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子 溪
(中共淄川区委党校,山东 淄博 255100)
虽然培根被称为近代科学之父,但他却没有任何能在科学中占据一席之地的科学发现,即使是培根的仰慕者对此也感到尴尬。之所以如此,目前被普遍认可的一个关键原因是,培根的自然哲学原则及其制定的科学发现方法有欠缺之处。本文着重探讨培根“新工具”的局限性,同时结合波普尔对培根原则和方法的批判以作对照和分析。
培根的“新工具”是以“假象学说”为前提的,他认为人的心灵所固有的一些特性是阻碍人获取真知的障碍。假象有四种,即族群假象、洞穴假象、市场假象和剧场假象,其中除了剧场假象以外,其他三种都属于人的心灵所“固有的”,也就是不可改变的。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能够使认识不受干扰,培根选择了完全回避的方法,亦即在认识的基础中把人的心灵排出在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假象学说才被认为是“新工具”的前奏。
“新工具”的材料是“自然史”,其中包括各种自然物的历史、各种奇异事物的历史以及培根最看重的技艺的历史,亦即“机械的或试验的”自然史。他之所以看重技艺,是因为在使用技艺的情况下更容易让事物的性质被揭示出来。虽然培根往往被划入经验主义者的阵列,但是他并不认为应该对感觉提供的东西持一种完全相信的态度,因为感觉除了自身具有局限性以外有时也会提供错误的消息。在这种情况下,培根认为有必要通过实验为感觉提供帮助。另外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培根有一个非常关键的判断,即事实材料是有限的,他认为将所需要的事实概括无遗是可以做到的。[1]252
培根主张一种循序渐进的研究过程。这似乎是因为单纯的感觉甚至是实验所能告诉我们的消息中有太多偶然性的缘故。另外,传统逻辑中的枚举归纳依赖于对已知事例的一一列举,也就是其结论建立在已知的少数事例上。培根则认为合理的归纳应该以大量的事实为基础。培根设计的归纳法正是以“循序渐进”和“以大量事实为依据”作为原则。第一,作为基础的材料,必须有上述的“自然史”,也就是他在《伟大的复兴》里“工作计划”的第三部分。第二,为了避免理智的渗入,要以一种似乎过分宽泛的标准对材料进行整理,并以列表的方式体现出来,也就是所谓“三表法”(要质临现表、歧义表和比较表)。第三,就是以此为基础引入排除程序,根据一些原则把那些非本质的性质排除掉。由此将剩下一个肯定、可靠、真实、有确切定义的形式。这个形式可以被认为是“新工具”的一个初步的成果,在得到这个成果的过程中,人的心灵所起的作用仅仅在于将认识对象进行分离和分解,从各种差异中分离出一个普遍的东西。这显然已经超出了感觉的范围,但却不像种族假象中那种忽视结构和规律的抽象。而通过三表法则可以比较好地回避洞穴假象。
但是,受到市场假象的警示,培根又意识到:“我们既是对于一些单纯性质还没有什么健固的、真确的概念,那又怎么能把排除过程进行的准确呢?”这显然与上述所谓肯定、可靠、确定的形式是相矛盾的。可能这是从“新工具”实际操作的复杂性角度而言。总之,培根在这个形式之上又为“新工具”增加了一个步骤,就是所谓“理智的放纵”或“解释的开始”,在这个步骤里,理智的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它将对解释事物的性质做出初步的尝试。培根著名的对“热”的形式的研究就是通过这个步骤完成的。由于理智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在这个步骤里诸如假设、类比和演绎等方法就开始出现,在关于热的研究中,培根并没有严格贯彻他的方法,而是先有了相关的假设或猜测,再用各种实例进行确证。所以培根本人对这样的结果也不甚满意,因此称这种解释为“初步的”,这意味着这种结论仍然要进一步确证,也就是仍然有修改的余地。意识到这点的培根认为有必要专门为此设计一些“帮助”手段,但是他最终没有完成这个工作。
本文以波普尔的学说作为分析培根“新工具”的对照,一是因为波普尔学说的广泛影响,一是因为波普尔在科学的原则和方法上皆与培根背道而驰。
在波普尔看来,观察不可能是完全客观的,在这个感性领域中必然包含着理性因素。他认为不存在不受理论倾向影响的观察,观察不可能发生在理论以前。其中关键的理由是,在科学中是观察而不是知觉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观察是一种有计划和有准备的知觉,因此观察必须后于理论性的东西,也只有从这种角度进行观察才会从事物中找到相似与重复。换言之,任何对观察的描述都必须使用普遍概念,而任何普遍的概念都不可避免地具有理论上的意向性。意向性又是受一定问题、观点和目的支配的。人们必须首先根据既定的问题与目的对外部事物加以区别,再预订观察的方向与对象,之后观察才开始进行。
但是,波普尔所说的“理论性的”指的并不是与“实践性”对立的那种“理论”,而是与“知觉的”相反的“推测性的”,[2]382这个词主要意味着一种选择,它会预设一些原则作为观察的标准。它至少并不总是一种严格的理论,而且往往仅表示一种兴趣和初步的假设。对于培根来说,他的归纳当然不会以某种全称命题为开端,但是也并不是漫无目的地拼凑材料。相反,为了克服简单枚举法的弊病,培根在筛选过程中引入纠错机制,加入了歧义表和比较表。这个过程无疑具有确定的任务和对象,而且在培根著作中也可以发现他使用了诸多概念,他刻意排除的只是没有事实根据的意见而已。
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作为科学基础的观察中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性,持不同观点的学者将不可能对同一个现象有完全一致的观察,对同一个现象也不会有同一的表述。因为他们很可能使用不同的概念,意向性也不完全一致,在对外界事物的分类上更会有明显的差别。由此,不同的理论是否可以进行沟通?科学的进步又体现在哪里?因此,科学必须具有客观性才能成为科学,这种客观性必须是不同理论所共同承认的。正如查尔默斯所说,如果相互竞争的科学家们从他们各自的范式出发,对一切事物的看法都是不同的,以至于他们没有任何共同的东西,那么“的确不可能找到一种客观的意义,可以在这种意义上说科学不断在进步”。但是在科学中或科学的历史上,“并没有出现与这种滑稽的场面相一致的情况”。[3]204
查尔默斯的说法在科学史中不难找到佐证。比如在伽利略以望远镜观察的事实取代肉眼观察的事实的过程中,伽利略的反对者们将感觉当作标准,并要求任何学说必须与运用感官所获得的证据一致。而在当时,哥白尼的理论尚未得到普遍认可,伽利略也没有适当的理论来说明望远镜可以在天文学领域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伽利略诉诸光渗现象使人们对肉眼观测的行星的状态产生了怀疑,并由此找到了望远镜观测结果正确性的证据。也就是说对观察结果的解释完全可能有不同,但是必须承认观察到的东西对于不同的观察者而言是一致的。
因此,笔者认为波普尔基于其对于所谓“基础论”的批判而主张观察与理论不可分离的观点并不可靠,在这点上笔者认同逻辑实证主义对观察语言和理论预言进行的区分。至少是在目前看来,科学理论必须以感觉经验作为基础的观点并没有失去合理性。
休谟曾指出归纳法在逻辑上不能得出任何全称命题,这就是所谓“休谟问题”。波普尔以他对“基础论”的批判为根据,提出了“证伪原则”。他认为,根据休谟对归纳的批判,作为个别的经验事例虽然不能证实全称判断,但却完全可以合法地证伪全称判断。只有从这个角度,经验才可以成为检验理论的准绳。也就是让试错法成为在科学发现过程中的基本方法,用演绎来取代归纳。
但是这种出于逻辑上自信的方法在事实上并不能获得有力的支持。培根的归纳法所面临的缺乏有价值发现的问题也会出现在证伪原则和试错法中。因为除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曾有人根据波普尔的证伪方法取得科学上的重要成果外,科学史上诸多经典理论的产生也与试错法所指示的路径相违背。通过梳理科学史可以发现,每一个经典理论在提出之时,总会有一些与之相矛盾但是却为人们普遍认可的观察事例。比如在牛顿万有引力问世时,就曾遭到有关月球轨道观察结果的否证。但在这种时候,“科学家们通常无视事实的证伪,坚持自己的理论,最后成功地把否证这一理论的事例转变成与该理论相符合的事例”。[4]134亦即把这种否证事例转变成对被否证理论的确证。
这种事例意味着证伪原则在逻辑上也有难以解决的问题。假设某个观察命题与一个理论相矛盾,按照证伪原则,如果这个观察命题为真,就可以证伪与之矛盾的理论。但是根据波普尔的观点,构成科学基础的观察命题是依赖理论的,而且是可错的,因此从逻辑上讲,这种矛盾至多只能说明观察命题与理论中有一个是错的,但是逻辑方法没有办法指出哪一个是错误的。没有任何根据或原则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总是把错误归于理论。具体到现实科学来说,其复杂性要远远超过波普尔在逻辑上的假设,因为任何现实的科学理论都是由一系列的全称命题所构成,而不可能是像波普尔喜欢举例的“凡是天鹅总是白色”这样的单一命题。同时要对这些理论进行检验,又必须对检验的方法进行“确认”,在波普尔的理论中,这种确认意味着检验的方法所依据的理论和辅助性假设、初始条件等必须经过严格证伪的考验。因此,理论与观察命题的矛盾从逻辑上说能够允许得出的全部结论就是,这诸多的前提中至少有一个是假的,但是没法知道哪一个或哪一些前提是假的。因此,一个理论无法被确定性地否证。这就是所谓“迪昂—奎因论题”。[3]112面对这种情况,波普尔只能强调证伪原则必须配合适当的教条主义,“否则,我们不可能知道这个理论的价值,我们在发现它的力量的机会到来之前会放弃它,其结果是,没有理论能够给予世界以秩序”。[5]399从而走向了证伪原则的反面。
波普尔所抨击的归纳法是所谓“简单枚举法”,但是培根恰恰自觉地克服了这种枚举归纳。培根创立了三表法,如前所述,他在其中加入了歧义表和比较表,指出一个理论或形式只有在与其相对立的理论或形式被否证的前提下才能被确立和证实。因此在培根那里,归纳法不仅仅是证明或确立一个理论或形式的方法,在其确立的同时也必然否证了与所确立的内容相反的东西。到此为止,培根与波普尔的区别只在于证伪的目的,培根希望用它来证实,而波普尔则强调用它来排除错误。
笔者认为培根以感觉经验作为客观知识的基础是无可指责的,这也是科学之所以是科学的关键要素。因此,培根方法的缺陷应该从其方法本身来分析。
培根的归纳过程要比传统逻辑学中的归纳法复杂和严密得多,少有漏洞。其中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是被培根列入三表的诸多事例显得杂乱不堪。在培根作为其归纳法范例的关于“热”的研究中,有一些被收入表中的现象可以认为是一种热的现象,但是还有一些则属于人的主观感觉,甚至还有的是来自于长久以来形成的错误见解。[6]129-131归纳的目的在于保证归纳结果的真实可靠,因此培根尽量避免归纳过程中的主观意识对感官事物的渗透,“不要作不成熟的揣想,也不要有什么大量的精微性”[6]128成为了需要强调的重要原则。
在作为“新工具”准备的假象学说中,培根提出“人类理解力不是干燥的光”,[6]26人的心灵所固有的一些特性是阻碍人获取真知的障碍。他把这种障碍说成是“不仅围困着人们的心灵以致真理不得其门而入,而且即在得到门径以后,它们也还要在科学刚刚更新之际聚拢一起来搅扰我们”。[6]19虽然培根从未明确说过可以完全克服这种障碍,但是他还是指望能抵御它们的攻击。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能够使认识不受干扰,培根选择了完全回避的方法,他尽量避免在归纳的起步阶段就引入筛选机制,亦即在归纳的基础准备中把人的心灵排除在外。
但是,现象并不可能轻易地把规律性的东西呈现出来,正如波普尔所认为的那样,观察必须要有选择,这种选择必定意味着一定的目的、对象和问题。笔者虽然不同意波普尔把每一个观察者的主观意见过分渗入观察的观点,但是也很难否认,在观察之前、之中与之后都会涉及对现象的分析和处理。如前所述,培根在观察之前与之后也都对现象进行了分析。观察前的分析恰恰就体现在要质临现表中罗列的现象,那本身就是一种筛选得出的结果。正如培根所说,要把自然和实验“按适当的秩序加以整列再提到人们面前”。[6]128但这种“整列”首先就需要对被观察的现象进行分类和区别,要从无穷的现象中甄别出哪些应该被“整列”。可是培根从未说明他是怎样判断哪些事例或现象与“所与性质”相合从而应该列入三表的。也就是说培根忽略了对于作为归纳基础的现象进行分类和区别的方法的研究,而在实际操作中仅用直觉和不自觉的意向性来填补这种空缺。进一步说,在整个归纳的过程中,也就是在对作为认识对象的感官事物进行分离和分解以抽取出抽象和普遍概念的过程中,每一步都不可能避免使用概念和推理,这种概念或推理并不是如波普尔所认为的必须要与理论相连结,因为人类在知性上的共通性是科学所以可能的条件。但是这种概念在表象感觉时必然具有间接性。在归纳法的步骤中,如何对知性的使用进行严格的规定以防止概念的滥用,以及如何规范归纳过程中推论的使用,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但是培根没有进行任何这方面的研究。前文曾经说过培根在选择归纳对象时并非漫无目的,但是这种“日用而不知”的直觉和意向性是如此的随意,正如黑格尔所评论的那样,培根“满以为根据观察、试验和经验就可以不折不扣地掌握事物的真相,其实……既不能脱离推论,也不能脱离概念,却自以为用不着什么概念,因而只是胡乱理解,胡乱推论”。[7]24-25培根方法的缺陷就在于这种“胡乱”。
不过,虽然人们会如此批评培根,但对于培根来说这恰恰是他所希望和追求的。他创设“新工具”的目的,就是要竭力避免主观意识对客观事物的渗透,正是因为概念和推理带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所以才应该将其挂上重物,不许它们飞跃驰骋。只有在严格归纳的前提下才允许其发挥有限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说,可以认为培根方法的关键问题在于对经验的过分执着,进而导致了对知识的客观性有一种近乎苛刻的追求,从而忽视了对人的认识结构的研究。正因为此,培根的方法由于没有有益的成果而受到指责,事实上它本身的确是不完备的。
但是培根为什么会对知识的客观性有如此严格的要求?笔者认为除了当时科学研究方法的影响外,培根对于经院哲学的反对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培根哲学的核心是自然哲学,他把自然哲学作为自己理论的主题。但是对于当时占据主流地位的经院哲学家的自然哲学理论,培根非常不满,他认为经院学者们关于自然的理论“使得关于自然的谈论更为困难和更多危险,因为那些经院学者们已经尽其所能把神学归成极有规则的一套,已经把神学规划成一种方术,结局并还把亚里斯多德的好争而多刺的哲学很不相称地和宗教的体系糅合在一起了”。[6]75对于经院哲学家的方法,即根据一些极其遥远的抽象概念进行推理的方法,培根表示了极大的反对。实际上如果仔细审查培根的归纳法,就不难发现每一步骤都是依据与经院哲学完全相反的原则制定的。培根认为经院哲学的方法是从一些简单的感官经验一跃而至最普遍的原理,在培根看来这是放任理解力的必然结果,因为“心灵总是渴望跳到具有较高普遍性的地位,以便在那里停歇下来”。[6]13由此人便会倦于进行实验,进而为逻辑和思辨的严格秩序性所折服,所以会让思辨与逻辑发挥与之并不相称的作用。因此培根感叹说:“理解力这东西,除非得到指导和帮助,本是不足以匹敌、不配来对抗事物的奥秘的。”[6]13培根称此为“对自然的冒测”。所以他开始设计一种能够避免“冒测”的认识途径,这也就是他提出假象学说和“新工具”的初衷,他称他的方法为“对自然的解释”。[6]15
由此笔者认为,培根对于知识客观性的追求以及对于经验的依赖,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匡正当时经院哲学的自然哲学方法。因为经院哲学过于繁琐的哲学思辨并没有为人理解自然提供多少有益的帮助,反而在培根生活的时代成为了当时日益发展的科学的思想障碍,显得陈旧和无用。而且由于当时重要的科学进展几乎都与观察和实验密切相关,这也使单凭思辨解释自然的方法受到了挑战。培根受此影响,顺势而为,反对经院哲学的方法,对于思辨和逻辑的作用和应用范围提出质疑,进而对于认识主体的思想意识提出质疑。加上培根对自然为有限的错误判断使他认为可以避免归纳法的局限,应该把理智的作用局限在对材料的整理和分类上。因此,依赖经验和知识应该具有完全的客观性,对于培根来说便成为了顺理成章的信条。可以说,培根的方法和原则是经院哲学的一个“反激”的产物。
在培根之后不久,很少有人再会完全依照培根的方法进行研究,因为人们普遍认为培根的方法有缺陷。不过在笔者看来,这并不意味着培根的理论和方法是没有意义的,它的意义在于对陈旧理论的批判和扫除,并从这种否定中开创了新的局面,提出了以经验的观察为基础作出推论进而找到普遍观念和规律的哲学主张。虽然培根的方法很不完善,但是他的后继者沿着他所开辟的道路,对他的理论进行了扬弃,使经验主义哲学成为了哲学史中的重要理论。从这一点上,可以说培根的方法失败了,但培根的原则不仅没有失败,而且有着深远的意义。正如费尔巴哈所评论的,培根“使经验成为自然科学的基础,从而以客观的纯粹物理学的自然观取代了从前幻想的、烦琐的自然研究方法”。[8]22
[参 考 文 献]
[1]周晓亮.西方哲学史(学术版,第四卷)[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
[2][英]卡尔·波普尔.客观知识[M].舒伟光,卓如飞,梁咏新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3][澳]查尔默斯.科学究竟是什么[M].鲁旭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4]赵敦华.赵敦华讲波普尔[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5][英]卡尔·波普尔.猜想与反驳[M].傅季重,纪树立,周昌忠,蒋弋为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3.
[6][英]培根.新工具[M].许宝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7][德]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四卷)[M].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
[8][德]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史著作选[M].涂纪亮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