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冬香
(太原铁路局经营开发处,山西太原 030013)
定额计价是工程费用计价模式之一,长期以来广为使用。现阶段,中小型铁路工程计价多采用定额计价,那么,相应的结算审核也必然与之对应,结算审核包括送审资料的审核与结算费用的审核。审核实际上就是检验送审结算每笔费用的有效性与准确性,检验是否有支撑每笔费用的依据资料,而这些依据性的资料是否合理、合法、真实、有效,通过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审核才能真正起到控制投资的目的,不致造成资金浪费,使其发挥最大效力。下面就以竣工结算实例来探讨定额计价模式下的结算审核。
某万吨专用线工程,规模为一线一台,装车线有效长度为1 700 m,煤台为1 600 m×50 m×0.5 m,合同价为3 794万元。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基附属、桥涵、轨道、信号、通信、信息、电力与电力牵引、房屋(含房屋土建水暖电)、站场站台及给排水、大临过渡工程等项目,送审金额6 770.8万元,审定金额5 486.2万元,核减金额1 284.6万元。
在审核结算费用之前,首先应对上报结算资料进行整理,认真阅读及审核,通过整理、阅读资料,可以了解工程全貌、现场施工情况、工程项目内容,弄清楚哪些项目是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哪些项目是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哪些是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整理、阅读资料的过程,也是对资料的合理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的过程。经过这样一个环节,可以在下一步结算费用审核过程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工程结算的审核必须以相关资料为依据,因此,上报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真实性,直接影响最终审核结果。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结算书、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竣工图、有关会议纪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单、工程数量核定单、铁路专有材料设备购置发票、与铁路各站段签订的施工协议、现行法律法规调价文件等。在整理资料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工程施工图、竣工图不全,竣工图上没有盖竣工图章,没有相应部门的签章;现场签证单不规范,签证单上只列工程数量,没有说明签证事件的原因,有的没有建设单位的签章,有的没有监理单位的盖章;变更设计单,有的没有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签章,只是说明了变更原因;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有的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签章不全;相关会议纪要有的没有形成正式文本等等问题。对于在整理时发现的以上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对其进行补充完善,以方便后续的费用审核。
认真阅读施工合同文件与招标文件,掌握有关条款的约定是保证审核质量的重要环节。比如对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是暂定价,最终结算价款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结算。合同价款的调整中约定已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项目、数量的增减可做调整。对铁路专用材料(如钢轨、道岔、道砟、轨枕等)及设备结算时,据实补差。根据以上资料,确定了审核原则:工程量按实际发生的计量;单价按照合同执行定额单价。
1)工程量的审核。工程量计算准确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前提。因此,应根据铁路定额中工程数量计算规则,按照施工图及竣工图认真一一核对送审结算中的工程数量,多扣少补。
2)严格执行定额单价。结算单价按照合同约定的铁建设[2010]223号文《铁路工程预算定额》进行计价。审核时要注意子目套价是否与合同子目套价一致,是否有意调高定额单价,避免就高不就低,恶意造成费用的增加。
3)注意各项费率的计取。各项费率的计取要严格按照铁建设[2006]113号文及铁建设[2007]139号文执行。铁路企业定额与地方定额不同的是,无论土建还是安装工程,所有费率取费基数均为人工费,这就要求在审核套定额时,要注意是否有意采用人工消耗含量高者进行套价,是否按照工程所在地费率取费,避免造成费用的增加。
4)防止计算误差。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上的误差,应认真核对,防止多计少算。
5)工机料价差审核。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工程所用材料在结算时,据实补差。该工程除混凝土价格采用与厂方协议的商品混凝土价格外(增加资金49万元),其他材料未提供实际价格,故材料价采用合同价格。工费、机械费价格执行铁路有关规定,不可按市场价随意调差。
6)变更签证的审核。变更设计需有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图;现场签证需有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单位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三方共同签署的用以证实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合同外的一种原始记录资料。结算审核时,要辨别它的真实性,确认此内容是否已包括在合同内,是否与合同价有重复计价的部分,如有此类情况,在费用上要给予核减。同时对隐蔽工程的现场签证,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框构涵由1-4 m变更为1-7 m,资金增加289万元;签证项目:原路基土方需清表,增加费用152万元;线路铺轨合同价调整,双方协议价比原合同价高出298.7万元;工程在冬季施工,增加费用46万元;因施工时征地未完发生村民阻工和连续特大暴雨,造成窝工,索赔费用77万元;各站段配合费为50万元;其他签证费用178.5万元。
7)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合同外增加的工程量是建设单位在合同工作范围外,另行指派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这部分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相同者,可以按照合同价计取;增加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类似者,可以参照合同价计取;增加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完全不同者,双方协商计取方法。上站路及抑尘网项目与合同工程量完全不同,双方确定有协商价,涉及资金555万元。
8)其他方面。除了以上逐项审核外,还应随时去工程现场认真踏勘,核实实物,收集证据,同时向负责工程的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确实做到合同内工程量及签证项目准确无误。
通过认真审核,该工程核减率为18.97%,不难发现最终结算审定价高出了合同价许多,其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合同外的工程量,同时合同价条款的签订为可调合同价,以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这样增加了工程结算的风险性。
总之,审核是一项繁琐的工作,要求审核人员不但要熟知专业,懂得法律法规、财务知识,还得及时掌握、了解相关政策文件等,既要有敬业的工作态度,还必须得有严谨的职业道德,这样才能有效的遏制施工单位的漫天要价,真正控制好投资,发挥资金的最大效力。
[1]唐连珏.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01.
[2]太原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从实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结算审核”[Z].2012.
[3]王红凤.工程造价管理分析[J].山西建筑,2012,38(1):26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