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理论在知识产权中的运用探究

2014-04-06 08:54:24但小红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关键词:民法知识产权权利

但小红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510521)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大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越发觉醒。保障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工业产品设计等主要的知识产权成果,不仅能够激发大众个体的创新意识,也与整个社会尊重知识、提倡创新的潮流相符合。

知识产权作为公认的私法门类,其从演进之初便被冠以“专门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头衔。抛开立法研究理论家与实践家的设计不谈,关注于历史悠久的“市民法”,并在当代民法原理中寻求知识产权的发展与保障潜质,这是我们学者可以做到并可进行探究的。

真正找寻民法理论的精髓之于知识产权的价值应用,需要明确的前提是两者的共性与特殊性,尤其是两者的共性特质极为重要。民法的诚实信用、保障私权、信赖利益保护和维护公序良俗等等原则经历了十几个世纪的完善与发展,以这些理论来指导知识产权的保障与维护是十分必要的。这亦是本文的写作初衷——充分挖掘民法理论在知识产权法律中的运用。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作为民法的子系统与子集,在相当程度上,知识产权法的主体适用、调整方式和适用范围与民法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即民法的一般法理原则和法学使用范围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法学的私权性质和其独到的法律主体、适用方式及其相关的调整范围。

一、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适用受众与民法具有相契合的部分

民法在古罗马时代称为“市民法”,闻其名便可知其私权性质,它所调整的主体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调整的范围为人们个体人身权利及其具备的财产性权利。而知识产权法律主要是保障大众智力劳动的成果,包括智力产品的创造性产出、对于产品的利用获得的相关经济利益以及对于后续知识产权人一定期限的保障举措等。以上种种过程,从知识产权相关智力劳动果实的产出、利用、结果到保护,形成了一个有机的闭环系统,系统中的种种进程因素归根到底是之于财产权与个体人身系列权利的统一。

仅仅从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调整对象及调整范围,就可看出他们不但同属私法领域,并且是密切相关联的。

首先,按照知识产权申请的流程,在向专利局、商标局、版权局等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相关智力成果审批时,会发生与以上种种部门的行政关系、法律关系相应的社会关系,这些关系即是知识产权法律要调整的一系列首要关系。

其次,当相关智力劳动成果在行政部门顺利审核批准下来时,权利获得人会拥有一系列的处分与利用智力劳动果实的权利。例如:专利人享有的独占权,即在未经权利人许可和授权的情形下不得使用相关版权;不得妨害权利独占人的处分、收益以及相关转让的权利等等。

最后,知识产权法律的出现缘由即是社会上存在不法分子对知识产权不尊重与滥用,知识产权法的作用就是调整与纠正这种非法行径。当权利侵害发生时,会产生权利人、侵害人、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等一系列法律关系与社会关系。虽然由于知识产权法的特殊性,同时会伴随着国家公权力的出现和干涉,但是最为频繁和主要的依然是与民法相似的平等民事主体间的各种纷繁关系。

二、民法的法理传统与依据之于知识产权法的应用

民法发源于古罗马的市民法与万民法,是在古罗马版图不断扩展的背景下所采取的包容的措施。统治者为了有效地统治被征服地区,演化出适用于罗马本国公民与异邦人的法律制度。由上可知,市民法和万民法的传统与立法依据即是保障万民的相关权利、经济地位和合法利益,其以保障权利中心抑或保全权利本位的思想观念为民法的精髓。

这种法哲学的理念自始至终伴随着整个民法体系的发展与演进。伴随着历史的发展,民法系统逐渐体系化、丰富化和健全化,其有着丰富的权利理论、详尽的权利保障、系统的权利救济和健全的侵权赔偿等等。上文提及的知识产权法律与民法的立法原理与调整对象的类似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法律的法哲学理论基石、法律理念传统与民法有着极为相似的规定,如知识产权主体的确定、知识产权的内容、知识产权的客体、系列权利的获取、侵权后的保障救济与保护等。可以说,知识产权系列中无论是著作权、商标权还是专利权,都有这些类似的规定。

三、民法上的法律逻辑构造与思维模式在知识产权法律上的应用

民法法学理论上的逻辑构造是较为系统和全面的。我国目前虽然没有正式的《民法典》,但是现行《民法通则》的总括性规定还是与法理学、法哲学密切相关的,应该说,知识产权系列法律制度的现行构造是民法法律思维模式的借鉴。众所周知,民事法律理论中的相关责任主体、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民事行为和责任能力等等概念是民法理论大厦架构的基石。知识产权中的立法亦是参考和借鉴了这些基本元素与思维立法模式,如专利的创造性发明与变革的主体;相关权利在处分、使用、收益的过程中与他人、社会和国家产生的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当有人侵害已注册商标权时,侵权人以法律要承担的系列责任与侵权事实的揭露以及后续的侵权救济与补偿等等。知识产权法律的制定与实施和民法的立法模式构造思维和法理逻辑是相似的,可以说这是相关民法上的理论在知识产权立法中运用较为鲜明的展现。

谈到民法立法架构思维与知识产权立法的相似性时,结合当下我国制定民法典的必然趋势和情况,到底是否应该将知识产权立法纳入到民法典中?抑或如何将知识产权立法划归到民法典的模块中去?这是值得每一个法律工作者深思的问题。

针对纳不纳入的问题,学界的观点可谓见仁见智,但是较为统一的观点和认知是:我国即将制定的民法典中,除了应在总则部分概述知识产权的一般原理及其遵循原则,另外仍需制定专门的特别立法,即知识产权单行立法(涵括版权法、商标法及专利法等法律)。这一观点和认知亦从侧面说明了民法的系列原理及其统括性的规定是十分适用于知识产权法律的,民法理论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的应用亦是十分广泛而深刻的。

1.在立法的相关技术层面上有一定的不易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法律是伴随第三次产业革命与网络信息技术的兴起而产生的法律制度。信息技术更新换代极快,而作为保障智力成果与知识产权的专门性法律,其革新速度则是可想而知的,法律的制定要想紧跟信息发展的步伐是较为困难的。而且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工业产品设计等等大多是涉及多门学科、交叉学科的专业门类,在法理与规范上有相当大的立法技术难度。

2.具体到知识产权法律本身,其法律特色鲜明、立法规范特殊

就现行的各国与国际惯例来看,知识产权法律的特征即是国家、行政权力等公权与个体、民众等私权相交叉,相关法律中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相融合的特质。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实际情况,那就是知识产权的法律调整对象为无形物,它是智力成果、是脑力劳动果实,它会随国家人文环境、时间地域等客观因素影响而有所差异。

3.与国际通行的做法较为一致

目前,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的立法基本上均采取专门的立法、单行法或者特别法进行保障和规定。世界上只有极个别国家在制定的民法典中涵盖着知识产权法,如意大利。但就世界上法学家与法理学家的公认来看,很难说或者比较难得知意大利民法典的这种编制体制是十分成功的。

四、民法架构的基本原则与理论在知识产权法律上的运用体现

目前学界的普遍共识即知识产权法律遵循基本的法律原则涵括于民法内部,应该说社会上知识产权的保障路径和分析方法均适用于民法理论的一般原则。民法为私法的汇集抑或总集,可以称为私法的“一般”;而知识产权仅可作为子集,是私法的“特殊”。

公认的民法基本原则和理论包括:民事主体双方平等自主,交易买卖合同等价有偿,在进行民事行为和处分民事权利时公平信用,相关权利不可滥为行使,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公共利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以上种种原则和理论是民法的“纲”,具体到民法的这些原则之于知识产权法律上的应用来讲,知识产权法律亦同样遵循。

知识产权的权利主体,如专利权的权利主体人、权利授权人和使用者,这些主体间是平等自主的。专利的被授权使用人支付一定的报酬来进行等价有偿的交换,权利授予人获得了其智力成果的劳动报酬,权利使用人则获得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使用期限,并产生价值利益。同时对权利使用人来说,其只能使用权利授予者授予使用范围内的权利,超出部分或者未授权部分则不得滥用,这亦体现了等价有偿与权利不得滥用的民事法理原则。同时,无论是商标权、版权还是专利权,在使用过程中只能是良性的,为个体社会创造相关产业价值与经济收益,秉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遵守公序良俗,不得损害他人、集体、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不得败坏社会风气,这也体现了在民法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遵守公序良俗的原则。从以上事例可以看出,知识产权法律的架构及遵守原则与民法的法学理论有着惊人的一致性。

五、结语

民法中的一系列理论、法理思维及逻辑架构在知识产权立法中的运用十分明显,这可从知识产权法律本质的特殊性及民事立法的成熟度与演进史中看出。在知识产权立法中借鉴民法的立法原则和理论很有必要,对于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法本身的法律架构大有裨益,反之知识产权立法的日趋成熟亦会触动民法体系架构的日臻完美,两者交互影响、互相促进。

[1]孟庆法,冯义高.美国专利及商标保护[M].北京:专利文献出版社,1992:180.

[2]郑成思.民法草案与知识产权[N].中国知识产权报,2003-01-17(3).

[3]梁慧星.民法总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523.

[4]姚欢庆.知识产权上民法理论之运用[J].浙江社会科学,19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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