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大
2014 年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 5050 万吨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2014 年水泥(熟料及磨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为 5050 万吨,这与日前《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相比,超出 850 万吨。淘汰力度再次加大,说明目前淘汰落后产能仍是化解水泥行业产能过剩的重要手段之一。
回顾发展和变化,水泥行业经历了从满足需求到产能过剩的快速发展阶段,如今新型干法窑也面临被淘汰的处境。随着近几年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较好完成,预计达到今年增量后的任务目标并不困难。
淘汰总量 逐年减少
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总共淘汰落后水泥产能 3.3 亿吨。“2011 年水泥淘汰落后产能指标达到 15327 万吨的高峰,力度非常大。这主要是为了上年投产和 2011 年陆续投产的大型新型干法生产线产能的释放提供一定市场空间。”孔祥忠表示。自此淘汰落后的指标便逐年降低,2013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为水泥(熟料及磨机)7345 万吨,今年降至 5050 万吨,淘汰数量在减少。
水泥淘汰落后产能总量的逐年降低,主要得益于行业近几年控制新增产能投产、大力推进兼并重组等举措的落实。
目前水泥行业新增产能实现零增长,有效缓解了产能过剩带来的市场压力。而行业内兼并重组不仅优化了产业结构,整合了市场份额,在以市场为导向作用带领下,更加迅速遏制了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势头,促进了水泥行业的健康发展。
淘汰落后 市场倒逼
水泥行业是资源和能源消耗型产业,较为适宜大规模生产,大企业更能较好地去主导市场,为行业带来效益。孔祥忠认为,在中国经济发展现阶段,资源、能源、环境是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淘汰落后产能是解决瓶颈的办法之一。对于地方政府,淘汰落后产能可以腾出新的环境负荷指标,用于新产业的发展。
“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关停污染超标的企业是减少行业污染总量效果最明显的措施。政府要坚定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的决心,妥善解决转产关闭企业的后顾之忧。大企业要带头将集团内的规模小、劳动生产率低的企业逐步关闭,为淘汰落后做出榜样。”孔祥忠说。
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不仅仅指立窑,部分小型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也需要淘汰。在部分经济发达地区,一些日产 1000吨、2000 吨新型干法生产线企业还会自行停产淘汰。导致这种现象产生的决定因素是市场竞争力,在区域整合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小水泥企业存在的价值将大大降低。由此业内普遍认为,政府的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只是推手,加速了小水泥企业淘汰的过程,而优胜劣汰的真正力量是来自市场的竞争。
政策引导 合力推进
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起来并不是没有阻力。“市场淘汰是无情的,小水泥企业多为改制后的私人财产,关闭后会有一定经济损失,需要有人来补偿。好在政府对落后产能的淘汰是渐进的,是有财政补偿的;企业家也逐渐明白,落后产能被淘汰是必然的,早淘汰不一定是坏事。”孔祥忠认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已聚集了政府政策引导、企业主配合支持、大企业的市场推进这三方面合力,阻力日趋缓减。
政策引导始终未停步。为了推进水泥行业加速淘汰落后产能,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对淘汰类水泥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
通知规定,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明确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铝酸盐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生产熟料的企业,其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 0.40 元。各地可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提高加价标准。
此外,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水泥生产线生产许可证管理,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水泥生产线,一律不予以换(发)生产许可证。
中国水泥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实施的差别电价实际影响的主要是立窑落后熟料生产线。从水泥生产许可证的统计获悉,差别化电价涉及的淘汰落后熟料产能约 9300 万吨。据数字水泥网调研了解,云南、湖南、广东、新疆、贵州尚有较多落后熟料产能,但实际的产能发挥各有不同,平均发挥率在 50% 左右,大约涉及 4500 万吨熟料产量。
政策导向虽然明确,但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仍有发生。记者了解到,在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中,曾出现同一个落后产能项目接连被淘汰几次的现象。“由于水泥项目投资不大,投资者有 1 亿元的自有资金就可以建设。相对于钢铁、化工等行业,水泥行业见效比较快,这样的项目地方政府自然关注。”专家说。
对此,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已联合多个部委启动淘汰落后产能年度核查。主要考核各地 2013 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介绍,此次核查将重点严查长年违规企业,对 2010 年以来列入淘汰落后产能公告,但未彻底拆除落后设备或生产线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来源:中国水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