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调解方式 促进社会和谐

2014-04-06 08:01天津市河西区司法局副局长鞠树红科长孙文红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4年9期
关键词:河西区司法局调解员

■天津市河西区司法局副局长 鞠树红 科长 孙文红

近年来,天津市河西区司法局以贯彻实施 《人民调解法》为重点,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工作领域,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基层人民调解守住“第一道防线”

人民调解是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针对近年来民间纠纷呈现多发性、复杂性、群体性的特点,河西区司法局不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队伍素质,坚持注重优化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结构,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乐于奉献的优秀人才选进社区调委会,坚持对全区164个社区的调委会主任实行全员培训,在集中授课的基础上,还通过动员会、经验交流会、调解员座谈会等以会代训。法官、检察官、律师、全国标兵调解员、区物业办专业人员都是教员,针对热点难点问题随时进行帮助指导,夯实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使社区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服务百姓民生的工作目标,区司法局按照市司法局的部署,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促和谐、维护稳定促发展”、“人民调解化纷争和谐社会惠民生”等专项活动,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解决涉及社会热点问题、群众关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社区调解组织做到随时发现矛盾、随时调处纠纷,不等不靠不堆积,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在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人排查,努力化解旧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在“海地小二楼”拆迁、“八大里”房屋征收等全区重点工作中,社区调解委员会针对拆迁引发的巷道凌乱等各类纠纷及时介入,控制好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对煽动群众、聚集上访的社区群众循循善诱,疏导化解;对出现的突发紧急事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解决,有效应对突发性事件,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防止了矛盾激化。近3年,各调解委员会进行专项排查2574次,预防纠纷1183件,共调解各类纠纷7454件,调解成功7303件,成功率达97.9%。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诉前联合调解严把“最后一道关”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步提高,很多人选择到法院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随之而来的是许多法律事实简单、诉讼标的很小的案件占压了大量的审判资源,因此如何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所用在诉前“把关”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2010年,按照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诉前联合调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 (试行)》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了河西区诉前联合调解中心。诉前联合调解中心设在区人民法院,下设物业、供热、人损财损等纠纷调解室,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和辅助工作人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区司法局负责人民调解员的聘用、管理,区法院负责联合调解中心业务指导及与诉讼渠道的衔接。调解案件的主要来源是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立案,经引导,同意先接受联合调解中心调处的纠纷和法院立案后经当事人同意委托联合调解中心调解的案件,案件以物业、供热纠纷为主。目前,诉前联合调解中心有专职人民调解员3人,一名是法院退休的法官,一名是司法局退休的科长,一名是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标兵。辅助人员3人,均为本科以上大学生。分别由一名调解员带领一名辅助人员,组成3个调解小组,调解有登记,结案有记录,数字有统计。区司法局还经常召集调解员及辅助人员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协调区物业办在对物业企业培训时宣传物业纠纷诉前调解的重要意义。区人民法院和区司法局的相关负责人员,经常就调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协商,区人民法院院长、及主管院长在百忙当中多次参加会议具体指导。区司法局诉前联合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调解物业、供热、人损财损等案件2232件,调解成功1146件,成功率达50%以上。诉前联合调解中心的建立,妥善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服务了百姓的需求,减少了诉讼,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交通事故专业调解“创新工作敢为人先”

在深入贯彻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河西区司法局经多方调研,结合实际,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2010年初与区人民法院、河西交警支队共同建立“交通事故纠纷联合调解室”,与区法院的巡回法庭共同形成了我区特有的“三加一”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模式。该调解室是全市最早建立的交通事故纠纷专门调解机构,承担了河西区交通事故纠纷的咨询、受理、调解、调诉对接、法制宣传等工作任务,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天津市交管局对河西区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联合调解室工作机制予以充分肯定,召开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机制工作现场会,全面推广河西工作经验,并对公安交管局河西支队进行全市通报表彰。市政协副主席俞海潮、市司法局局长祖文光等领导先后到交通事故联合调解室视察,对河西区建立交通事故联合调解机制给予高度评价。

为保证调解室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交警河西支队以及市保险行业协会在人民调解组织原有的人民调解制度基础上,共同制定了 《交通事故诉前联合调解室工作规程》,确定区人民法院、司法局、交警支队以及市保险行业协会四方在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中的职能、工作程序。目前调解室由人民调解员2名、法院工作人员2名、交警支队干警1名,共5人组成。3年多来,摸索出一整套便民工作模式,创立了独特的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法,即:咨询在先讲程序、及时调解讲公正、化解纠纷重服务、调诉衔接防激化。

调解室成立以来,共接待咨询4081人次,其中达成人民调解协议506件,引导诉讼1195件,帮助办理申请伤残鉴定349件。实践证明交通事故联合调解室的建立是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向专业化迈进的新举措,是完善我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新突破,是符合当前社会实际,服务百姓的新探索,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效果。调解室的工作更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几年来,共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25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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