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国际化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探究

2014-04-08 21:42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14年5期
关键词:国际化人才能力

汪 琴

(浙江农林大学 法政学院,杭州 临安 311300)

当今世界,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日趋增强,传统的法学教育机制及其人才培养模式将面临着国际性挑战,经受时代的考验。为了巩固和加强新形势下法学教育的专业地位,我们应立足国际经济大局观察问题和把握大势,转变封闭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法学教育理念,构筑法学教育与人才培养国际化观念;通过借鉴世界发达国家法学教育内容、方法、手段,确立符合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法学教育目标,并构建国际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所谓国际化人才,应具备宽广的国际化视野和强烈的创新意识,熟悉掌握本专业的国际化知识,熟悉国际惯例,有较强的跨文化沟通能力、独立的国际活动能力、较强的运用和处理信息的能力,必须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我们必须增强全球化意识,立足课程设计,力图创设一套充满时代气息的国际法课程体系,为国际化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工具。

事实上,许多发达国家关于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经验可以给予我们一些有益启示。

为了适应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发达国家竞相革新本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综观他们革新的模式,归纳起来,大致集中在五个方面。

(一)调整人才培养目标

发达国家高校从两个方面进行人才培养目标调整:一方面注重培养创新人才。如法国专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加大政府投入,充分利用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人力资源优势,鼓励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又如日本临时教育审议会于1998年指出,为了实现科技创新立国目标,必须培养富有创造性与独创性的优秀研究人员。另一方面注重培养国际化人才。发达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国际化人才。法国为了打破美国、英国对国际高等教育市场的垄断,不断加强与欧盟国家以及法语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同时,法国还通过商业化的方式加大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加强了与亚洲国家的高等教育交流、合作,以此促进国际人才的培养。德国作为欧盟重要成员国,积极参与欧盟国家共同制定的伊拉斯谟计划、苏格拉底计划,鼓励学生到成员国从事研究和深造活动,加强国际化人才培养。新加坡作为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国际竞争环境已成为企业的主要外部环境,新加坡企业要在国际竞争中占得先机,国际化人才必不可少,因此,具有国际眼光及懂得拓展国际业务的外向型人才成为企业竞相争夺的主要目标,新加坡高校为此加大了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力度,加快了国际化人才培养的步伐。

(二)推进课程设置综合化与国际化

一方面加强课程的综合化。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自身的发展需要,发达国家的大学普遍对课程设置进行了较大调整,普遍设置了跨人文与自然科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综合性课程。尽管各国对于综合性课程叫法不一,如美国的大学称之为核心课程,日本称之为综合课程等,但其目的和做法大体一致。以美国哈佛大学为例,该校要求学生必须修读历史分析和社会分析、文学艺术、外国文化、道德伦理、自然科学等五门核心课程,使学生了解、熟悉一些知识的主要方面,并使其知道怎样获得和运用知识。以日本东京大学为例,该校的普通教育课程从形式到内容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将以往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外国语、体育五大类课程改为基础课程、综合课程、主题课程3大类。”基础课程主要包括学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技能、方式与方法,综合课程主要是从多种角度、多种观点介绍现代社会的基本知识,主题课程则围绕某个主题,采取系列讲座的方式,给学生传授或通过教师与学生围绕某个专题进行探讨的形式增长学生知识。另一方面实施课程的国际化。澳大利亚通过提供多种形式的国际性课程,专门介绍外国历史、地理、风俗等,使学生全面了解国际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状况;在传统课程中增加国外的知识或国际观点,并加大国际知识、比较文化和跨文化的比重,同时把国外最新的科技和文化成果补充到教学内容中去。

(三)转变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能力

随着知识数量的增长,以及学科分化、综合的发展趋势日益明显,社会对于毕业生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将某一学科或专业的知识全部传授给学生。即使学生在校期间掌握再多的知识,也不能仅仅依靠这些知识用一辈子,毕业以后他们仍然面临不断更新知识的问题。因此,对于学生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尽可能地学习现有知识,而是通过学习,形成提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能力培养应该说是美国本科教育改革的最显著的特点。在对高等教育进行改革的过程中,美国把培养学生能力作为本科生教育的目的之一,尤其注重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创造能力、交流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增强学生适应未来科技与经济发展的能力。日本高校在人才培养方面,则强调以学生为主,培养学生科学的思维方法,挖掘学生潜在的科学研究能力。例如,日本高校要求高年级学生必须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研究过程中,学校要求学生必须学会查阅、读懂大量的科技文献,从中找出有价值的理论和方法,来辅助解决科研过程中的难题,而老师在整个过程中只是起提示、辅助的作用。德国高校则非常注重培养学生选择、评价、创新知识的能力与方法,提高他们自主学习、研究的能力,交往能力,创造能力,终身学习和自我教育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单向传递者,更多是作为学生的对话人和咨询人的角色,这就要求学生应是具有鲜明的个性、自主性、创新性的学习者。

(四)改革人才培养途径

发达国家有两点经验值得借鉴:一是加强产学研合作。产学研合作是西方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美国高校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开创了产学研新模式,如科技工业园区模式、企业孵化器模式、专利许可和技术转让模式、高技术企业发展模式、工业-大学合作研究中心及工程研究中心模式等。德国产学研模式强调通过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三位一体,进行科学研究、产品开发,共同培养高水平人才。德国高校相继与科研机构、产业界和地方政府建立了区域性“能力中心”,例如,拜尔公司参与的化学技术能力中心,斯图加特大学、马普研究所与奔驰等大公司组成的汽车技术能力中心等等。德国这种产学研的一体化模式促进了各方优势的互补,不仅保证了德国科技产业创新,而且促进了高质量人才培养。二是跨校合作,联合培养人才。日本一些大学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充分利用各校的优势资源,培养高质量的人才,合作的内容是跨校修读专业课程、学生可获得其他学校的学位、教师联合授课、合作学校共同开设专题讲座、教师联合指导学生。

(五)改革人才培养制度

德国高等教育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教育体制,德国大学教育以前只设硕士和博士学位,也就是说,德国大学生毕业的学习时间是7年。德国这种学制与世界大多数国家不同,阻碍了德国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高等教育合作,同时,对于想留学德国的学生来说,也感受到学位制度和学制的不统一所带来的困扰。为了适应国际化的需要,1998年5月,新的德国《高等教育总法》决定设立国际承认的学士课程和硕士课程毕业文凭,并依靠学分制改革,实现成绩和学历文凭的互认,通过国际学历、文凭的互认,打通了国际人才流动的通道,加快了国际化人才的培养速度。日本很早便实行了学分制改革,与世界上许多国家高等教育的学制相同,这为日本推进国际高等教育合作提供了前提和保障的作用。不仅如此,日本早在20世纪70年代,便开始学习美国实行学分互换制度,促进了学生的出国留学,亦给来日留学的学生提供了便利。1996年实行学分互换制度的日本大学达90所,公立大学20所,同年共有3861人在国外取得学分被日本大学认可。

为了培养国际复合型法律人才,通过借鉴国外教育经验,可以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一)促进国际法系列课程教学与科研结合,致力培养和塑造法律学生的国际视野观

教学与研究的结合,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解决结合的问题,解决如何通过结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问题。这些都是从教学原则角度提出问题的,无论教学还是科研,都应该围绕人才成长并有利人才成长这一目的。为此,需做好一系列的工作。

1.推行探究式学习。在课程与教学内容的选择与编制中,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处理好已知与未知、学习与发现、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关系。要使学生不仅学习和掌握前人已经积累起来的认识成果,同时尽可能地接触科学前沿,把学生引入未知领域,启发学生思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独立学习、独立获得知识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2.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参加各种专业竞赛,如模联比赛、法律英语以及“挑战杯”科技论文竞赛,使学生参与真刀真枪的科研训练。

3.开展课外、校外科技创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给予支持与配合。激发学生进行广泛的社会调查,参与企业的法律咨询和课题研究。

4.开设研究课程、创造课程,传授研究的基本思想与方法,教会学生学习与创造。

5.把教学研究列为科研的重要内容,调动广大教师和研究人员的积极性,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研究和总结创造性教学的规律和创新人才成长的规律,研究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的过程与机制,以此提高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学与研究的结合。

(二)建构“国际法回应性教学机制”,加强国际法课程建设

谈到国际法课程建设,首先,转变教学观,改变重教轻学的传统教学观念及其模式,要把学生置于教学过程的主体,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并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人。其次,要实施教学方法和教学技术手段的创新,构建“国际法回应性教学机制”。为了保持国际法教学内容的静态性与国际法制的动态性之间的协调,积极回应当前国际法制发展的重大热点问题,从而有效地避免教学与实践的脱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构建“回应性教学机制”,并在教学中推行。“回应性教学机制”模式的基本点是以国际法的知识体系为依据,以动态性教学方式为主线,以多平台互动为补充,以拓展教学功能为中心,从而满足知识传授与社会国际法制的快速发展相适应的要求。这一运行机制在主课堂上强调师生交互性的教学方式,在课堂外强调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本科生科研资助计划、法律实践基地以及学生自办的学术阵地等多渠道多平台的互动作用;最后,建设校级、省级《国际私法》、《国际公法》精品课程。除此之外,还需做好相应的基础工作。

1.抓好青年教师的选用与培养,提高教师的学历和职称,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的力量,使本系列课程的教学与研究长期保持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秀的教师队伍。

2.抓好教学的诸环节,使本课教学质量有一个新的提升。

3.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丰富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

4.进一步加强本课程网站的建设,丰富和完善网络教学资源,努力提升本课程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现代化水平。

(三)强化国际法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在加强国际法课程建设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强化国际法系列课程教学团队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为此,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鼓励开展专业与教学研究。团队设立了专业的科研基金,支持教师申报科研项目,开展经济法专业以及教学改革的研究,以此更新知识结构,发挥科研促进教学的功效。

2.坚持听课制和定期就教学中遇到的问题、教学经验进行交流。针对过去教学中普遍存在的各自为阵、“老死不相往来”的状况,注重发扬“传、帮、带”的优良传统,建立定期教学经验、问题交流机制,实现群策群力优化教材、教案、教学法以及案例库建设的目的。同时,我们还将建立日常的交叉听课制,使团队成员有机会在教学实践中切磋教学心得,交流教学经验。

3.实施学术会议成果共享制。为了改变以往学术会议的受益者往往只限于开会者本人的状况,我们建立“一人与会,大家受益”的制度,规定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的教师不仅本人要向会议提供相当水平的学术论文,同时还要对学术讨论会的情况在教研室范围内进行传达或者为学生举行专题讲座,以达到学术资源共享的目的。

4.利用各种学术资源,加强国内外关于教改经验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学术交流。积极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或教改研讨会;参加或自行举办国际法系列学术专题讲座;参加兄弟院校举办的教改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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