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华
(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200032)
全过程项目管理投资控制研究
王永华
(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 200032)
项目管理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参建主体,就其地位和作用而言,它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主体,具有其他参建单位无可比拟和替代的作用。因此项目管理应当具有投资控制的主动性、前瞻性、预判性和集成性的特点。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设计、招标采购、施工和竣工结算等各个阶段,研究项目管理在投资控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应当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管理;投资控制;地位;作用;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的投资是指从项目的构思、决策、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投入的全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价值的总称。因此,欲将建设项目的总投资控制在合理或预期的范围以内,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就必须发挥其主体地位的主观能动作用,从建设项目投资形成的各个阶段和要素,从技术、经济、环境等各个方面去寻求和把控投资控制的方法和措施,并努力做好各阶段的投资控制工作。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实现项目投资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1.1 项目管理在投资控制中的地位
项目管理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参建主体,由于项目业主委托范围和内容的特殊性,奠定了其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法定主体地位的基础,而自然地成为了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主体单位。
1.2 项目管理在投资控制中的作用
1.2.1 控制的主动性
项目管理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的投资控制中,应积极发挥其主体地位的主观能动作用,以主动控制为主。所谓主动控制,就是预先分析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和影响投资的各种不利因素,并拟订和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使计划目标得以实现的管理活动。这些活动应包括调查研究外部环境、识别分析风险、制定科学的计划、高质量地做好组织工作、制定必要的备用方案、沟通信息流通渠道等主要内容。
1.2.2 控制的前瞻性
项目管理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的投资控制中,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做到未雨绸缪。所谓前瞻性,就是要随时关心国家和地区的方针政策,随时了解和掌握市场动态与供求状况,预测未来可能影响投资的主要因素,并有针对性地拟定应对措施。
1.2.3 控制的预判性
项目管理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的投资控制中,对各种方案的实施效果应具有一定的预判性,做到以结果论成败。这样可以避免方案实施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投资的风险。
1.2.4 控制的集成性
项目管理单位在建设项目管理的投资控制中,具有其他参建单位无可比拟的集成性。所谓集成性,就是管理单位可以整合各参建单位的有关资源,共同为项目建设服务。因此,项目管理单位应充分利用这一特性,最大限度地集成各参建单位的投资控制要素,使其共同为项目建设的投资控制服务。
2.1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控制
可行性研究阶段是影响投资的关键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程度极大,决定着投资的成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投资人进行投资决策的依据,因此不论是投资人还是项目管理单位,都应高度重视并至少应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控制。
2.1.1 投资决策控制
一般情况下,投资决策是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结果做出的是否进行投资的决定。但这种决定由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主体管理及监督体制的局限性,往往都存在一定的决策风险。为了将这种风险降到最低或可接受的程度,项目管理单位应协助投资人建立起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和投资决策监督的机制,以有效控制项目投资决策的风险。
2.1.2 投资估算控制
项目投资估算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项目进行经济性评价的重要基础。项目投资确定后,投资估算总额对初步设计概算的编制将起到控制作用。因此作为项目管理单位,应严格审查投资估算的全面性和正确性,尤其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确定以及采用的依据性和正确性方面,更应进行重点审查与核实,决不能马虎和草率。
2.2 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设计阶段是建筑实体和功能价值的构思、决策与描绘阶段,是确定项目耗用实体资源的主要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程度占项目总投资的 80%~90%。由此可见,设计阶段是影响投资的关键阶段。因此,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要以设计阶段为重点,通过限额设计、多方案对比优化等手段进行控制,严格按照批准的上阶段依据性文件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确保设计概算不超过投资估算、施工图预算不超过设计概算。具体从以下三个阶段进行控制。
2.2.1 方案设计
方案设计应采用多方案经济性比较的手段,以使用者的功能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对设计对象进行科学的价值功能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方案实行科学决策。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操作上可靠的建设方案,使建筑功能与建筑造价形成有机的统一。做到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资,并结合市场实际形成科学、合理、正确的投资估算,作为下阶段限额设计的依据。
2.2.2 初步设计
设计单位按照限额设计的思想,以方案设计阶段确定的投资估算作为初步设计投资控制的基础开展深化设计,并组织编制准确、完整的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概算应委托专业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概算进行评审,并由专业机构出具独立的审核意见,再报投资人审批。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作为投资控制目标的上限。
2.2.3 施工图设计
严格要求设计单位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进行施工图的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应及时组织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报有预算审计资格的审计单位对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并与设计概算进行两算对比,及时发现可能突破控制目标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提出相应的修正或调整建议,确保施工图预算额不突破概算投资额。
2.3 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国家赋予招标人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通过公平竞争机制,择优选取合理低价的潜在中标人的权利。因此,作为招标人应充分利用这一法定权利作为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严格按国家和地方关于招投标程序的规定实施招标工作。在发布招标信息、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以及评标过程中,尽量控制和避免串通投标、哄抬投标报价的现象发生,确保中标合同额控制在经审计的招标控制价范围内。具体从以下四个阶段进行控制。
2.3.1 采购策划
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为基础,开展采购策划工作。采购策划应包括承发包模式及总分包界定、合同结构分解、合同形式确定、计价模式选择、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方法等内容。招标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公司及上级的相关管理规定,对上述问题进行科学的分析与研究,寻求有利于本项目投资控制的最佳的承发包模式及最佳的合同结构体系。
2.3.2 招标文件编制
招标文件既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及承发包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此项目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查。
(1)对法律法规的引用要准确、全面、有效、适用。
(2)招标文件的编制应体现“合法、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3)招标文件应尽可能做到内容明确、清晰、周到、全面,行文严谨规范,用词准确无误;不得有易产生歧义的隐含风险。
(4)对投标人资格和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资格条件以及技术标书编制要求的设置,应最大限度地满足拟招标项目工程的特点和择优选取最佳潜在中标人之可能。
(5)招标拦标价设置的合理性。
(6)招标文件中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凡涉及质量、进度、经济等与投资有关的事项,应尽可能做到全面、具体、详细、合理合法、责任和义务清晰明了;明示和隐含的意思表示应对应一致,不得相互矛盾。
(7)合同价款调整的前置条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8)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及工程索赔约定条件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以及与投资人相关管理规定的符合性。
(9)中间支付与结算支付条件的设置,是否符合投资人相关的规定。
2.3.3 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工程价款结算的重要基础。因此,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必须符合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项目管理单位要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工程量清单》的以下几个主要方面,进行严格、认真、仔细的审查,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详细和不漏项。
(1)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全面、有无漏项,划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工作内容和项目特征的描述是否全面、具体和准确。
(3)措施费用清单是否全面、具体并符合相关规定。
(4)暂列金是否全面、准确,暂估价是否全面和合理。
(5)审查其他与工程费用有关的项目是否全面、具体和准确。
2.3.4 回标分析
回标分析主要是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完整性检查,是否有漏项、缺项;对各个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从总价到各分项的综合单价进行比较,检查各投标人之间是否有过高或过低报价的异常现象。特别应认真检查经初步评审排名前三位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组价,是否有过高或过低的不平衡报价。同时对回标分析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
2.4 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施工阶段是建筑实体形成的阶段,是建设资源实现其使用价值的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程度占总投资的 10%~20%。因此,施工阶段是投资控制的重要阶段,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控制。
2.4.1 加强施工图预算审查
施工图预算是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基础文件,也是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的指导性文件。项目管理单位应要求并督促投资监理根据投标文件、施工图纸、合同条款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图预算。检查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定额套用是否恰当,项目组价是否合理;投标报价中暂定的材料、设备的预算价格是否与规定的功能、规格和品牌要求相一致。对暂列金额、暂定金额要量化、细化,力求施工图预算的准确、合理。
2.4.2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的操作性文件。其中的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措施等内容都与工程造价密切相关。因此项目管理单位应认真、细致地对其进行审查和分析。尤其要审查和分析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的技术措施方案是否合理、科学、经济、安全、可靠,是否存在隐含的索赔契机。
2.4.3 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现场签证是增加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项目管理单位应注意收集工程施工现场的有关资料,了解施工过程的情况,强调现场签证的依据性和及时性。对于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签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签证手续,保证签证的客观性、经济性和合理性。平时项目管理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强预见性和主动控制手段,尽量减少签证的发生。
2.4.4 严格控制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仍然是影响建设投资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全过程投资控制中都不容忽视。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两种形式。其中,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因自身原因或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变更。变更设计又分三种情况:一是业主因使用功能、观感效果和经济方面等原因,需要进行的变更设计;二是施工单位因施工方案、施工技术、工艺要求和施工成本等原因,提出的变更设计请求;三是监理工程师为了有利于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施工安全,提出的某些设计应当进行某种变更的建议。项目管理单位要始终将工程费用的发生保持在受控状态,就必须对各种形式的变更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和合理性的审查,并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进行变更项目的实施。
2.4.5 严格施工质量和进度控制管理
施工质量的好坏和施工进度的快慢,直接关系到管理成本的降低与增加。因此,项目管理单位应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充分发挥管理主体的职能作用,强化对各参建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避免返工损失,缩短施工周期,从而降低管理成本。
2.4.6 严格审查验工月报
验工月报是当月施工发生的实际工程内容和工程计量的报表。为了保证报表的准确性,确保进度支付不超支,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和投控审计单位必须对其进行现场复核工程计量,并与施工图预算进行组价对比,对多报的工程量和不符合要求的组价进行修正,同时按规定的时间和审批流程进行逐级审批上报。有条件时,可借助互联网和计算机专业软件进行网上交付与审批,确保数据及时有效地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投控审计单位传至投资人进行审批,最终成果由软件自动统计并生成统一的报表。
2.4.7 严格中间支付的审核
中间支付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或支付条件,向承包人支付阶段性已完工程价款的行为。为了确保不超额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以验工月报为依据审批应付款项,并完成规定的审批流程后方可付款。
2.4.8 建立支付台账
项目管理单位应按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编码、费用类别、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条件、审批流程等支付要素,建立工程款的支付台账并定期与投资人的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投资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2.5 结算阶段的投资控制
竣工结算是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一个环节。项目管理单位应要求并督促投控审计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依据竣工图纸、现场签证和工程变更,对施工单位的竣工结算报表进行严格、认真、细致的审核。主要审查其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及定额套用的正确性,分部分项工程组价的符合性,材料、设备价差调整的正确性,措施费和规费计算的符合性与正确性,以及各种违约处罚的完整性。对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应与承包人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后予以修正签认,并以此作为最终送审的依据。
2.6 工程索赔的控制
工程索赔是指承包人因非自身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工期延误而向建设单位提出的损失赔偿或工程延期请求的行为。这一请求一旦成立,就意味着会给业主带来直接或间接的投资增加。因此必须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严格控制。
2.6.1 严格合同管理,减少索赔机会
合同管理是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首先,在订立合同时,可以考虑增加索赔的前置条件。只有当这些条件具备时,承包人方可提起索赔。其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尽量避免违约,不给承包人以可乘之机。第三,在处理索赔事件时,严格按照索赔处理程序进行,对超过时限的索赔应当予以拒绝。
2.6.2 严格现场管理,减少索赔机会
项目管理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充分发挥各自的管理职能,加强现场管理工作。在下达指令时应做到及时、正确,尽量避免冲动性和盲动性,从而避免索赔机会的产生。
2.6.3 严格收发文管理,减少索赔机会
工程往来函件是进行现场管理、工程索赔和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因此,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严格管理,以减少索赔机会。
(1)建立收发文台账。台账应包括文件名称、关键词、送达人(签字)、送达方式、接件人(签字)、收发文时间、是否需要回复及回复的时限等主要内容。若有回复要求的,收件人应及时将收文报相关负责人并提醒当事人注意回复时间。
(2)投资人、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投控审计等工作联系单和指令性文件,凡是涉及到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的,应严格审批制度。同时做到内容描述准确、清楚,意思表示明确、清晰;不得有误导、歧义和隐含不利风险的字句,并做到发放及时。
(3)对于收文,经办人必须认真查看文件内容。凡涉及工程质量、进度、经济等内容和自己拿捏不准的文件,应经项目管理负责人和工程监理总监审查后,方可按审查意见接收或拒收。
(4)对于已经明示要求回复时间的,至少不得迟于要求回复截止日送达回复。
(5)对于隐含应当回复的收文,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送达回复。
2.6.4 严格审查索赔事宜,减少索赔费用
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在工程监理收到索赔意向书时,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工程索赔的规定进行审查,并应作出是否驳回请求或要求补充证据的决定。对符合索赔条件的索赔,要进一步审查索赔内容的实际性、计算损失的正确性与合理性;对不切实际和损失计算错误、不合理的部分应予以剔除,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向投资人报告,在取得书面同意后予以签认。
2.6.5 寻求和收集反索赔的契机与证据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公正地寻求和收集因承包人原因给投资人造成的投资增加和工程延期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相关机会和证据,为投资人向承包商提起反索赔提供支持,并按索赔程序向承包商提起反索赔。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从投资机会选择到项目实施、竣工结算的全过程,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作为项目管理的投资控制,要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就必须通过技术与经济的有机结合,科学地进行前期投资决策控制,严格中期实施控制,有效进行后期结算控制,对项目建设投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实现项目建设投资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通信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 上海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F407.9
B
1007-4104(2014)03-0003-04
2014-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