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明
今年的诺贝尔和平奖得主是年仅17岁的巴基斯坦少女马拉拉·尤萨夫扎伊,这在过去难以想象。16世纪的法国大学生拉·波埃西撰写《论自愿为奴》的时候也只有18岁。他之所以能在如此年轻的时候写出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文献,其动因也是来自现实的刺激。据说1548年在吉也纳爆发的一次反盐税暴动遭到无情镇压,拉·波埃西感到震惊,由此激发了他的写作激情。
他在文中表达了一个年轻学生对专制政治的困惑与反抗,虽然只是一本很薄的小书(大约只有两万多字),但它的分量却沉甸甸,不仅仅是因为它谈论的是自由与奴役这种严峻的话题,还因为它的思维角度与情感力量。
“这位独夫暴君,其实根本无需和他斗争,只需一国民众不再认可奴役,暴君就会自行瓦解。如果一国民众愿意,他们无需任何努力就可获得幸福,但他们不能做自我毁灭的事情。所以,还是人民听任摆布,或者他们自缚手脚,因为只要他们拒绝屈从,他们就打破了身上的枷锁。”
在逻辑上,这种“无需”做任何事情就能摆脱奴役的说法没有什么不对,但吊诡的是,要让“他们”明白和服从这种逻辑却要做很多事情,而且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情。这就是生活所遵循的是另一种逻辑。
拉·波埃西的观点从哲学意义上说是正确的,“为奴”总是自愿的,没有人能够强迫不愿为奴的人成为别人的奴隶。但在现实中,为奴常常就是被迫的,这里的被迫有两种含义,一是赤裸裸的暴力强迫;另一种强迫,是在奴役下的物质状况比在自由中的状况还要好些,自由人与奴隶的身份概念显得不那么重要。历史上美国南方蓄奴制度下不乏这样的黑人奴隶,他们的物质生活比某些处境悲惨的北方自由黑人要好。这才是对“自愿为奴”的最好拷问:自由还是奴役的选择,究竟是否应该以生存状况为依据呢?
如果不是,那么自由的目的又是为了什么?如果不是为了改善生存,要来何用呢?拉·波埃西的回答是:“自由是多么伟大和美妙的财富。一旦失去,一切灾难接踵而至;而没有自由,一切其他财富也都会因奴役而变质,完全丧失它们的价值和品位。人们仅仅对自由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依我看,这是因为:如果他们想要,他们就有;既然人们拒绝追求这一珍贵之物,因为它实在太容易获得了。”
这里有两个问题可以探讨。第一,自由在幸福中的地位,或曰自由与生活的关系。这显然有很大的变量,与人的生存状况、主观意识等等因素都有关系。有乞丐宁愿坐牢、释放出狱者愿意再回去,说明自由对他们来说不是最重要的。因此,说自由是财富,只是对自由的一种赞美,但有句歌词是“自由只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失去”,因此赞美显得廉价;第二,说自由想要就有,显然只是身处自由之中才能这么说,但那无非是一种不得不自由的状况。说自由像阳光、空气一样在失去的时候才感到珍惜,没有错,但还是无法使自由真的变成阳光与空气。
拉·波埃西的论述比教科书更能打动读者,是因为他更贴近人性的弱点,更热切地呼唤人性的苏醒。他说“自愿为奴的第一个原因就是习惯”,同时他把这些习惯的形成与暴政的种种手法联系起来,如在统治集团中的利益分赃、以娱乐和奖励等诱饵麻醉人民等等,说明自愿为奴的习惯是如何炼成的。他还特别把揭露、嘲讽和批判的矛头指向暴君的随从,但是仍然向他们发出呼吁,要他们暂时先放下野心与贪欲,看清楚自己实际上处于多么可怜与危险的状况之中。
拉·波埃西没有论述的是,在自愿为奴的“习惯”中有一种更普遍的状况,那就是米爾顿·迈耶的《他们以为他们是自由的》所描写的那种广大人群的心理状况。这个社会中的中产阶级和小市民是否真的自以为自由其实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认为秩序比自由更符合自己的利益,因为前者使人感到日子的安稳、财富的积累、无需费力思考和冒着选择的风险;后者则似乎自然而然地与失序、动乱、财富损失联系在一起。生活即使尚不理想,但起码也不是度日如年,还有什么值得去冒险吗?这就是迈耶笔下的“自愿为奴”。
正是因为这样,更能打动读者的是拉·波埃西对那些反抗奴役、追求自由的人的赞美:“但总有一些人,他们比其他人更高傲,也更有灵感,他们感受到枷锁的沉重,情不自禁地要去动摇它;他们从不屈服于束缚,绝不忘记自己的自然权利,并积极利用所有机会来要求恢复他们的权利。”
不管奴役被打扮得多么漂亮,“人实在是生来就是为了过自由生活的唯一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