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新
(景星镇经济管理服务中心,黑龙江 龙江 161100)
我国现今农村工作的焦点是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它涉及大多数农民的根本利益。“三资”管理中存在比较尖锐的问题:高速征地产生农户间、农户与集体间纠纷;为承包耕地,农户和非家庭承包的旱地发生纠纷;农户为承包山林纠纷发生群体事件等。经过详细认真地对京山县农村“三资”管理中问题进行调查,初步查找到问题所在,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
虽然农业的基础地位深厚,但是随着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各村的农民开始热衷于土地开发。各家各户有能力的都兴建住宅,农村中的经济组织忙着开发工业用地,农业发展似乎逐渐被人们忽视,但是,农业的基础地位不可动摇,这就要求农村经济管理要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从细节入手,深入地了解农村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使农村经济的发展不断壮大,使工业和农业协调发展,共同进步,切实提高农村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虽然新农村建设正在火热地进行,但是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差强人意,基础设施建设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这应该是农村经济发展中着重进行的,倘若忽视了这个问题,规范农村经济管理必然也是失败的。
“三资”台账详细登记了村级集体的资产管理情况,流通管理也相当缜密,可对于资源,特别是“四荒”、土地等的管理,登记台账欠完善,直接造成资源底子不清楚、管理不规范。因为历史问题导致的集体山林、水域、土地等资源所属产权无法界定,造成村民和村权属之间形成纠纷,更有甚者会引发群体事件。
某些村财务开支不经过集体讨论,相关凭证不完整,是财务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有的村报账员对农户往来、应收应付账款不核实明细,造成农户查账较难。
资产收益无计划使用,见利就支取,例如有的村干部把机动承包收入直接冲抵抗旱排涝费。
某些村对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售、租赁和发包不依照规章执行,民主公开程序不到位,不公开招投标,而只是村干部个人决定,让个别人获利。特别是集城的中心村在收取占地征用费时不按政策规定办事,不召开村民议事会,不搞竞标,全凭个别村干部表态,损公肥私。有的则挪用资金,对非家庭承包土地发包期限延长指标降低一次性收取资金,留下不可收拾的烂摊子给下任村委。
尽管镇纪委牵头高度重视村务公开、财务透明工作,一直花费众多人力物力,并制定出台很多制度及措施,可个别村干部意识淡薄,村务公开过程不透明、不及时。应严格财务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堵住缺口。
个别村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低下,不严把财务关,违规条据报账情况时有发生,甚至有的财务会计人员报账故意拖延时间,无法正常结账。
部的培训管理力度
通过每年定期开展廉政、党性教育以及展开财经管理培训,来逐步提升村干部整体水平,健全党风廉政管理机制,将“三资”管理纳入干部考核内容,严肃处理违反机制的干部,对管理民主、严格执行制度的要给予奖励。
账,明确界定产权
设立“三资”产权动态管理档案,能够让集体资产和资源保值增值、有效杜绝资产流失。所以,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专门组织是必要的,经镇纪委牵头,乡镇财经所组织实施,村委会及村民代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运用“台账式”管理办法,每年底进行一次集体“三资”清理核资,对资产资源数量增减的情况,因资产出售、征地拆迁、中心村规划建设,要立即记录归档,完善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一,严格执行村务公开,每年的具体工作项目、资金流动情况进行公示,将村民关注热点、疑难问题分季度公开,让村民有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第二,建立民主管理与审计监督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办法和监督制度来推动“三资”管理工作,在“民主、公平、公开”的原则下,将财政审计制度建立并贯彻监督执行。
第三,实行镇村招投标委托制度。“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全权办理各村招投标工作,各村不允许私自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在5万元以上、村集体资产转让金3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后,由“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招投标。
第四,推行集体资产监管制度,采取“台账式”管理办法有效管理村务,做到账目清晰可查。
首先,县级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的职能配齐服务工作人员。其次,人员费用要有保障,彻底转变“三资”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肩负着“运动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再次,广泛招聘有能力的人才,做到新老交替。还有县局主管部门加大对“三资”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一年培训1次,提高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从而达到依法依规管理农村“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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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辉.浅析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路[J].中国农业信息,2012,(13):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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