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萌
(中共黑河市委党校,黑龙江 黑河164300)
党的团结和统一是党的建设的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防止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保证我们党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必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党的坚强领导。
党的团结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建党的基本原则。1848年2月,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发出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伟大号召。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党的团结统一。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科学地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的建设经验,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提出一系列正确的建党原理和原则,形成了毛泽东的党建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的建设的学说。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就是毛泽东党建思想的一个重要内容。毛泽东同志在抗日战争初期提出:“中国共产党内部的团结,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抗日胜利和建设新中国的最基本的条件。”[1]539毛泽东同志要求全党同志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党内团结。改革开放时期,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关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并且强调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最关紧要的是有一个团结的领导核心”[2]365。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的讲话中指出:“安定团结十分重要。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首先要加强全党的团结,特别是要加强党的领导核心的团结。我们党的团结,是建立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上的团结。党内要分清理论是非、路线是非,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克服各种错误思想。”[3]148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维护党的团结统一。1991年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70周年大会的讲话中强调指出:“党的团结,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团结,是社会稳定、事业发达的决定性环节。全党同志一定要珍惜、维护和加强党的团结。”[4]250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团结就是大局,团结就是力量。首先是党的团结,全党各级组织都要加强团结,同时要加强党同各民主党派、各方面朋友的亲密合作,加强党同广大群众的紧密联系,巩固和发展全国人民的大团结。”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不断维护和加强这种团结,“我们的事业就无往而不胜”[5]48。党的十六大报告不仅强调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还强调指出:“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在深化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增强党的团结统一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保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着力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和人民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党内生活,严肃党的纪律,增进党的团结统一,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全党的团结统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必须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基础,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党的坚强团结保证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强调要“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从毛泽东提出“中国共产党内部的团结,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抗日胜利和建设新中国的最基本的条件”,到邓小平强调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最关紧要的是有一个团结的领导核心”,再到“党的团结是党的生命”被写进党的十四大政治报告,以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保证”的重要论断,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所在”的新论断,标志着我们党深刻地认识到党的集中统一对于党的生存和发展的极端重要性,是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国家兴旺发达的重大政治问题。
党的团结统一也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一条重要经验。恩格斯曾经指出:“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产生出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6]478东欧剧变、苏联解体是20世纪发生的影响异常巨大的事件。今天我们用历史发展的“合力论”,多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分析和探究东欧剧变、苏联解体、苏共垮台的原因和教训,可以看到,东欧剧变的发生虽然和西方国家长期的“和平演变”是分不开的,但其真正原因还是出在内部。1989年11月,邓小平同志在会见坦桑尼亚革命党主席尼雷尔时,总结东欧剧变的历史经验教训,深刻地指出:“东欧的事情对我们说来并不感到意外,迟早要出现的。东欧的问题首先出在内部。西方国家对中国也是一样,他们不喜欢中国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中国今年的动乱也是迟早要出现的。其中也有我们内部的问题。”[2]344在苏东剧变的诸多因素中,苏东各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因素是具有普遍性和根本性的,那就是这些国家执政党没有建立一个保持高度统一的中央领导集体,没有解决好团结统一问题,政党内部出现了严重分裂,党内腐败滋长,党组织丧失了先进性。邓小平冷静反思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特别是苏东剧变的沉痛教训,1992年初在南方谈话中提出了“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2]380、“关键是我们共产党内部要搞好,不出事”[2]381这一发人深省的重要结论。
中国共产党九十多年不平凡的奋斗历程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都表明,什么时候全党团结统一,党的组织就巩固发展,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不断取得胜利;反之,党和人民的利益就会受到极大危害,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的重要历史经验。
党的集中统一是党的力量之所在。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的性质和它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了它必须是一个具有高度组织纪律性的团结统一的政治组织。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的团结统一也是党的生命。
党的集中统一是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大党,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才能使党成为团结的、具有统一意志和步调的坚强的领导核心。党的团结统一是我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基础。全党同志只有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高度团结统一,维护党中央的权威,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才能确保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中国共产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在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也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和党的性质决定的。我国是一个有着56个民族、13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要把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前进,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有步骤、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离开了党的领导,只能一事无成。
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体制改革着力推进之时,邓小平就曾强调必须维护中央权威。党的十五大报告强调:“要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中央保持一致,保证党的路线和中央的决策顺利贯彻执行。”2001年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维护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维护中央的权威,是极端重要的。”[4]250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党的十七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切实保证政令畅通。所有共产党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自觉处理好个人利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的大政方针,以维护党和人民的最高利益不受侵害,在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主动地服从整体利益。
党的集中统一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统一。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只有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才能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的集中,党才有统一的领导和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中国共产党和整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都表明,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就团结统一,党的领导就坚强有力,革命和建设事业就兴旺发达;违反民主集中制,党就会涣散、分裂,党的战斗力就必然削弱,革命和建设事业就会遭受挫折甚至严重失败。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关键是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
党的团结统一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统一。党的建设的重点要放在发展和扩大党内民主上。同时,也要注重党内集中,注重党的纪律和团结统一。因为没有党内民主,党的生命就会窒息;没有集中统一,党就会失去战斗力。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严明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铁的纪律,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保证。
[1]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3]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4]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
[5]江泽民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