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玉芹,文丽红
(1.湖北省荆门市委党校,湖北荆门448000;2.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中游局,湖北武汉430012)
论产城融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以湖北长江经济带城镇化建设为例
何玉芹1,文丽红2
(1.湖北省荆门市委党校,湖北荆门448000;2.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中游局,湖北武汉430012)
产城融合城镇化视野中的城镇化是人口的城镇化、市场的城镇化和均衡的城镇化。一方面,产业集聚是城镇化的前提与基础。另一方面,城镇建设又是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助推器。把湖北长江流域建设成为引领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产业密集带、新型城镇连绵带,关键是要促进产城融合。湖北长江经济带走产城融合城镇化之路,要以实现要素集聚集约、产城互动、人城互融为发展目标,以独特的主导产业推进长江经济流域产城互融的城镇化进程,以科学的城镇规划推进长江经济流域产城互融的城镇化进程,以强大的制度保障推进长江经济流域产城互融的城镇化进程。
长江流域;产城融合;作用机理;存在问题;战略选择
DOl:10.3969/j.issn.1671-7155.2014.04.014
产城融合城镇化视野中的城镇化是人口的城镇化、市场的城镇化和均衡的城镇化,这种城镇化是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自然历史过程,是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市场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从理论层面来讲,产城融合的城镇化对于纠正传统城镇化的发展误区,丰富新型城镇化道路的内涵,指导如何走质量型城镇化道路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从现实层面来讲,湖北长江经济带要担负起“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发展重任,关键在于使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走在前列,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在新一轮长江流域开放开发和城镇化建设热潮中,湖北长江经济带城镇化建设正“加码提速”,但一些新城新区建设项目在缺乏产业导入和支撑的前提下相继展开,有些项目明显与经济发展水平、产业规模不相匹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资源浪费,潜藏着系统性风险。走产城融合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是湖北长江经济带城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
产城融合是指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以城市为基础,承载产业空间和发展产业经济,以产业为保障,驱动城市更新和完善服务配套,以达到产业、城市、人之间有活力、持续发展的新模式[1]。产城融合的城镇化发展理念,一方面强调以业兴城,将产业视为城市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强调业与城融,将城镇视为产业发展的载体,两者互相促进,共生共荣。
(一)产业集聚是城镇化的前提与基础
在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因果关系中,工业化是因,城镇化是果,工业的核心是发展产业,而有竞争力的产业又总是以集群的方式呈现的。因此,城镇化是产业集聚发展的必然结果。城镇化的过程,也就是产业演进集聚的过程。
1.产业集聚为城镇化带来要素集聚
城镇化的本质在于产业、要素、人口在一定空间的高度集聚,其中,产业的集聚是人口与要素集聚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城镇化的前提和基础。当从事某种大规模经济活动的主体选择某一区位进行大规模生产时,与此相关的从业人员为了减少运输成本,就会就近选址,实现集聚经济。随着产业链条的延伸和关联产业的衍生,越来越多的农民被引导到第二产和第三产就
业,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也逐渐向这一区域集中,在实现工业化过程中开始了城镇化建设。实践证明,产业聚集度高的地方,工业就发达,市场就繁荣,小城镇就建设得好。
2.产业集聚为城镇化提供物质支撑
城镇化不是简单地把村庄改造成城市、把农民请进城,理想的城镇化是一种更高质量的生活方式,需要政府在住房、就业、医疗、教育、养老、基础设施各方面投资予以保障。推进城镇化需要强大的经济实力和财源作后盾,客观上需要加快产业集聚,提升经济运行质量,致力壮大财源。如果产业发展跟不上,就会出现人口膨胀、就业困难、城市配套公共服务跟不上等一系列问题。
3.产业集聚为城镇化建设降低成本
产业集聚可以极大地降低城镇化建设成本。在产业集聚区,众多企业和家庭在一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共享交通、通讯、环保、水电、防灾等基础设施,符合基础设施集中投入的特点,能发挥基础设施供给的规模效益。据国家计委经济研究所的调查分析,按照城镇化的要求,产业集聚后,可以节约土地30%,提高能源利用率40%,节约行政管理费用20%以上[2]。
4.产业集聚增强城镇功能
产业集聚有效地推动城市生产与生活功能的分离,不断完善其生产、服务、管理和协调方面的能力。围绕产业集聚所致的生产生活需求,城市空间被科学规划、产业被合理布局、设施得以共建共享,城市在服务生产、方便生活、传承文化中的各项活动中得以彰显个性与特色。
(二)城镇建设是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助推器
城镇为产业发展提供资源、平台和集聚空间。非农产业有着强烈的城市区位指向,它需要大量高素质的劳动者、具有比较优势的自然资源、较好的区位优势和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城镇既提供自然资源、劳动力等一般生产要素,同时又汇集人才、信息、科技等高级生产要素为企业所用,促进产业创新技术、优化结构和集约发展。而城镇在空间的集聚和扩张,除了为产业发展提供空间载体外,还扩大市场需求,创造发展环境上的外部经济效应。
1.空间布局不优,缺乏区域协调
长江经济带城镇建设缺乏系统规划,各城市功能定位不明确,发展不协调。一方面,大城市偏少,辐射带动中小城市不够。武汉人口密度大,首位度高,城镇化的资源和空间容量渐小,生态、文化保护,交通堵塞渐成问题,空间结构上开始步入“摊薄饼”和“同心圆”的误区。虽然强调武汉作为中心城市的辐射与带动作用,但实际上武汉与咸宁、黄石、黄冈、鄂州紧密圈层以及西部城市泛影响圈层在产业协同发展、资源流通互利、设施共建共享方面的能力较弱。另一方面,中等城市断档,小城市彼此封闭,与大城市的开放对接性偏弱。咸宁、黄石、黄冈、鄂州作为东部城市群支点城市的规模不够,城镇平均人口偏小,特色产业发展不足,彼此的产业间缺少分工;长江沿岸西部城市群仍未形成,荆州作为西部城市群核心城市的集聚与辐射作用不够,恩施州经济总量偏小实力不济。
2.城镇规模不大,缺乏文化内涵
长江沿岸绝大多数城镇仍然停留在“小城镇、大农村”的阶段,以传统农业作为支柱产业。由于规模普遍较小,布局不合理,城镇的企业集聚作用差,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就业吸纳能力小,减弱了农民进城的吸引力。产业发展与城镇建设的互促作用发挥不够,必然造成城镇建设特色不足,呈现出“千镇一面”的现象。虽然经济带内培育出了诸如大冶陈贵、黄陂木兰、洪湖瞿家湾、利川谋道这样的经济强镇、生态重镇、文化名镇和旅游要镇,但多数乡镇特色不突出,缺乏文化内涵和品位。在粗放化、破碎化的城镇化建设浪潮中,一些地区原有的特色、风貌、文物遭到破坏,新城镇建筑、街区、旅游产品对荆楚文化、民俗文化、地方文化的挖掘不足。
3.产业实力不强,缺乏地方特色
从湖北境内整个长江流域来看,沿岸物产丰富、水源富集、生态多样、交通便利,工业基础较好,文化底蕴深厚,具有发展各类产业的得天独厚条件。但湖北长江流域节点城市产业的选择没有发挥好各自的比较优势,工业结构偏重,且存在一定程度的产业同构。重工业是长江流域多数城市的支柱性工业,其中黄石重工业比重高达近90%,武汉、鄂州、宜昌比重超过80%,黄冈、荆州比重过半。由于重工业与其它产业的关联度较差,与周边农村的相关系数不大,因而对带动农业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能力较小。各城市在主导产业的选择上,较少突出各自的特色,机械电子、冶金建材、化工、纺织是雷同度较高的产业,但规模均不大,竞争也不强。虽然湖北省十强县域经济排名中,长江经济带县市区占九个,但在全国百强乡镇,湖北仍旧榜上无名。相对于城市,乡镇一级的产业支撑能力更弱。从农业资源特色入手,靠现代科技和管理来提升,以适度的规模经营来取胜的经济强镇较少。
4.新区新城泛滥,缺乏产业导入
诚然,新型城镇化需要更有质量的空间载体,一批综合功能较为完善、规划建设科学的新城新区在满足
产业集聚发展、改善居住条件的同时,提升了城市形象。但在快速的城市建设和现代化的冲击中,也一些地方政府急于求成,城镇建设贪大求全,建设项目数量过多、规模过大、标准过高。长江经济带城镇化建设也或多或少地存在类似问题。截止2013年8月,仅武汉市就规划了11个新城新区,武汉花山生态新城、咸宁梓山湖新城、鄂州梧桐湖新区、宜昌滨江新城、黄石大冶湖生态新区等一批新城仍在加紧建设。这些大手笔的造城运动,背后潜藏着一定程度的产业空心化危机,如汉南区卓尔工业园仅入驻两三家投产企业,汉南区美国新都市工业园已是人去楼空,鄂州梧桐湖新区定位的创意和高科技产业仍然处于筑巢引凤中。缺少产业支撑的城镇发展最后可能会演变成“圈地运动”,由于资本、土地、资源被过度消耗,城市运营成本高,会引发政府债务无法偿还、新城变“空城”的系统性风险。
湖北长江流域城镇化中呈现的这些问题,实质上是产城缺乏良性互动、融合较差的问题。缺什么就应该补什么,今后湖北长江流域新型城镇化要从重点打造好产业体系着手,发挥好比较优势,使产城实现良性互动,走产城融合的质量型城镇化道路[3]。
1.以实现要素集聚集约、产城互动、人城互融为发展目标
有增长动力的城镇化既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改变过去的城镇化模式,走质量型城镇化道路的根本要求,目标就是为了实现要素集聚集约、产城互动、人城互融。第一,资源集聚。城镇化的集聚效应充分体现,简单地说,就是由人口和资源向城镇集中,形成城镇的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最后实现要素和资源的集约利用、科学发展。第二,产城互动。以业兴城,城与业融。产业发展方向与城镇要素结构相符合,城镇建设需求与产业财力支撑相匹配;城镇设施供给满足产业发展需求,产业区域分工提升城市功能效益。第三,人城相融。以人为本推进城镇化,保障人的权利,促进人的发展。城镇人居环境系统设计科学,生态良性循环,产业支撑有力,人民安居乐业;农民市民化后的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生存和发展权益充分保;城镇化中农民的利益分配均等、风险承担适量,人城能共容、共融和共荣。
2.以独特的主导产业推进长江经济带产城互融的城镇化进程
当城市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时,决定城市增长的是资源和要素的集聚能力,而这种能力又取决于城市能否形成一种繁荣的主导产业,这种产业又派生出其它产业。因地制宜地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是保持城市活力的重要条件。德国的鲁尔地区、法国北部和美国五大湖地区无不是因为产业的繁荣而形成了大城市群。借鉴发达城市群的成功经验,湖北长江流域应根据现有的基础条件和资源禀赋,因势利导,打造出沿江带的特色主导产业。湖北长江流域主导产业应选择产业关联度大、带动作用强的光电子通信、汽车及其零部件、钢铁及钢材制品、纺织服装、现代服务业、农产品加工等七大产业集群。作为独立行政个体的沿江各节点城市,也应根据自身的综合和专项优势,对各自的经济结构做战略性的调整,合理定位各自的城镇功能,选择好各自的主导产业,错位发展参与沿江流域产业分工。比如,作为中心城市的武汉,在保留现有的优势重工业基础上,新兴工业不应再加重,要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向区域性甚至国际性的服务中心发展,而普通制造业可以向周围的城镇分散。再比如咸宁,利用隶属武汉城市圈的政策优势、靠近武汉的区位优势、农业生态优势和旅游资源优势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可以发展生态旅游、特色农业、麻纺等主导产业,以及为赤壁富士康配套的光电子和为武汉石化副产品延伸加工的精细化工等先导性产业[4]。
3.以科学的城镇规划推进长江经济带产城互融的城镇化进程
所谓科学的城镇规划,一是城镇体系的层级合理,二是彰显城镇的特色,长江流域的城镇规划也要向合理的层级结构转变,并在建设与保护中寻回自我。
第一,以层次合理的城镇体系规划推进长江流域城镇化建设。
片面发展大城市,会造成“大城市病”;盲目发展小城镇,也极易造成土地浪费等“农村病”。只有形成合理层级的城镇体系,才能在空间边界、资源配置、产业分工、文化传播等方面形成具有互补功能和良好协调机制的城市共同体。城镇体系的形成是在城镇间产业和职能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形成经济一体化的结果。因此,长江经济带各行政地区应根据自身的基础和特色,承担不同的职能分工。具体来讲,要按照以武汉这个特大城市为重点,以宜昌、黄石、荆州三个较大城市为中心,以黄冈、咸宁、鄂州三个中等城市为骨干,恩施以及其它沿江县城为基础,小城镇为补充的规模和格局,在沿江形成布局合理、层级清晰、功能完善的现代城镇体系。
从湖北长江流域城市群参与区域竞争角度来讲,要提升武汉的建设层次与规模。要打造长江流域成为亚太地区最具规模与实力的大河产业带,武汉的城市建设
仍然面临着提升功能和增强竞争力的挑战,仍要继续推进结构创新、体制创新和功能创新,增强对周边地区的辐射与带动能力,完善现代商务、物流、信息、科教和旅游五大服务中心,加强与临近长三角的合作与联络。
从完善湖北长江流域城镇体系的层级结构角度来讲,要打造宜昌、荆州、黄石为长江流域的大城市。长江流域乃至整个湖北缺少规模与实力兼具的大城市,没有形成像长三角与珠三角那样大城市遍地开花的格局。当前,宜昌、荆州、黄石应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选好各自的主导产业,打造各自成为长江流域东、中、西人口过百万、城区面积过百万平方公里的大城市已成当务之急。具体来讲,宜昌可以省域副中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世界水电之都,化工、医药食品、装备制造等产业基地,重要港口(河港与空港)的功能定位自身;荆州以历史文化名城,重要港口,重要粮油生产基地,机电、纺织、农副产品加工、冶金建材等产业基地的功能定位自身;黄石以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保税物流中心,武汉重工业的配套中心,冶金、建材、纺织、服装产业基地的功能定位自身。
从改善湖北长江流域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角度来讲,要将洪湖打造为重要的中等节点城市。武汉至荆州段477公里的江段上尚无具有一定规模的中等城市,出现了明显的断链现象。那么在武汉至荆州段选择一个城镇化基础较好的城市打造成中等城市,对于加强城际联系,带动流域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从湖北长江流域城镇体系建设的实情角度来讲,要加强小城镇建设。湖北省长江流域小城镇占城市总数的60%以上,农业虽具有比较优势,但没有转化为现实的竞争优势,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明显。小城镇就近聚集人口、吸纳就业,是统筹城乡的重要关节点,大力加强小城镇建设是解决上述问题的突破口。但小城镇的建设也要根据各地区的比较优势,有选择地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旅游镇、工业镇和商贸镇。要通过大力发展主导特色产业,选择一些重点镇,将其建设成为经济实力更好、产业基础更强、服务功能更全的小城市,增强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以独具特色的城镇体系规划推进长江流域城镇化建设。
不同地区的自然环境、经济基础、文化差异较大,不能呈现千城一面的形态和风格。成功的城镇化建设是地区文化品牌的塑造,要能体现这个地区的精髓和文化传承。但城市文化的塑造不是追求与自身经济实力不匹配的高楼、广场和新城这种浮躁的现代化,也不是带有表演性质的仿古一条街,民族文化一条街,更不是靠复制假城墙、假古董呈现假文化复兴。历史厚重的户步小巷,吉庆街嘈杂而亲切的市井文化,荆州原始风貌的古墙城,长阳土家族古朴的吊脚楼都是可以在城镇发展中呈现的。但是可惜的是他们正在消失,一个不真的事实是吉庆街改造后,市井气和汉味儿就消失了。因此,长江流域的城镇化一定要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现代与传统的关系,旧城改造、新城建设一定要多征询当地居民的意见,因为城镇是他们的,有了他们,才有了城镇鲜活的文化和真正的特色。
4.以强大的制度保障推进长江经济带产城互融的城镇化进程
城镇化建设需要从顶层进行制度设计,提供一套完整、清晰的制度予以配合与支持。城镇化的保障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既涉及城市的户籍制度、公共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又涉及农村的土地制度、土地出让制度,还涉及政府自身的财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考核评价体制。进城的劳动者是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要素,劳动者的勤劳与素质以及由劳动力素质而决定的科学技术是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的重要软实力。由此可见,制度改革最关键的领域在于如何保障农民在城镇的生存发展问题。因此,一定要让他们在城镇的职业梦想得以实现,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合理诉求得以解决,拆除横隔在农民与城镇之间的一切玻璃隔板,真正使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进得来、呆得住、安居乐业。在国家的宏观政策与体制尚无改变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以改变我们能够改变的部分。比如,在目前尚不能实现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情况下,政府对长江经济流域产业集聚区、新区、新城的产业工人,可以通过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支持他们全部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障;又如,打破市场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长江流域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再如,完善长江流域流动人口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就业引导与培训等。
[1]梁浩.“新四化”视角下产城融合思路研究——以宝山区北部新城建设为例[J].中外企业家,2013,(6).
[2]应焕红.加快产业集聚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对浙江省温岭市城市化与产业集聚良性互动的案例分析[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2,(4).
[3]王道勇.质量型城镇化刍议[J].理论动态,2013,(8).
[4]刘志扬.城市不能在现代化中迷失自我[N].南方日报, 2011-11-04.
(责任编辑 叶剑锋)
何玉芹(1976—),女,湖北当阳人,湖北省荆门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室副主任、讲师,主要研究区域经济学;文丽红(1974—),女,湖南岳阳人,长江水利委员会水文中游局工会办公室干部,主要研究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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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7155(2014)04-0064-04
201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