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时秀,张 微
(湖北工程学院 政治与法律学院,湖北 孝感 432000)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已达8296万人,占全国总人口数的6.34%。由于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影响,农村残疾人更是 “弱中之弱”,因此,该群体的社会保障更加值得社会关注。康复、特殊教育、劳动就业、社会适应和残疾预防是残疾人社会工作的五大领域。[1]其中,劳动就业是首要任务。为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各种就业机会是解决残疾人问题,使其回归社会的首要途径。当前,武汉城市圈正处于建设“两型社会”的大好时机,因此,借助这一有利时机,利用区位优势,拓展该区域内农村残疾人就业的途径,给农村残疾人就业提供全面、有力和切实可行的就业保障显得尤为必要和关键。
建立符合农村残疾人就业需求的社会支持服务体系是改善农村残疾人就业状况的有效途径。而建立该社会支持服务体系要解决两大关键问题:一是真正了解农村残疾人的就业需求,二是建立与这些需求对位的社会支持服务体系。当前我国已有诸多相关政策与措施来改善农村残疾人就业状况,但是这些政策和措施在诸多方面本身就不够完善和具体,同时,由于农村残疾人自身条件的限制,具体就业扶持措施有时也无法满足其个性化需求,这就导致了就业扶持政策实施的效率与效益大大降低,因此,建立高效、切实可行的农村残疾人就业社会支持服务体系的关键在于了解特定区域内农村残疾人就业需求与社会支持之间的匹配状况。
为了深入探究武汉城市圈农村残疾人就业社会支持服务体系的构建,笔者在该区域内对农村残疾人就业需求和社会支持状况进行了实证研究。本研究主要采取问卷调查和结构式访谈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多段抽样,从武汉城市圈的孝南、应城、云梦、黄陂、赤壁、潜江、红安等13个县市区中选取了305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作为调查对象,其中收回有效问卷253份,并使用SPSS软件对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对部分残疾人、其家人、村(社区)委会干部进行了结构式访谈,收集了大量访谈资料。
1.就业需求。在本研究中,所谓就业需求是指研究对象是否愿意工作及其对各种手段、条件、资源的期许。笔者将“就业需求”的概念操作化为工作意愿的强烈程度、就业地点的选择、工作性质的选择和最需要的社会支持四个维度分别进行了实证研究,并得出如下结论:
(1)绝大多数农村残疾人就业意愿较强。调查发现,253位被调查者中,有191人愿意参加工作,占总数的75.5%,仅有62人不愿意参加工作,觉得领取低保生活就可以了。数据表明,绝大多数农村残疾人积极主动就业的意愿强烈。同时,对部分被调的访谈也印证了该统计数据,在21位被访者中,有17位很愿意工作,剩下的4位由于是50岁以上的女性,觉得自身年龄偏大或非主要劳动力,因此无需就业。
(2)农村残疾人更愿意在当地就业。在就业地点的选择上,有62.7%的农村残疾人愿意留在村或镇里就业,15%的愿意到所在县城就业,两者比例高达75%以上。在定性资料中,被访者均谈到,由于行动不便,同时方便家人照顾,他们更愿意在村里或离家不远的城镇中工作。可见,绝大多数农村残疾人更愿意在当地就业。
(3)农村残疾人更愿意在家从事手工业劳动或私人经营。关于工作性质问题,被调查者中务农和到企业打工,仅占总数的7.2%和14.5%,而愿意在家从事手工业和工艺活,和想在村里或镇上开个小店或摆个小摊,分别占到总数的32.9%和39.4%。这说明,农村残疾人更愿意在家从事手工业劳动或私人店铺经营。
(4)农村残疾人最需要的就业支持是就业培训和信息支持。在对农村残疾人最需要的支持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排在前两位的是技术培训和信息支持。其中,技术培训支持以及信息支持是农村残疾人最需要的,均占总人数的六成以上。同时,该结果与我们对其参加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调查结果一致。数据显示,有80.2%的残疾人愿意和比较愿意参加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持不愿意和无所谓态度的不到两成。
2.社会支持。在本研究中,所谓社会支持,指的是农村残疾人就业中所获得的社会资源,包括工具性的,也包括表达性的。从社会支持的构成要素看,社会支持主要由主体、客体和中介构成。所谓主体,即社会支持的施予者;所谓客体,即社会支持的接受者;而社会支持的内容与形式称为社会支持的介体。[2]显然,本研究社会支持的客体是农村残疾人,而对客体获得社会支持状况的考察就主要从其支持主体和介体进行。
(1)支持主体。关于支持主体,大多数研究者都认为,社会支持主体包括各种层次的正式、非正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组织。本研究也就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1)大部分农村残疾人家庭为其就业提供了直接支持。在家庭支持的研究中,有202人表示家庭是支持其就业的,达到了八成。另外,有146人表示家人曾为其直接找过工作,占58.2%。以上数据都充分表明,大部分农村残疾人家庭为其就业提供了直接支持。同时,在对研究对象的访谈中,几乎所有的被访者都说家人及亲戚为其就业提供了直接支持。
2)残联对农村残疾人就业支持甚微。对于残联在现实生活中帮助残疾人就业方面是否起到应有作用,调查显示,仅有4人认为残联“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帮助很多残疾人实现了就业和再就业”,87人认为它“只为一部分人提供了帮助,而没有解决大部分残疾人的问题”,22人认为“几乎没有为残疾人提供帮助”,还有140人“不了解残联,不清楚其工作”,这表明残联对农村残疾人就业的支持甚微。
3)村委会对农村残疾人就业的支持力度不足。从调查数据中,我们发现,有14人表示村委会为其直接找过工作,只占5.5%,仅50人回应村委会工作人员上门鼓励和支持其积极就业并为其提供过就业信息,有17人接受过村委会介绍的就业培训,仅占总数的6.7%,更有170人表示村委会没有提供过帮助,占总人数的67.2%。同时,在对17位村委会干部的访谈中,有10位表示,村委会确实无力为村里的残疾人就业提供帮助。有3个表示,由于村里有企业,其会为小部分农村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主要是企业门卫、保洁等。由此可见,当地村委会对其属下的残疾人就业支持的力度是很小的。
(2)支持介体。
1)就业信息主要来源于非正式支持,正式支持力量微弱。在对研究对象就业信息来源调查中得知,表示就业信息来源于政府、社区、事业团体(残联、公益组织)等的占18.3%,来源于社会媒介(就业中介、互联网、报纸电视等)的占11.4%,两者相加不到三成。而来源于家庭,即亲人熟人介绍的比例最大,为69.8%。同时,与研究对象的访谈和村干部的访谈也都谈及,就业信息的获取主要是残疾人的家人和大众传媒。不难看出,农村残疾人就业信息主要来源于初级群体的非正式支持,而正式的社会支持是很微弱的。
2)农村残疾人很难享受康复支持。身体功能的恢复,是就业的前提。对残疾人进行有效的医疗救助和康复训练,可以使其更好地恢复社会功能。对农村残疾人接受康复支持的调查显示,有64人表示接受过医疗救助、康复训练等服务,占总数的25.3%。然而,还有189人表示没有接受过任何医疗救助、康复训练服务,占总数的74.7%。可见,大部分农村残疾人没有或很难享受医疗救助、康复训练服务等康复支持。
3)研究对象也未能真正得到过就业安置和扶持。关于就业安置问题,调查显示,有36人接受过就业安置或扶持,217人没有接受过就业安置或扶持,分别占总数的14.2%和85.8%,结果一目了然,从某种程度上说,农村残疾人也未能真正得到过就业安置和扶持。在访谈中得知,少量的就业安置机会也主要是村中有入驻企业,村委会通过与企业的协商而获得的就业机会。
4)农村残疾人几乎未接受过专门就业培训。调查显示,接受过政府的就业培训的有24人,而未接受政府的就业培训的达229人,前者人数仅占总数的9.5%,数量微乎其微,这一数据充分说明,农村残疾人几乎未接受过政府的就业培训。访谈材料也清晰地反映了这一点,少量的农村残疾人接受过就业培训,主要是村里发展了特色农业和小手工艺。比如,孝昌县某村发展了制茶业,村干部就组织村里的残疾人参加了相关的技能培训。
综合而言,从以上的实证研究可知,武汉城市圈农村残疾人就业的需求与社会支持几乎是断裂的。而此现状的成因为何呢?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观点在论述社会系统内部的失调和非正常状态时使用了“张力”(紧张) 的概念,他认为两个或多个互动单位之间关系不协调,影响了社会整合的现象就是结构上的张力。[3]同时,他还指出, 张力是由新情境引起的需求和既有的社会结构中那些大部分反对必要变化的惰性成分之间的冲突。[4]由此,本研究将使用这一概念工具——结构性张力来分析研究对象就业需求与支持的断裂。从就业需求上看,研究对象是很想就业,并拥有谋生技能的,但无论是对工作性质的期许,还是对工作地点的选择,其期望值只是能满足基本生活的需要。可见,其就业需求并不新,也不高。因此,这种需求与支持断裂状况的存在并非主要源自“新情境的需求”,而是源自“社会系统中那些反对必要变化的惰性成分”。
1.城乡二元结构的实际存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实际存在是影响武汉城市圈农村残疾人就业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帕森斯的行动系统中,生物有机体系统承担着“适应”的功能,以从环境中获取资源为核心。从该视角出发,农村社区环境中的资源和能量是少于城市社区的,其社会整合的能力显然也就弱于城市社区。在农村社区中,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资源和信息无论是从质、量还是从惠及面上,显然无法与城市社区相比。这一结构性张力在武汉城市圈这一特定地域结构上显现更为凸出。从调查中发现,空间离城市越远的农村,其残疾人就业越艰难,就业渠道和获得的社会支持也越少。即越偏远、经济越落后的农村社区,其拥有的社会资源越少,信息也越闭塞。
2.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割与无序。导致研究对象就业困境的另一个结构性张力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分割与无序。对于农村残疾人来说,生存状况的改善需要身体功能的康复、就业能力的提升与就业机会的获得等等。但是,我国对社会保障体系缺乏总体规划, 对残疾人社会保障缺乏合理定位。[5]这就导致了农村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并非与医疗康复、低保、就业培训等相互配合,而是相互割裂和无序的。在调查中发现,很多残疾人想就业,可要就业,就必须先康复,但农村残疾人并没有医疗康复上的保障。残联干部为其介绍工作,可职业技能培训又是缺失的,国家在社会政策上缺乏对残疾人,尤其是农村残疾人就业的统筹安排和有序推进,导致了许多扶持政策的分割与无序。
3.“场域”与“惯习”的互构导致断裂面的增大。所谓社会支持系统,是以受助者为中心而铺展开的社会资本的集合,其实质是一种社会结构。而正式的社会支持则是由正式主体提供的。根据布迪厄的观点,更重要的是,这种社会结构的存在是在“场域”和“惯习”中的双重存在,而两者又是一个互构过程。在本研究中,研究对象需求与支持的断裂是在“场域”与“惯习”中的双重断裂,同时又是两者的互构。在对研究对象就业前景的调查中,有七成以上的被调认为岗位太少,社会无法提供适合自己的岗位;有八成左右的被调对就业前景持悲观态度。加之如前所述,大部分被调都是通过非正式的社会支持就业,这充分说明,由于正式社会支持的匮乏与缺失,该社会结构对研究对象的“惯习”影响甚微,这样的互构性使得研究对象对正式社会支持的期望与需求会更加弱化,从而导致需求与支持的断裂面增大。
结构性张力是目前农村残疾人就业面临实际困境的成因,且此困境还是一种事实与心智层面的并存与互构。因此,要在某一特定区域建构需求与支持对位的农村残疾人就业社会支持体系,就应从事实与心智(场域与惯习)的双重层面予以关注。
社会工作“人在情境中”的观点指出:人是环境中的人,无论是个人需要还是生活任务,都产生于环境,而生活任务的完成和个体需要的实现又必须在特定的环境中运作,并且需要得到环境中资源的支持。[6]此观点认为,要解决案主的问题,就意味着要关注以下三个相互关联的领域:第一,关注个人并寻求提高其解决问题、应对环境和发展自身的能力;第二,关注人和环境之间的关系,并把人和他们所需要的资源、服务和机会连接起来;第三,关注环境并在必要的时候改革环境,使之更有效地满足人的需要,促进人的发展。[7]根据此观点,要实现武汉城市圈农村残疾人就业社会支持系统的双重构建,就要把焦点放在如下三个方面。
1.构建保障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的相关制度。农村残疾人就业社会支持服务体系建构的基础是构建保障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的相关制度。因为就业能力的提升是改善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基本保证。在此方面,制度的设计应从如下方面介入:
(1)建立就业评估和个案管理制度,并建立就业个案管理档案库。早在100多年前社会工作专业产生之初,对案主问题调查和评估,并对案主问题进行个案管理的方法就已被广泛应用。从社会工作的实务过程来看,帮助案主解决问题,首先要了解案主的需求和能力,并对其作出科学评估。因此,要提升农村残疾人的就业能力,此制度的构建是基础性的。该制度的构建可准确调查和科学评估农村残疾人个人就业能力、就业的个性化需求,并可为其建立就业的个案管理档案库。
(2)建立分类就业培训制度。根据对就业能力的评估结果,建立农村残疾人分类就业培训制度,是提升该群体就业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一。该制度可依托县一级残联,以乡镇为基本单位,定期开设各种就业培训,为不同就业能力、不同残疾类型的农村残疾人进行有针对性和契合性的就业培训服务,培训合格后给其发放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此一来,不同类型、不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可享受到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就业培训服务。
2.建立服务平台,整合各种就业资源。就业信息的闭塞和就业资源的匮乏是农村残疾人就业困难的重要结构性张力,农村残疾人作为一个社会子系统,长期缺乏与其他社会系统在信息和能量上的交换,是导致其需求与支持断裂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立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各种就业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1)构建武汉城市圈农村残疾人就业信息平台。该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武汉城市圈区域内的就业信息资源平台。该平台的建立可使农村残疾人的不同就业需求,如就业地点、就业类型、拥有技能、工资要求等和平台上的就业信息进行匹配,实现残疾人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
(2)充分利用中心城市或副中心城市的社工、义工资源。社工加义工的工作模式是目前我国社工本土化实践的新模式之一。目前,武汉城市圈区域内专业社工机构已蓬勃发展,义工组织在中心城市和副中心城市已十分成熟,因此,运用社工加义工的服务模式介入农村残疾人就业服务领域是切实可行的。专业社工作为资源的联系人、组织者和倡导者广泛联系当地义工积极为农村残疾人在离家近的中心城市或副中心城市寻找就业机会,或残疾人足不出户,为其引进就业或创业项目。
(3)利用区位优势,调动入驻企业的积极性。目前,武汉城市圈特定的区位优势,使得周边乡镇和农村社区拥有诸多入驻企业。因此,当地村(社区)委会可利用区位优势,充分调动入驻当地企业的积极性,将村里的残疾人就地安置到企业中。比如,可根据入驻企业的安置状况在征地、租金、厂房租用年限等诸多方面给予各种优惠政策。
3.改善就业环境。根据布迪厄和吉登斯两位结构主义大师的观点,社会结构的存在始终是一种二重存在,因此,农村残疾人就业的环境障碍,既是社会结构层面的障碍(场域上的障碍),同时也是心理结构的障碍(惯习的障碍)。由此,要改善农村残疾人的就业环境,就应从两个层面入手。
(1)营造良好社区人文环境。在农村社区中,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残疾人是受到歧视的,这导致了其自我价值感低,对就业缺乏主动性。因此,当地村委会应在社区中加大宣传,弘扬“以人为本”的思想,教育村民们不应歧视残疾人,并积极给予其帮助,为其营造良好的社区人文环境。
(2)树立就业榜样,鼓励农村残疾人积极就业。树立榜样是在心理结构层面改变残疾人就业心理和观念的有限途径。因此,当地残联需认真做好树立残疾人就业榜样的工作,并积极通过各种途径予以宣传报道,鼓励残疾人树立信心,积极就业,创造自身美好生活。
[1] 王思斌.社会工作概论[M].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282.
[2] 陈成文,喻名峰.论社会保障与社会支持[J].湖南轻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6):72-75.
[3] 候钧生.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M].3版.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0:178.
[4] 帕森斯.现代社会的结构与过程[M].梁向阳,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 1988:184.
[5] 郑功成.残疾人社会保障:现状及发展思路[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8(1):2-9.
[6] 许莉娅.个案工作[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2.
[7] 库少雄.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M].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