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企如何申报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2014-04-10 08:33里玉洁
中国船检 2014年6期
关键词:专项资金航运申报

里玉洁

当前我国航运企业面临能源成本不断提高和环保问题日益严峻的双重压力,节能减排成为影响航运企业良性发展的重要课题。实施全面的船舶能效管理,改变航运企业能源管理的理念和模式,为航运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破解发展瓶颈指明方向,对航运企业适应当前日益严格的国际行业标准,提升公司国际形象,增强竞争优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节能降耗,节约运营成本,积极响应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战略,均具有重大意义。

专项资金的申请

交通运输是国家节能减排的三大重点行业之一。国家在对交通运输行业提出节能高要求的同时,也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及专项资金对节能减排项目予以支持。2011年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首次设立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出台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于2011年3月23日成立“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协助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做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专门机构的成立,有力地支持了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专项资金原则上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主要对象是开展节能减排项目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重点为交通运输部“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主要针对六大领域: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领域;道路运输装备领域;港航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领域;水路运输装备领域;交通运输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领域;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试点示范项目。其中涉及航运企业申报项目的有“营运船舶和施工船舶节能减排改造技术应用”。

申报专项资金的交通运输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能源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考核管理体系。

申请专项资金项目需要采取完整纸质文本和网络表格文本相结合的申报方式进行。申请时要先通过“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网上《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书》,经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认立项申请后,申请单位需要准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能源管理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情况(包括机构、制度和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立项、交(竣)工验收审批材料,申报数据证明材料(如设备采购或服务合同、发票、生产与能耗统计资料、检测报告、专项决算审计报告)等;一张刻录记载项目情况的光盘,包括必要的现场照片或视频资料,以及可能的社会媒体对项目公开报道资料。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第三方审核机构出具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第三方审核报告》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交通部节能减排管理中心组织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家库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审核后,报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会同部相关司局审核后,将专项资金建议补助方案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财政部审批。财政部对专项资金项目审批后,将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下达相关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并将项目审批与资金下达结果抄送交通运输部。各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将专项资金拨付到申请单位。由各级财政、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开展部分项目的绩效调查工作。

2014年申报新要求

《2013年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中的专项资金主要针对六大领域,其中涉及航运企业申报项目的有“营运船舶和施工船舶节能减排改造技术应用”领域,若在同一申报期成功申报过“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试点示范项目”,则对航运企业的申报更为有利。《2014年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中涉及五大领域: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省(城市)区域性项目;绿色循环低碳公路主题性项目;绿色循环低碳港口主题性项目;天然气营运车船主题性项目;营运(施工)船舶节能技术改造主题性项目。对航运企业来说,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领域未变,都是聚焦“营运(施工)船舶节能技术改造”。

《2013年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要求对“天然气车辆在道路运输中的应用”、“集装箱码头RTG‘油改电’技术应用”和“营运船舶和施工船舶节能改造技术应用”三个领域进行节能量的第三方审核。航运企业需要从交通运输部已公布的第三方审核机构名单中选择第三方审核机构对项目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并督促第三方审核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依法依规开展审核,出具《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项目第三方审核报告》。2013年有23家单位被交通部认定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第三方审核机构,其中水路运输方面的有“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交通运输部水路科学研究院”等5家机构,航运企业可从中进行选择并签订“节能量审核服务合同”。

那么,申报的时间节点如何确定呢?《2013年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要求专项资金项目申请采取完整纸质文本和网络表格文本相结合的申报方式进行。申请单位先通过“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网上《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书》,提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立项申请确认后再报送纸版文件,申报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至2013年3月31日。《2014年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未对网络上报提出相关要求,申请材料报可邮寄至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

申报材料的准备

按《2013年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要求和航运公司实际项目情况,需要准备以下内容:

(1) 简要信息表。对公司规模、经营状况、财务和能源管理水平和申报项目的实施时间、实施内容和主要效果等内容进行介绍。

(2)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书。包括项目概况、节能减排意义,重点介绍项目总体情况和对促进节能减排的意义及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内容、采用技术方案、项目运行情况等信息);项目节能减排量测算(项目实施前能耗基本情况、项目节能减排技术原理、节能减排量测算依据和方法以及项目实施后的节能减排量。要求对项目实施前后能耗与排放进行分析,详细计算项目节能减排效果并提供量化结论。按替代燃料量申请补助的项目,填写替代燃料量测算过程);项目投资会计核算(项目总投资、设备购置费或建筑安装费的构成及决算结论);项目已获得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项目已经获得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等);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3) 项目实施前能耗及单位量航段统计表;

(4) 项目实施后能耗及单位量航段统计表;

(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 申请单位项目真实性声明;

(7) 大远公司对项目未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声明;

(8) 申报项目获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第五批示范项目;

(9) “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参与企业名单;

(10) 公司能效管理证书;

(11) 大远公司船舶运营数据计算机提取模式说明;

(12) 公司能源能效管理机制介绍;

(13) 公司船舶调度规程;

(14)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情况说明;

(15) 公司财务制度清单;

(16) 公司船舶能技改项目的申请报告;

(17) 公司节能技改项目的审批报告;

(18) 技改项目设备购置合同;

(19) 技改项目设备改造完工证明;

(20) 技改项目实施前后船舶燃油购置发票;

(21) 技改项目实施前后船舶航行里程和货运量数据资料。

第三方节能量审核

材料准备过程中,这一环节是最为重要的,节能量的计算要保证有据可依且准确,节能量审核时要求提供充足的计算数据来源的证据。第三方审核机构依据《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第三方审核机构认定暂行办法》等,对申请的项目条件进行审核,以确定项目是否符合《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指南》要求;同时,依据《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项目节能减排量或投资额核算技术细则》,核定项目的投资额及在核算期内的节能量。

项目节能量按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请项目节能减排量或投资额核算技术细则》中的《营运船舶节能技术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中的核算方法和时间规定进行数据采集和计算。审核要确定项目适用于《营运船舶节能技术应用项目节能减排量核算技术细则》,可以准确计算出项目的节能量,节能量计算公式和步骤符合细则的要求。

1、项目实施前单船单位能耗量的确定

利用项目实施前单船每航次所有航段的能耗量(单位:tce)和单位量,确定项目实施前一年每条船的单位能耗量,其计算公式如下:

2、项目实施后单船单位能耗的确定

利用项目实施后实际的单船每航段的能耗量(单位:tce)和实际单位量,确定项目核算期(1年)每条船的单位能耗量,其计算公式如下:

3、项目内单船的单位节能量的确定

项目内单船的单位节能量为项目实施前1年内每条船的单位能耗量与项目实施后核算期内每条船的单位能耗量之差,其计算公式如下:

项目内单船的单位节能量=项目实施前单船的单位能耗量-项目实施后单船的单位能耗量

4、项目节能量的确定

项目内单船的节能量=项目内单船的单位节能量×项目内单船的年度单位量

航运公司在船舶能耗统计方面,要确定燃油消耗量(吨)、航运里程(海里)、载货量(吨)等能耗统计指标,对公司的能耗状况进行汇总分析,核定能源利用效率,进行节能绩效考核。

除了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外,航运公司各航次的数据提取模式更是受到第三方审核机构的格外关注,只有数据库的真实可靠才是最终节能量被认定的关键。航运公司船舶运营数据的提取与整理工作一般采用计算机自动提取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在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时要说明计算机自动提取工作的数据来源,计算原理与具体算法等。

运营数据一般提取自公司航运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管理着包括航次、挂港、存油量、载货量和航行里程等全部船舶运营数据。船舶端在船舶报文系统中录入数据,报文系统组合数据生成报文后,自动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公司指定邮箱,由公司端的扫描程序读入岸端报文接收系统。最后经航运系统自动提取报文数据后,交由调度管理人员维护。经过如此缜密过程获得的航运数据是真实可靠的。

船舶运营数据计算机提取模式说明

正式提交申报材料

经过几个月的材料整理和节能量的认定工作后,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向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正式提交申报。申报材料要通过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家库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后还要通过交通部科学研究院专家对公司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的现场复审工作,然后将材料送往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会同部相关司局审核后,将专项资金建议补助方案(含专家评审结果)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公示5天。项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财政部审批并将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下达相关省区市财政主管部门,并将项目审批与资金下达结果抄送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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