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留心,看不见
文_马琳
能帮你记住日子的,除了孩子的成长,就是那一年的好戏好书。不多,和家人一样珍贵。这几年自己看了又买书送给别人的也就是李娟的新疆系列,小安的《我们这儿是精神病院》和桑格格的半自传系列。
能帮你记住日子的,除了孩子的成长,就是那一年的好戏好书。不多,和家人一样珍贵。这几年自己看了又买书送给别人的也就是李娟的新疆系列,小安的《我们这儿是精神病院》和桑格格的半自传系列。
三人都被主流关注肯定,但并不最受推崇。主流需要的是一堂有架势的家具,而她们是树木,青翠欲滴,有阳光有虫洞有气息,她们有自己的生态,她们的身姿不贡献给伐木者。
桑格格和李娟书写内容不一样,直觉却很相似,李娟写童年那几篇恍惚是《小时候》的姐妹篇。
李娟写边疆,小安写精神病院,地理和社会意义上的角落却是文学的沃土,两个好苗子落在这里疯长。尤其是李娟,简直是奇迹。奇迹不易超越,包括自己,但真让人期待。
桑格格的难度系数最高,她面对的是被反复书写的日常生活,不提供特殊场景、极致感受,她是孤军奋战。家常的衣服要穿出惊艳,底子得多好。《小时候》算是横空出世,说横空不仅因为它起点高,也因为当初被当成儿童文学推出,令人莞尔。好吧,起码说明了她的灵性指数。
《小时候》之后是《黑花黄》,这两部书迅速招聚了一大批素质很高的“死忠粉”。
自传体的书写是有局限性的,不容易翻开第二页。拿到今年这本《不留心,看不见》,有担心,觉得出得快了些。《小时候》《黑花黄》珠玉在前,能不掉下来已属不易,还能提供什么新鲜的东西?
但是,《不留心,看不见》是我最愿意看到的桑格格的书。
书有三部分,小说,散文和诗歌。
小说里,依然有那个蓉娃子带我们走进她的生活。《蒋碧蓉》、《爸爸的心愿》、《豆豆》等篇目都完全没有让人失望。是容易被忽视的人和日子,是我们自己也不曾留心的自己,她替我们捕捉到了。
真正袒露自我的是《小黄猫》,在轻快地写父母离异没有给自己带来任何不良影响,妈妈打“我”也是“小打怡情”后,她写自己“特别渴望养点什么,像我妈养我一样我养着它,哪怕是只小虫子或者小鱼呢。”“我觉得自己内心充满了一种想要去爱别的生命的冲动,而且期待通过这种养育关系建立起一种和别的生命亲密关系”。于是她养育了一只小黄猫,生命中唯一完全属于她、依赖她的更弱小的一个生命,被妈妈暴怒下随手扔下楼,摔死在预制板上的小黄猫。
小黄猫长在了“我”心里,深深种下了对这个世界的恐惧、不信任。
喜爱“我”的,除了这个女孩的好耍、真实、皮实、自嘲,更多地是痛惜这些轻快下面的伤痛。
《小时候》走红后,其中的腔调被很多聪明的创作者学去,用在了自己的作品里,可惜只写出了“二”。很幸运,他们的小时候,没有背着一只死去的小黄猫游荡在街道上,不曾感觉过一个和你依偎的小生命的渐渐冰凉。他们不知道好耍可以是天性,也可能是受伤后的一种过激保护。痛,是学不来的。
一直关注桑格格的创作,她的文字是灵性的,让人喜爱的。可是,越看越沉重。太让人喜爱了,乖野得当,太舒服了,反而显出了作者对于这个世界的惶恐、不信任。那个小黄猫真的要带着那个小姑娘,永远住在小时候了吗?这个世界,真的这么让人不安吗?
这本书最珍贵的是那些诗歌,为数不多。真的是不留心,看不见,却是最宝贵的痕迹。这里,小黄猫终于隐去,“我”成长了,显露了对待世界的真实态度。
“我其实想/人在深山,空气干净湿润/鸟语空灵,葱翠四合/找块大石头坐下来/一句话也不用说/又或者/可以在深水里呼吸/在水下十米处。让水/像果冻那样把我包裹/要么干脆,/把我封进塑料里,/做个假琥珀钥匙链吧/也不错。”
“一个人走在路上/相关的人都很远,也没有一个/一定要去的地方/此刻并不伤感,内心澄明稳定/像是蚂蚁推着的一粒露珠/纯正的孤独,质比金坚”
在这里,她显示了她内心的高傲孤独,不再是那个缺乏安全感的小人,期待众人的关注接纳,她稳定成熟,敢于和这个世界拉开距离。
“有一把心爱的伞/坏了很久,舍不得丢/这次,我要把它带回成都/这个世界上,我唯一知道的修伞摊/就在我家后面的小巷子里/其实,我家后面那家修伞摊/我也不确定还在不在/不在了,我就把坏了的伞/再带回来”
“我坐在柳树的下面,无牵无挂/每个人走过的时候,都要问我/你为什么坐在这/我笑嘻嘻地回答/这是我的烦恼”
前一首是面对缺失的平衡和平静。后一首的最后一句,不是调侃,是真的回归。
敢于抒情,敢于不自嘲不调侃,能静静地转过身,和这个世界拉开距离,需要多么大的自信。
能转身,是心里有了安全感,是对这个世界有了一点信任,信任到可以说不。这个世界可以容纳我,还有我的拒绝。
这个变化,让人对这个世界多了感谢和期待。
而另一种不变也令人欣慰。桑格格成长了,但还在自己的生态里。
她书中的很多内容都是我们时代的横截面,比如:爸爸的经历,和家乡的关系,如何写族谱、林娘娘一家的经历、豆豆、“我”的经历。贯穿了八十年代到现在,时代变迁沧桑都有,让学院派一收拾完全可以变成一堂好家具。她不会不知道,但是她违背不了本心,她感兴趣的是人,让她冲动的是人,而不是文学野心和规范。
《丑舅舅》其实是危险的。一个傻子加孤儿娶了美丽的杀人犯,过上了一段好日子,然后又失去。这类题材不少见,常常会被写成寓言或者是黑色的故事,在其中表现中国人和土地的关系,传统文化对人的阉割、性、生命力或者图腾之类。我们是宏大叙事控,五迷三道而不悔。
桑格格没有踏入这个迷人的陷阱,她笔下没有这种臆想狂式的企图,有的是对自然、生命的思考,不满溢,却真诚。
“古时候的人,是怎么定的这个二十四节气呢? 到了这一天,该下雨的下雨,该飘雪的飘雪,多少年,极少有不准的时候。所以,这天地间一定是有一个真正的真理,万事万物都按照这个道理活着或者死去。”
写傻子烧瓦那几节朴素动人。“做一次瓦,不是一天就能做成,这样一连好几天都有要忙的事情,他心里就安稳着,觉得日子里有支撑”。“远远看上去,红红的火堆边,坐着一个赤身裸体的人,他睡着了。院子,火塘、男人、那情境好像已经有了家的味道,虽然少了一个女人。”
这个傻子是被作者关心的,而不是一个表达的符号,一个泥偶。这是创作者的宝贵天性。我不知道有没有上帝,上帝那里有没有一个终极的道理,如果有,我也只相信上帝在细节里。有这句“觉得日子里有支撑”,傻子就有了光。
当然,最感动的还是这一首诗。
“我看见了你的成长,你生命中/一次次的碰撞/却不能为你做什么/在那么早的时候/我还不能叫醒你”
几乎就是,我想对小时候的“我”,说的话。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