了经济快速增长,推动我国成为当今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以贸易结算为源头,跨境人民币业务已扩展至直接投资和融资以及金融交易。人民币已成为我国的第二大跨境支付货币和全球第七大储备货币。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4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报告披露:“跨境人民币业务保持较快发展。2014年上半年,银行累计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3.27万亿元,同比增长59%;办理跨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金额4698.8亿元”。
但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缓慢与经济快速增长和经济总量的不断增加不相匹配,滞后的人民币国际化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国际经贸合作的进一步深化。主要体现在:(1)根据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的数据,2014年4月人民币在所有转账支付中占1.4%,而2013年1月这个比例只有0.6%。2013年中国占全球贸易流动的近12%和资本流动的11%,而人民币在国际交易中所占的份额仅为1.4%。(2)在美元、欧元、日元等货币成为国际主要货币并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情况下,我国在国际经贸往来中高频度地使用这些货币增加了国内市场主体在贸易投资中的汇率风险,降低了我国交易主体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实力。(3)在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模式下,我国积累了大量的美元外汇储备,在2008年金融危机中为应对美元流动性短缺的困难美联储采取量化宽松政策,使我国面临着严峻的外汇储备资产安全问题。(4)2008年由“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暴露了我国人民币国际化滞后的上述弊端。2008年金融危机中出现了全球美元流动性紧张的复杂局面,美元贬值影响了以美元计价结算的国际经贸活动,也使外汇储备资产中占绝大多数的美元资产面临着缩水风险。
基于以上背景,我国在政策制定和执行层面开始迈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即通过试点逐步推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人民币结算工作。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决定,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0年6月,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到20个省、市和自治区,并取消境外地域限制,由此我国跨境人民币业务快速发展,为人民币国际化的进一步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然而,理论界对此意见不一。
有的学者对以跨境人民币结算为起点和主要方法的国际化路径持否定态度。理由是在人民币升值与美元贬值的长期趋势下,进口以人民币结算将使我国丧失人民币升值带来的福利不断缩水,出口用以美元为主的其他货币结算增加了外汇储备,实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将导致我国净国际头寸和净国际投资收入缩水。由此认为人民币国际化的路径上推行人民币计价较推行人民币结算更为重要。从实践上看,只有美国这样容忍巨额贸易逆差才能持续推动美元结算。
我们认为通过提高人民币的结算支付功能是促进人民币计价和储备功能形成的基础,在市场选择成为货币国际化决定性力量的条件下不能期盼绕过支付结算功能而直接发展计价功能,并且储备货币功能是与一国货币不断丰富结算和计价功能相伴而生,抛开储备功能而只谈发展结算和计价功能的货币国际化是不现实的。
首先,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是对国际经济活动中各类经济主体做出市场选择的尊重,至少是对以往硬性禁止人民币在国际经贸活动中使用的一种纠正。在市场选择成为推动货币国际化主要动力的条件下,在国际货币的计价功能、结算功能和储备功能中,只能是结算功能较强的货币才有条件进一步丰富其计价功能和储备功能,所以逐步提高人民币结算能力才能为日后人民币计价和人民币海外储备打好基础,那些坚持绕过人民币结算而直接实现人民币计价的想法是无法实现的。实际上随着人民币汇率呈现双向波动以及收益率偏低,推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将导致我国净国际头寸和净国际投资收入的福利损失并不大。
其次,从一国货币国际化的目标和收益出发,要规避本国对外经贸活动的汇率风险和节省交易成本,需要本币具备计价功能和结算功能;要获取铸币税,需要本币具备储备功能。而储备货币往往需要与计价货币及结算货币相似的形成条件,诸如本国经济具有一定的国际实力、币值稳定等等,并且储备货币一般意味着已经具备了国际支付功能。尽管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官方外汇储备数据,人民币仍然没有成为储备货币,但2006年菲律宾央行将人民币作为其储备货币以来,相继有白俄罗斯、马来西亚、韩国、柬埔寨等国将人民币作为储备货币,人民币的储备功能正在随着结算功能的强化而逐步加强。
第三,人民币跨境人民币业务源于贸易结算,进而扩展到了投融资与金融交易等领域。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已经全面扩展至资本项下三大科目: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债权债务。配套的海外人民币购售、清算、存款、贷款、现金管理、资金衍生产品等会逐步发展起来。因此推行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成本收益不应只考虑贸易结算,必须把投融资与金融交易包括在内。
纵观通过市场力量推动各国货币国际化的历史,促进本币的海外输出、沉淀并逐渐形成货币在国际国内的循环,是世界货币演进的主要路径,尤其是货币的输出作为开端尤为重要。美国对外贸易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60年代中叶一直为顺差,只有少数年份是有少量逆差。20世纪中后期才真正出现贸易逆差。美国对外贸易逆差反映的不是美国整体经济的衰弱,而是美国产业结构变化中制造业的相对萎缩。日元国际化进程中的许多条件和环境都与目前人民币国际化环境相似,当时日本采取了几项措施加大日元输出力度,譬如成立海外经济合作基金和日本进出口银行,20世纪80年代还实施了通过把贸易盈余通过优惠贷款方式还流到对日逆差国家的“黑字还流”计划。需要指出的是,日元自1964年成为自由兑换货币后其国际化进程在上世纪80年代才全面开展,而这一时期的日元恰恰处于1985年广场协议签订后的升值期。
中国的发展目标不是变贸易顺差为逆差,而是通过对外投资、贷款、经济援助等方式形成资本净流出,坚持走好贸易顺差和资本净流出的人民币国际化路径。现在中国倡导“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多数都是发展中国家,由于中国具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和相对稳定的币值,完全有能力在能源贸易或者是能源管线建设项目上考虑使用人民币结算。尤其是考虑到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顺利设立,可以推动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和人民币信贷的大幅增长。
综合上述,我们认为在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上,本币结算中升值预期下大量输出人民币形成的福利损失应当看成人民币国际化的成本,应该在权衡人民币国际化成本收益并确保收益大于成本的条件下接受人民币国际化带来的福利损失。同时,高度重视结算功能在货币国际化进程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充分发挥国际市场选择的决定作用,积极扩大未来海外项目人民币投融资业务,为人民币实现储备功能奠定良好基础。
2002年8月22日,中俄双方在上海签订了《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关于边境地区贸易的银行结算协定》,双方约定在中国黑龙江省黑河市的中国的银行和在俄罗斯阿穆尔州布拉格维申斯克市注册的俄罗斯的银行及俄罗斯的银行在该市注册的分行之间的边境贸易结算和支付,除使用自由兑换货币之外,也可使用人民币和卢布,由此在制度层面上启动了中俄边境贸易的本币结算工作。2009-2010年,我国在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基础上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到20个省、市和自治区,并取消境外地域限制。2011年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在俄罗斯签订了新的双边本币结算协定。协定签订后,中俄本币结算从边境贸易扩大到了一般贸易,并扩大了地域范围。协定规定两国经济活动主体可自行决定用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和卢布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结算与支付。
虽然中俄两国本币结算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但深入实施本币结算的确既有利于防范汇率风险,节省两国经贸合作成本,也有利于形成国际货币体系改革的促进力量。与其他周边国家的跨境人民币结算相比,中俄跨境人民币结算具有两个特殊性:一个是俄罗斯对人民币的接纳程度较低,中俄跨境人民币结算仍然以银行机构为主导。从我国与周边国家开展边境贸易本币结算的实践看,在开展跨境贸易本币结算之前至2009-2010年开展和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时,越南、蒙古、尼泊尔等国对人民币已经有很高的认可度,人民币在其境内已有一定的流通规模,因此在这些国家实施的本币结算基本采用了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方式。而由于俄罗斯对我国出口中绝大多数属于能源类产品,俄方在两国贸易中居于主导地位,人民币结算的谈判能力较低,所以无论是在开展边境贸易本币结算还是跨境贸易本币结算时期俄罗斯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都不高。另一个是作为传统大国和新兴市场国家,俄罗斯积极推行卢布国际化战略,与人民币跨境结算形成竞争局面。俄罗斯于2006年7月宣布卢布实现全可兑换,根据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的统,卢布的结算比例在2012年1月为0.52%,世界算货币中排名第14位,而到2014年6月结算比例跌至0.35%,排名降至第20位。尽管卢布的国际化战略实践并不理想,但是俄罗斯积极推动卢布国际化的主观愿望仍然十分强烈。
在上述背景下,中俄本币结算以及我国对俄跨境人民币结算取得了一些成效。以我国对俄经贸合作大省黑龙江省为例,2003-2008年的本币结算业务量增长了54倍,本币结算量占对俄贸易比重也从2003年的0.5%逐年上升到2008年的7.1%。但同时人民币与卢布结算失衡的情况也随之出现,6年多来卢布结算量累计达到人民币结算量的251倍,特别是在俄宣布自2006年7月1日卢布成为可自由兑换货币以后,人民币与卢布结算不均衡、不对等的状态越演越烈,对只停留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的人民币产生了强大的“排斥效应”。2009年1-6月,中俄边贸结算中美元结算占85.1%,卢布结算占14.8%,人民币结算仅占0.1%,发展极不平衡。2009年我国进一步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以后人民币结算以及2011年出台《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允许境外直接投资使用人民币后,人民币和卢布结算比重失衡的情况有所缓解。2012年黑龙江省对俄人民币结算量首次超过卢布达到30.8亿元,同比增长168%,占中俄本币结算总量的57%,较上年同期增长32.2个百分点。2013年黑龙江省对俄人民币结算量仍然超过卢布达32.9亿元,同比增长12.5%,占中俄本币结算总量的56.5%,其中以人民币对俄罗斯直接投资8,901万元,同比增长超过5倍。尽管如此,中俄跨境人民币结算仍然存在诸多困难,表现在:
(一)中俄本币结算的渠道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人民币跨境清算主要有三种模式,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模式、境内代理银行模式和境外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模式。中俄本币结算采取的是境内代理银行模式,即通过中俄银行间签署本币结算代理行协议,设置相应的清算账户,开展点对点的账户行汇划业务清算。境内代理行模式在三种清算模式中属于交易成本最高的模式,高交易成本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本币结算资金的清算渠道依托第三方银行划转增加了资金在途时间,结算效率也低下。二是不能实现实时清算货币,增加了银行的汇率风险。2013年10月,俄罗斯央行宣布扩大卢布汇率浮动区间,导致卢布汇率币值不稳程度进一步加剧,中俄本币结算中的卢布汇率风险更加凸显。三是现钞调运无法顺利实现,阻碍人民币结算业务深化。中俄两国银行间调运现钞存在的难题导致商业银行无法实现卢布、人民币现钞头寸平补,制约了本币结算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虽然两国政府签署了《中俄边境地区银行间调运现钞的协议》,但现钞调运成本仍然较高。理论上讲,中俄两国拥有4300公里边境线,我国有经中俄政府确认的边境口岸15个,现钞调运通过陆路口岸进行是最节省成本的。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国仅允许北京、上海、福州、深圳、广州等城市开展现钞调运,俄罗斯允许莫斯科、圣彼得堡、叶卡捷琳堡、斯摩棱斯克和加里宁格勒等5个城市调运现钞,陆路调运现钞需要两国海关等政府部门达成现钞调运互许协议,所以我国将卢布现钞调往俄罗斯往往选择空运方式,即从黑龙江调运到北京,再从北京空运至莫斯科。2003-2013年,黑龙江省银行机构中开展卢布跨境调运的哈尔滨银行和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共组织了12次合计金额13.42亿的跨境卢布调运,其中陆路口岸调运仅231万卢布,其余全部采用空运调钞模式。从调钞成本上看,2013年以前,开展卢布现钞调运量较多的哈尔滨银行运钞整体费率高达1.5%,俄罗斯海关2013年对卢布现钞运输税率调整为1000万卢布以下分级收取、1000万卢布以上收税不超过3万卢布,此后哈尔滨银行的运钞费率降至8-10‰。与空运调钞方式相比,陆路调运的费用大幅降低,而且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于2014年4月修订的《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管理规定》中,增加了哈尔滨、长春、乌鲁木齐等作为外币现钞进出境口岸,为促进卢布现钞陆运奠定了基础,但仍然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安保问题。以黑龙江绥芬河、黑河为例,绥芬河海关对面的俄罗斯海关距离边境线有21公里的开放性路段,地广人稀、城市分布少,根据俄方有关规定,保安携带枪械装备押运不能越过海关到边境线,从俄方海关到边境线的21公里无法保证现钞押运安全。黑河口岸与俄罗斯隔黑龙江相望,国境线位于黑龙江主航道。夏季船运需横跨黑龙江再转运钞车经过约300米距离到达俄罗斯海关,冬季通过浮桥汽运,运钞车穿过江上国境线到达对方海关,而中俄对水、陆交接和过境后的现钞调运的武装押运未达成有效的协商结果,现钞陆运机制的顺畅还需要中俄两国海关部门在现钞调运互许方面深化沟通并形成一致意见。
除上述代理行模式的高交易成本外,中俄本币结算中的代理行模式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是代理行设立困难,地域狭窄,规模较小。一方面,俄罗斯中央银行要求外资建户手续繁琐、门槛较高。俄央行对其商业银行在中国的同业存放银行要求比较苛刻,我国绝大多数中小银行无法成为俄罗斯银行的代理行。另一方面,俄罗斯商业银行内部办事效率不高,致使在俄罗斯建设代理行网络进展迟缓,限制了其他业务的合作与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出于效益与风险控制的考虑,仅与俄罗斯滨海社会银行、滨海社会商业银行和海参崴远东银行的部分网点建立合作代理关系。2013年黑龙江省有12家商业银行与俄罗斯24家商业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中俄双方银行共设代理行账户117个,其中,人民币账户43个,卢布账户32个,美元账户42个,这些代理行大多是区域性银行,分支机构较少、中小城市几乎没有网点,主要分布在滨海边疆区和远东边境地区的海参崴、乌苏里斯克、哈巴洛夫斯克、布拉格维申斯克等远东城市,在俄罗斯经济发达的欧洲地区却很少有分支机构,代理银行地域狭窄加之代理银行账户不足远远不能满足双方贸易往来的银行账户需求,并且这些银行多为中小金融机构,信用水平较低,制约了双方大额信用额度的使用和新型结算产品的开发,影响了人民币结算更大范围开展。
(二)人民币对俄输出力度不足,俄罗斯离岸人民币中心尚未形成发展趋势,对俄跨境人民币结算进程受阻
根据前文分析,人民币向境外有序输出是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开端,所以保证对俄人民币的合理输出量才能促进对俄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深入开展。同时,形成和巩固俄罗斯离岸人民币中心将为对俄跨境人民币结算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然而目前俄罗斯人民币离岸中心还远没有形成,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6月,按照结算价值计算的离岸人民币结算量从高到低的国家地区排名(排除中国大陆和香港)及占全部人民币结算的比例分别为:新加坡28.4%、英国22.5%、美国10.8%、台湾9.3%、法国5.4%、澳大利亚4.8%、德国2.5%、韩国2.4%、卢森堡2.3%和马来西亚2.1%,俄罗斯没有在离岸人民币结算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认为俄罗斯建设离岸人民币中心存在以下三方面制约因素:一是在两国经贸实体合作中边境贸易占经常项目往来很大比重,俄罗斯与我国接壤地区属于经济金融相对落后的远东地区,人民币输出到这些地区后相对分散,不利于人民币集中沉淀。二是俄罗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缓慢。2008年11月,俄罗斯通过了经济发展部制定的《俄罗斯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构想》,2009年又出台了《2020年前俄罗斯金融市场发展战略》,计划用5年时间在莫斯科建立国际金融中心,尽管俄在整合证券市场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受法律监管不健全、行政效率不够高等因素影响,俄罗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仍然比较迟缓。三是在人民币国际化战略中具有重要意义的央行流动性货币互换尚未在中俄之间取得实质性进展。人民银行官方网站资料显示,2008年末至2014年7月底,我国已与24个国家和地区分别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累计总规模超过2.7万亿元人民币。应该说货币互换有力地支持了人民币输出,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形成,但中俄在货币互换方面还没有取得任何成果。
(三)人民币现钞回流渠道单一,中俄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循环尚未完全畅通
从完善中俄本币结算长效机制的角度看,需要人民币在俄罗斯有合法的盈利场所和从俄罗斯自由流出的渠道,这样才能保证俄罗斯市场主体使用和持有人民币的意愿。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角度看,要获得人民币跨境结算和人民币国际化收益最大化,需要我国在优化经济结构的基础上实现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双逆差,即经常项目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进口,部分人民币通过我国的出口回流,资本项目以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更多的境外人民币以购买国内证券、债券、购买金融产品、对华投资等方式流回国内。同时,境外政府、市场主体和居民出于交易、预防和投机的动机持有剩余人民币,人民币在境外沉淀并履行储备货币职责。上述两个角度的分析都要求资本项目的逐步开放,即要促进人民币资本项目流出境外,更要拓宽人民币资本项目汇率渠道,进一步丰富人民币在中俄之间的跨境流动方式。2011年1月,人民银行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开启了境内机构以人民币向境外直接投资的“闸门”,此后我国对俄人民币直接投资逐年增长,但是中俄资本项下的人民币回流仍限于俄商对华投资等狭窄渠道.以黑龙江为例,该省2013年对俄人民币直接投资8,901万元,虽然占全年该省对俄人民币结算总量32.9亿元的比例不足3%,同比却增长超过5倍。而该省当年吸收跨境人民币形式的俄商对华投资仅3,300万元,占该省全部外商投资87,480万元的3.8%。在俄人民币回流我国境内的边民相互携入、经常项下的贸易服务出口流回和资本项下的回流三种方式中,仍以经常项下回流为主,资本项目的现钞回流渠道还有待拓宽。另外,在流入俄罗斯的人民币缺少盈利场所和回流渠道不畅的情况下,在俄人民币容易受市场波动影响以非正常渠道回流,对我国局部地区金融市场秩序造成冲击。由于缺乏正式流进流出渠道,大部分人民币现金跨境流动还会伴随走私等非法活动,甚至在境外大量囤积人民币进行洗钱活动,增加了中央银行的监管难度。
(四)银行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综合服务水平不高
目前,商业银行在中俄本币结算中的业务品种主要是简单的即期人民币兑换结算,结算主体在这种结算方式中获得的好处只是利用不同市场的有利汇率报价,获得优惠购汇汇率,节约财务成本。而人民币信用证、人民币质押贷款等与具有避险、融资和理财有关的本币结算业务开展较少,致使人民币结算的优势和潜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以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结算为例,我国90天以上期限的外币远期信用证需要纳入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进行额度控制,而在跨境人民币结算中有关外债按外债统计监测等相关规定办理人民币对外负债登记,人民币对外负债不纳入金融机构的外债额度管理,解决了金融机构外币远期信用证开证受限的问题。此外,我国本币结算的信息管理服务也滞后于本币结算实践。为了全面收集人民币跨境业务信息,便于政府部门对跨境人民币业务进行指导和管理,人民银行自启动本币结算试点工作开始就要求各本币结算业务参与银行将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录入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除此之外,人民银行对于人民币结算项下涉及的国际收支交易,要求参与企业和结算银行按照《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操作规程(试行)》办理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两个信息系统的重复操作无疑增加了银行及企业的人工成本。虽然我国与俄罗斯已于2010年启动了人民币兑卢布和卢布兑人民币的挂牌交易,但本币结算代理行模式下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清算系统中无法兑人民币与卢布进行直接清算,加之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各银行总行没有给出人民币兑卢布的直接结售汇价格,各行在实践中还是使用美元与中俄本币汇率套算的牌价进行操作。
俄罗斯于2014年占领乌克兰克里米亚地区导致西方各国对俄罗斯采取了政治孤立和经济制裁战略后,俄罗斯与中国的经济合作意向更加强烈,中俄关系“政热经冷”的境遇存在较大转机。2014年5月,在上海举行的亚信第四届峰会上,中俄两国元首共同发表了《中俄关于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新阶段的联合声明》,两国将推进财金领域紧密协作,包括在中俄贸易、投资和借贷中扩大中俄本币直接结算规模。会上,两国首脑积极促成中俄东线天然气合作项目备忘录、中俄东线供气购销合同两份能源领域重要合作文件,中俄达成了价值4000亿美元的30年天然气能源合作,并且这一天然气进口项目有望采用人民币结算,这将对中俄本币结算工作形成强大的推动力。未来一段时期将成为中俄经贸合作和本币结算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国在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改进和突破:
(一)进一步顺畅跨境人民币结算渠道
自跨境贸易人民币试点工作启动以来,人民币的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近年来,我国先后指定国内商业银行的境外分支机构在香港、台湾、新加坡等地承担人民币清算行,2014年先后与德国、卢森堡、法国、韩国等国家签署了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并指定商业银行的境外相应分支机构或子银行作为集中清算行,但尚未与俄罗斯做出人民币清算安排。我国应该在中俄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新阶段,鼓励双方金融机构互设代理机构和分支机构,在双边全境内扩大结算代理关系,解决双方银行间人民币与卢布的资金清算问题,形成两国货币双向畅通的结算渠道。同时,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确立中俄本币结算的集中清算模式,降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交易成本,提高对俄跨境人民币结算效率。目前,我国已有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获得俄罗斯央行批准在俄设立全资子银行——中国银行(俄罗斯)和中国工商银行(莫斯科)股份公司。鉴于中国银行(俄罗斯)分别于2012年和2013年在远东地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首府哈巴罗夫斯克和滨海边疆区首府海参崴设立哈巴罗夫斯克分行和滨海分行,而且中国银行在第四次亚信峰会期间与俄罗斯第二大商业银行和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俄罗斯外贸银行签署了《全面业务合作协议》,商定在人民币结算、贸易融资、项目融资和投资银行等领域加强合作,全面提升对两国客户的金融服务水平。所以,应该尽快推动中俄人民币清算机制安排,指定中国银行(俄罗斯)作为俄罗斯人民币清算行,委托中国银行(俄罗斯)代理俄罗斯人民币的清算行职责,实行对俄跨境人民币的集中清算。
(二)适时推进中俄货币互换进程,重点推动在能源项目上的人民币结算,扩大中国对俄罗斯直接投资
我国政府应该及时把握当前俄罗斯因乌克兰事件受到西方制裁的时机,积极推动两国货币互换,我国互换的卢布可以用于俄罗斯对我国的能源出口结算,俄方持有的人民币亦可用于进口中国商品服务的支付结算。俄罗斯作为中国的第三大原油进口来源和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中俄两国之前已经在边境贸易中采用了本币结算,人民币也已在俄罗斯进行挂牌交易,这都为能源交易实现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奠定了基础。
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对外投资国,俄罗斯作为重要的新兴经济体在全球的经济地位显著提升,但是中国流向俄罗斯的直接投资比重并不高,中国对俄罗斯的直接投资存在总量较低的特征。与其他新兴经济体与中国存在相对少的贸易基础而影响互补型直接投资不同,俄罗斯与中国在劳动力、能源、土地、资本等要素方面存在非常大的禀赋差异。中国处于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需要大量的进口能源,同时存在大量对外投资资本和剩余劳动力。而俄罗斯自然资源丰富,能源出口占GDP比重很大,受劳动力和资本投入限制其远东地区开发缓慢。近年来,外国对俄罗斯直接投资发展较快,尽管俄罗斯2013年GDP为2.1万亿美元,仅增长1.4%,但其2013年外国直接投资额为261亿美元,同比增长39.9%,该国到2013年底经济积累的外资总额为3841亿美元,较2012年增加了6%,应该说俄罗斯在吸引外国投资方面具有较大吸引力,所以在中俄全面战略协作的新时期,我国应该加大对俄罗斯的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力度,促进国内企业对俄投资中采用人民币结算。同时,在中俄两国元首2009年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所确定的17个中俄口岸及边境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事项、15个中俄地区运输合作事项、9个中俄科技合作园区和黑瞎子岛保护与开发等合作园区事项等合作项目中,要充分发挥2012年成立的中俄投资基金作用,不断拓展利用人民币支持中俄合作项目的融资空间,推动人民币对外投资服务于两国实体合作。
此外,中俄两国实现人民币计价和结算为人民币在中亚国家推行人民币跨境结算提供了范例。中国央行已先后与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中央银行签署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这些协议的签订,一方面有利于双边以及多边贸易的有序发展,降低交易成本,规避因美元币值的剧烈波动所产生的汇率风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人民币的跨境结算,扩大人民币影响力,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契机,人民币跨境人民币结算可能有两个突破口:第一是积极推进能源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第二是扩大中国对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投资和贷款份额。
(三)长期内适时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短期内在现有的政策框架内拓宽资本项下的人民币回流渠道,完善在俄人民币回流机制,逐步畅通对俄跨境人民币结算中的人民币循环
在当前条件下,应该重点顺畅以下三条资本项目渠道回流中俄本币结算中的人民币资金:(1)对于已批准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让人民币进来。推动外商投资项目用人民币进行,而且由于香港是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来源地,俄商投资的人民币资金可以非常方便地从离岸市场获得。(2)扩大境外发行人民币国债规模,从现有的国债发行计划中,划出更大比例在香港离岸市场发行,强化对俄人民币持有机构的宣传,引导他们在人民币离岸市场购买人民币国债。这种做法不仅可以利用香港较低的人民币利率降低国债发行成本,促进人民币资金的有效回流平衡人民币收支,有利于形成基于市场的离岸人民币基准利率,而且也满足了境外机构和个人投资及配置资产的需求,吸引俄罗斯积极参与人民币离岸市场建设,为人民币离岸市场推出人民币金融衍生产品打下基础,为丰富人民币回流的投资产品种类做好铺垫。(3)支持俄罗斯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商业银行投资我国银行间证券市场,为持有人民币的俄罗斯银行机构扩大资金增值用途。人民银行于2012年发布了《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运用人民币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我们应该加大对俄罗斯金融机构的宣传力度,促进俄罗斯持有人民币头寸的银行机构踊跃参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丰富跨境人民币回流渠道。
(四)加强两国政府间深层次的金融磋商
尽管我国自1 996年成立了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会晤机制,并随后成立了金融合作分委会,就两国金融合作中的具体事宜进行沟通协调,目前中俄金融合作中的双边本币结算仍然存在亟待两国央行、海关等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譬如,适当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条件和增加代理行数量、建立对俄人民币集中清算模式、现钞跨境调运问题、对持有人民币头寸的俄罗斯金融机构宣传人民币回流政策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两个政府部门深入交流意见并着力达成一致意见,为两国本币结算特别是人民币跨境结算扫除制度障碍。
(五)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制度与原有外汇结算管理制度相衔接
出口贸易方面,针对企业有可能以人民币作为转口收汇币种以规避外汇管理政策的情况,建议将跨境人民币收入纳入目前外汇收入管理办法,境外人民币收入视同外汇收入,需按汇率折成美元进行待核查账户的核查,同样实行先支付后使用的政策。出口退税方面,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开办情况,不断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和管理办法。同时,在金融服务管理中应进一步改进银行本币结算及外汇业务的信息系统,推动银行机构不同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降低各类市场主体在对俄跨境人民币结算中的微观交易成本,促进对俄跨境人民币结算稳步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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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the Sino Russian cross-border RMB settlement
SUN Shaoyan M A Yuezhu
The RMB cross-border RMB business from trade settlem ent, and then extended to the investm ent and financing and financial transactions and other fields. The cost income so the implementation of cross-border RMB settlem ent should not only consider the trade settlement, must make the investm ent and financing and financia transactions inc luding. In recent years, the Russian cross-border renminbi settlement has made some achievements but there are still not perfect, cash settlement channels refux mode single, yuan out put insuff cient and com prehensive service level is not high, therefore should increase in the Sino Russian local currency clearing agents based on the number of explored the renm inbi clearing bank central clearing mode, to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ino Russian currency swap, the expansion of the RMB direct investment in Russia, the existing policy framework to improve in the Russian RMB back flow mechanism, improve the financial service level management of cross-border RMB settlement of cross-border trade, linking the renminbi as the settlement currency for the settlement of foreign exchange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original system.
China and Russia; RMB Internationalization; Cross-border RMB Settlement; Settlement M de
F830
A
1009 - 3109(2014)12-0048-08
(责任编辑:何昆烨)
孙少岩,男,汉族,吉林大学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马玥竹,女,汉族,延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吉林大学985工程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