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全系统全寿命装备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2014-04-06 05:42宗玉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10期
关键词:公安寿命装备

宗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公安全系统全寿命装备管理影响因素分析

宗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00038)

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公安装备日趋复杂,技术含量不断增加,管理难度逐渐加大。传统的装备管理思想和方法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应适时调整。将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思想引入公安装备管理工作中,研究公安全系统全寿命装备管理的动力因素与制约因素意义重大。

公安装备管理;全系统全寿命理论

公安机关是我国政府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重要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肩负着预防、制止和打击违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卫国家安全的重任。公安装备作为辅助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行使刑事司法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基本装备,是进行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的物质基础,是提升公安队伍战斗力的物质条件。当今我国处于大变革大发展时期,社会矛盾凸显,公安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和执法任务日趋复杂和艰巨,公安机关配备和使用现代化高科技装备的需求不断提高;犯罪手段的多样化和犯罪工具的高科技化,在对高技术公安装备需求加大的同时,也对公安装备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

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思想是当前装备采办管理领域最先进的管理思想。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思想的实质是系统工程理论在装备管理领域的应用。全系统管理思想是把装备管理看作一个系统,把装备本身及与装备有关的所有内在和外在的因素纳入管理的范围,统一规划,统筹管理,属于横向上的管理。全寿命管理思想是对装备“从生到死”的管理,包括装备从需求论证、工程研制、生产与部署、使用与维修和退役处理整个过程的管理,属于纵向上的管理。综上所述,公安全系统全寿命装备管理是指对公安装备的主装备和保障要素实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以及对公安装备从需求论证到退役处理的整个寿命周期各阶段实行统筹管理的过程。

一、实行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动力因素

(一)借鉴军队装备管理的成功经验

对装备实行全系统全寿命管理,其实质是系统工程的原理在武器装备管理中的应用。我国军队于20世纪80年代总结自身装备管理经验并借鉴外军成功的管理经验后,提出应用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思想指导管理实践。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的成立标志着我军实现了对装备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结束了装备建设分散管理、多头管理的传统模式。装备部的建立为我军实现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2000年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指出:坚持装备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实行装备的全系统、全寿命管理;装备工作是对装备科研、订货、保障部队使用直至退役、报废的全系统、全寿命的管理活动。随着装备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发展,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日趋完善。借鉴军队全系统全寿命装备管理理论指导公安装备管理工作实践,其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公安武器装备的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地节约经费,实现最佳综合效费比,促进我国公安机关装备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科技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近年来,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促进了科学技术的进步。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直接推动了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思想在公安装备管理工作中的运用。生产力的发展使公安机关可以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公安装备建设工作中,而科学技术的进步则使得公安装备日趋先进和现代化,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在公安部提出的“科技强警”战略下,公安机关只有运用全系统全寿命装备管理思想,对各类装备的主装备和保障要素实行系统的管理,并从装备的需求论证和研制阶段就参与其中,才能有效地管理各类公安装备,确保其服务于公安实际工作。公安装备需求论证和研制阶段所花费的费用虽然只占装备寿命周期总费用的15%左右,但这两个阶段的决策却对90-95%的寿命周期费用具有决定作用。因此,加强公安装备尤其是高科技含量公安装备需求论证和研制阶段的管理,对于降低公安装备寿命周期费用,促进公安装备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公安实际工作的需求

公安装备是开展公安工作和进行公安队伍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切实履行职能的重要保证,也是衡量公安机关保障能力的重要标志。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各种先进的公安装备被不断引进或制造出来,应用到公安实际工作中,对公安装备管理工作无疑是一个新的挑战。为使不断更新换代的公安装备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战斗力和使用效益,亟需采用公安全系统全寿命装备管理方法指导公安装备管理工作实践。公安装备的全系统管理强调,既要重视主装备的管理,又要重视与主装备相关的各保障要素的管理;既要重视单个装备的系统管理,又要重视各种装备在整个装备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公安装备的全寿命管理,强调对装备寿命各阶段进行合理划分,明确各阶段的管理目标,合理配置和利用有限的资源,以最大限度地节约公安装备寿命周期费用,实现最佳的综合效费比。因此,以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理论指导公安装备管理工作实践,是公安装备不断发展的需求,更是公安实际工作的需求。

二、实行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制约因素

(一)传统公安装备管理理念的影响

当前,公安装备管理工作保持着良好的态势,但与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仍有差距。传统的公安装备管理思想已经无法有效地指导公安装备管理工作,借鉴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思想指导公安装备管理工作实践势在必行。传统的公安装备管理理念的弊端主要表现在:重投入,轻效益;重配置,轻规划;重数量,轻质量;重使用,轻维护;重眼前,轻长远。当前,传统公安装备管理理念仍然深深影响着某些地区公安机关的装备管理工作。不改变这种落后的管理思想,将不利于公安装备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安装备各部门之间关系对公安全系统全寿命装备管理的影响

传统观念认为,公安装备的管理只涉及装备管理部门。实则不然。公安装备的管理不仅是装备管理部门的职责,也是装备研究部门、装备使用部门及装备维护部门等与装备有关的各部门的共同职责。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对公安装备主要采取综合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综合管理即公安装备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共同管理公安装备的管理方式;分散管理即装备分散于各装备单位,具体装备由各装备单位独立管理的管理方式。这样的管理方式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各部门之间各成体系,缺乏协调管理。二是各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机制,使得装备管理部门无法有效获得装备管理信息反馈。各部门之间协调不力,影响了公安装备管理的工作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专业人才的缺失对公安全系统全寿命装备管理的影响

对装备管理专门人才的培养和管理,是公安装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公安队伍缺乏装备管理的专门人才,也是装备管理工作无法高效开展的原因之一。缺乏装备管理专门人才,使得一些新引进的设备无法正确使用,使得一些原有设备无法高效使用。实际工作中,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装备资源浪费的情况不胜枚举。因此,加强公安装备专门人才队伍建设势在必行。其目的在于建立一支与公安装备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人才队伍,通过分析当前人才队伍结构,完善人才队伍专业、能力和年龄结构,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充分发挥各类公安装备管理人才的作用和优势,促进公安装备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三、实行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的对策

(一)深化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理论的研究

正确且符合实际的思想理论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作用,没有正确理论的指导,实际工作就会变得盲目、无序。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理论的深化研究是提高公安装备战斗力的根本途径,对指导公安装备管理工作意义重大。深化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理论的研究及其在公安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实际验证理论,应在借鉴军队成功管理经验的同时,将全系统全寿命管理理念应用到公安装备管理实际工作中去。要注意在具体工作中寻求适合公安装备管理工作的方法,在具体实践中验证全系统全寿命理论应用于公安装备管理工作中的科学性,通过公安装备管理实践工作不断丰富和发展全系统全寿命理论,以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验证和丰富理论,促进公安装备管理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加强各装备部门间的合作

对公安装备的管理,不仅是公安装备管理部门的职责,装备研究部门、装备使用部门及装备报废部门等所有与装备有关的各部门也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公安装备管理,除采用综合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之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集中管理或阶段管理的管理方式。集中管理是指装备部门对共享的装备集中进行管理。阶段管理是指按照装备寿命周期各阶段进行管理,如需求论证管理、生产管理、配备管理、维修管理、报废管理等。应该引起重视的是,无论采用哪种管理方式,各装备部门之间都应加强协作。装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建立各部门间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获取装备使用部门及维修、报废部门关于装备情况的最新信息;各部门实现无缝对接,提高公安装备的战斗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装备在公安工作中的使用效益。

(三)重视专门人才的培养

公安装备管理人才培养是公安装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是选拔高素质、优秀公安装备管理人才的必要前提。重视公安装备管理人才培养,进一步巩固落实公安装备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对于实行公安装备全系统全寿命管理,提升公安装备管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培养公安装备管理人才的综合能力。知识是管理能力的源泉,管理能力是公安装备管理人才的核心价值。对公安装备管理人才,重在培养其专业技能,包括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能力和创新能力。单纯注重掌握专业知识,“纸上谈兵”的培养模式已无法适应当前装备管理的客观需要。注重公安装备管理人才综合能力的培养,是适应时代需求和装备管理工作快速发展的现实要求。

第二,发挥公安院校对公安装备人才培养的主导作用。院校教育具有培训教育、继续教育无法比拟的优势,具有系统性、规范性和专业性的特点。培养公安装备管理人才应把公安院校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要努力把公安部直属公安院校与地方公安院校建成公安装备管理人才培训基地。此外,对于公安装备管理人才的职业培训也不容忽视,要建立以公安院校教育为主、职业培训为辅的公安装备管理人才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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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1

A

1673―2391(2014)10―0055―03

2014-07-10 责任编校: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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