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之前自主招生出现的乱象,教育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此次改革方案明显有“收权”的意味
多少人的命运,将会因此而改变。
随着9月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一轮高考改革启动。内容包括实行高考文理不分科、英语可以考两次;取消体育、艺术特长生加分;提高中西部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等内容。教育部负责人说,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将深刻影响和改变中国教育的面貌和人才培养的模式。
30多年来,高考发挥着选拔优秀人才,促进阶层流动的重要作用,改变了千千万万中国人的命运。但社会各界对高考一直存在批评的声音,主要表现在“一考定终身”增加考生考试风险,考试科目设计不够科学,导致一些“偏才”、“怪才”无法进入高校深造等等。而实现多元录取,让高校拥有更大招生自主权的呼吁也一直不断。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高考改革一直都在进行中。比如2007年起,由长三角试点地区高校逐步向全國推广的自主招生改革。这项举措推出之初,被认为有利于偏才、怪才入围。但在现实中,自主招生却走了样,演变成优秀生源抢夺战。考生为应对高校笔试面试,四处报辅导班,反而加重学业负担。而且,由于自主选拔环节缺乏有力监督,为权力寻租留下空间。如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曝出的自主招生腐败案,招生处处长蔡荣生受贿千余万元,不但伤害了招考公平,也败坏了自主招生的声誉。
自主招生的这个问题像一个缩影,反映了高考改革之难,同时也提醒我们,大国办教育必须考虑现实土壤——教育部门和高校缺乏内外监督,权力和关系极容易渗透,打着“自主”、“放权”名义的改革,很容易成为权贵争相分食的蛋糕。
考试和招生制度改革上的单边突破,也无法改变国有化教育的“大一统”局面。表面上是“自主”,但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之下,高校依然介于“半自主”和“不自主”之间。只要高校统一拨款、统一人事管理、统一教材和课程设置的体制不变,私立和民办教育“积贫积弱”的现状一日得不到改善,一方面既无法实现多元录取,也为一些人在缺乏竞争的情况下私相授受打开了方便之门。
因而,本轮高考改革方案,把自主招生放在高考之后,为高校的“自主权”画下红线,为考试公平提供体制性担保,正是考虑现实土壤的一种制度设计。高考改革,并不能简单归为“收权”与“放权”之争,而那些“放就是好,管就是不好”的舆论,也无法解决“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弊端。相对而言,高考“分数”依然是全国范围内确保招考公平的不二法宝。鉴于之前自主招生出现的乱象,教育部门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此次改革方案明显有“收权”的意味。
当然,分数有分数的短处,所谓高考指挥棒,就是过于看重分数,“惟分数论”的结果。考试制度的改革,重在实现高考的科学性;而录取制度的改革,则重在体现人才选拔的公平性,尽量减少因地域、城乡差异造成的高等学校入学不公平现象。考试改,录取不改,无法体现公平;高考改革一直是在公平与科学之间做艰难的平衡。但正如有专家所指出的,多年来,中国高考改革集中在考试科目改革和分值改革,导致每次高考改革结果都是换汤不换药。本轮改革依旧集中在考试科目方面,录取制度改革的突破还不多。
而目前录取制度改革最大的热点和难点,莫过于“异地高考”困境犹在。虽然教育部年初表示,今年全国会有30个省(区、市)解决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考的问题,但仔细研究各地出台的异地高考方案,尤其北上广等人口流入地区,考试条件苛刻,对考生家长住所、收入和社保均有较高要求。本轮改革方案提出,要增加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但在人口流动频仍的情况下,如何保障打工者子女的受教育权尤其是在地参加高考的权利,方案并无规划和时间表,应该说与广大民众期待仍有落差,是本轮“全面改革”中的一大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