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洪余
(1.太原警官职业学院 战术系,山西 太原 030032;2.山西大学 体育学院,山西 太原 003006)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治安形势日趋严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诱发和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也明显增多,这导致公安民警工作任务繁重,民警在警务实战中的伤亡也出现上升趋势。警察这一特殊的职业,决定了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警务时势必会与违法犯罪嫌疑人形成对抗,因而遭致各种已知或未知的暴力袭击。那么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来有效避免公安民警不断增长的伤亡现状呢?笔者从初任公安民警实战意识培养角度来谈谈个人的认识。
警务实战,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按照法律授权,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过程中,以强制手段为主要形式进行防止、制止、控制执法对象(及他人)具有暴力行为的执法活动,是警察面临或者可能面临武力冲突的一种对抗活动。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意识定义是心理活动的高级形式,是自觉的心理活动,是感觉、知觉、思维等各种认识的综合心理过程,它指导着人们的行为基础,有什么样的意识就有什么样的行为。警务实战意识,是指对公安民警日常实际作战、实际战斗或业务工作的方法、目的、意义、作用、功能等规律的认识和反映。
从公安部每年发布的全国公安民警伤亡数字来看,2008年至2012年,全国公安民警因公牺牲2204人,因公负伤16821人,我国把民警因公伤亡的直接原因分为四种,即交通事故、积劳成疾、暴力袭击和抢险救灾。其中因暴力袭击伤亡的大都是一线公安民警(如:派出所民警、交警、刑警、治安警等)在执法对抗行动中造成的。尽管民警的伤亡有许多原因,但警务实战伤亡的比重还是占着较大的比例。一方面说明了犯罪分子十分残暴,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生命遭受着严重威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执法者自身存在的问题。那么如何减少民警的伤亡已经成为公安部门十分关注的问题,需要我们进行理性分析。笔者认为除了当今治安形势特殊、民警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不足、违法犯罪的暴力化倾向严重、民警掌握实战技能不扎实之外,在警务实战中缺乏良好的警务实战意识是执法对抗中造成公安民警伤亡最普遍的原因。因此,要从实战意识抓起、从初任民警抓起,夯实其警务实战意识,从而杜绝麻痹思想、为实战打好基本功。从源头树立良好的警务实战意识以有效减少民警伤亡,是当前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警务实战技能训练很重要,但不能够完全解决公安民警在一线执法执勤行动中面临的所有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提高初任公安民警的警务实战意识比只重视警务实战技能训练在实战中发挥的作用更为重要。
初任民警指新招录的公安民警。初任民警自身的特殊性使得对其进行警务实战意识的培养能够收到较为理想的效果,这是因为初任民警具备以下优势:(1)初任民警一般比较年轻,头脑灵活,接受能力强;(2)初任民警一般都有着较高的理想,学习积极性高;(3)初任民警社会阅历较少,许多思想意识尚处于养成时期,可塑性较强;(4)初任民警一般还未正式参加公安工作,在这个时候及时进行警务实战意识的灌输能够为今后的实战工作打好警务实战意识基础;(5)初任公安民警入警培训时间相对较长,能够较为系统地进行实战意识的培养;基于以上理由,可以肯定初任公安民警入警时期是警务实战意识养成的关键时期。我们借助这个时期进行实战意识的培养将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作者认为应当先从以下最基础的几方面入手培养初任公安民警警务实战意识:
警察是个危险的职业,在警务实战过程中安全执法是成功执法的前提和保障。公安民警会面临许许多多已知或未知的危险,如:暴力抗法、突然袭警等事件。此时,公安民警必须要有比常人更强烈的危险意识。越是情况不明,就越应视为有危险存在。要始终坚持“生命安全是执法第一要素”,把“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执法原则放在首位。实战中,公安民警必须带着敌情、带着险情进入实战,也只有在实战中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将安全意识贯穿于整个警务实战的全过程,才能够获得最大的安全。
1.“危险加一”意识
这里的“加一”并非是简单地增加一个数字,也不是给自己出难题,更不是为“知难而退”找借口,而是要求公安民警在实战中务必把面临的危险、身处的环境和处置警情的难度放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来考虑。“危险加一”意识既实际又实用,它提醒我们在实战中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们的处置都不能掉以轻心。“危险加一”意识是为了加强公安民警在实战中警戒防备,体现了对警务活动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实质。在警务实战过程中,我们应当把当前的形势评估得更复杂、更严峻一些,运用“危险加一”意识指导实战,结果才会更安全,处置也会更有效。
2.警力优势意识
在警务实战中,公安民警必须坚持警力优势意识,充分利用警力优势进行警情的处置。实战状况瞬息万变,在无法形成优势警力的情况下就需要变换战术采取其他应对措施,千万不可逞强蛮干,贸然行事。而集中优势警力处置,实战效果则迥然不同。切记公安民警的生命是无价之宝,只有我们安全,才能更好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公安科技已十分发达的今天,违法犯罪嫌疑人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3.协作掩护意识
协作掩护意识是警务实战中团队行为意识的体现。团队中须有协作掩护精神,警员相互之间应不断沟通,默契配合,每一名警员应明确责任,清楚自己有义务向同伴的安全负责。事实证明,在实战中,“同伴安全,我才安全”,“同伴安全,团队才安全”。为了确保同伴的安全,在整个实战过程中民警要树立向同伴安全负责的意识。在为同伴提供帮助的同时,每个警员也能感受到自己时时刻刻得到同伴的帮助,警务实战整个过程无安全后顾之忧,这样公安民警的战斗力才会大增,实际作战的效率才会更高。所以,实战中一定要杜绝不管不顾、各自为战,加强协作掩护意识是公安民警有效的安全防范手段。
4.战术撤退意识
在实战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状况,特别是当遇到不利于我们反击的险境时,盲目地死拼往往会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遇犯罪嫌疑人以严重暴力方式控制局面以威逼警方时,公安民警选择撤退显然是明智之举。这时的后撤是出于安全的考虑,并不是对违法犯罪行径的放纵,更不是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屈服,而是以退为进,这是战术的需要。如果这时公安民警只知进而不知退,明知有危险还要往上冲,则是愚蠢的行为。公安民警暂时撤退,对打击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行动并没有放弃,这样的战术撤退不仅可以缓解现场的紧张气氛,更重要的是可以有效保护现场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等到重新调整方案、做好部署之后,先前的撤退换取的则可能是更大的胜利。
警务实战离不开强有力的保障体系,强有力的保障体系离不开法律的有力支撑。从严格意义上说,法律保障是公安民警实战得以开展的前提,是警务实战工作开展的合法性依据,是公安民警在实战中自我保护的无形武器。目前公安民警执法方面的法律依据有《刑法》、《刑事诉讼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人民警察法》、《道路安全交通法》、《行政许可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基本上保证了警务实战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安民警在实战中需要有规范的法律行为,规范的法律行为要建立在民警良好的法律意识之上。因此,需要从帮助初任公安民警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的理解和记忆着手,促进他们法律意识不断提高。
与此同时,在警务实战中不管当前的情况多么复杂,都应当规范执法。我们必须从法律程序、行动程序、执法行为三方面来树立初任公安民警的规范执法意识。法律程序规范有利于民警合法行使职权,有利于人权保障,确保执法质量。行动程序规范是符合勤务规范要求的,规范的法律程序可以有效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而执法行为规范可以增强警务实战效果,所以执法规范意识的养成可以帮助初任公安民警更加顺利地完成警务工作。
实战意识的形成是实战训练的最终目的,因为意识是在反复的动作刺激下建立起的有效条件反射状态之后而形成的。具有强烈进取精神的初任公安民警势必会对警务技战术训练产生浓厚的兴趣,这将成为他们自觉参加警务技战术训练从而养成良好实战意识的内在动因。现交流以下几种方法:
将警务实战意识的培养渗透在警务技能训练之中是强化实战意识的有效途径。徒手防卫与控制、搜身与带离、警械武器的使用、战术基础动作训练这些都是警务技能训练的主要内容。每项技术都有它的特点、应用范围、标准和要求,在实战中都有各自相应的战术价值,这就为实战意识的培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教官在对学员进行技术指导的同时应采取形式多样的方法和手段,结合实战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教学方法,做到精讲多练,使初任公安民警能够比较完整地了解技术和战术配合的内在联系及其应用时机,更好地掌握动作的重点和难点,从而在规范警务技能训练的基础上加强实战意识的培养。
警务实战场景再现法,是指在授课中通过搜集各种相关案件的现场资料,特别是视频资料,利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制作成能全面反映现场真实场景视频并进行再现、讲解的一种教学方法。教官可以将这些鲜活的案例现场“回放”到课堂上,使初任公安民警产生身临其境之感。通过这样的现场回放,学员能更好地了解和理解相关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以及办案中的经验和教训。这种方法不仅仅是直观的感受,而且会产生极其丰富的情景联想。警务实战演练可以有针对性地检查实战意识状况,提高民警在实战复杂多变环境下的适应能力,有利于促进实战执法规范意识的培养。
教员可采用对典型战例和案例剖析的实战教学方法,将案例制定成素材,模拟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真实情境,把培训学员引入到设置好的特定事件当中去,使其对实战案例发生的情节、过程和处置方法等细节方面进行客观的评价分析。通过互动交流、研究讨论,学员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思辨、评价并寻找对策,从而培养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总之,好的实战意识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不断学习、实践和长期训练培养逐步形成的。对警务实战意识的培养,一方面要对初任民警进行正确的引导,使其能够正确地对待各种警务活动;另一方面要利用初任民警的积极态度使其尽快地形成实战意识,并通过实际工作不断消化吸收,使警务实战意识养成达到一种自然反应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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