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 夜,马 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15)
19 世纪初期,英国外交家派迈斯顿道出了有关国家利益的传世名言:对于一个国家而言,不存在永远的朋友,也不存在永远的敌人,唯一亘古不变的就是利益[1]。时至20 世纪中期,美国著名的政治家和历史学者阿尔弗雷德·马汉在他的著作《海权论》中说道:指望政府在国家利益之外的任何基础上进行连续的行动是徒劳的,他们没有权力那样做,因为他们仍是代理人(Agents),而不是负责人(Principals)[1]。到了21 世纪初,美国政治经济学学者查尔斯·比尔德这样理解国家利益的概念:国家的文件中谈及的国家利益,是多种利益,或是一种利益的不同状态的综合[1]。人们观察角度和所处时空的差异导致了国家利益概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想要理解并梳理国家利益内涵上的认知差异,首先就必须弄清楚国家利益在时间和逻辑上的延展性。
具有现代意义的国家利益概念是伴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产生而确立的。17世纪中叶,欧洲三十年战争结束,《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签订,标志着国家主权正式被承认。但是,在随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家主权的概念仍然是不清晰的,它与君主权力的界限还没有厘清。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中,国家利益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并且曲折的过程,具体表现为国家利益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内涵。
以美国为例,建国之初的美利坚合众国为了摆脱来自欧洲的政治束缚,强化自身的独立地位,故而将孤立主义作为国家利益维护的基本行动方针;随着主权地位的稳固,美国的国家利益诉求又转变为领土扩张,最有名的事件当属1803年美法有关“路易斯安那州的交易案”(The Louisiana Purchase)。接下来,美国总统门罗在1823年提出“门罗宣言”,宣布美国和欧洲互不干涉内政,意味着“干涉主义”外交的问世。二战之后,全球众多老牌强国纷纷衰落,遭受较少战争侵害的美国实力迅速膨胀,面对同样强大但意识形态不同的苏联,国家利益维护策略上开始执行“杜鲁门主义”,即领导“自由世界”,援助某些国家“复兴”的“使命”,以“防止共产主义的渗入”等。冷战结束后,美国一枝独秀,成为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开始寻求在世界范围内的“国家利益最大化”,即“全球制霸”的目的。美国历史上的外交策略的变化,证明了一个国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根据内部因素和外界环境不断调整国家利益[2]。
国家利益并非一个简单的个体概念,当中包含众多逻辑实现的层次利益。美国霍普斯金大学的著名学者罗伯特·奥古斯德将国家利益的层次具体化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国家的生存和自保,包含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基本政治制度的保持;第二,经济上能够自给自足;第三,国家的威望是世界范围内不断增长;第四,对外扩张[3]。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国家利益的逻辑层次中,最低层次应当是国家的生存需求,这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基本需求;其次是经济发展;再次是尊严要求;最后是对外扩张。
换一个角度来看,国家可以看作一个自然人,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需求。在领土不完整、民族仍被奴役的时候,最先要求实现的国家利益是生存;在生存保障之后,接着要求的便是经济发展;当国富民强之后,才会对民族荣誉和国家尊严提出要求;当上述要求均满足后,才有可能去追求其他更高层次的利益。通过这样的划分,我们可以来思考和分析,我国不同时期领导集体的国家利益观的演变和启示。
对自近代积弱百余年的中国而言,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外交方面,独立自主很自然地成为其基本诉求,这更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对中国来说,其国家主权观念是从国家衰落、民族危机中生发出来的,在国人看来尤其是在众多有志之士看来,维护国家主权“是与洗刷民族耻辱、挽救民族危亡、渴求独立自主的意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4]。新中国建立伊始,毛泽东领导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就将维护国家利益作为一个根本问题,即内政不容干涉、主权不容侵犯,中国的国家主权和安全是至高无上的,视为国家利益的最高原则。
在国家利益和国际利益关系的博弈上,第一代领导集体自始至终都是以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相结合的方针来对待的。1950年代初,尽管中国自身的力量甚为薄弱,仍然做出了抗美援朝、抗法援越的重大行动。1960年代,中国在尚未完全走出大饥荒的阴影之际,又做出了抗美援越的重大决定,不惜以民族牺牲为代价,倾全国之力,无私帮助社会主义邻国抗击外来侵略。在1960年前后,中国对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的援助更是不遗余力,尽力克服国内所面临的重大困难,以最大的努力鼎力支持亚非拉地区政治独立和民族解放运动,这其中不仅有道义上的还有物质上的。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代领导集体根据形势的发展,先后采取了不同的外交政策,由开始的“一边倒”,再到“双反”,然后是“一条线”,以应对不同时期的国际环境。新中国成立之初,新生的共和国受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全面排斥,很自然地要依托当时的社会主义阵营使新政权得以稳住脚跟。至1960年代中苏交恶,使得中国两面受敌。在当时的历史环境里,美苏冷战对抗引发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压力毫无疑问是新中国国家安全利益的最大威胁,所以才提出反对美帝国主义和反对苏联修正主义的“双反”口号。步入1970年代,中国政府通过“一条线、一大片”这一国际战略举措的实施,大大改变了中国长期以来所面对的严峻的国际安全局面,使得中国的外部环境得到了比较大的改善[5]。
总体而言,我国第一代领导集体在中国利益这一重大问题的认知上有着极其鲜明的时代特征:首先,政治利益、安全利益在国家利益体系中占据首位,而军事斗争手段则是保证政治利益、安全利益得以实现的基本手段。其次,在对国家利益的认知和判断上意识形态的痕迹偏重。再次,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限于当时的国际环境,在政治与安全利益方面只能选取区域化的应对措施,以周边地区作为行动方向。从国家利益认知和维护的历史进程看,使我们得出这样一个启示:真正认识中国国家利益之所在,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有一个探索和学习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以制定出真正符合中国国家利益的对外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可以说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的命运,对此时的中国而言,其所面对的国家主权维护问题,除最关键的台湾问题外,香港、澳门的回归问题也被陆续提上议事日程。对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集体来说,国家主权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这是中国政府在国与国之间交往的底线,绝不存在任何可以让步的余地。但是,在坚持原则性的同时,还有一定的灵活性,所谓的历史遗留问题,在办法、方式上可以有所变通,但主权问题是不存在任何讨价还价的可能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允许拿国家主权做交易[6]。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第二代领导集体又对时代发展的主题做出了新的判断,认为和平与发展才是未来世界的主题,我们要认真把握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将党的工作重点转到经济建设上来。邓小平曾指出,“经济建设的根本目标就是四个现代化建设。四个现代化集中讲就是经济建设”,“我们在国际事务中起的作用的大小,要看我们自己经济建设成就的大小”,“我们的对外政策就本国来说,是要寻求一个和平的环境来实现四个现代化”[7]。由此,我们可以明确看出,第二代领导集体在对世界格局判断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改革开放路线,通过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将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统一起来,以最终达到增强国家综合实力的目的。
改革开放以后,第二代领导集体极为重视中国的对外关系,因时因势不断调整中国的外交战略,并根据当时的历史环境和基本国情提出“不与大国结盟”、“不以意识形态定亲疏”的两大外交方针战略。之所以提出这样的外交战略,源于当时国际事务、国家间关系的复杂情势。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认为尽管国与国之间势必会存在利益冲突,但异中有同,在处理对外关系时要着重对共同利益的把握,没有必要只选择动用武力的途径,在很多情况下采用协调的方式也可以解决双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化干戈为玉帛可以找到更为友好的合作基础。因此,执行“无敌国外交”的谋略,并不意味中国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视若无睹。或许可以印证毛泽东的一句名言,“通过斗争达到的团结才是真正的团结”,以“和”为主兼有斗争,但其结果应是“斗”而不破,以争取一个和平的环境发展经济。
显然,对于国家利益的战略,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选择因应了时代的发展。在国家独立、主权完整的基础上,如邓小平所言“发展才是硬道理”,抓紧机遇,把握时机,将发展经济作为中国前行的重心,引导中国尽快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才是中国最大的国家利益。这一战略安排从全局上看,将原有主要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战略方针转为扩大国家经济利益的战略方向,其意义无论如何评价都是不为过的。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国力,是振兴中华、复兴民族的必要前提条件[8]。自改革开放始,中国走向谋求发展、谋求壮大之路,三十余年的实践证明,当经济利益在国家利益中占据主导地位时,国家利益将呈现跨地域、跨国界的交融性发展。
世界上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文明和不同的社会制度,但不同的文明和不同的社会制度之间有条件并且有义务和平共处、共同发展,在相互交流、相互竞争中取长补短、求同存异。国际形势并非是静止的,应是不断变化的,单极地位将慢慢消退,多极化是一个必然趋势,“这种多极化的趋势在各个层次和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有利于加强国家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有利于打击霸权主义”[9]。同时,“全球化遍布当今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在世界之外去孤立的生存与发展”[9]。这无疑意味着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是顺应历史潮流的,是中国与世界接轨的必然历程,全球化这一无法逆转无法忽视的历史趋势,将引领中国自身的国家利益逐渐与世界人民的利益互存互补。我们所要正视的现实是,只有综合国力是维护和实现国家利益的前提条件,而且随着综合国力的提升,国家利益的范围和内容也在不断扩大。
无论何时,国家主权都是一个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所以,要“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维护和平,实现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9]。一般而言,所谓国家主权的实现,其一是管辖其领土范围内所有事务的权利,其二是在国际社会上独立自主不受他国干涉内政的权利。一个国家所以能够确保自身的主权地位,首要条件是国家安全的实现,只有有了国家安全才能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第三代领导集体又多次强调建立国际新秩序方面的问题,在其看来所谓的国际新秩序是指充分保障各国所应拥有的主权平等、内政不受干涉的权利、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平等发展的权利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平等发展的权利。
文化利益,是一个国家精神与价值体系的应有之义,它的实质归根结底就是要提升国家的“软实力”(Soft Power),并以此来维护与推进国家利益的实现。在江泽民看来,要在国际上大力展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价值和原则,让中国文化走向世界,使世界进一步理解和认同中国。中国政府在积极推进经济外交、政治外交的同时,还高度重视文化外交,使文化外交与经济外交、政治外交同时并列为三大外交支柱。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政府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活动以文化外交展现出公正、民主、进步的大国形象,在促进中国人民与世界各国人民了解的同时,大大增进了中国与世界各国之间的友谊。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中国的综合国力逐步提升,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与世界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这就要求中国的国家利益,无论是在范围上还是在内容上都要做出新的调整,即着眼于契合国家利益多样性、区域化和全球化发展趋势的新安全观。从这一阶段的战略安排看,第三代中国共产党领导集体,无论是在对国家身份特定的认定上,对国际环境变动的特征,还是对中国在世界格局中地位变化上,都有着十分清醒和明确的认知与定位。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已更具全局意识、更具全球化的战略意识,而且正是在这一认知前提下谋定国家利益的。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建设和谐世界”作为中国外交总目标写入了全会公报。其后,2007年10月的十七大报告,对“和谐世界”理念分别从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等方面进行系统而全面的论述。“建设和谐世界”的对外政策目标,无疑是我国独立自主外交政策的新发展。“和谐世界”这一理念的提出,是马克思主义外交思想在当代的新发展。
“和谐世界”理念是新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通过对当下世界的观察和思考所提出的中国外交政策新思路,完全跳出国外所谓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等流派的窠臼,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这一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旨在为当今世界创造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使世界各国之间建立起平等、善意、和谐的国与国关系。也就是说,其一是要进一步缓和紧张的国际局势;其二是妥善解决世界所面临的一系列重大国际问题。因此,不少学者认为“和谐世界”这一理念的提出,是当代文明进步的一大成果,是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的新发展,更是对国际关系理论的新贡献。这一理念所展现的是新世纪国际关系发展的本质特点,继承和发展了老一代共产党人所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0]。
从根本上说,核心利益所强调的国家利益,可谓是一国之生死攸关的利益。但是,如果我们要在实现和谐世界的前提下来维护国家利益,毋庸置疑的是要妥善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乃至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只有在“和谐世界”的前提下才能真正维护和实现核心利益。进一步说,只有在一个国家各方面如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等方面和谐与稳定的情况下,才能使核心利益得以维护与实现。
从总体上看,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与全球化的并存,既给我们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样也使我们面临严峻挑战。近年,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各项事业始终保持着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综合国力逐年递增,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民族冲突、恐怖主义、版图争端、经济发展、资源争夺、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失业和贫困等。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恰恰说明维护核心利益任务的艰巨性。
“和谐世界”理念的提出是对中国国家核心利益理论的进一步完善,或许可以说,这是对中国内政与外交、国际大局与国内大局高度清晰认知的必然产物。
所谓国家主权,从国际法来看是指一个国家拥有不受外来控制的权力与自由。即不受任何外来干预且能独立自主地处理国内事务和外交事务的权力,一般将其称为最高权力。也就是说,一个国家一旦失去主权,也就不存在任何捍卫国家利益方面的可能了。国家主权与国家安全相生相依,没有国家主权就谈不上国家安全,与之相应的是没有国家安全,国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自新中国建立以来,尽管时代迭经变化,但历代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地坚持对国家主权的维护,这一信念来自于中国领导人对主权深刻清醒的认识,它既是中国历史上战争带来惨痛后果的警示,也是和平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的背后诉求。
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发展道路,任何外国势力,无论使用何种理由,都无权干涉中国内政。中国始终奉行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不欺凌弱小,不结盟霸权,不以意识形态异同决定对外政策的变化。尊重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人民选择的本国发展模式、发展路径。反对一切形式的强权干涉、肆意破坏他国主权的行为。坚持通过对话和协调的方式解决矛盾,还原事物本身的真实和原意,秉持公道,伸张正义,在国际事务中积极发挥建设性作用。自毛泽东以来,历代领导集体无不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并以此来维护国家利益。中国所以能够发展到今天,赢得了世界的承认和尊重,究其原因是因为一直以来中国都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原则、不干涉他国内政、做好自己国家的事情。可以说,独立自主的外交原则是中国对外政策的根本立足点。
为了给我国现代化建设争取一个较长时期的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我国历届领导人在对待国与国之间的交往问题时,非常注重国与国之间关系的稳定与和谐。从国家自身的战略利益出发,着眼于自身长远的战略利益,尊重对方的利益,尤为重要的是要撇开历史恩怨,更不必计较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别。国家之间因为种种原因存在一系列差异和利益冲突,但更为重要的是双方之间在许多领域还有诸多共同利益。因之,中国政府一直主张双方应尽量避免或减少对抗,以求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加强合作。也就是说,在合作中增进相互了解并由此发展为相互信任,直至消除对抗。这样做,既有利于国家之间关系的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世界局势稳定,最终是有益于维护国家利益[11]。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和平与发展”这两大主题引领下,中国全面调整了国际战略,以最大的诚意解决与周边国家之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比如在领土争端问题上,中国政府一直采取寻找“最大公约数”的方式,即所谓“各方均能接受的条件基础上”来解决争端。
一直以来,我们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的前提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始终是以灵活务实的外交方略,以具体问题具体对待的方式来解决所面对的一系列争端,为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构建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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