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法评论》征稿启事与注释体例
《金融服务法评论》是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北京市金融服务法学研究会和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主办、面向国内外公开连续出版的法学学术集刊,致力于繁荣金融服务法研究,为更好地发挥金融的服务功能,改革和完善金融立法与监管,维护金融消费者、投资者的权益提供学术研究成果。
《金融服务法评论》拟每年出版1~2卷,每卷40万~50万字。所有与金融服务法有关的学术论文均可向本刊投稿。所有投稿应符合国家著作权规定、公认学术规范和本刊编辑体例。稿件应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论证充分而严谨、具有学术深度和创新性观点。本刊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制度,稿件篇幅不限,唯以质量决定是否采用。所有投稿请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jrfwfpl@sina.com(邮箱名为“金融服务法评论”拼音的首写字母)。本刊编辑部保留对来稿进行文字性和技术性修改的权利。投稿人向《金融服务法评论》投稿,即视为接受本稿约。
来稿须附内容摘要、关键词和英文标题,采用脚注,注码放标点之后,详细编辑体例如下:
(一)中文作品:
1.一般中文著作
例: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7、78~80页。
2.编纂类著作,应在编者姓名之后标注“编”或“主编”或“编辑”字样
例:中华读书网编:《学术权力与民主》,鹭江出版社2000年版,第34页。
3.期刊论文、论文集内论文,应先注明论文,再注期刊、文集等版本信息。论文名称不带书名号而加注双引号
例:刘燕:“存款合同还是金融衍生交易——汇丰银行双利存款案解析”,载《法律科学》2009年第3期。
例:罗荣渠:“扶桑国猜想与美洲的发现——兼论文化传播问题”,载罗荣渠:《美洲史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69~180页。
4.翻译著作(译文),除应包括上述版本信息外,还应括注原作者国别、译者姓名
例:[德]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刘北成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版,第289~290页。
5.古典文献类著作,除应包括上述版本信息外,还应括注卷次
例:《史记》(卷25),第1088页。
6.报刊文章,文章名称不带书名号而加注双引号
例:[法]巴斯蒂:“义和团运动期间直隶省的天主教教民”,马胜利译,载《历史研究》2000年第1期。
刘易:“全球环境治理的法律探讨”,载《新京报》2000年11月2日第5版。
如引文带引号,则下面注释前不加“参见”等;如引文无引号,请在注释前加“参见”。
(二)外文作品:
(1)著作
作者姓名,书名(用斜体或下画线),出版地和出版年份,页码.
如,James Barrett,The Great Southern Railway,Dublin,1982,pp.3-5.
(2)论文
作者姓名,题目(用引号),in刊物名称(用斜体或下画线),卷次(年份),页码.
例:William Rehg,“Translator’Introduction”,in Habermas’s Between Facts and Norms,MIT Press,1996.p.IX;David M.Radmussen,How is Valid Law Possible? In Philosophy and Social Criticism,Vol.20,No.4.1994.
例:Jennifer Ryan,“Management Marketing:a case study of Grafton Printers plc”,in The Irish Marketing Journal,Vol.3,December 1998,p.12.
(3)论文集
作者姓名,题目(用引号),in编者姓名(ed),文集名(下画线或斜体),出版地和出版时间,页码.
如,Howard Lemontree,“Discourse Markers”,in Joseph Keyes (ed),Discourse across Varieties,Oxford, 1980,p.45.
其他要求:互联网或数据库作品,应注明网址或数据库作者和时间。(如网上无登载时间,请加访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