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平,杨江帆
(1.福建农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2.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 福州 350001)
消除贫困,促进发展,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如一的目标和孜孜以求的理想。[1]胡锦涛情系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产生活条件,高度重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做出一系列的重要论述,逐步形成了胡锦涛农村扶贫思想的理论体系。深刻领会和坚决贯彻胡锦涛农村扶贫思想,对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底子薄弱,经济较不发达,在农村表现尤为突出,因此,农村是我国反贫困的主阵地和主战场。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致力于促进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工作,始终把反贫困工作摆在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上来。但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扶贫,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并大规模实施的。
改革开放至21世纪初,我国经历三个阶段的扶贫开发。[2]1978~1885年的体制改革推动扶贫,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农业经营体制,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取代人民公社的集体经营制度,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而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效益。1986~1993年的大规模开发式扶贫,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和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取得了一定的发展,缓解了区域贫困。1994~2000年的八七扶贫攻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使得温饱问题基本解决,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
虽然通过此前三个阶段的扶贫开发,我国农村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和尖锐问题。我国扶贫的标准较低、容易返贫,贫困地区落后的状况还没有根本改观,扶贫投入与产出效益的反差较大。[3]在此背景下,胡锦涛农村扶贫思想逐步形成,并在理论上自成体系,日益成为指导我国的农村扶贫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
扶贫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确立行之有效的扶贫路径,是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关键之举。胡锦涛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情系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生产生活,身体力行地调研农村扶贫工作,并明确提出了新阶段我国农村扶贫的科学路径。
坚持正确的领导是我国扶贫事业取得实质性的突破和历史性的跨越的根本保证。几十年的扶贫开发事业蓬勃发展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并且也将成为今后农村扶贫工作务必坚守的重要原则。胡锦涛在研究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以及审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会议上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扶贫开发责任,加强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加强扶贫法制化建设,努力实现到2020年扶贫开发目标任务。”[4]坚持正确的领导,需要把握两个关键环节。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扶贫事业需要党组织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大量的事实证明,党组织坚强有力和领导有方,才能动员人民群众在改变贫困中艰苦奋斗,才能改变落后的面貌。二是强化扶贫开发责任。扶贫开发的政策能否落实关键在于建立层层责任制。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都应当明确扶贫的责任和任务,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负主要责任,并且建立扶贫工作评价和考核机制,把扶贫开发的效果作为考核这些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依据,切实有效地保证扶贫开发事业的顺利推进和取得良好的效果。[5]
坚持开发式扶贫是当前我国农村扶贫的根本途径。所谓开发式扶贫,就是针对传统的救济式扶贫而言提出来的,即动员、鼓励、引导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大干苦干巧干,把自己的努力同国家的扶持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开发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胡锦涛指出:“要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进一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要注重激励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合理开发利用当地资源,积极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着力增强贫困地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走出一条依靠自己力量脱贫致富的路子。”[6]实践证明,我国扶贫方式由传统的救济式扶贫到开发式扶贫,由向贫困地区“输血”到帮助贫困地区“造血”,是历史性的重大变革,也逐渐成为我国农村扶贫的基本方针。贯彻开发式扶贫,就必须立足于自身实际条件。一是搞好农业生产,在保证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发展经济作物种植,大力发展农村产业化经营,推进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二是开发当地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发展特色产业,做大经济总量,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生活条件,繁荣当地社会经济。三是实施“雨露计划”,提高农民的技能,增加就业机会和收入,与此同时,发展乡镇企业,着力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改善农民生活。
坚持可持续发展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做好农村扶贫工作的根本性原则。农村贫困地区之所以积贫积弱,很大部分原因是由于当地没有处理好人口发展、资源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表现为社会经济发展落后,对人口不进行合理的控制,导致人口迅速膨胀,资源随意破坏,生态环境恶劣,于是进入恶性循环之中。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农村贫困地区才能把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三者关系协调好,加速脱贫致富,防止返贫。
胡锦涛早在贵州工作时就特别强调扶贫工作一定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一定要与生态建设相结合,还亲自倡导成立毕节地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试验区,并提出要把毕节办成一个生态试验区,确定生态建设、扶贫开发、人口控制三大主题,努力探索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7]胡锦涛也多次强调:“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坚持扶贫开发与推进城镇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6]可见,在他看来,贫困地区要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扶贫开发与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在政策上更多的向农村贫困地区倾斜,着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全面改善农村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瞄准贫困地区,科学规划村庄,落实资金和项目,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来实施农村扶贫工作。三是扶贫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站在战略的高度审视和规划区域经济,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适度开发,优先发展生态经济,加大智力和科技扶贫力度,实现循环经济,有力地防止因过度开发导致自然环境的破坏而迫使再一次返贫,促进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建设和扶贫开发的良性互动,实现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发展不平衡、不协调是贫困落后地区的通病,要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就需要坚持全方位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胡锦涛在黑龙江、湖北等地视察和调研工作时都强调做好扶贫帮困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求建立全方位帮扶体系,改善人民生活条件。全方位帮扶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坚持开发式扶贫和社会保障相结合。“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同时实行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扶贫开发作为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把社会保障作为解决温饱问题的基本手段。”[8]贫困地区要想脱贫致富,走开发式扶贫的道路是不二选择,但由于贫困地区的基础差、底子薄,又要求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水平,不断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生存保障。
2.坚持外部支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胡锦涛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扶贫开发要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坚持全社会参与、合力推进,坚持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激发贫困地区内在活力。”[6]农村贫困地区在脱贫致富的过程中面临太多的难题,仅凭自身的力量难以达到改变贫困落后的现状,迫切需要外部推力,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外部扶持机制。政府在农村扶贫中理所当然要发挥主导作用,在财政上给予支持。“要加大扶贫开发投入,抓好扶贫资金和各类资金的配套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9]不仅仅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放,更关键是要严格监控使其落实到位;在政策上给予优惠,重大建设项目和产业政策予以倾斜、减免农业税、延长贷款使用期限等;帮助当地人民利用优势资源发展经济,同时,“要继续搞好中央和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和东西扶贫协作工作,进一步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拓宽扶贫开发渠道,增强扶贫开发合力”。[9]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特别是民主党派、社会团体、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及社会其他各界的作用。当然,贫困地区要想脱贫致富,关键还是要发挥自身的作用,外部的支持帮助只有与内部的艰苦努力结合起来, 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因此,农村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一定要有改天换地、战胜贫穷的艰苦奋斗的雄心壮志和不等不靠、积极进取的自力更生的顽强意志。
3.坚持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明确扶贫的对象,以实现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为目标,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扶贫,编制扶贫规划,按计划推进,具体包括: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扶贫、以工代赈、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就业促进、扶贫试点、革命老区建设等。各行业部门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将贫困地区作为本部门本行业发展重点,积极促进贫困地区水利、交通、电力、国土资源、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具体包括:明确部门职责、发展特色产业、开展科技扶贫、完善基础设施、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改善公共卫生和人口服务管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重视能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等。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事业,从不同角度扩大扶贫资源,提高扶贫工作水平,具体包括:加强定点扶贫、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发挥军队和武警部门的作用、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等。
胡锦涛为我国农村扶贫做出了巨大的贡献,逐步形成了系统的农村扶贫思想体系,具有多方面的时代价值。限于篇幅,在此仅从理论层面和实践层面进行阐析。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务是发展,并且要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贫困地区的社会经济虽然取得一定的发展,但与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特别是个别地区还仍然十分落后,其发展也显得不平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限,所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关注贫困地区,把扶贫开发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千方百计帮助农村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胡锦涛农村扶贫思想是我们党和政府在开展农村扶贫开发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和理论升华,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
做好扶贫开发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特别是胡锦涛农村扶贫思想统领农村扶贫工作的全局。具体而言:第一,要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此,在推进扶贫开发中,不能只见物而不见人,只追求物质生产力的发展速度而不顾及或较少顾及人的生存条件、生活质量和人的素质改善,而应该以提高人的生活水平、精神面貌和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引导贫困群体转变观念,破除“等、要、靠”的思想,树立勤劳致富的意识,积极参与扶贫开发;提高贫困群体的组织化程度,引导贫困地区农民广泛参与市场经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第二,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就必须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城乡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环境、资源相协调。为此,必须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探索贫困地区发展思路;积极推进“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村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经济建设与生态建设协调发展,不以牺牲环境的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和物质的丰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防止和战胜“返贫现象”。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当前我国农村工作的中心和重点。通过新农村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而当前我国农村还存在较多的贫困地区,严重制约和影响着新农村建设步伐,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务必更加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把农村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并把农村扶贫作为农村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实际上,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是并行不悖、相辅相成的,二者在对象、内容、手段和目标等方面都具有一致性和包容性。一方面,脱贫解困工作是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也是建设新农村的前提;另一方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的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新农村建设是全国性的运动,不单单指向局部区域,而是覆盖了所有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不仅是发达地区农村的重要任务,更是贫困地区的迫切需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贫困地区的困境,农村贫困地区成了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区域。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新农村建设在贫困地区是否取得突破,就直接关系到能否实现全国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目标。因此,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坚持把农村扶贫开发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必须坚持胡锦涛农村扶贫思想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理论指南的地位。
参 考 文 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42.
[2]汪三贵.中国农村扶贫:回顾与展望[J].农业展望,2007(1):6-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N].人民日报,2001-10-15(5).
[4]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部署农村扶贫开发工作[N].人民日报,2011-04-27(1).
[5]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R].2001.
[6]胡锦涛.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N].人民日报,2011-11-30(1).
[7]胡锦涛.在毕节开发扶贫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EB/OL].(2011-09-27)[2013-05-20].http://www.cnr.cn/2011zt/qxdwm/bjjs/201109/t20110927_508555946.html.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的新进展[N].人民日报,2011-11-17(23).
[9]胡锦涛.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78-83.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1期