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体育在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中的主导地位

2014-04-09 07:49于善旭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现代化法治国家

于善旭

(天津体育学院体育法学研究所,天津300381)

·专题论坛·

论法治体育在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中的主导地位

于善旭

(天津体育学院体育法学研究所,天津300381)

通过分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化、法治化要求,指出法治体育在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中居于主导地位。认为:体育治理现代化要以建设宪法法律至上、划定各类主体边界、公民享有体育权利、协调均衡且规范有序的法治体育为目标;通过依法落实国家部署、将体育纳入法治轨道、构建体育法治秩序等途径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法治体育能为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提供法治环境、排解矛盾纠纷、树立法治思维等。

体育治理;法治体育;国家治理;现代化

Author’s addressInstitute of Sports Law,Tianjin University of Sport,Tianjin 300381,China

1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化、法治化决定法治体育的主导地位

习近平同志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进行了深刻阐述。他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的专论文章中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即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2]。

这些论述清晰地表明,国家治理现代化所突出的是现代制度之治,国家治理体现为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正如邓小平同志针对“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所讲,制度是决定因素,还是制度靠得住,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特点,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他还在1992年南巡讲话中特别指出,再有30年的实践,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

人的社会性存在决定了要通过制度对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规范化调整,人类社会正是在制度的不断优化中向前发展的。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推进的社会转型,实质就是一场革命性的体制改革与制度变迁的持续过程。特别是自党的十四大以来,在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都反复强调建设更加成熟、定型、完善的制度任务和目标。党的十八大再次明确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命题,将国家制度体系的建设和制度执行能力的提升通过国家治理更加集中地体现。

习近平同志的论述还深刻地阐明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取向和法治特征,强调要适应时代变化,构建新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完善,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人类社会跃迁到现代化阶段,需要市场经济、民主政治的高度发展和全方位覆盖。市场经济需要恰当的政府干预和完善的法治规则与环境;多元分权自治和公民广泛参与的民主政治,需要至上地位的法律框定和法治平台,因而决定了法治必然成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取向和模式。在我国自改革开放开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中,始终显现出市场经济改革和民主人权发展的法治追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拨乱反正,确立了保障人民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强调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性。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有完备的法制规范和保障。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做到改革开放与法制建设的统一,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党的十五大将“法制”改为“法治”,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升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正是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全面改革中,明确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可见,法治建设是中国未来深化改革至关重要的核心内容,是全方位综合联动改革中的关键枢纽,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3]。

国家治理现代化要以法治为基础和依托,法治是其重要保障和必然选择,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就是法治化[4]。国家治理现代化即摆脱人治走向法治,使我国真正实现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这将是意义更为深远的历史性转变[5]。

国家治理是党领导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6]。体育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和文化事业,自然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整体背景与总体要求中,体育领域也应跟上时代发展步伐与国家改革部署,全面深化体育改革,积极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体育治理和体育治理现代化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衍生的应用性命题与概念,即在国家的现代化治理中,政府和社会的多元主体运用现代思维和模式,依法对各项体育事务进行共同整治和管理。因此,按照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在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就必须大力推进法治体育,确立法治体育在体育治理现代化中的主导地位。

法治体育在体育治理现代化中所具有的主导地位,不仅是体育发展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般外部要求,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体育发展的内在需求。人类的幸福不但要有经济发展和财富增长,而且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在我国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要倍加重视社会事业发展,通过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7]。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永恒主题,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是撑起整座社会建筑的主干栋梁。社会事业的发展不但是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有力保障。一方面,体育作为社会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为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和优质劳动力资源提供基础,又为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快乐增添内容,因而需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加快发展体育事业;另一方面,公平正义必然依赖于法治的支撑和保障,党中央已明确将民主法治与公平正义一起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首位要求,从侧面彰显出公平正义对于现代治理的法治价值。可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而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必然需要法治体育。

杨志勇 男,1982年12月出生,河南开封人,中山大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物联网、室内定位、智能监护、压缩传感.

自2013年底以来,国家体育总局在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过程中,主要领导对深化体育改革进行了各种部署,并先后在全国体育局长会议、执行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工作规则》动员部署会议上,要求提高依法治理水平、提高依法办事及依法治体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遗憾的是,体育领域目前尚未就深化体育改革对体育治理现代化形成较多的关注和足够的重视,更未将体育法治与体育治理关联起来;因此,体育界应对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确立法治体育的主导地位这一重要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并深入探讨。

2 法治体育是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

2.1 体育治理现代化要求建设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体育 国家治理现代化所需要和追求的是更完善与成熟的高度法治化的制度状态,必然要求以法律至上为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将“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作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首要原则和任务。在体育治理现代化中,必须实现法律主导和操控体育事务,形成各类体育组织、广大体育工作者和参与者对法律的普遍敬畏与遵从。

我国长期受封建集权专制传统及个人迷信的深远影响,当下法治形式主义不时泛滥,不但法治整体薄弱的现象存在于体育领域,而且又由于体育某些专业技术的特殊性而极易形成的行业垄断和交流壁垒,使一些体育阵地成为排斥民主法治的“独立王国”。在一些单项体育协会的组织规则和日常运作中,存在着强调行业特点而忽视法律治理的现象。就体育管理的整体模式而言,依旧高度行政化的倾向和举国体制被刻意强化,更形成了对法律权威和地位的天然排斥。在体育领域应提升法治理念,树立法律权威,特别是积极进行法治机制的制度安排和模式转换。

2.2 体育治理现代化要求建设明确政府、社会、市场边界与关系的法治体育 国家的现代治理需要科学、明确的治理格局,规范地界定各类不同社会主体的地位、关系以及行为与权力(权利)的边界,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其中,特别是要制约政府的行为,限制政府的权力。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了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核心就是转变政府职能,继续简政放权,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我国体育领域长期坚持高度行政化的举国体制,虽然对迅速发展体育事业,特别是提高国际竞技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无论是就当下的改革趋势而言,还是从现代体育普遍规律来说,这种发展方式和治理模式均不具有发展的可持续性。体育领域不但需要多元共治的现代治理,而且应具有更多的社会化、产业化和民间性特征。在中央不断减少行政审批和强化社会组织建设的改革中,已对现行的体育赛事等审批制度和官民一体化的体育社团模式构成了强烈的冲击。体育职业化和体育市场长期疲软,体育社会组织缺乏活力,很多体育经纪人持证却无用武之地,无法形成社会化的法律救济机制等,均与大量体育资源的行政垄断相关。通过加强法治建设,在有限而有效发挥政府体育职能的同时,形成各类社会主体能动参与的共治格局。

2.3 体育治理现代化要求建设公民享有体育权利的法治体育 在国家现代治理不断协调权利与权力的制衡中,基于现代民主制度的本质诉求,公民权利日益获得优先地位。随着人本发展潮流的涌动和人权事业的推进,人们不断对体育发展价值理念进行反思与重构,越来越注重体育对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本真价值,从而使体育权利成为现代社会确认和国家法律保障的重要权利范畴。发展公共体育服务和重视体育民生与惠民,已经进入我国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体系,并且使体育权利从学术呼吁到政策理念而正式进入法规条文。对体育权利的法治保障,除了需要继续在立法上进行更加具体的明确和广泛覆盖,更重要的是在体育现实发展中,如何实现从追求体育“GDP”到保障人的体育权利的转变,切实解决学生体质堪忧、全民健身保障乏力、运动员全面发展受阻等源于体育权利缺位的问题。

2.4 体育治理现代化要求建设关系协调、利益均衡、运行有序的法治体育 国家现代治理秩序要求必须充分发挥法律作为社会关系调整器的作用。日趋多元而复杂的现代社会需要明确的规范体系以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冲突,需要法律制度为社会控制提供统一的规范指导,以达成维系社会的重要使命[8]。现代法治在保持其外在强制拘束力的同时,不断增进其民主与人本的价值趋向,因而获得了越来越广泛的社会认同。体育现代治理所要实现的自由、和谐、安定、有序的体育发展局面,必然依赖于现代法治利益整合与规范协调效能的充分发挥。我国体育法治尽管有了一定的基础,但从整体上看,在维系体育运行与发展的主要力量方面,非制度化的非法治因素仍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依法协调、处理体育利益关系的无序现象依然存在,不依法办事甚至违反现有规定的体育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些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事件,影响体育事业的稳定发展。建构规范、有序的法治体育局面是体育现代治理的重要任务。

3 法治体育是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途径

3.1 通过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落实国家治理部署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一项系统工程,是党和政府立足于国家全局和未来发展的统一号令与整体行动。作为重要的国家战略和发展部署,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各领域、各方面的全面响应和贯彻落实。体育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站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高度,以法治的统摄力、拘束力、规范力和履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积极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实现体育治理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同步发展,从而使法治体育建设成为体育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过程。

当下,在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中,涉及各领域的行政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虽较少直接涉及体育,但与体育有着很多关联性内容。除了“国务院各部门必须加强自身改革,大力推进本系统改革”的总体要求外,在改革行政审批、发挥市场作用、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加强依法行政等很多方面,都需要在体育领域中贯彻落实,而且规定了任务完成的时间表。其中如赛事审批、体育社团改革等已引起了社会的热议。最近,虽然国家体育总局领导在有关讲话中披露了一些体育社会组织的改革思路[9],关于依法推进这些方面改革治理的设计部署与操作方案,仍是许多关注体育改革人士的热议话题。

3.2 通过将体育改革发展全面纳入法治运行轨道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 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中央在不断对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行新的动员部署的同时,提出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明确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表明改革发展与法治建设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必须将体育改革发展和现代治理全面纳入以法治为核心的现代制度体系,步入法治体育建设的轨道。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积累,体育改革发展如同国家的整体改革发展一样,已经越过了仅靠摸着石头过河的初始阶段。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立,体育法规体系日益健全,体育改革开放一定要有更加理性的制度安排,使其在法治的轨道上科学、规范地运行。为此,一方面,要在各项体育改革发展的具体工作中努力提高法治建设的自觉性,提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另一方面,要有法治体育整体建设的设计与安排,建立法治体育的运行机制,督使、激励和促进各项体育工作的法治化发展。

3.3 通过构建良法且被普遍服从的体育法治秩序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 法治作为一种依法治理的制度安排,是直接以法治秩序为目的和结果的。随着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和国家治理模式的现代转型,由法律有效实施所构建的秩序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最为普遍的公共秩序。正如美国法学家庞德所说:“在今日,法律秩序已经成为一种最重要的、最有效的社会控制形式。其他所有的社会控制方式,都从属于法律方式,并在后者的审察之下运作。”[10]法治秩序的形成需要其内在法治要素的综合作用。人们熟知的亚里士多德关于法治应是“良法获得普遍服从”的阐述,揭示了法治秩序生成必然是良法和实施交互作用的应然结果。在不断建构的法律具有至上地位的社会结构中,体育法治秩序成为现代国家体育治理的重要表征,体育治理现代化必然通过构建和生成体育法治秩序的过程逐步实现。当下,尽管我国的体育立法已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法律规范对体育关系的调整还远未广泛覆盖,社会迅速变革凸显体育修法滞后而难以满足良法善治的要求。特别是许多体育行政部门执法功能的严重丧失和对体育社会治理服务的不作为,体育纠纷较少获得司法救济,以及一些体育组织和单位盛行的行会风气等,都使得体育法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比如,在许多体育场地设施被侵占挪用的违法事实面前,现行法律、法规几乎形同虚设,一些体育主管部门无动于衷。可见,体育法治秩序的建立还有待时日。

4 法治体育是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障

4.1 法治体育为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体育的现代化治理除了需要置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整体环境以及法治建设的法治环境之中,还需要有直接对其施加影响和起保障作用的法治体育环境。法治体育环境既包括体育法律、法规、制度以及体育法律工作机构与设施等硬环境或外环境,又包括由法律思想、法律心理构成的法律意识等软环境或内环境[11]。法治体育建设作为体育治理现代化的环境保障,应是一个内外协调、完备有效的复杂系统,需要能动地适应体育治理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和建设步伐,具备并发挥其支撑保障的整体功能。目前我国体育法治建设仍处在一个相对不高的水平,体育立法的体系化和适应性还很不完备,体育执法机构人员缺失。体育领域与其他领域相比差距明显,因此,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必须加强法治体育的系统建设,加快营造与之相适应的法治体育环境。

4.2 法治体育能为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排解矛盾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急剧变革的矛盾聚集多发时期,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更需要不断化解矛盾、均衡利益,努力构建和谐、安定的社会局面。“在人类努力建设有序与和平的‘国家组织’中,法律一直起到了关键的和最主要的作用”“法律的真正益处在于它确保有序的平衡,而这种平衡能成功地对待纠纷”[12]。在我国体育事业迅速发展过程中,随着市场原则的普遍渗透和权利意识的逐步觉醒以及旧体制的冲突影响,不同体育主体的多元利益分化和博弈日益显现,多方的体育权利诉求不断增长,体育领域内部和体育与社会之间的各种矛盾纠纷逐步增多。特别是在当前改革力度不断加大情况下,随着大量体育资源由行政掌控逐渐流向市场和社会,有关体育矛盾纠纷会逐步显现和外化,这就需要运用透明、公正的法治手段,通过法律的缓解、纠错与救济机制有效化解各种体育矛盾,从体育利益失衡、冲突走向协调与均衡的善治状态。

从2002年足坛风波中吉利、亚泰俱乐部起诉的不予受理,到2008年凤铝、光谷俱乐部分别与中国篮协、足协的纠纷,已产生了两败俱伤和体育社会资源缩减的不利结局,并暴露出现行法律在解决体育纠纷和救济体育权利方面存在的某些缺憾。为落实《体育法》的有关规定而多年持续探讨的体育仲裁制度,至今仍处于“纸上谈兵”状态。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的要求,开辟解决体育纠纷的多种法治渠道,便成为保障体育现代治理稳定局面的又一紧迫任务。

4.3 法治体育为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树立法治思维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不断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公民将党和国家代表人民意志作出的战略决策付诸实际行动。法治行动的理性自觉,从根本上要受制于人们的法治素养,取决于人们对现代法治的认识、理念和思维。法治不仅仅是印在法律文本中的条款,也不仅仅是写进司法判决书中的文字,更应是铭记在人们心中特别是应嵌入各级管理者脑海中的行为准则与信念、信仰。我国在逐步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持续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特别是各级管理者法治素质。党中央在有关纲领性文件中不断明确要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进而在十八大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逐步强化法治建设的理性基础和思想保证。

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法治能力是以法治思维为基础在运用法治方式中所形成的能力,所以法治思维在整个法治链条中具有前提性和基础性的地位。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更需要在体育领域营造法治氛围和在体育队伍树立法治思维。特别是体育系统具有较大的行业封闭性,自成体系的组织规则发挥着较大作用,而体育行政机构鲜有的执法项目使其难以形成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需求。因此,树立体育法治思维以提升管理者法治能力,是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重要的内在保障。

5 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必须建设法治体育

5.1 坚定信心,迎接挑战,建设法治体育任重道远体育作为社会发展和国家治理的一个领域,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功能,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建设法治中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领域一定要服从国家推进现代治理和法治建设的大局并跟上改革发展步伐,不应也不可能成为消极、被动的“世外桃源”。21世纪以来,由于举办北京奥运会这一中心任务以及持续周期性的国际大赛直接成为行政压力,体育发展和治理方式的改革不能很快地被提上日程,浓重的行政化体育体制制约体育社会化、产业化的发展,以及体育法治建设的需求和发展空间。

一些重要媒体曾连续发表评论,对我国体育领域改革滞后进行诘问。国家民政部门通过第三方的有关调查结果显示,全国性体育社团成为数量最少、活力最弱、作用最差的社会组织之一。实践中诸多困扰体育事业正常运行发展的矛盾表明,体育体制与治理方式改革和体育法治化建设的加强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中国体育界应当以对国家、历史、事业负责的姿态,抓住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机遇,在深化体育改革和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与法治体育建设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由于体育行业的某些特殊性以及其他原因,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硬件和软件均不太健全,体育队伍的法治素养有待提高。

5.2 立足国情,开放借鉴,建设中国特色现代法治体育随着市场经济和现代科技的高速发展,国际对话和国际交往空前频繁,人类活动的空间范围不断扩大,世界越来越紧密地连为一体,全球化已成为社会发展趋势和时代特征。全球化正在有力地改变着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样式和生存状态,也在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在经济全球化的基础上,人权全球化、法律全球化也日益凸显。全球治理作为一种理论思潮与实践活动,在国际政治领域引人注目[13]。在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和法治体育的建设中,既要有开放的国际眼光和“跳出体育看体育”的开阔视野,又必须着眼于我国体育改革发展的具体实际。一方面,要认清全球体育治理和体育法治化的世界趋势,积极引进和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加强体育法治建设的有益做法与经验,以先进的现代体育治理模式作为推进我国法治体育建设的参照点,强化国际参与与合作。同时,开放也意味着对国内相关领域经验的学习、吸收与借鉴,特别是文化领域在公共服务和市场改革方面,为体育领域提供了诸多可学习效仿的样板。另一方面,建设法治体育必须从体育领域的现实基础和客观需要出发,深入探讨和解决体育领域中的专门法治诉求和特殊法律现象。

5.3 顶层设计,务实行动,逐步推进法治体育建设一方面,做好法治体育的顶层设计。从宏观战略上谋划体育法治建设的发展,针对我国体育法治的根本需要和现实问题进行形势与政策分析,作出统筹协调的战略规划,这对于避免法治体育建设中的盲目性、任意性、碎片化和短期行为,增强科学性、长远性、能动性和整体协同性,具有非常紧迫而重要的现实意义。《体育法》颁行后,国家体委曾专门制定了《加强体育法制建设的决定》。在当前推进体育治理现代化新的历史节点上,在其他政策文件有所涉及的同时,很有必要就建设法治体育作出更适时而全面的规划部署。

另一方面,切实将法治体育建设逐步向前推进。在体育立法和其他方面都做好工作的同时,特别要在《体育法》实施方面有所突破,真正将《体育法》通过严格执法以及公正司法转化为体育行动中的法。在现实中,《体育法》实施存在许多令人堪忧的问题。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执法是在国家大量减少行政审批情况下,根据体育需要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但很多地方体育部门无力承担这一工作,表现出十分消极的执法状态。又如2011年国家体育总局以16号令颁布的部门规章《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却在其官网政策法规栏目中无法查到,一些地方仍在进行体育部门直接培训、成立评审委员会等违反规定的操作。这些体育法规在实施中的各种问题,可能还未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反映出建设法治体育任重道远;因此,建设法治体育需要从当下抓起,务实行动。

[1] 新华社.决定十月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 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N].法制日报,2014-07-30(1)

[2] 习近平.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N].人民日报,2014-01-01(2)

[3] 田国强.法治: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基石[J].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3(26):26-35

[4] 吴永明.沿着法治轨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N].江西日报,2014-05-05(B03)

[5] 秋石.国家治理现代化将摆脱人治走向法治[J].理论参考,2014(2):15-18

[6] 秋石.为了国家长治久安——怎样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J].求是,2014(1):10-15

[7] 田学斌.社会事业:促进公平正义的有效途径[J].求是,2014(11):34-38

[8] 唐皇凤.构建法治秩序: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19-28

[9] 刘鹏.在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2014-06-26].http:∥www.sports.cn/ politics/zt/tzdh/gzbg/2014-06-26/2335048.htm l

[10] 刘鹏.在2014年总局系统全民健身工作会上的讲话[EB/OL].[2014-04-27].http:∥www.sport.gov.cn/ n16/n1077/n1467/n5350899/5381191.htm l

[11] 于善旭.试论我国全民健身法治环境[J].体育文化导刊,2010(2):36-41

[12]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M].邓正来,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79-345

[13] 俞可平.全球治理的趋势及我国的战略选择[J].国外理论动态,2012(10):7-10

The Dom inant Role of Legal Sport Construction in the Promotion of M odern Sport M anagement

∥YU Shanxu

The study has analyzed the institutionalized and legalized requirements in th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national governance and stated the dom inant role of legal sport construction in the promotion of modern sport management.It holds that modern sport management should target at the priority of constitution construction,the determ ination of subjects’boundary,the guarantee of sport right for citizens,and a balanced and orderly legal sport system.The promotion of modern sport management should be conducted by the implementation of national deployment,the integration of sport into legal process and legal sportorder construction,etc.What’smore,the construction of legal sport can provide a legal environment,help to solve problems and establish a legalway of thinking.

sport management;legal sport;national governance;modernization

G80- 05

A

1000 -5498(2014)06 -0001 -06

2014 -08 -08;

2014 -09 -23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2010GXQ5B307)

于善旭(1952 -),男,山东牟平人,天津体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Tel.:(022)23012030,E- mail:yushanxu@tju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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