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红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山东济南 250200)
在城镇化进程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让农村居民在生活质量、居住环境等物质文明方面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居民沉浸在新生活的幸福中;而随着原始村落的消失,老院落、街道、古树及农耕用具等熟悉的农村传统景观元素也面临消失,让生于斯长于斯的居民多了份精神失落。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的概念[1]。2009年10月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以中心村为核心,以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为契机,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迁村并点,促进土地节约、资源共享,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并阐述了“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论断。从国家到地方,一系列涉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策的出台,给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大好环境,圆了农民渴望城市化生活的夙愿。
农村居民的故乡情结。几千年的农业文明,孕育出乡土中国的过去和现在。乡者,故乡也,土者,民间也。吾乡吾土,是故土,是老家[2],故乡是孕育一个人初始的生命印痕的地方,而故乡情结则是中国人情感生活中一个重要的主题。故乡以村落为载体,承载了本地的历史文脉、民风民俗、邻里亲情,是故乡人的精神港湾。在实施“迁村并点,……”的大背景下,乡村形态发生了巨大变化,大多自然村落即将消失,老院落、街道、古树及农耕用具等熟悉的农村特色景观元素也即将随之消失。如果不能做好农村特色景观元素的保护,那些满载珍贵记忆的人事物将只成为记忆,让搬进新社区的居民在享受幸福新生活的同时,多了份精神失落。
在新型农村社区景观设计中,营造融生态、景观、人文于一体的环境,保护和延续农村特色景观元素,实现景观与历史文化的融合,营造具有家园氛围的农村社区环境,让不同村庄的居民产生对新家园的认同和归属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村落中的古建筑、古街、古河道都是农村最现成的资源,看得见、摸得着,保护并利用好这些资源或许能创造不可估量、潜力巨大的财富[3]。村落承载了当地乡土文化、民风民俗,蕴藏了悠久而独特的地方历史文化价值,因此古村落的保护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方面,既能更好地加强当地的古村落保护,又可以提升当地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品位,避免“千村一面”的现象[4]。同时由于老村落的独特的历史研究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对居民的唯一性,有着重要的纪念意义。其作为当地农村的旅游资源价值突显,带动新农村的经济发展。
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散落着很多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和纪念建筑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村庄治理要突出乡土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宅。[5]”结合乡村生态旅游,遵循生态性原则,可将古建筑或纪念建筑物改造为博物馆、参观游览场,同时挖掘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如特色民俗,打造乡村生态旅游胜地,既使得特色景观及历史文脉得以保护,又顺应时代发展,造福乡村。
对于不是古村落,没有古建筑的村落,一些农村特色景观元素和熟悉场景的保护同样重要,如石碾、木推车、水渠、织布机、大树等等,这些与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朝夕相处的物件,是农村生活变迁的见证,诉说着农村过去的故事,有珍贵的纪念和教育意义。在新社区的景观设计中要巧妙的将具有保护价值的物件融合到绿地中,尽量还原具有代表性的特殊场景,使社区景观形成自身形象特色,让居民有触景生情的环境,产生对新家园的归属感。
物质层面有了充足的保障,精神世界也需要足够的重视。北京大兴信息网曾有报导,2011年11月16日,瀛海镇“精神家园”网站正式开通。点击鼠标游走在“虚拟家园”,无论身在何处都能再看看自己的村子,串串邻家的门。以此为基础,瀛海镇征集照片、老物件,编修镇志、村史集,在保留传承瀛海地区珍贵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瀛海精神得到提升,瀛海形象得以重塑。广大拆迁居民,在精神失落的过渡时期寻到了归属感,更加平稳科学地接受生活状态的改变。
新型农村社区是物化的城镇化,更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地域特色景观的保护、传统文化的传承及和谐景观环境的塑造是社区独一无二的特质,对推动旧村拆迁发挥重要的作用,更是对历史的延续,文化的传承。
[1]徐 颖.吉林省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分析[J].长春大学学报,2010(20):109-111.
[2]张国雄,李玉祥.岭南五邑[M].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
[3]宋直刚,王 飞.村庄建设规划——如何为皖南古村落保护与发展添砖加瓦[J].小城镇规划,2009(3):21-23.
[4]韩旻羲.浅议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古村落保护问题[J].浙江建筑,2012(29):4-6.
[5]刘燕霞.浅析云浮市新农村建设与古建筑保护[J].丝绸之路,2011(6):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